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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活动方案

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活动方案

在我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生命教育,目的是帮助广大师生认识自我,珍爱生命,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培养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增强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在人格上获得健全发展。

一、参与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包括职中、中专、师范学生)。

二、活动内容

本次生命教育以“珍爱生命、健康发展”为主题,包括生命与成长、生命与他人、生命与环境等,分两个模块开展:

(一)生命如歌。

包括生命之歌、智慧之歌、诚信之歌、礼仪之歌、等专题。

(二)真情感动。

包括感恩父母、师恩难忘、友谊天长地久、祖国在我心中等专题。

三、活动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在活动中要抓住重点,整体规划,选择专题,精心组织;要将生命教育与加强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理想信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法制、安全、环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

四、活动分工

(一)各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围绕上述模块或专题有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学习、宣传等活动。

要充分利用图书馆、网络等工具和橱窗、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知识讲座、报告会、主题班团队活动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教育活动,并作好参加市、区以及苏州市比赛的准备。

(二)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和要求,围绕此次生命教育的主题,选择一至二个专题为本地区活动的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评比、故事比赛和主题班会评选等活动,做好参加我局组织的征文、演讲比赛的前期选拔工作。

(三)我局将针对各专题和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等情况,在各地各校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与苏州广电总台联合组织“生命如歌”现场美文大赛,与苏州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组织“生命警钟”演讲比赛,并根据各地各校开展生命教育的情况,评选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奖”,安排召开全市生命教育系列活动总结表彰大会。

五、具体安排

3月,全市组织发动。

4月~6月,各地各校进行相关活动和评比。

7月~8月,我局组织有关比赛(比赛的具体参与、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9月~10月,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开展生命教育系列活动的成功经验,逐级申报、评选生命教育系列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

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籍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

为了更好的实施学籍管理,安徽省出台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07〕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5号)和《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皖教秘基〔2011〕104号),以及学籍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籍主管单位、学校、班级以及学生个人信息。

第四条我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定学籍信息化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学籍信息化管理规定,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其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学籍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采集、录入、上报、维护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本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采用自建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接。

第二章学籍信息

第六条学籍主管单位为学校所属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单位信息和学校信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由省级管理员在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中初始创建学校时设定,同时提供系统使用账号。

第七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由学区中心校统一管理,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学校信息维护功能进行分校添加和维护。

第八条学籍主管单位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单位地址、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九条学校信息包括学校标识码、学校名称、学校编码、主管单位、联系电话、学校办别、驻地城乡类型、学校类别、学制等信息。

第十条班级信息包括班级名称、班主任姓名、建班年月、学制、班级类型、荣誉称号等信息。

第十一条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家庭、简历、变动、考试、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

第三章入学和毕业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时,学校要组织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

义务教育一年级学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义务教育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学生沿用义务教育六年级和九年级时的学籍号,地区学号由系统自动重新分配。

新生通过系统的人像采集或者照片导入功能采集照片信息,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都必须采集学生入学当年的照片信息。

第十三条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生成,一人一籍一号。

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学生在学籍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号,对于暂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号,填写上报学籍。

第十四条禁止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在本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禁止使用虚假材料建立学籍,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报学籍。

第十五条学校在每年秋季开学后组织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的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给学籍主管单位审核。

学籍主管单位在收到学校提交的学生信息后,及时完成新生信息审核。

新生的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工作需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完成。

学籍主管单位完成对新生学籍的审核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第十六条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有关规定控制班级数和班额,禁止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以虚拟班级为学生建立学籍。

第十七条学校要及时对学生的简历、成绩、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进行录入和维护。

此类信息由学校自行通过系统的信息维护或者Excel导入功能进行操作,不需报学籍主管单位审核。

第十八条学校在学年结束后,开始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操作,登记毕业班学生的毕(结)业等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的维护,通过系统的义务教育完成学业管理或者毕业生信息Excel导入功能进行毕业生信息的维护,完成毕业。

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通过系统的“高中毕业管理”功能进行毕业生信息的维护,然后提交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待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完成高三学生的毕业。

学校须在每年的7月31日前完成毕业操作。

每年的8月1日为系统学年升级的时间,全省统一进行系统的学年学期变更,从上学年的下学期升级到新学年的上学期,所有在校生的年级自动升一级。

第四章变动和审批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办理学生的学籍变动手续。

学籍变动与审批均要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仅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逐步推行使用学籍管理专用电子章。

第二十条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学流程操作。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可不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省内转学,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流入地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流入地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录入转学申请提交流入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批。

流入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提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与流出地学校进行核对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审批并反馈意见。

审批通过,学籍转到流入地学校,流入地学校接收入学,流出地学校不得保留学籍。

第二十二条跨省转学,转入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省转入功能,通过学生学籍号调取学生外省学籍信息进行转入操作,审批通过后完成转入操作。

转出的学生,须由外省转入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地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予以审批确认。

第二十三条跨境转学,转入的学生,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对从未在境内建立过电子学籍的,应到学校的学籍主管单位补办学籍。

转出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境转出功能,要详细注明变动去向、变动时间、变动原因,提交学校的学籍主管单位审批。

第二十四条转入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转学电子学籍审批,超出时限,系统默认审批同意。

第二十五条在办理转学手续的过程中,各地学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本地户籍学生择校转学和高中学生利用虚假材料达到同城借读目的情况的监管。

凡属本市区户籍学生转学择校的,以及利用虚假材料从外市区转入本市高中借读的,一律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内进行,学期期中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应予妥善解决。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就读期间,发生休学、复学等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变动审批。

第二十七条学生辍学的,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记录,教育主管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变动信息的审核工作。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阶段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分类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辍学学生汇总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章管理和安全

第二十八条系统用户分为教育厅用户,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和学校用户三类。

教育厅用户具有对全省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等功能。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具有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维护、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学校用户具有对本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录入、维护、查询和统计等功能。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籍信息经系统上报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照片等关键信息不允许修改。

如有信息需要更正,学校应提交变更申请,由学籍主管单位进行审批。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籍信息保密工作。

学籍管理员要保管好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必须保证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第三十一条学籍信息由学校组织录入,经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审签上报。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学校报送的学籍信息的审核审批,并提交本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审签。

各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学籍信息,必须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一并报送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在籍学生名单分班级在本校或本地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对各地上报学籍信息和录入审批程序抽验等方式,督促各地和学校规范学籍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学籍信息质量,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恪守职责,严格把关,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学籍管理是中小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必要的保障,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对学生学籍进行及时录入、变动和上报的;

(二)填写、上报学籍数据和相关信息弄虚作假的;

(三)伪造、改动学籍数据的;

(四)不能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升学、毕业等项手续的;

(五)有意刁难学生转学,使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延误或不能及时入学的;

(六)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七)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影响学籍数据准确、完整或学生权益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3月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中小学生中秋节主题活动教案

2015中小学生中秋节主题活动教案

通过本次班会活动,让学生进一步了解中秋节是我国的一个传统节日,在这个信息化社会里,应该拥护我们自己的传统节日,保留一点炎黄子孙传统的东西。

此外,借助于“团圆”,让学生感觉到亲情、感情存在。

并通过班级的学生表演和猜灯谜,增进学生之间的凝聚力,营造更加良好和谐的班级氛围。

一、活动准备:

1、召集班委讨论、决定班会程序,构思班会主题、内容,确定主持人;

2、根据班会内容确定班会骨干同学;

3、排练朗诵、合唱《水调歌头•中秋》等节目;

4、学生查找有关中秋的信息。

二、活动过程:

1.主持人致欢迎词;

2.朗诵《水调歌头•中秋》;

3.讲述中秋的由来习俗;

4.讲述身边有关中秋的传说故事;

5.讲述有关中中秋的民谣和诗歌;

6.主持人与大家互动中秋赠言;

7.学生的才艺表演,为班会助兴;

8.学生猜灯谜,营造其乐融融的氛围;

9.全班合唱《水调歌头•中秋》;

10.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

三、活动内容:

女:

首先欢迎各位老师来到初二

(1)班,参加我班的“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班会。

男:

当冰峰上的一片雪花在阳光的拥抱中成了一滴水珠的时候,它便有了生命,有了与生俱来的蓝色的梦想。

女:

当这滴水珠将自己溶入涓涓细流、溶入汪洋大海的时候,它便有了勇气、有了追逐梦想的汹涌的力量。

我们的班级就好比这样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大海。

男:

转眼间又到中秋佳节了,在此祝所有的同学老师——

合:

“中秋节快乐!

男:

我想同学们对“中秋”应该不会陌生吧?

我们来一起回忆一下,我们有没有学过什么诗词是有关中秋的?

女:

下面请欣赏蒋煜同学朗诵《水调歌头•中秋》:

水调歌头•中秋苏轼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

作此篇,兼怀子由。

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惟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睛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

男:

很好,谢谢蒋煜同学给我们带来的朗诵《水调歌头•中秋》,同学们,我们谈中秋到现在,那有谁知道“中秋”的由来啊?

(同学们自由发言)

“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

根据我国古代历法,农历八月十五日,在一年秋季的八月中旬,故称“中秋”。

一年有四季,每季又分孟、仲、季三部分,三秋中第二月叫仲秋,故中秋也称为“仲秋”。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古人赋予月亮许多传说,从月中蟾蜍到玉兔捣药,从吴刚伐桂到嫦娥奔月,丰富的想象力为月宫世界描绘了一幅幅斑驳陆离的胜景。

自汉至唐,墨客骚人纷纷吟咏月亮及月中之事,八月十五月圆时成为抒发感情的.极佳时刻。

至北宋太宗年间,官家正式定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取意于三秋之正中,届时万民同庆。

中秋之夜,明月当空,清辉洒满大地,人们把月圆当作团圆的象征,把八月十五作为亲人团聚的日子,因此,中秋节又被称为“团圆节”。

女:

其实呢,最近几年我们这代人对这些节日慢慢淡化了,反而对圣诞节等比较注重。

,今年中秋节才被正式确立为法定节假日。

2008年的农历8月15日——将是第一个“中秋节”法定假日。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更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将清明、端午、中秋定为法定假日,清明、端午、中秋当日放假一天。

中秋节是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节期为农历八月十五,是日恰逢三秋之半,故名“中秋节”,也叫“仲秋节”;又因这个节日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节”、“八月节”“八月会”;又有祈求团圆的信仰和相关节俗活动,故亦称“团圆节”、“女儿节”。

因中秋节的主要活动都是围绕“月”进行的,所以又俗称“月节”“月夕”“追月节”“玩月节”“拜月节”;在唐朝,中秋节还被称为“端正月”。

关于中秋节的起源,大致有三种:

起源于古代对月的崇拜、月下歌舞觅偶的习俗、是古代秋报拜土地神的遗俗。

男:

同学们知不知道到中秋了,我们这边有什么样的食俗啊?

(同学们自由发言)吃月饼、鸭子、芋头等。

讲述中秋的由来习俗(同学们自由发言):

中秋节这一天人们都要吃月饼以示“团圆”。

月饼,又叫胡饼、宫饼、月团、丰收饼、团圆饼等,是古代中秋祭拜月神的供品。

据史料记载,早在三千年前的殷周时代,民间就已有为纪念太师闻仲的“边薄心厚太师饼”。

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引入胡桃、芝麻等,出现了以胡桃仁为馅的圆形“胡饼”,唐高宗时,李靖出征匈奴,于中秋节凯旋而归,当时恰有一个吐蕃商人进献胡饼,李渊很高兴,手拿胡饼指着当空的皓月说:

“应将胡饼邀蟾蜍(月亮)。

”随后分给群臣食之。

若此说确实,这可能是中秋节分食月饼的开始。

但“月饼”一词,最早是见于南宋吴自牧的红菱饼。

月饼是圆的,且被赋予团圆之意的时代是明,刘侗《帝京景物略》说:

“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饼必圆。

”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说:

“八月十五谓之中秋,民间又以月饼相遗,取团圆之义。

”沈榜在《宛署杂记》中还记述了明代北京中秋制作月饼的盛况:

坊民皆“造月饼相遗,大小不等,呼为月饼。

市肆至以果为馅,巧名异状,有一饼值数百钱者。

”心灵手巧的制饼工人翻新出奇,月饼上做出各种花样,彭蕴章《幽州土风吟》描述说:

“月宫符,画成玉兔窑台居;月宫饼,制就银蟾紫府影。

一双蟾兔满人间,悔煞嫦娥窃药年;奔入广寒归不得,空劳玉杵驻丹颜。

杭州中小学生一年将有四个假期

杭州中小学生一年将有四个假期

 

从今年开始,每年“五一”劳动节前后2周、11月份的第1周将是杭城数十万中小学生的快乐春假和秋假。

与此同时,杭州市中小学将缩短暑假、推迟寒假,并且根据南方冬夏时令变化,调整学生作息时间。

一直以来,我国中小学都实行一年两学期和寒暑假制度,一学期的学习时间大约为20周左右。

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学生反映上学时间太长,期中考试后普遍感觉疲倦,与此相对应的是暑假炎热漫长,寒假意犹未尽。

因此,杭州市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局决定,中小学实行一年四个假期制度。

在学期中间腾出2周的'春假和1周的秋假,其中初三、高三年级学生春季放“五一”法定假,春假其余时间延迟到升学考试后,秋假照放。

同时,缩短暑假时间,假期为7月中旬至8月30日;推迟寒假时间,3周左右的假期安排在农历除夕前5天和除夕后15天,元宵节后开学。

另外,根据南方时令变化,小学将分春夏和秋冬两个时段安排课时。

夏季昼长夜短,春假后,小学上午为4课时,下午为2课时;冬季昼短夜长,秋假后,上下午各为3课时。

这样,在寒冷的冬天,学校可推迟上学时间,保证小学生有更多的睡眠时间。

中学的课时安排暂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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