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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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XXX发电总厂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保证生产现场发生设备事故时,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机制,现场救援工作能够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损坏程度减少损失,保障发电设备安全,根据XXX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总厂各级各部门发生的各类设备事故,用于指导设备事故的报警、处理、抢修、恢复等全过程。
3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总厂处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总体预案》使用。
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发电”的原则,突出预防和控制过程,严格“两票三制”和各种规章制度,以提高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为目。
5事故类型和危险分析
5.1锅炉专业
5.1.1燃烧不稳或煤粉爆燃可能导致锅炉爆炸,造成设备损坏。
5.1.2管壁超温或者烟气磨损可能导致锅炉四管强度减弱,造成泄漏。
5.1.3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锅炉将不能满负荷运行,锅炉降低出力。
5.1.4锅炉安全阀、排污阀、隔绝阀、疏水阀因长期运行、冲刷造成阀门泄漏,影响机组安全运行,并有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
5.1.5磨煤机长期运行,容易发生机械故障,影响制粉,对于直吹式锅炉,将导致降负荷运行。
5.1.6制粉系统、风烟系统,阀门挡板较多,容易发生故障,影响锅炉运行。
5.1.7制粉系统由于煤粉较细,煤粉容易自燃,特别是挥发份较高的煤粉,更容易发生自燃,煤粉自燃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导致煤粉锅炉爆炸,影响制粉系统安全运行。
5.2汽机专业
5.2.1当汽轮机发生跳闸时,由于顶轴油泵、润滑油系统或盘车系统异常,汽轮机大轴受力不均,导致大轴弯曲,造成重大设备事故。
5.2.2当汽轮机发生甩负荷现象时,由于调速汽门、主汽门卡涩,导致汽轮机超速,造成重大设备损坏。
5.2.3汽轮机轴承由于间隙或动平衡不均,导致大机轴承振动超标,引起机组跳闸。
5.2.4当润滑油系统含有杂质,将造成大机瓦温超标,导致大机烧瓦。
5.2.5循泵长期运行经常发生振动,影响安全运行。
5.2.6给水泵故障影响给水,进一步影响机组满负荷运行。
5.2.7由于汽轮机密封不严,真空降低,将降低机组经济性。
5.3电气专业
5.3.1厂用电一旦消失,机组将失去一切动力和控制电源,对机组的安全停运将造成严重的影响。
5.3.2发电机故障,将造成重大影响。
5.3.3主变压器、高压备用变压器等变压器设备故障,将给机组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的影响。
5.3.4氢冷发电机组,由于密封不严,漏氢量超标,将会引起氢气爆炸,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5.3.5电气保护装置故障,将会造成保护误动或拒动,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5.3.66kV以上电机一旦发生故障,重要辅机将无法运行,将对机组的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5.3.7TV、TA、隔离开关、穿墙套管等一次设备故障,将影响输变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5.4热控专业
分散控制单元DPU故障,将会影响分散控制系统的安全运行,进而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CCS控制系统故障,将造成部分或全部自动调节系统失灵;SCS控制系统故障将造成顺序控制系统无法运行,重要辅机挡板不能实现联锁控制,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DEH控制系统故障,大机电液控制系统失灵,无法实现负荷和转速控制,汽轮机失去保护,安全运行受到严重的影响;FSSS控制系统故障,锅炉将失去保护,严重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MEH控制系统故障使小机失去控制,保护失灵,严重影响小机的安全运行。
5.5燃料专业
卸、储、取煤设备及输煤系统发生故障,使燃料供应中断,影响机组安全运行。
5.6化水专业
制氢站一旦发生爆炸,发电机组将失去氢气供应,氢冷系统将不能满足机组安全运行的需要;酸碱储罐泄漏将造成环境污染或人员伤害。
5.7其他
5.7.1电除尘大面积故障将使除尘效率降低,大量的灰尘进入大气,造成严重大气环境污染。
5.7.2水工建筑和水工设备等损坏,水库不能保障供水。
5.7.3构、建筑物坍塌。
6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操作处理组、应急专业组(下分:
电气、锅炉、汽机、热工专业)、消防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后勤医疗保障组、保安救援组、通信保障组,以上统称“事故应急小组”。
6.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6.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对重大设备应急处理、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由厂长、副厂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及厂属安全生产监督和保障部门、厂保卫部门及各事故部门负责人组成,厂长任组长,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
组长:
厂长
副组长:
分管副厂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
成员:
副总工程师、厂属安全生产监督和保障部门、厂保卫部门及各事故部门、后勤、供应、财资、党群、厂办等部门第一负责人。
应急救援办公室:
设在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设在离事故就近的集控室
现场总指挥:
厂长
现场副总指挥:
分管副厂长
6.1.2职责
6.1.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和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重大部署。
6.1.2.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6.1.2.3针对本厂的各项设备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事故演练预案。
6.1.2.4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6.1.2.5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6.1.2.6负责向金元公司领导汇报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6.1.2.7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的经验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2应急操作处理组及其职责
6.2.1应急操作处理组挂靠在生产一、二部,作为应急处理的日常值班系统,由当班值长及值班员和部门管理人员组成。
部门负责人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长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的第一指挥人。
为防止事故扩大,当班值长可以直接调度运行人员和专业应急组协同进行事故应急操作及处理。
6.2.2职责
6.2.2.1认真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6.2.2.2认真执行“两票三制”和设备操作监护制度,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6.2.2.3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和其他事故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应急处理、救援。
6.2.2.4根据具体设备事故现状,及时、主动地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2.2.5发生设备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同时密切注意监控其他在运行的设备状况,避免事故扩散。
6.2.2.6当有发生危急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靠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6.2.2.7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开展其他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6.2.2.8协助保安救援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6.2.2.9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6.3专业应急组及其职责
6.3.1专业应急组挂靠检修、维护分场,各班组即为各专业应急组,成员为所有班组成员。
分场主任为专业应急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长为应急组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当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时,由主任、班长指挥相关人员参加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6.3.2职责
6.3.2.1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6.3.2.2协助厂医院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疏散工作。
6.3.2.3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6.4消防救援组及其职责
消防救援组由厂义务消防队组成。
当生产现场如发生火灾及设备损坏事故时,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
现场救火,抢救、疏散人员及物资。
6.5物资保障应急组及其职责
物资保障应急组由生技部、车队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
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障,协助现场救护伤员。
6.6后勤医疗保障组及其职责
后勤医疗保障组挂靠后勤事务部,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
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食品、药品等后勤医疗保障及现场救护伤员。
6.7保安救援组及其职责
保安救援组挂靠后勤事务部(公安科),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及厂区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6.8通信保障组及其职责
通信保障组挂靠在维护分场,电试班班长为第一责任人。
在事故发生后,通信保障组全力确保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全国直拔电话的畅通(按照附表执行)。
7预防与预警
7.1危险源监控
按《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总厂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危险点预控,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对各类设备事故进行监控。
7.2预警行动
7.2.1报警电话为当值值长电话
7.2.2报警时应提供的信息:
7.2.2.1事故发生的类型、发生时间和地点;
7.2.2.2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7.2.2.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7.2.2.4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信联络方式等。
7.3信息报告
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就做好现场控制,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的扩大,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金元集团公司。
7.4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厂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统一发布,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咨询。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8.1.1II级事件(厂级)
8.1.1.1预期为一般事故的设备事故。
8.1.1.2事故预期直接经济损失10万-100万元的。
8.1.2III级事件(部门级)
8.1.2.1预期为一般以下的设备事故。
8.1.2.2事故预期直接经济损失5万以上的。
8.2应急响应
8.2.1事故发生后,由当值值长立即向分管副厂长汇报,由分管副厂长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
分管副厂长向主管的二级部门运行应急组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运行应急组立即在运行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8.2.2分管副厂长汇报厂长、书记,通知各位副厂长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
各部门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8.2.3通信联系按公司、厂部区域网上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
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直拔电话的畅通。
联系方法见附件:
设备事故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9处置措施
9.1应对措施
9.1.1发电机:
按规定进行发电机预防试验,防止定子相间接地和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的相间短路,按规定进行转子匝间短路试验,匝间短路严重的,应及时消缺,加强发电机通风和温度监视,建立严格的发电检修现场管理制度,避免在发电机内部遗留异物导致短路,按规定进行机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同期装置的配置和检验,保证其可靠动作。
加强对氢冷机组泄漏的检查,禁止在氢冷机组处进行动火及违规检修工作。
为了防止发电机的损坏事故发生,应严格执行《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86)电生火字193号]、《关于转发20万千瓦氢冷发电机防止漏氢漏油技术措施细则》[(88)电生计字17号]、《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补充规定》(能源部发[1990]14号)、《防止200、300MW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发生短路的技术改进措施》(能源部、机电部电发[1991]87号)和《汽轮发电机运行规程》(1999年版)等各项规定。
9.1.2制氢站:
运行、检修人员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运行、检修人员不能违规操作,引起火花,造成氢气系统爆炸。
使用符合要求的铜制工具进行操作或检修。
禁止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和通信工具进入制氢站,禁止制氢站周围燃放烟花爆竹。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着火:
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构部分)》中“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85)。
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密封油系统平衡阀、压差阀必须保证动作灵活、可靠,密封瓦间隙必须调整合格。
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9.1.3主变:
定期对变压器进行预防试验工作,运行中加强检查,如大型变压器着火,线圈短路变形损坏事故发生期间和终止后,要按照厂运行规程要求,及时分析和预测事故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防范。
主控电气应急组和值长要把事故处理的重点放在升压站电气设备的稳定运行及机组的安全停机上,处理中应立即将变压器电气隔离,迅速对事故做出准确判断,值长准确下达命令改变运行方式,运行人员及时操作相关设备。
9.1.4电气操作:
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及《防止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建立完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使用万能钥匙操作及退出强防误闭锁装置必须经分管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110kV、220kV、500kV高压电气设备操作时实行副总工程师、厂安全、技术管理部门专工及运行电气专工到现场监护制度。
9.1.5汽轮机:
防止着火,油管道法兰、阀门及轴承调速系数等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应及时消除,严禁漏油渗透至下部蒸汽管道、阀门的保温层。
对油系统可能漏油部位及附近不准有明火,必须明火作业时要采取措施。
为了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原水利电力部《防止20万千瓦机组严重超速事故的技术措施》和《防止国产200MW机组轴系断裂事故暂行措施》。
防止超速:
在额定蒸汽参数下,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稳定运行,甩负荷后能将机组转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以下;坚持按规程要求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汽门严密性试验、门杆活动试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抽汽严密性试验、门杆活动试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抽汽逆止门关闭时间测试;防止轴系断裂:
机组主、辅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正常投入,已有振动监测保护装置的机组,振动超限跳机保护应投入运行;机组正常运行瓦振、轴振应达到有关标准的优良范围,并注意监视变化趋势。
9.1.6锅炉压力容器: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及事故、处理事故。
不断加强运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事故判断能力及操作技能。
为了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
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重点防止锅炉设备超温超压运行,停炉后定期加强对锅炉及压力容器进行防磨防爆检查,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9.2主设备灭火及损坏处理。
9.2.1发生发电机、主变压器、汽轮机油系统、锅炉燃油系统着火,由于明显着火现象而进行紧急停机、停炉和进行系统隔离,灭火前,有关人员检查确认是否是设备着火。
发电机着火:
严禁用沙子、泡沫灭火器对发电机和集电环处进行灭火。
则用1211灭火器灭火;主变压器着火:
立即检查保护动作情况,迅速对故障点做出判断,及时向值长汇报。
根据值长命令,将故障设备隔离及机组解列,及时采用泡沫、水喷淋、干粉或汽体以及干沙;汽轮机油系统、锅炉燃油系统着火:
则用1211灭火器、干粉、泡沫、水喷淋、进行灭火。
9.2.2如氢系统发生爆炸事故后:
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爆炸扑救后,如现场发电机氢系统指标不符合要求,应考虑停止机组运行。
9.2.3如出现设备严重损坏:
经各专业组人员确认后,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及事故的扩大,应对设备进行抢修工作,尽快恢复主设备及系统运行。
9.3值班待命制度
9.3.1值班待命区域为各机组集控室。
9.3.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不应全部离开待命区域的,应指定有临时负责人。
9.3.3应急操作处理组的值班方式按倒班制执行。
9.3.4其他事故应急小组人员,离开待命区域时应履行请假制度,各部门均不得安排或批准某一具体专业人员离开待命区。
9.3.5车队、医院应24h有人值班。
9.3.6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应24h配戴并维护好个人通信设备。
在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
9.4生产、生活维持恢复方案
9.4.1生产人员在主设备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正常进行。
9.4.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生产工作,为防止设备再次损坏,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9.4.3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物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应急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抢险工作。
9.4.4设备抢修完毕,应制定完善的设备恢复运行试验、操作方案,开展设备的恢复工作,避免在恢复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
9.4.5本预案以发电机并网运行完成72h试运行为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的终止点,由厂长宣布终止。
9.4.6应急处理和救援终止后,恢复应急处理和救援人员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9.5事态检测与评估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事故发展态势及影响程度进行动态的检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为整体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9.6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急人员必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技术措施,现场监护等,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9.7警戒与治安
在事故抢修现场应建立警戒区,抢修区域外周围应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抢修区域,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产现场检修围栏内为紧急疏散区,受伤人员要疏散到检修区域以外。
检修区域以外的周围区域为管制区域,实施交通管理,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事故现场,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能入内,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9.8人群疏散与安置
设备事故发生后,如事态难以控制,对员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应根据现场专家评估情况,应做好员工或家属的疏散工作,并向员工或家属说明疏散的原因、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内容。
同时要做好疏散人群的数量统计工作,对疏散过程中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要进行周密的计划,确保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9.9医疗与卫生
9.9.1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急救或转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医疗救助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并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对受伤害人员进行正确消毒和治疗的方法。
9.9.2人员急救要点:
立即解除治病的原因,脱离事故现场;神志不清的病人有专人监护,病员应侧卧位,防止气道梗阻,缺氧者给予氧气呼入,呼入停止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实行胸外心脏按压。
皮肤烧伤应尽快清洁创面并用清洁或已经消毒的纱布保护好创面;眼睛灼伤后应优先彻底清洗;骨折(特别是脊椎骨折)时,在没有正确固定的情况下,除止血外包扎外,应尽量少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请勿随意给伤员饮食,以免呕吐物误入气管;置伤员与空气新鲜、安全清洁的环境中。
9.10应急结束
设备事故抢修工作结束后,在充分估计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10后期处置
10.1后期处置
10.1.1设备事故抢修结束后,应对抢修后的设备进行试验,确定抢修的质量和效果,并将情况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研究后,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抢险工作已经结束,抢险工作小组应对抢险队员人数、工器具进行清点,撤离现场。
运行人员对系统进行恢复工作,对抢修后的设备进行启动运行,观察运行工况。
10.1.2事故处理后,清理现场,拆除临时安全措施,恢复通道,现场清理结束后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10.1.3抢救过程和应急援救能力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对抢救过程和应急援救能力进行评估,对不足之处进行总结,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11保障措施
11.1应急资源概况
11.1.1在每台发电机组及重要主设备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防毒面具。
11.1.2在集控制室、供应部门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和消防防护服。
11.1.3在供应部门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设备备品备件。
11.1.4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完备。
11.1.5各部门应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11.1.6维护分场应每季进行一次通信设备、厂房消防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系统、逃生警报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并作好记录。
11.1.7安全监察部应每季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物资的清点、核实工作,对过期的物资应及时处理并立即予以补充。
11.1.8后勤事务部(公安科)应每季进行生产场所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清点补充过期、丢失、损坏的消防器材。
11.1.9车队应加强车辆维护,随时保证有应急备用车辆。
11.1.10后勤事务部(职工医院)应加强应急抢救医药器具和药品的管理,日常急救药品、医药器具配备齐全。
11.1.11现场预案:
检修、运行部门应认真开展事故预想和危险点分析,将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设备事故,尽可能编制完善的设备事故现场应急预案,落实好人员、物资和设备,做到常备不懈。
11.1.11.1锅炉专业应编制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
锅炉爆炸应急预案;锅炉四管泄漏应急预案;锅炉阀门泄漏应急预案;磨煤机故障应急预案;送风机故障应急预案;引风机故障应急预案;一次风机故障应急预案;制粉系统爆炸应急预案。
11.1.11.2汽机专业应编制的现场应急预案
汽轮机轴承振动超标应急预案;汽轮机瓦温超标应急预案;循泵故障应急预案;给水泵故障应急预案;润滑油温高应急预案;调门故障应急预案;主汽门故障应急预案;汽轮机真空低应急预案;汽轮机烧瓦事故应急预案;大轴弯曲事故应急预案。
11.1.11.3电气专业应编制的现场应急预案
厂用电消失应急预案;电网瓦解应急预案;变压器故障应急预案;发电机故障应急预案;发电机漏氢超标应急预案;电气保护装置故障应急预案;电动机故障应急预案;隔离开关故障应急预案;TA、TV故障应急预案。
11.1.11.4热控专业应编制的现场应急预案
分散控制单元DPU故障应急预案;CCS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