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合同范本.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9048201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园林合同范本.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园林合同范本.docx

《园林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园林合同范本.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园林合同范本.docx

园林合同范本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   方:

乙   方: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关于景观绿化、园林建设工程等相应国家规范及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全部项目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1.5工 期:

日历天,以甲方完成园林设计要求标高的土方回填,场地具备部分移交乙方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

以甲方通知进场,现场签证日期为主。

除本合同第5.7条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确保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

1.6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二、工程总造价

2.1工程单价:

详见合同附件二(景观绿化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2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2850403.59元)   整。

(大写:

贰佰捌拾伍万零肆佰零叁元伍角玖分                 )

三、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3.1甲方的责任

3.1.1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地代表负责:

(1)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景观绿化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办理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景观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3)与乙方协调和处理在施工中遇到的必须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3.1.2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3.1.3协调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1.4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1.5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督促做好交底纪要,并交与会各方签署。

3.2乙方的责任

3.2.1乙方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景观绿化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2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2.3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所指定的苗木、材料和设备进行采购工作:

3.2.3.1乙方应按设计施工图和预算报价表等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

3.2.3.2乙方采购后供应的苗木、材料和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工地代表同意后方可使用,经甲方工地代表同意后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

3.2.3.3若在施工中发现乙方以伪劣产品充抵使用或与甲方最初同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不符,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直到甲方确认可以使用时止,甲方同时有权按该批材料和设备价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内直接抵扣。

3.2.3.4为了保证包工包料的景观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主要部分材料和设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保修证书等供甲方核对。

如果乙方没有或者无法向甲方提供上述资料,甲方可以选择拒绝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

3.2.4对于甲方提供的绿化栽植用水、用电接口,乙方自行负责接至所需位置,水电费乙方自行负责(也可由甲方先行代缴,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苗木养护期内水电费、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和缴交。

3.2.5乙方绿化施工前,甲方必须先向乙方交底施工场地范围内先前其他部门单位已施工的地下管线的确切位置,以免损坏,如不慎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全部费用。

3.2.6由于是户外作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和落实安全施工的措施,避免施工现场的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切实对施工人员落实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安全教育,做到谨慎施工。

如因施工导致施工人员或者第三方伤残或者死亡的,会严重降低甲方销售楼盘的内在销售品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2.7乙方知晓“种三管七”的绿化栽培和养护原则,因此在绿化施工结束后,乙方需要将绿化栽植树种的养护方法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绿化植株管理方,并向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绿化植株管理方提供专业化的绿化养护合理建议。

3.2.8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应该负责对现场的一切材料、设施和景观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乙方无法证明是由于甲方过错导致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3.2.9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应该负责清理并打扫施工工地现场。

如乙方拒绝清理和打扫,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使用并有权聘请家政公司清理工地现场,由此发生的清理费用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予以相应扣除。

3.2.10乙方应该妥善保管景观绿化和土建施工过程中购买主要部分材料和设备的《产品说明书》、《质量保修卡》等资料,在施工工程完成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该向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进度的工程价款。

3.2.11乙方需将企业经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书以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乙方公章交付甲方,以供甲方存档。

四、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4.1本合同的价款结算方法:

4.1.1乙方在预算报价中的工程量大于实际的工程量的,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中相应扣减。

4.1.2乙方如有实际未完成的工程,甲方有权按未完成工程量的报价相应扣减工程结算价。

4.1.3乙方在预算报价中的工程量小于实际的工程量或者有漏报的工程量部分的,视为乙方在报价中的对甲方的让利部分,甲方不予增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4.2因甲方工程变更或者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增减工程量的确定,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此所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

工程量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4.2.1景观绿化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景观绿化工程预算书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4.2.2景观绿化工程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确定。

4.2.3景观绿化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相关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价,主要材料价格及范围由甲方认可后确定。

4.3如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双方同意也按照上述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4.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的有关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叁份)送交甲方。

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周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审查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工程结算尾款(不含养护金和保修金)。

4.5甲方向乙方的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工程付款进度安排如下:

(1)工程预付款为工程量的10%拨付。

(2)乙方每一个月申报一次进度款,,经甲方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的75%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

(4)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15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本项目工程价款税收由乙方承担,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先开具并向甲方交付相应金额的发票。

保修期和养护期满后,乙方要求甲方支付相应保修金和养护金的,应先将相应金额的保修金发票和养护金发票开具给甲方。

4.6乙方确认,甲方应将上述工程价款付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账 号:

五、关于施工中工程质量及验收等的约定

5.1本工程绿化部分按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1999〉46号)进行检查验收,园林建设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它相应国家规定标准检查验收。

如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出台有最新的绿化验收规范或者行业规范,以最新的验收规范和行业规范标准为准。

5.2乙方在将植株置入种植穴前,种植穴的深度以及规格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植株重新挖出,发生植株损坏以及工期延长责任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5.3乙方进场苗木需要达到如下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予以退回,发生工期延长不顺延。

5.3.1在苗木栽植前乙方需要提供部分苗木的图片;

5.3.2规格尺寸、冠幅均需达到设计图纸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5.3.3苗木应该生长良好,无病虫害;

5.3.4苗木应为实生苗,不准采用高压苗或者扦插苗,且必须是移栽能够成活的苗木;

5.3.5地被植物应注明规格及口或者大袋苗,严禁使用小袋苗,所有苗木均使用袋苗。

5.4灌木与草花均需密植,在种植完成后要能够达到盛开或者结果效果。

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80%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80%以上。

现场不足土壤由乙方负责堆足,并且在地形上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土壤质量需达到栽种所需养分要求。

乙方应保证乔木、灌木、苗木与草花在养护期内成活率为100%,如有死亡或者枯萎,应当在发生之日起十天内按合同约定规格进行更换移植,更换移植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栽种人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4本工程所有花岗岩铺贴,必须选用有效措施防治泛碱的通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发生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5.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手续。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并要求甲方填写《隐蔽验收情况表》,甲方对上述工程分段验收后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甲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可以要求乙方立刻进行整改。

甲方未按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认可。

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6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对已隐蔽的工程部位进行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剥离或者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履盖或修复,无论检验是否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

5.7以下情况下乙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因为甲方原因,在乙方施工前,施工场地不具备水、电等基本施工必备条件;

(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9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最迟验收日期不得迟于竣工日期后14天内。

六、绿化苗木以及土建部分养护期、保修期以及养护金、保修金的规定

6.1绿化苗木养护期为六个月,绿化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养护期,但在养护期间由于苗木自然损伤、死亡而产生的保修及养护费用由甲方支付,整个绿化养护期间应该中断并重新计算六个月。

 6.2土建部分(注:

包括工程可能包括的雕塑、喷水池以及地面贴瓷砖等全部土建项目)的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工程防水保修期为五年。

6.3绿化植株的生长好坏,养护期的养护至为重要。

因此乙方签订并承诺在养护期内达到《绿化及景观养护标准承诺书》(见附件一)的养护标准。

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后,双方根据确定的优惠率计算结算总价款,甲方从结算总价款中计提总价款的2%作为绿化苗木养护金和土建部分的保修金,在绿化苗木的养护期和土建部分保修期全部期满后,若未发生质量问题或者乙方严格履行相应养护和保修责任并承担相应养护和保修义务,且能够达到养护和保修标准的要求,在乙方提出返还养护金和保修金申请后,甲方会在接到上述申请后一个月内结合乙方在养护期和保修期内的养护和保修的情况予以审核,并将养护金和保修金(无息)同时支付给乙方。

6.5乙方应该严格履行绿化苗木养护期的养护责任以及土建部分保修期的保修责任:

6.5.1乙方在养护期内或者保修期内未履行养护或保修责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仍然未按书面通知的要求履行养护或保修责任,则甲方可委托有养护资质或者维修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养护或者维修,所发生的养护或维修费用从养护金和保修金中相应扣除,同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所发生的养护费用和维修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养护金和保修金内相应扣除。

6.5.2如乙方怠于或者拒绝履行养护责任或者保修责任,在接到甲方两次书面养护和维修通知后仍然未按照书面通知的时间进行养护或者保修,则甲方可以在养护期满和保修期满后对全部的养护金和保修金不予返还,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进度款,如甲方每逾期一天,则按照应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需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7.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10% 的违约金,通知自送达乙方后生效:

7.3.1因乙方单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超过3天或者逾期完工超过10天的。

7.3.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工程质量如达不到约定标准,经甲方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或逾期整改超过15日的或者整改一次后仍然达不到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的。

7.3.3乙方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用帐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7.3.4其他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可解约情形。

7.4工程的转包和分包:

(1)由于转包会严重危及本施工工程质量,甲方严格禁止乙方对本施工工程进行转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转包行为,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工程进度款,并且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

(2)乙方不得进行分包,确需分包的,必须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同时乙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如乙方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予以分包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

7.5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需要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该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与甲方代表核对工作量办理移交并从景观绿化现场撤离所有设备和材料并清理干净场地,否则甲方可以自行进行清理,如果由此导致乙方施工设备或者材料的丢失,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7.6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乙方要求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协议事宜,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八、合同其他条款

8.1设计图纸变更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研发中心人员同时签字并盖章确认后乙方方可施工。

工程签证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工程部经理和成本控制中心审核专员同时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若乙方在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字的情况施工,均视为乙方的单方行为,不对甲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8.2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中的全部苗木由乙方负责采购。

经甲乙双方协商,如确需由甲方自行采购的苗木,乙方应派人到采购地点参选与验收,待甲方负责采购的苗木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负责对甲方采购的苗木进行卸车、苗木种植、苗木支撑、养护成活的费用,乙方支出的上述费用已经包含于本合同2.2条规定的工程总造价中。

乙方应负责甲供苗木的场地堆放、仓库及保管工作,结算时按报价单内的主材价格予以扣除。

乙方在签收甲方供应苗木后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应对苗木质量负责并视为乙方购买的苗木,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栽种(乙方应在接到苗木后24小时之内将其种植完毕,若24小时内无法完成,则应对剩余苗木进行假植)。

8.3本施工合同内所有材料,甲方若需调整、更换品种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该予以配合,所产生的价差按实增减,损耗量不变。

8.4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住所如果发生变更,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如果发生一方所留地址错误或者收件人拒绝签收导致合同另一方邮件被投递人退回或未送达,则另一方退回邮件之日视为文件送达对方之日。

8.5本合同附件包括《绿化及景观养护标准承诺书》、景观绿化工程预算书等法律文件,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8.6合同履行过程出现纠纷时,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8.8双方如对本合同有补充意见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而补充协议如有与本合同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附件清单:

附件一:

《绿化及景观养护标准承诺书》

附件二:

《景观绿化工程预算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住   所:

                   住   所:

电话:

                      电话:

2011年  月   日

 

附件一:

绿化及景观养护标准承诺书

 甲、乙双方在参考国家和地方政府园林景观养护标准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现乙方在养护期内对绿化及景观养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并达到如下养护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草坪及地被植物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

2.1保证新建绿地各种植物生长正常。

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正常,花后修剪及时。

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2.3园林树木新梢生长正常,叶片颜色正常,病虫害控制要及时,最严重的病虫害受害面积或株数的叶片不得超过5%,应保证经防治后的病虫害植株可以成活复壮,且不影响其他植株生长。

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例如黄叶,卷叶等)。

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

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以及无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6、及时做好对自然灾害的预先准备工作,如台风等,努力将植株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7、对枯枝败叶做好清理工作;对植株做好季节性修剪及施肥工作;对死亡植株应及时进行清理并立即进行更换种植。

8、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

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承诺人(乙方签章):

2011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