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安全开学工作预案范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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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校医院、卫生室的学校,由当地教育、卫健部门统筹协调,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安排一名医护人员作为学校兼职卫生防疫员,负责指导学校制定落实防控预案和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5.设立隔离观察处所。
按照1000人的学校至少设置2间,1000-2000人的学校至少设3间,2000-3000人的学校至少设4间,3000-4000人的至少设5间,4000-5000人的
至少设6间,5000人以上的至少设7间的标准设置隔离室和隔离区域,用于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
隔离室单人单间,有取暖设备、卫生间等,并在开学前按照消毒规范消杀到位。
隔离区域设置在远离教学、生活区,相对独立和安全的场所。
开学前,卫健部门组织学校专职、兼职卫生防疫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项培训。
6.储备充足物资。
各地、各校从实战出发,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配备足量的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提醒家长为学生提前准备充足的防护用品,保障所有在校生全天候配戴口罩。
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防控物资,各学校要重点保障。
7.统筹做好教学衔接。
各地、各校根据假期网上教学和学生居家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开学后的教学计划,对课程设置、教师排课等情况提前作出教学安排,并及早通知教师按照新的教学安排进行备课。
8.开展卫生整治。
各地、各校全面开展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食堂、教室、宿舍、图书室、实验室等处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性消毒操作指南》,对教室、宿舍、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室)、电梯、中央空调等人群集中、流动频繁的场所和设备全面进行消毒杀菌,并保持室内清洁和通风换气。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全面落实“明厨亮灶”要求,对所有厨具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9.强化宣传教育。
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工作制度、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地、各学校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
LED显示屏、健康提示牌、校园广播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促进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加强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引导师生充分了解疫情,科学防护,不外出、不聚集、不轻视、不恐慌。
10.严格开学程序。
各校将开学准备情况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按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市、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学。
(二)开学时需要做好的保障工作
1.统筹开学时间,实行错时开学。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在2020年3月1日前一律不得开学,不得允许学生返校。
教育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正式开学之前不得进行线下教育教学服务。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具体情况,全市各地可分批开学,具体由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各地学校实行错峰开学,具体为:
(1)第一类:
普通中学高三、初三年级,1日内完成。
(2)第二类:
普通中学高二、高一、初二、初一及中职学校,2日内完成。
(3)第三类:
小学4-6年级和1-3年级,2日内完成。
(4)第四类,幼儿园,2日内完成
(5)各高校(含省属高校及异地高校)全面了解掌握师生流动情况,错峰安排返校时间。
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学校、同校不同学院不同年级之间,实行分批次返校,避免人流过于集中。
各高校返校时间及错峰安排由省教育厅统筹协调指导。
各地、各学校可在规定时段内,实行各年级每日错时上、放学,错时长短由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2.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报备。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方案报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作预案和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高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科学制定返校工作方案,在报省教育厅的同时,报当地政府备案;
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教育局备案。
3.加强返程管理。
学校做好开学时登记,提醒师生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学校提前掌握师生选择的交通工具(如车次、座位等)。
所有返校师生保存好乘坐交通工具的凭证,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要求教师和学生返校途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与他人保持一段距离,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自感发热时立即报告司乘人员,测量体温并积极配合采取相关措施。
尽量不用手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用品和部位;
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打喷嚏手捂、饭前便后等行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避免直接接触口、眼、鼻;
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如无纸巾,可用手肘衣物遮挡。
开学期间,各检查站根据统一要求,对所有入域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交警、教育、交通部门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集中运送学生车辆、出租车等的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消毒杀毒、杜绝超载、人员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措施。
4.实行封闭管理。
严控进校人员管理,确保做到“六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校内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出校;
校外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任何人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
对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车辆,必须经学校批准并履行体温测量、车辆消毒以及登记程序后方可进入。
各学校必须配备足够的体温测量仪,并做好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5.逐一检测体温。
卫健部门组织业务指导队伍,帮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培训学校教师;
学校组织人员按时到岗投入检测工作。
所有返校人员入校时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检测正常的方可入校。
落实入校检测体温和教室晨午检双重体温检测制度。
学校按照每个门口不少于5把测温仪的标准在学校门口开展进校师生体温测量,有条件的学校提倡使用门式体温监测设备,每个教室不少于2把测温仪进行晨午检体温测量,住校生要自备体温表入学,所有学生自备一定数量的口罩入学。
各学校根据返校需要设立检测通道,防止因检测通道数量少形成人员聚集和漏检。
对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工和学生,暂不允许其返校。
6.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实行接送家长随接(送)随走的规定,坚决避免接送学生家长在校门口过度集中,严防交叉感染。
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做好学校周边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
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为学生安全返校创造良好环境。
7.保障良好开学秩序。
学校领导干部、教学、后勤、宿舍管理等所有符合要求的人员全部提前到岗到位,分工负责,逐项落实准备工作,及时高效地为师生返校提供服务,确保学校安全顺利开学。
8.加强对重点师生的服务和管理。
返校时,师生填写健康卡,健康卡内容应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严重地区等情况。
加强师生中以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和关爱:
(1)对于确诊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严格执行市防控办《关于新冠肺炎病人治愈出院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隔离后进行居家医学观察的通知》规定,分别执行痊愈后居家隔离14天、解决隔离后居家隔离7天后方可返校;
(2)对有明确原因发热的,经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筛查并治愈后方可返校;
(3)对不明原因发热者、重点人群中的发热者,须经定点医院隔离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两次结果阴性方可返校;
(4)对于我市高校湖北籍返乡学生,按照湖北延长假期规定暂不返校,本人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报告学校包联责任人,返校时前14天应无发热等症状。
(5)对于我市在湖北高校就读学生,特别是返回沧州的,落实属地包联责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配合湖北高校的返校时间和要求,做好思想稳定和疫情防控工作。
(6)对于目前留沧的外籍师生逐人落实包联责任,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7)加强新冠肺炎救治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教育关爱工作。
加强其学生辅导、生活指导;
做好心理健康辅导;
逐一建立关爱档案,做好开学后关爱工作。
(8)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关爱保护。
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校在防疫物品及学习、生活、心理抚慰等方面重点关爱保护。
(三)开学后要持续做好的防控工作
1.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坚持晨午检制度。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对全体师生员工每天进行体温晨检和午检,并做好登记。
告知学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医。
2.做好个人防护。
全体师生员工坚持全天候配戴医用口罩。
同时加强对废弃口罩管理,设置专用回收箱,防止废弃口罩产生二次污染。
3.加强出勤管理。
学校每天统计师生员工的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对因病缺勤师生进行电话随访,了解缺勤原因及健康状况,及时登记和报告,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
对因病缺课(勤)人员,由学校依据医院痊愈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
4.加强食堂等重点场所管理。
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和晨、午检制度。
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带口罩、手套、经体温检测合格方能上岗。
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
强化学校食堂采购、加工监管,严格落实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食材。
所有学生必须佩戴口罩,拉开1米安全距离排队,按秩序买饭。
采取延时、错时和分年级、分班用餐或分班到食堂取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回宿舍或教室用餐,最大限度地降低学生就餐时的人员密度,避免交叉感染。
教室、宿舍、礼堂、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人群集中、人员流动频繁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窗户必须经常打开。
对不符合要求的中央空调一律不准使用。
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条件不具备的也要准备手持测温仪,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内。
5.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合理安排教学,减少聚集活动,疫情完全解除前,任何学校不得举办跨校、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
教研活动、会议等尽量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减少人员聚集。
6.密切关注师生健康状况。
落实市、县、乡联动防疫机制要求,如有发热的及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直学校第一时间报市防控领导小组防控诊疗督导组和市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专班;
各县(市、区)学校第一时间报县级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开学工作领导小组报市防控领导小组防控诊疗督导组和市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专班,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或确诊患者工作和生活场所以及使用物品的终末消毒工作。
7.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各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学校及幼儿园预防性消毒指南》、《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等,在疾控防疫人员的指导下,科学认真地对师生办公、学习、活动、生活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厕所、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以及学生经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计算机键盘、课桌、餐桌、仪器、门把手、儿童玩具等要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校园内每周要进行2次以上卫生大清扫,彻底清除校园内的各种垃圾,保持校园的环境整洁,保证不留任何卫生死角,切实做到地面清洁、室内通风、空气清新。
校医和保健老师要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相关废物要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主动做好对学校师生的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
尊重师生知情需求,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8.科学安排教育教学。
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内容,主要通过调减周末休息时间、压缩暑期假期等方式来补充,保证完成教育教学规定内容。
相关工作严格按上级和本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家庭作业量,保证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
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走读的中小学生每日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和活动)为:
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
学校协调各科任教师安排好学生返校后每天的家庭作业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半小时,小学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生不超过1.5小时。
要保证走读生、住校生的睡眠时间:
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
各学校要适当增加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保证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和大课间体育活动。
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9.加强校外学生管理。
各大中专学校要严格校外实习学生健康状况跟踪监测机制,由专门人员负责校外实习或培训学生的管理,非必须举办的,一律停止。
对走读学生,要教育学生在上、放学途中减少人员聚集,不要进入人员聚集场所。
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准学生校外租房。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春季开学工作机构,全面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工作。
教育部门要对学校开学工作统筹指导;
商务、工信部门要为各学校开学物资的准备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开学所购物资的经费;
卫健部门要为学校防控工作和应急救治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公安、交通部门要为学校开学交通秩序和入域检查做好相关工作;
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
(二)细化学校工作。
学校校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由学校综合协调处室牵头,学生、教务、后勤、卫生室(保健室)、团委等处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建立防控网络。
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二级学院)、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专门的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完善工作制度。
各学校都要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三案九制”。
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教学工作方案;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五)排查整改隐患。
在开学前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校要加强对校园建筑、消防、燃气、电线电路、食品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管理,开展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要做好应急物资特别是酒精及其它各种消毒剂的储存、分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六)强化联防督导。
各县(市、区)要明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部门、机构和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切实开展好联防联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确保学校安全开学这场硬仗。
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