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9086812 上传时间:2023-05-17 格式:PPT 页数:48 大小:4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6页
第6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7页
第7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8页
第8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9页
第9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0页
第10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1页
第11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2页
第12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3页
第13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4页
第14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5页
第15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6页
第16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7页
第17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8页
第18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19页
第19页 / 共48页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_第20页
第20页 / 共48页
亲,该文档总共4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4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课件.ppt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湖北省地方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鄂地税发2016165号)案卷评查范围包括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减免、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等税收行政执法案卷。

案卷评查按照自查自评、层级评查、纠错整改等步骤进行。

案卷评查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执法依据是否正确;(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五)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合理,是否依法执行;(六)文书使用是否规范;(七)案卷制作归档是否符合标准。

案卷评查实行一案一评,按照湖北省地方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及标准进行。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不符合标准的,扣除相应分数。

评查案卷分为三个等次:

(一)优秀。

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

(二)合格。

得分70分90分(含70分);(三)不合格。

得分70分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

(一)执法主体不合法;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三)主要事实不清、关键证据不足;(四)程序严重违法;(五)超越职权或滥用裁量权;(六)其他严重违法情形。

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下达地方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意见书,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

被评查单位在接到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整改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评查单位。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78号公告)税务行政处罚的慨念: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发布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自2015年3月1日实施。

本规则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并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停止出口退税权;(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合理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公开原则。

(五)程序正当原则。

(六)信赖保护原则。

(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包括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

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单独引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依据。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的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区别: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

由税务机关发出的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税务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处理结果,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涉及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税务人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税务机关决定回避。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进行复核,陈述申辩事由成立的,税务机关应当采纳;不采纳的,应予说明理由。

税务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对情节复杂、争议较大、处罚较重、影响较广或者拟减轻处罚等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经过集体审议决定。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在执法文书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基准适用等说明理由。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税务内部管理文书标准(对内)税务文书用纸:

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

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税务机关标识: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

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

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

具体文书如:

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等。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文书名称:

非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小初字。

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税务稽查执行报告、税务稽查复查鉴定等少数文书除外。

文书名称可根据字数多少,进行必要的字间距调整,但应当保证文书名称在一行得以完整反映。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名称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名称使用黑色。

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一般由税务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并用仿宋号字在税务机关标识及文书名称下方居中标明。

其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如:

荆地税东检通一201510号税务文书主体部分

(一)编号:

文书名称下方或者反线下方使用“编号:

”进行标识的内部文书,其编号规则采用位年份号加位顺序号的方式进行编排,年份号和顺序号之间使用一字线“”予以连接。

如:

“2011003”。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

(二)文书标题:

文书中反线或者编号行下方有文书标题的,应当在反线或者编号行下空1行,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分一行或者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三)正文:

非表格式文书标题下方空一行为正文。

正文使用仿宋号体字,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每自然段左空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正文中出现的第一层级小标题,采用黑体3号字。

正文中若有较多层级,如税务稽查报告等,依照下列要求标识层级序数:

1第一层级使用“一、”“二、”、“三”、,序数后使用顿号“、”;2第二层级使用“

(一)”、“

(二)”、“(三)”、,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3第三层级使用“1.”、“2.”、“3.”、,序数后使用齐线墨点“.”,而不用顿号“、”或者其他;4第四层级使用“

(1)”、“

(2)”、“(3)”、,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5第五层级使用“”、“”、“”、,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诸如:

“2011年5月6月”等使用到连接号的,应当使用“”,而不使用“”或者其他。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四)附件:

文书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字用仿宋号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附件有序号时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

如,附件: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左上角第行顶格标识“附件”及序号。

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当一致。

(五)成文时间:

正文下方空4行标识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应当右空字,并使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使用阿拉伯数码。

如:

“2011年6月30日”。

(基层税务行政执法指引P175页编写错误)(六)生效标识:

文书在落款处不写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

印章应当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税务执法文书标准(对外)文书名称:

统一对外文书的税务机关名称,除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和部门之间对等原则外,各级税务局对外使用的执法文书,均采用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现行文书发文文头保持一致。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统一为“税号”,年份应使用公元全称,去掉“年”字,例如“2004”不得写成“04”,并用六角号“”括起;年份和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序号前一律不加“第”字和虚位“0”。

如:

荆地税稽处20158号。

引用条款:

文书引用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时,应尽量直接标明具体的条款,并引用原文。

文书的受理和审批:

文书的受理和审批栏,统一使用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

在使用中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例如税收征管法明确为税务局局长批准的,应报主管地税局局长审批后实施。

告知事项:

文书中有告知事项的,统一将告知事项作为文书的内容,放在文书正文的尾部。

复议事项中应写明具体的复议税务机关名称,需要先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在告知事项中标明。

技术规范:

1.文书尺寸。

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印制。

2.字体字号。

税务机关名称使用2号宋体;文书名称使用1号宋体;文书字轨文号、字号和正文使用3号仿宋;表格内文字使用小4号仿宋。

使用说明使用3号仿宋。

3.文书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4.文书页数在2页或者2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5.取消一式两栏或多栏文书,统一采用一式多份文书。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湖北省地方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处罚案卷评查内容税务行政和标准(征管适用)一、不合格类:

1.评查内容:

是否存在下列评定为不合格情形:

执法主体不合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事实不清、关键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超越职权或滥用裁量权;其他严重违法情形。

2.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案卷整体资料

(1)执法主体不合格的;

(2)适用法律依据明显错误的;(3)案情调查模糊,相关证据未能形成证据链,不能最终定案的;(4)程序严重违法,包括但不限于时限、回避、文书使用等严重违法情形;(5)处罚裁量权显失公平的;(6)其他违背行政处罚原则,严重损害税法尊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3.应该注意的地方:

案件适用一票否决,案件若出现此六种情形之一,即被评为不合格案卷。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二、调查取证环节:

(一)案件调查规范。

案件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下同),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案卷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或在卷内调查取证笔录文书中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并标注执法证件号码。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税收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税务检查通知书(简易处罚除外)和调查询问笔录。

无立案审批环节或检查通知回证的,本项不得分;检查通知书回证或询问笔录上未标注执法证件号码的,每处扣5分。

(二)案件调查笔录规范。

(1)有调查询问的时间;

(2)有调查询问所在的具体地点;(3)有当事人或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4)有调查询问笔录的完整内容,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依据,注明或询问违法事实与情节等;(5)有调查人员、记录人员签名;(6)笔录有被调查人签名,如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说明情况;(7)调查笔录中涂改处,应有被调查人员按捺手印、盖章或签名。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调查报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无调查报告的扣10分。

调查报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内容不完整的、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三)案件证据的调取与保存规范。

(1)注明被取证的当事人有关事项;

(2)有取证事由的依据;(3)有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4)有物品性状的描述等;(5)有物品保存期限、保存条件和地点;(6)需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应有相关部门审查、领导审批记录;(7)对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处理决定;(8)有被取证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盖章;(9)有记载物品处理决定和处理结果的文书。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案件相关证据的取得与保存情况。

证据取得不合规的本项不得分。

证据证明力有瑕疵或者内容不完整、保存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情形严重的按照不合格案卷处理。

历年来省局对我市税收行政处罚案卷调查取证环节扣分情形(应注意的地方):

1.纳税人在报纸上登报声明的证据材料不清晰,无法看清登报内容,属于证据材料有瑕疵。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复议机关不全,没有将同级人民政府列为复议机关。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3.案卷中的文号使用的都是四角符号:

如“荆地税X限改201518号”正确的表述应为“荆地税X限改201518号。

”4.无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填写不规范;检查时间早于检查通知书送达时间。

5.应有询问笔录而无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被询问人与签字不是同一人;询问笔录不规范、错字。

无询问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填写不规范。

6.无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填写不规范。

7.收集证据不规范、证据固定不规范、证据不足、证据复印件未标示出处、原件保存地点。

(如:

证据中登报声明复印件无报头、出版日期等。

并且在复印件上应由纳税人签写“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并签名与时间)8.税务检查报告先于调查笔录作出。

9.检查通知书未出示执法证号。

(应填写两人的执法证号或由纳税人书写“已出示过执法证”并签名。

)。

10.调查报告不规范,只有一人签名。

11.检查底稿涂改。

举例,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三、审查与决定:

(一)审核规范。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均应由税收法制部门(岗)提出审查意见。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审核资料。

行政处罚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扣5分。

(二)简易行政处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违法事实、法定依据;简易程序的具体程序。

表明身份、处罚理由、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笔录制作、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备案执行。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处罚决定书,缺项或者制作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三)决定规范。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相关审批资料。

审批程序不规范的,扣5分。

(四)裁量权规范。

处罚决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做出,同时应当符合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公告规定。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处罚决定书,未按规定做出处罚决定的,扣5分。

处罚决定内容缺项,事实表述不规范,引用依据错误,数据逻辑关系错误,告知事项错误的,每项扣1分。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历年来省局对我市税收行政处罚案卷审查决定环节扣分情形(应注意的地方):

1.税务行政处罚呈报表的日期应先于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日期,逻辑上应先呈报县区局领导签批后才能以县区局名义下发处罚事项告知书。

如:

一案件9月10日下发的处罚告知书,9月11日才办理完处罚呈报表。

(这一点基层税务行政执法指引第149页错误,149页行政处罚呈报表时间应改为2015年7月27日,且页码应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之前。

)2.未申报纳税的行为无处罚导致扣分。

3.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不规范导致扣分(如:

未告知纳税人具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4.处罚程序适用错误、处罚依据引用错误、处罚依据表述不规范、限期改正通知书引用依据错误导致扣分。

(如:

对少缴土地使用税行为的处罚需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及当地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等级的文件。

这几文件分别确定土地使用税计算确认、税额标准、土地等级,缺一不可。

)5.调查环节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6.无集体讨论,无法规部门审核意见。

(如无行政处罚呈报表),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7、处罚决定突破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处罚基准。

如:

一案件中纳税人丢失了发票500份机打发票,税务机关处罚款5000元,不符合裁量基准。

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定为:

涉案发票是非定额发票,发票份数在101份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应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应注意:

、税务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在裁量基准范围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单独引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依据。

、每一件税务行政处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同时应遵循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看其违法程度,对照裁量权实施办法做出处罚建议。

8、税务完税证证明中“纳税人名称”列错了,错把公司名称写成了法定代表人,导致处罚对象错误。

应注意:

处罚对象名称一定要按税务登记纳税人名称,不能将一人有限公司名称写成法定代表人。

处罚环节应注意的情况,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四、告知与听证环节:

(一)告知程序规范。

税务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

(1)事实;

(2)理由;(3)依据;(4)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陈述、申辩权;(5)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文书记录;(6)当事人陈述申辩,税务机关必须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第1、2、3、4、5、6项,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没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的(包括当事人放弃权利的声明材料)本项不得分。

(二)听证程序规范。

(1)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

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

(2)听证的实施。

听证权的告知、听证的提出、听证的通知、听证会的举行;(3)听证会听证笔录的制作。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听证适用条件和听证会的笔录制作,缺(错)一项扣2分。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历年来省局对我市税收行政处罚案卷告知听证环节扣分情形(应注意的地方):

1.检查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不规范(无文书号、编号不规范、送达地址书写错误等)。

2.处罚事项告知书未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

3.陈述申辩时间早于处罚告知时间。

4.税务事项通知书未告知纳税人具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五、送达和执行环节

(一)文书送达规范。

除规定情形可以公告送达外,必须在直接送达不能的情形下才可以以其他送达方式送达。

直接送达的包括送达地点、时间、送达人、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定程序。

(送达方式还有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送达回证或回执。

无送达文书(包括无效送达情形)或者送达方式、送达时限错误的本项不得分。

送达文书法定要素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

(1)直接送达。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理人或书面指定的代收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上述有关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等其他单位人员到场,对送达情况和过程予以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行政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拒绝签收或盖章的,按照上述程序适用留置送达。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3)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应通过国家法定邮政部门,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并将邮寄回执留存放入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并视为已送达。

(4)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在行政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链接,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

(二)当场可以收缴罚款的条件适用。

(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做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4)当场收缴罚款应出具规范的罚款收据,并及时上缴罚款。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当场收缴罚款施行情况,每错一项扣2分。

(三)票据规范。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票据的使用。

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出具规定票据。

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财物应有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处罚票据。

无符合规定票据的,扣5分。

查没收财物票据和没收物品清单。

无票据、清单的,每处扣5分。

出具票据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

(四)结案报告规范。

包括案件事实、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办案部门结案理由、政策法规部门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及签名等。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结案报告(表)。

无结案报告表的本项不得分。

结案报告(表)或者书内容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六、案卷归档

(一)案卷整理。

卷内目录符合规范:

材料收集齐全、排列符合规定;纸张无破损、没有冗余材料;卷内文字应当使用蓝黑色、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字迹清晰;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圆珠笔的,入卷应予复印;编页要全,不能漏页,所有页码在纸张同一位置,横表表头靠里。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案卷材料。

卷内目录填写不规范或者不清晰的,扣1分。

卷内材料排列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纸张有破损的,每处扣1分。

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的,每处扣1分。

(二)案卷归档。

案件归档。

一案一卷,统一编号。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封面填写规范、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美观,有备考表。

评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查看案卷外观。

未使用统一规范卷皮、未统一编号、案卷封面填写缺项的,扣2分。

装订不整齐、无备考表的,扣1分。

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学习课件,历年来省局对我市税收行政处罚案卷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环节扣分情形(应注意的地方)1、无结案报告;结案报告不规范、无负责人意见。

2、罚款缴纳时间超过处罚决定书规定日期缴纳,未处理。

3、税务检查通知书(X地税检通【2015】8号)的送达回证中受送达人,送达人和填发机关的签章日期及时间完全一致,基于该文书送达地址不在税务机关,所以时间在逻辑上有问题。

在这里应注意两点:

、(X地税检通【2015】8号)掉了一个“一”,“【】”“”符号错误,应为(X地税检通一20158号)。

、受送达人,送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从业资格考试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