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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管理规定改

Preparedon22November2020

 

备件管理规定改

成都环球特种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备备件管理是一项以技术管理为基础、以保障生产正常运行为目的的管理工作,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备件的管理,根据环球集团《设备备件管理制度》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备件,又称为备品备件,是指为了缩短设备修理停歇时间,储备的用于更换修复被磨损或被损坏的设备零部件、电气元器件等。

第三条备品备件的管理原则:

逐步实行备件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国产化管理,遵循“计划管理、合理储备、科学保管、统一调用”的原则,达到保证设备维修需要、减少设备的停机修理时间和备件储备占用资金,促使设备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部门、车间。

第二章设备备件的计划编制、填报、审批

第五条各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拟定本单位备件申请计划。

第六条由动力设备部统一拟定全公司轴承、V型带、常用联接紧固件、钢材。

其余标准件计划由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拟定。

第七条备件申请计划拟定人应熟悉本区域各类设备的结构、特点、使用特性、维护保养水平、质量保证程度和各类设备的磨损消耗规律,以及生产组织情况。

第八条备件申请计划拟定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对是否应该购置和购置的标准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严格把关,在保证生产维护的基础上尽可能的降低库存。

第九条申请计划人应熟悉备件最低库存量,掌握备件在仓库货架中储存位置、数量、存放状况。

第十条下列设备零配件可列入备件储备范围,进行计划分类编制。

1.各种频繁使用易产生损坏的配套件,如滚动轴承、链条、皮带、油封、气动液压元件、电气元件等;

2.各设备说明书所列出的易损件;

3.传递主要负载而自身强度较薄弱的零件,如连轴器、小齿轮;

4.经常磨擦而损耗较大的零件,如滑动轴承、刹车片、磨擦片等;

5.保持设备主要精度的元器件;

6.受冲击负荷或反复载荷的零件;

7.因设计结构不良导致故障频率高的零件;

8.检测、控制系统的关键元器件;

9.在高温、高压、腐蚀的恶劣环境下工作的元器件;

10.连续生产线及关键设备上损坏后造成设备停产,产生重大经济损失的重要零部件;

11.制造工艺复杂、需要外协订制、采购周期较长的零部件;

12.日常维护维修发现的其它易损、易耗件和常换件。

第十一条申请计划按下列要求编制

1.常备备件及关键进口配件应结合最低库存量进行计划拟定。

2.对于零件磨损周期长、能预测使用寿命、价格高、消耗量少的零部件及各种元器件,应根据对设备的状态检测,在发现有磨损或损坏的征兆前,拟定采购计划。

3.大、中修需用的备件按大、中修技术要求拟定。

4.急需采购的备件,由使用部门、车间设备管理员拟定计划经动力设备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交供应部按急件采购程序办理。

5.对非关键进口设备备件,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考虑综合成本,尽量采用国产配件替代。

第十二条为了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下列备件需要经常储备,且不能低于最低库存量。

1、易损耗的、消耗量大的、更换频繁的零部件及各种元器件。

2、在设备修理过程中,由于等待备件采购造成的停机损失远大于储备元件的费用,且又无法预计零件使用寿命、不知何时损坏的关键设备备件。

3、如果设备损坏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关键要害设备的零部件及各种元器件。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初步确定备件的最低库存量,统一交到动力设备部汇总审核后。

编制全公司备件最低库存量,报公司设备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监管部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备件最低库存量编制人员,应充分搜集设备资料,根据设备具体情况,结合设备采购周期及实际消耗量进行编制。

严格控制采购数量。

第十五条各使用部门新增设备的备件最低库存量须在设备验收投用一月内拟订编制完成。

第十六条根据对设备技术资料的逐步完善,结合实际消耗情况,每年应对备件最低库存量进行及时修订调整。

第十七条当备件低于最低库存量时,仓库保管员必须在24小时内,将备件储存情况书面通知动力设备部和使用部门,确保使用部门及时申购备件。

第十八条备件申请计划数量应按下列要求编制

1、根据工艺设备生产需求,维修更换备件数,以不影响生产的情况确定备件数量。

2、标准件按本部门、车间实际消耗(或生产计划)适时造报。

3、设备在交付运行后属保修期内的主要零部件一般不作储备,特殊设备确实需要储备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少数关键设备的精、稀、难备件,根据使用情况,可按一次修理所需数量造报。

第十九条设备备件的申请和审批

1.备件申请计划按特玻公司《采购计划申请表》要求填报,填写内容包括:

申报单位、规格型号、图号、材质、数量、库存数等。

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按五金手册、说明书等标准用语、文字、符号、代码填写,不能使用俗称及其它非标准称呼。

有特殊要求的备件在规格型号栏里写明并加括号。

填写内容必须齐全、清楚、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要求或用途等。

2.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根据本单位生产设备使用要求,及时将需采购的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统计归类,在资产监管部查询库存情况后,拟定采购申请表,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对计划数量进行审核签字后,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

3.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将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的采购申请表,交动力设备部复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执行。

4.申请采购的备件需要加工制造的由动力设备部组织实施。

本公司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不能满足要求和生产能力不足无法保证供应的,按公司《设备外协加工、维修管理制度》执行。

5.紧急情况下按正常审批程序会耽误时间,导致停产等重大损失的,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办理急件,急件需在三日内补办全部手续。

第三章备件的计划执行

第二十条经审批后的设备备件计划,按以下原则执行:

1、采购的备件按使用部门所需的规格、型号、产地、品牌、数量执行,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备件质量,不得随意更换。

2、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备件品牌、产地时,必须取得动力设备部和设备使用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备件名称、规格型号的,由使用部门重新拟定计划,原计划作废处理不再执行。

4.经审批后的设备备件须按期购回,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同供应部采购人员,每周星期六核对备件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核对,对已执行、未执行、执行中的情况,未执行原因,双方填写备件购置情况确认书并签字。

分别交公司各分管领导及动力设备部各一份。

第四章设备备件验收

第二十一条设备备件到货后,库管员必须24小时内通知动力设备部和使用部门对所申购的备件(含外协加工件)进行现场验收。

第二十二条设备备件验收人员严格按照申购的规格、型号、外观、数量、逐项核对验收,大型备件还应查材质、热处理质量书等,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备件应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的备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第二十三条备件使用单位须建立备件质量追踪体系,及时将备件质量反馈到供应部

第二十四条备件发现质量问题,供应部采购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第五章仓储保管

第二十五条设备备件的仓储管理按公司存货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设备备件领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填写领料申请单,并在领料申请单上正确规范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用途,领物人签字、制单人签字,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凭领用单在仓储保管员领取。

第二十七条领料申请单填写必须准确,字迹清楚,书写工整,领料申请单查询查阅具备可追述性。

第二十八条领料后领料申请单妥善保存,领料单位应将领料申请底单存档,以备查验,发货方也应留底存查。

第二十九条遇紧急情况需领用备件时,可由维修负责人联系资产监管部按应急程序处理。

第七章设备备件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应建立各台设备的备件台帐,掌握备件情况,准确判断备件消耗换补周期。

第三十一条动力设备部应加强设备备件资料的管理,通过询问生产厂家、网上查询、测绘等手段完善备件规格、型号和图纸,逐步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

第三十二条全公司设备备件由动力设备部的统一管理调配,以提高公司物资整合利用最大化。

第三十三条发生紧急情况无现存备件替换时,而集团其它公司有存货时,由资产监管部协调借(调)用,以解决急需,尽快恢复生产。

第三十四条维修时缺乏某种备件,在确定不会对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前提下,经管理监督部和动力设备部同意,可以采用其它替换元件或采取应急措施。

维修后按缺陷管理加强监控,同时尽快申购或加工制造后,重新更换。

第三十五条因关键设备缺乏备件会造成停产等重大经济损失,而闲置设备或对生产影响较小的设备有同规格配件,为了减少经济损失,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征得该设备所有单位和资产监管部同意后,可拆卸配件用于修复关键设备。

事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拟定计划购回备件,并联系维修人员予修复,并将信息反馈回资产监管部和设备所有单位。

第三十六条为了降低备件采购费用、节约成本,对更换下的备件尽量进行修复利用。

1.更换下来的备件由交到动力设备部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进行修复。

2、关键备件的修复再生,修复前需经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维修人员共同检查,采用可靠技术手段检测后确认其性能可修复,方允许修复。

3.因本公司设备能力、工艺技术等原因不能修复的,由动力设备部按《设备外协加工、维修管理制度》联系外协修理。

4.凡经修复的备件经检验合格后,使用部门要单独建账,保管在资产监管部指定位置。

第三十七条为了逐步提高备件的技术性能,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消耗,增加经济效益。

必须坚持不懈地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存在缺陷的备件进行强化改造

1.设备上存在缺陷的关键结构件和使用次数多、磨损快、消耗高的备件,要分期逐台、逐项有计划的进行强化改造。

2.重要、关键设备需要强化改造的备件,必须要有完整的强化改造方案、全面的技术鉴定意见,并组织专业人员讨论审定,方可进行。

3.经过强化改造的备件,必须是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延长备件的使用寿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备件强化改造的各种数据资料,必须详细填写清楚、完整、准确的记录,并装入该设备的档案。

第三十八条为了有利于简化备件的品种、数量,减少备件的储备,降低备件价格,减少储备资金,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应逐步推进备件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国产化替代工作。

第八章备件的报废管理

第三十九条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不能利用的备件由动力设备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鉴定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予以报废,报废标准如下: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图纸要求的备件;

2.锈蚀严重或超过有效期限,又不能修复再生的备件;

3.耗能很高,且效率很低,技术状况落后的备件;

4.国家规定报废设备,且不能利用的备件;

5.因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且不能利用的备件。

第四十条应及时将报废的备件从合格备件中清理出来以防误用,造成不良后果。

第四十一条对报废的贵重金属备件实行回收制度。

由使用单位报动力设备部、管理监督部、财务部、资监部共同参与称量,并用加盖公司章的封条封存,先将贵重金属备件交资产监管部建帐登记,再存放于财务部保险柜中待处理。

第四十二条其余报废的备件由动力设备部拆下有用元件、器件后,移交资产监管部按废品处理。

第九章设备备件管理的检查考核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动力设备部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十四条凡属计划不当造成备件超出本制度规定储备的,每超出五千元(不足五千元按五千元档记)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处罚100—300元/次。

第四十五条拟定计划因型号、规格、数量错误,导致误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计划拟定人、审核人员责任,给予损失金额的5—20%处罚。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第二章计划拟定程序要求的,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

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急件的,对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凡不按申购要求采购回的备件,使用单位或部门必须予以拒收,对擅自入库的验收人员处以200—500元/次的罚款。

因计划错误造成供应商送错货的,每次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采购部门无故拖延未按时购回备件,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对采购部门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罚款200—500元/次。

第四十九条对不按申请表要求进行采购,给予采购部门的当事人处以200—500元/次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采购部门负责全部追回,否则对责任者按损失金额的20—50%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凡属高价采购的备件,除责任人赔偿高出部分金额外,再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凡损害公司利益,购进假冒伪劣备件,除责令退货外,处以责任人500—5000元的罚款,同时调离原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凡在验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入库备件质量、数量得不到保证的,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次。

第五十三条凡仓储过程中,因人为原因造成锈蚀、霉烂、变形等损失的,对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10—50%处罚。

第五十四条凡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用备件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次。

第五十五条凡偷窃、故意损坏备件,私自占用备件、转送备件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备件价格的5—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其它条款的行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罚款50—500元。

第一十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由特玻公司动力设备部拟订,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副总经理肖琪审核。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丁建参批准。

第六十条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特玻〔2009〕48号文件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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