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指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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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3~6层)

低层(1~3层)

公建配套

9

注:

●按上述定额选取容量小于315KVA时,按315KVA选择施工变压器。

上述定额均是按照正常施工组织条件下计算,如采取超常规施工组织,应另外计算增加施工措施的临电容量。

●现场如有混凝土搅拌站的,其功率应另外计算。

●上述估算定额中,未考虑交楼使用临时用电的容量。

4、根据施工用电设备确定施工用电容量

在已明确进场施工用电设备的情况下,可根据下面几种方法计算施工用电容量:

(1)根据负荷性质分组的需要系数法计算电力负荷

Sjs=(1.05~1.10)×

(K1ΣP1/cosφ1+K2ΣS2+K3ΣP3/cosφ2+K4ΣP4/cosφ3)

式中:

Sjs——施工现场总用电量(KVA);

(1.05~1.10)——余量系数,有冲击负荷时取1.10,无冲击负荷时取1.05;

P1、ΣP1——P1表示动力设备电动机的额定功率,ΣP1表示所有动力设备上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KW);

S2、ΣS2——S2表示电焊机的额定容量,ΣS2表示所有电焊机额定容量之和(KVA);

ΣP3、ΣP4——室内、室外照明总功率,无数据时,按动力总负荷的10%估取;

K1、cosφ1——电动机的需要系数、平均功率因素,当设备数量为10台以下时,K1取0.7,cosφ1取0.68,当设备数量为11—30台以下时,K1取0.6,cosφ1取0.75;

当设备数量为30台以上时,K1取0.5,cosφ1取0.80;

K2——电焊机的需要系数,当电焊机设备容量为10台以下时,K2取0.6,,当电焊机设备容量为10台以上时,K2取0.5;

K3、cosφ2——室内照明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其中K3取0.8,cosφ2取1.0;

K4、cosφ3——室外照明和电热设备需要系数及平均功率因数,其中K4取1.0,cosφ3取1.0。

(2)根据不同负荷的需要系数法计算电力负荷

Pjs=Kj1(K1Pe1+K2Pe2+…+KnPen)

Qjs=Kj2(K1Pe1tgφ1+K2Pe2tgφ2+…+KnPentgφn)

Q补=Pjs(tgφ前-tgφ后)tgφ前=Qjs/Pjs

Qjs补=Qjs-Q补

Sjs=(Pjs2+Qjs补2)1/2

ΔP=0.01SjsΔQ=0.05SjsΔS=(ΔP2+ΔQ2)1/2

S=Sjs+ΔS

Kn、Pen、cosφn――施工负荷的需要系数(见表2)、设备容量(KW)、功率因数,其中属于反复短时工作制的负荷(如电焊机、吊车)需将设备在某一暂载率下的铭牌统一换算到一个标准暂载率下的功率(电焊机换算到100%暂载率下的功率P=Scosφε1/2、吊车换算到25%暂载率下的功率P=2Peε1/2),其他工作制的负荷设备容量为设备铭牌上的功率;

单相、两相负荷大于三相负荷的15%时需转化为三相负荷。

Kj1、Kj2――同时系数,一般按0.9、0.95计取;

Q补――需要补偿的无功功率值(KVAR);

tgφ前――补偿前电角度的正切值;

tgφ后――补偿后电角度的正切值(功率因数补偿到0.9);

Sjs――经补偿后的施工容量(KVA);

ΔP、ΔQ、ΔS――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

表2:

常用施工机械设备需要系数及功率因数表

序号

负荷名称

需要系数(Kn)

参考功率因数

cosφ

(有详细参数时按具体参数)

10台以下

10台以上

1

塔吊

0.35

0.30

0.70

2

砼输送泵

0.80

3

闪光对焊机

0.45

4

电渣压力焊机

0.40

0.60

交流电焊机

0.50

插入式振动泵

0.65

降水泵

卷扬机、井架

钢筋冷拉机

10

钢筋切断机、弯曲机

11

木工机械

0.75

12

照明

1.00

13

砂浆、砼搅拌机

14

人货梯

15

其他负荷

0.5

通常按上述方法

(1)计算的施工容量比实际值相对偏大,应选取容量等级小一级的变压器,按方法

(2)计算的施工容量与实际值比较接近,但相对稍微偏小,应选择容量等级大一级的变压器。

具体使用中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自行比较,选择使用。

常见变压器规格(KVA):

125、160、200、250、315、400、500、630、800、1000、1250、1600。

5、施工变压器配置原则

(1)基础施工采用冲(钻)孔桩的,施工变压器的无功补偿应比正常值选大一级,无参考数据的按施工变压器视在功率的30%估取无功补偿功率。

(2)根据当地电业部门对单台施工变压器容量的不同收费,在总容量不变情况下,按最低费用原则选择施工变压器组合。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开发建设期数、地形地貌、负荷分布等因素,合理布置施工变压器,尽量减少变压器及高压进线的移位,缩短变压器的供电半径。

(4)原则上单台变压器的供电半径宜按不大于350M设置。

供电半径大于600M且长期使用的,建议分拆变压器容量重新布置(如1*630KVA改为2*315KVA)。

6、总配电箱到二级电箱的配电布置应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可靠性,避免频繁变动。

主回路及各支路的各级保护应具备选择性,馈线线缆规格的选择必须保证线缆载流量满足负荷计算电流的要求,并处于断路器的保护下,确保线路电压降符合用电负荷对电能质量的要求。

[估算经验公式:

电压降符合施工设备要求的最大供电距离L=520S/I,其中S为线缆截面积(单位:

mm2),I为线路额定电流(A)]。

二、场内施工临时用电要求

(一)场内施工临时用电的方案审批

1、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的临时用电必须由临时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用电方案)。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用电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经工程部审批后实施。

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经工程部重新审批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必须包含用电设备负荷表、负荷计算书、配电系统图、平面布置图、防雷措施、安全用电措施、电气防火技术措施等几项基本内容。

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布置、操作和管理。

(二)场内施工临时用电布置要求

1、临时用电系统必须严格遵循“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基本用电原则。

2、施工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色、黄/绿双色二种颜色类型的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

黄/绿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架空敷设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和绝缘线绑扎,档距不得大于35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

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6、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

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9、总配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s。

10、配电箱、开关、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内严禁安装插座。

同一配电箱内,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严禁用电设备电源线直接钩接闸刀或保险丝,或者用铜线(铜丝)代替保险丝,配电箱周边不得有杂物。

11、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1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地下室人防工程、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碘钨灯等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应保护接零。

14、交流电焊机应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15、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16、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7、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大型设备做重复接地。

18、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9、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要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20、总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分配电箱不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并应置在配电箱内其他保护电器的前端(如采用断路器替代隔离开关时,必须采用透明的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

要注意漏电保护器选择匹配性和熔断器的熔体选择匹配性。

2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

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2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35

最小垂直距离(m)

7.0

23、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25、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

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有防雨、防尘措施,箱门应作保护接零。

26、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金属箱。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27、1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采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保护。

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1类手持电动工具。

28、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砂浆机、搅拌机、卷扬机、水磨机不得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开关电器,并设置防护装置。

29、起重机应有行走限位、力矩限位、变幅限位;

人货两用电梯应有行程开关、上限位、下限位装置,梯笼内外均设置紧急停止开关;

井架应有上限位等装置。

三、施工临时用电日常管理

1、工程部应指派相应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区域施工用电的巡查、各级电表查抄、临时用电接引及配合、安全用电监督、用电技术资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上予以明确。

2、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技术资料的核查,包括:

月度用电设备进出场统计表、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工每日巡视记录、配电箱每日检查记录,并做好安全用电月度检查记录。

3、每月应最少进行一次施工用电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施工用电申请须由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审批,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挂表接电。

5、电表需拆除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复核有没有未扣除、未记录费用的情况,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拆除电表。

6、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进电表的安装、移位、拆除,并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全称、各级电表间逻辑关系、工程工程所对应的合同编号;

施工用电有变更时,须即时上报。

监理工程师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内容应包含管辖区域内各级电表管理工作的交接。

四、临时用电费用管理

1、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临时用电电费的交缴,各级电表的查抄、汇总上报、归档。

2、每月应对各级电表进行一次抄表记录(详见附表5、附表6)。

3、每月应将《施工用电月报表》(附表7)提交预决算部,经预决算部审核后,交予财务部。

《施工用电月报表》一式三份,分别由预决算部、财务部、档案中心各存一份。

4、《施工用电月报表》中施工单位发生的月度电费应在当期《工程进度申报表》中反映,并提交《施工用电月报表》作为进度申报的附件。

5、分摊电量计算方法:

分摊电量=(总表用电量-各分表用电量之和)×

[分表用电量/各分表用电量之和)]。

6、如出现分包单位使用二级分表情况的,工程部应协商明确子表使用单位与母表使用单位关于分摊电量计算方法。

7、工程部每年应汇总统计各施工单位本年度用电,并核对已付进度款中电费的扣除情况。

8、每个工程完工结算前,工程部应汇总统计施工单位发生的总用电电费,确认与各期进度款中扣除的电费一致后,随结算资料一并提交预决算部办理结算。

五、临时用电物资的回收管理

1、工程部负责本工程各类业主投资临时用电物资的回收工作。

2、工程临时用电报建阶段,在《供电合同》(或供电协议)中应明确业主投资的临电高压设备、电缆产权的归属,避免其归供电部门所有。

3、应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属于业主产权的用电物资,并建立用电物资明细台帐和回收台帐。

由业主投资的临时用电电源完成验收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将属于业主产权的用电物资登入明细台帐,经工程部经理核实后签字确认。

每期工程结束后或业主提供的临时用电电源进行调整时,应盘点本期工程内属于业主产权的用电物资,如盘点发现有需要回收的用电物资,应立即办理回收手续;

临电高压设备、电缆及施工变压器在完成临时用电报停手续后,应及时办理回收手续。

回收时应及时将属于业主产权的用电物资登记入账,经工程部经理核实后签字确认。

4、工程内各期工程均完工后,应指派专人负责盘点本工程内属于业主产权的用电物资,主要核对明细台帐与各期回收台帐,对没有回收的用电物资及时回收,并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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