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北京市银行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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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北京市银行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XX年北京市银行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调研报告
XX年北京市银行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XX年9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XX年3月26日,九部委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九部委指导意见)。
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点产业,已正式迈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前台。
近期,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就辖内金融机构落实九部委指导意见的现状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及金融支持情况
近年来,北京市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推进文
新闻出版、设计服务和广播、电视、电影等四大行业为主体,其他产业快速增长的多元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XX-XX年,
北京文化产业增加值从亿元增加到亿元,年均增长%,占GDP的比重从%提高到%;XX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下,北
京文化产业逆势上扬,实现增加值亿元,现价增速%,占GDP的比重达到%,创历史新高。
XX年前三季度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亿元,现价增速%,高于全市GDP现价增速个百分点,占全市GDP比重达到%。
文化产业增加值在第三产业中的占比仅次于金融业,位居第二,在北京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进一步确定。
目前北京有各类文化企业5万多家,其中
规模以上企业近8000家,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
全市文化企业从业人员100多万人,占全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持续深入,近年来辖
内金融机构紧密结合文化产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信贷专项统计数据,截至XX年10月末,全市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余额215亿元,同比增长%,当年累计发放贷款170亿元,同期翻了一番。
北京市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近年,北京市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文化企业融
资需求特点,不断推进产品、组织和机制创新,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了基本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积极寻求银政企合作,构建产融合作信贷平台辖内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不仅可以准
确切入文化市场,寻找到合适的服务对象,而且还可以利用政府提供的信息及政策支持来为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发挥金融资本与财政资金的各自优势,实现双赢。
XX年11月,北京银行与北京市文化产业促进中心(以
简称市文促中心)达成合作协议,承诺每年为文化企业提供授信额度50亿元,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并荣获“光华龙腾XX中国创意产业推动奖”;XX年6月起,北京银行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及入驻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等;XX年1月,
北京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中心”落户北京银行宣武门支行,成为全国首家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特色支行。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工行系统内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试点行,较早涉
足北京地区文化金融服务领域,在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上,被中国文化产业年度高峰会组委会评
为“XX年度中国创意产业金融创新服务奖”;该行于XX年初支行,每年为文化企业提供100亿元的授信额度。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与市文促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推出中小文化企业版权担保贷款,为北京市中小文化企业以其自身版权实现融资创立范例。
创新担保方式,推出“软”资产质押贷款抵质押担保是商业银行传统信贷经营的前提条件,也
是商业银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所采取的必要手段。
通常情况
,商业银行能够接受的抵押品多为房地产、大宗原材料、存货等实物。
而文化企业有形资产数量较少,在推动创意的
过程中存在数字化、传播网络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四大特点。
在形成可交易对价的服务“产品”之前,资金需求的实物保障低,往往具有“看得见、摸不着、押不住”的特点,获得贷款比较困难。
为突破传统贷款经营对文化产业的约束,交通银行北
京市分行、北京银行相继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专用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为文化企业融资项目的创作、制作、生产、销售、推广、衍生品开发等整个经营过程提供贷款支持,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北京银行以版权质押方式向华谊兄弟提供1亿元的多个电视剧项目打包贷款,这是国内金融业第一家对电视剧制作行业提供无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版权质押贷款。
国家
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提出了“版权信托+收益权质押担保”的文化企业贷款融资模式,成立了由银行、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和信托公司三方参与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实现投融资、运营和管理三大功能。
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为文化企业打造综合化服务产品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一些银行结合文化产业的特点,
完善业务流程,设立专门的客户经理,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授信审批程序,开设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批。
北京银行培育了一批文化创意特色支行和文化资深专家服务团队,制作了专业的文化创意信贷产品宣传视频及系统化产品手册。
民生银行大力培养艺术品银行业务主管,组建了顾问团队,为高端客户提供“非凡理财艺术品投资计划”等系列理财产品。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将“版权质押+个人连带保证”引入信贷管理流程,实现了对企业现金流和核心资产的有效控制,在降低信贷风险的同时实现了对企业的信贷投放。
在贷款管理方面,根据企业经营和融资特点,银行允
许企业采用零贷零偿和零贷整偿等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较好满足了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
除了融资支持外,银行还向文化企业提供了诸如结算、理财、外汇、网银、供应链融资、现金管理、年金管理、信用卡等综合化金融服务。
深入挖掘营销切入点,研发个性化信贷服务模式为保证激励到位、调动员工积极性、稳定专业队伍,
部分银行还设立了单独的考核机制,采用重点业务专项考核,将业务指标落实到人,建立对专职信贷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有的银行制定了正向激励措施,通过提高贷款产品奖励系数来突出专项贷款的奖励力度。
些文化金融业务尚处于试探及摸索阶段的商业银行,
多方面研究文化产业九大行业特点,通过电话约见、亲自拜访、产品推介会、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文化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多方面挖掘信贷支持切入点。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将中央确定的35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作为重点
营销对象,为北京青年报提供了亿元流动资金信用贷款授信
借助国际品牌和全球网络优势,做好文化企业“走出
去”一揽子金融服务
拥有海外分支机构的大型商业银行,协同国外众多网
点机构的优势,为国内文化企业提供进口信用证、托收与代收、汇款等多种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服务。
凭借商业银行的海外影响力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在支持文化企业实现
走出去”的过程中,内外联动,为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
结算、融资等一揽子国际化贴身金融服务。
北京银行用不到700万元的文艺演出贷款,以支持其《功夫传奇》等演艺剧目赴海外演出。
北京市金融机构贯彻九部委指导意见中遇到的主要问
从调研情况看,辖内银行积极贯彻落实九部委指导意
见,大力支持首都文化产业发展。
但与九部委指导意见的要求和首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金融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辖内金融机构贯彻九部委指导意见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的专项财政政策仍然缺乏北京自XX年起,通过财政拨款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每年安排5亿元支持文化企业发展,3年安排5亿
元支持文化产业集聚区发展;另外,全市有9个区县也已设
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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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20亿元,支持重点产业项目个,带动社会资金近200亿元;区县级专项资金已累计投入亿元,支持项目近200个,带动社会投资43亿元。
财政资金在撬动社会资源,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
导作用。
据企业反映,北京市扶持资金主要支持文化集聚区企业很难获得该项资金支持。
同时,银行反映,财政资金的补贴对象主要是企业,在充分调动商业银行加大文化金融业务创新、提高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方面还缺乏财政政策的支持。
中小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度尚有不足
XX年3月北京市出台了《文化产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合作担保机构的文化担保业务给予再担保费补贴和担保业务补助,担保资金来源于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月,市文促中心与两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公司)和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办法》规定,补助资金纳入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文化创意项目的代偿损失,补
助标准为年度担保规模的%-%。
担保公司为文化产业担保项目设定再担保的,担保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对其再担保费用给予补贴。
再担保费补贴和担保业务补助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
担保公司文化产业项目担保总额的1%截至XX年3月,首
从目前情况看,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主要有
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合作担保公司文化企业担保项目是否可以获得补助存在不确定性,担保业务开展动力不足。
根据办法规定,合作担保公司在对文化企业贷款项目进行担保后,于每年3月份向市文促中心提交补贴申请报告。
市文促中心
对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后报北京市文化产业领导由于担保公司在承做担保业务之初不能确知评审标准,是否可以获得补助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担保费率也难以优惠。
据文化企业反映,首创担保公司、中关村担保公司等政策性担保公司可担保的贷款额度大,但费用相对高且效率低;资和信担保公司等民营担保公司虽然费用低,但可享受的政府优惠政策和可担保的贷款额度有限。
在与哪家担保公司合作的问题上,文化企业没有更多的选择范围。
二是北京市文化产业担保资金来源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尚未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担保资金。
文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5亿元的总规模,需承担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和后期奖励等多项用途,在发挥为中小文化企业担保方面支持力量有限。
三是北京市尚未成立专业的中小文化企业担保公司。
文化产业行业属性独特,专业性强,如果担保公司对文化产业没有深入的了解和把握,就很难发挥担保作用,对中小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更显不足。
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操作障碍
担保法》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
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
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知识产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从目前执行情况看,文化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
贷款仍面临不少障碍。
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既然是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就需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但由于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以及缺乏专业的文化类评估机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价值评定成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面临的障碍。
据某银行反映,为确保知识产权评估的可靠性,他们曾聘请两家不同的评估机构对同一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最终评估值差异超过
千万元。
由于评估价值相差悬殊,最后只得放弃以知识产
权质押的担保方式。
据《担保法》规定,设定质押的动产价值不应低于所担保的主债权数额,设定质押的权利价值也应如此。
但由于著作权价值评估难以确定,使商业银行在推进金融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时,难以落实《担保法》的规定。
三是文化产权处置变现的不可预测性制约银行信贷支
持力度。
响应北京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指引,XX年以来,北京朝阳区等3个区分别成立版权交易中心,相关部门还在积极酝酿成立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
常态化的版权交易平台的搭建为大力开展版权贸易,促进版权市场化提供了载体。
但由于我国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北京一个城市里建立的多家版权交易中心在运作中能否找到合适的定位,并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形成良性竞争,推动版权交易的市场化发展还存在不确定性。
据银行反映,版权属于无形资产,市场有小众性,即便进行了质押登记,但一旦文化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时,在银行采取拍卖、租赁、交易等方式处理质押权利时,很难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文化产权的处置变现在周期和价值实现上有着很强的不可预测性。
另外,法律权属认定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操作中的重要环节,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多数律师事务所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专业水平多数停留在理论层面,与实际操作存在较大差距,
难以为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有效的专业协助。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目前商业银行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上十分谨慎,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还未出现不良贷款。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制度政出多门程序复杂我国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涉及不同的登记机关,如商标
专用权、商号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管理部门,专利权、版权出质的登记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各登记机关所发布的登记程序内容不相一致,登记期限和费用也各不相同。
办理一笔版权质押登记一般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难以满足文化企业金融需求的时效性要求;如果出质人以两项以上的知识产权共同出质,其登记程序更为复杂。
这种登记制度提高了质权设立的成本,降低了质权设立的效率,阻碍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
金融服务创新与文化企业资金需求仍不匹配
是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文化产业信贷管
理模式。
长期以来银行信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方面,并形成了适应这类企业经营模式的业务流程。
目前尽管一些商业银行开始积极探索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途径,但总体而言,受制于熟悉文化企业的专业人才不足、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贷后风险监测控制手段不够等因
素,商业银行还没有形成科学的文化企业信贷管理模式。
对
用传统的信贷管理模式,简单地以有无担保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无法满足文化产业富有个性化的信贷需求。
二是缺乏针对文化企业信贷的专项激励机制和风险容忍政策。
尽管商业银行采取贷款利率上浮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抵补文化企业贷款风险和运营成本,但很多银行仍然缺乏必要的激励措施和相应的风险容忍政策,制约了相关业务的开展。
三是针对文化企业特色的信贷创新还远远不足。
文化企业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独特的行业特点,有知识和资本密集的特性。
影视制作、广告会展等行业的前期投资数量大,时间紧,需要大量专用设备和周转性资金;软件开发、设计创意、文化艺术等行业则需要大量的创意研发资金,其中人力成本高达70%。
银行信贷资金难以介入这些产业的前期环节,供求缺口较大。
目前,虽然银行推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品种,根据文化企业经营特点设计的专门产品仍然较少,不少个性化文化企业仍难以得到贷款。
四是信用保险在支持文化企业融资方面还没有发挥出作用。
为控制信贷风险,商业银行除设定产权质押外,还附加公司法人代表或相关人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做法。
国外比较成熟的操作是,借款人通过保险公司向银行提供信用保险,如果到期无力还款,则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赔款。
同时,这家保险公司会找一家再担保或再保险公司,把自己的风险再度分散。
目前金融支持文化企业发
展中,信用保险还未发挥出作用。
相关政策建议为深入落实九部委指导意见,大力支持“文化北京”
建设和首都文化产业发展,增强首都文化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资源和文化资源的有机结合,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建立专门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的专项财政政策目前,北京市文化企业中八成为中小企业,这些企业
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就业人数多,是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这些企业规模小、风险高、经营不稳定、资金需要量大,迫切需要政府的扶持。
建立中小文化企业专项财政政策,主要发挥两方面作用。
一是使中小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型文化企业能得到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项目补贴、政府采购和后期奖励等专项的财政支持。
不断增强发展实力,缩短创意变成产业的过程,使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有后劲。
是通过对商业银行中小文化企业贷款业务给予风险补贴、税收优惠、专项奖励等财政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不断提高对中小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可以考虑建立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配套发放的贷款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加大中小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度
资金,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建设专业的
中小文化企业担保公司。
通过专业担保公司深入把握文化产业的行业特性、经营特点、资金运转模式等,真正发挥出担保在支持金融服务小文化企业发展中的桥梁作用。
二是设立中小文化企业专项担保资金。
借鉴北京市在发展农业担保、高科技企业担保和再担保等方面的做法,尽早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担保资金,专项服务于文化企业,特别是实力较弱的中小文化企业。
三是尽早明确对合作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补贴及补助认定标准,增强合作担保公司开拓文化企业担保业务的积极性。
加强知识产权评估作价的标准化建设
是对知识产权评估作价设定统一标准。
在知识产权
交易充分市场化的前提下,制定评估管理细则,出台评估作价的统一标准,为银行拓展文化企业信贷业务,落实《担保法》相关规定扫清障碍。
二是成立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
由于专业评估机构熟悉文化产业的行业特点,对知识产权做出的评估作价能得到有关各方的认同,可以有效提高金融服务文化企业的效率,更好地满足相关企业的资金需求。
三是加快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化建设。
着力引导和推动各家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尽快找到合适的市场定位,形成良性竞争,逐步做大做强,推动交易的市场化发展,为质押知识产权的处置变现提供高效的平台,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
适应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开展金融创新
是商业银行应尽快形成满足文化产业需要的专门的
信贷管理模式。
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考虑文化企业特点,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实现金融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对接。
二是建立针对文化企业信贷的专项激励考评机制和风险容忍政策,真正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鼓励信贷人员深入挖掘文化企业信贷需求,积极拓展文化企业信贷业务。
三是加快服务于文化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步伐。
深入了解文化产业不同子行业特点,设计出更多更好的真正适用于文化企业的信贷产品,满足文化企业的个性化金融需求。
四是探索发挥信用保险在支持文化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
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文化企业的合作,在金融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中,发挥信用保险增信分险的作用。
健全中介机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文化金融发展环境
各担保机构和社会信用评级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信息资源,建立专业服务团队,统一业务标准,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行业和市场信息咨询、信用评级、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各项服务,形成文化企业综合服务体系。
三是相关部门将所掌握的文化企业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管理系统,为银行信贷提供良好的征信环境。
四是将文化产权交易所逐步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开展面向文化企业的产权交易业务和股权托管业务,为文化企业产权交易、并购及风险投资退出拓宽渠道。
五是整合社会中介服务资源,加强对信用评级、价值评估、法律咨询、融资担保、信息咨询等行业的管理,公开服务程序,明确主体责任,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