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宣传工作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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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医院各方面建设特别是医教研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及先进科室、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
特别注重医院特色技术、优势学科及名医名家的宣传。
3、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和医疗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
4、上级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5、医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
7、新闻媒体采访。
8、危机管理中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具体责任分解(见附件1)。
四、凡宣传材料均为由院院长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
涉及重要宣传内容,须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
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
凡涉及医院保密、敏感等不适宜对外宣传的事项,不得宣传报道。
五、院长办公室将对对内、对外发表的稿件进行收集、登记、存档、备案,年终将对积极发稿的作者和科室予以奖励(见《奖励办法》)。
六、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医院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广泛汇集院内的宣传信息,医院建立一支覆盖全院的通讯员队伍,扩大和畅通宣传渠道。
各科室的通讯员要及时向医院办公室提供线索,并按规定完成稿件撰写任务(见《上海市儿童医院院报通讯员管理办法》)。
七、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
科主任为科室宣传负责人,负责提出本科室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策划并组织实施本科室新闻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材料需先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医务部审核签字后,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
未经管理部门准许,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八、新闻记者直接到医院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要及时通知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安排专人陪同记者进行采访,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
九、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
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院长办公室审阅,向院领导班子汇报后方可发布。
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具体流程见附件2)。
十、各科室网络信息联系人负责本科室新媒体平台(微博)、医院内、外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电子屏幕信息等的送审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要对上报的信息确认签字,医院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凡需在网络和电子屏幕发布的重大事件信息,应分别由主管宣传的医院领导审批;
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
十一、条幅、张贴物、展板、宣教手册、宣传片、宣传栏等文宣品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
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应向医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签字批准加盖文宣品专用章后方可使用。
各科室、病区内宣传栏的制作需由医院办公室统一批准制作,并审核宣传材料的内容与宣传栏的版式。
十二、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及新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医院对外和对内宣传的阵地。
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完善医院网站、微博等平台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上海市儿童医院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大医院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科室参与医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聚人心、外塑形象”,充分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医院的全面发展,医院决定对为医院宣传工作做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院长办公室对于通讯员撰写的稿件将在年底统一评估,以下情况可在临床医技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加分:
1.通讯员撰写的新闻稿入选儿童医院年度十大新闻。
2.本部门通讯员被评为年度优秀通讯员。
3.本部门通讯员所撰写稿件或提供的新闻内容被本地或国内媒体、报纸采用。
二、加分细则(见下表)
刊登情况
分值/条
备注
医院网站
0.1
累计不超过1.0分
儿童医院报
0.15
累计不超过1.5分
Ⅱ类报刊媒体
0.3
Ⅰ类报刊媒体(新民晚报,文汇报,解放日报,新华社)
0.5
累计不超过2.0分
地方电视台
1
累计不超过3.0分
中央电视台
2
累计不超过6.0分
入选儿童医院年度十大新闻
一次性
本部门通讯员被评为年度院报优秀通讯员
同一篇稿件被多家报纸或网站刊登,不重复计分,以分值高者计算。
三、奖励办法
1.院报通讯员年度撰写第一作者通讯稿件被录用10篇以上,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2.年度院报优秀通讯员,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3.新闻稿入选儿童医院年度十大新闻,科室奖励500元/篇。
4.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科室奖励2000元/次。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具体责任分解
(一)行政职能科室
1.行政职能部门主办的重大新闻事件:
ü
全院性的职工大会、工作会议、庆典、上级部门的重要检查及考察活动、重要外事活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医疗新闻等;
(责任部门——院办)
党风廉政、干部培训、考核、党建特色、评比、表彰活动等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党群部)
职代会、工青妇组织的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责任部门——工会、团委)
绩效考核、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主任年度考核;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重大科研获奖成果、课题、学术活动;
(责任部门——科教科)
2.常规新闻事件:
服务社会的共建活动;
主题性公益活动;
志愿者活动;
调研活动;
3.其他稿件:
益于提高工作效率的“金点子”;
学习和工作感想;
(二)临床医技科室
1.具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或讲座;
2.疑难、罕见疾病的成功救治;
3.重大、突发医疗救治事件中的优秀事迹;
4.部门学科进展,新技术开展;
5.有新闻价值的便民举措;
6.日常对外交流;
7.科普知识介绍;
8.身边的好人好事;
稿件递交时间节点:
属于(一.1)类的稿件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
未按时提交者,将按医院科室及干部考核条例进行扣分。
属于(一.2)、(一.3)及
(二)类的稿件于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递交。
附件2:
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危机应对流程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院长办公室
行政总值班
请示分管院领导
制定应对措施
相关部门统一口径,及时应对
日间
夜间及节假日
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危机应对原则:
1.及时预判
2.快速响应
3.主动引导
4.口径统一
5.规范有序
注意事项:
1.新闻媒体接待由院党委统一领导,院长办公室归口管理。
2.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以医院名义接待媒体或发布未经核实的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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