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144602 上传时间:2023-05-17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9.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伦理学原著选读.docx

伦理学原著选读

伦理学原著选读

伦理学是一门关于幸福的学问,它以人生幸福为轴心,追问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实现幸福这一永恒的问题。

自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苦苦追问着人生幸福问题。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开创了伦理学这一系统独立的学科,他所阐述的一种高尚的目的论、完善论和德行论的伦理学,成为对后世社会生活和伦理学研究影响最大的一种传统伦理学。

康德则奠定了以行为规则、正当、正义为中的现代伦理学主流,并深刻地影响了罗尔斯、哈贝马斯、诺齐克等当代哲学家;边沁、密尔、西季维克等确立的功利主义伦理学体系对现代社会和政治决策产生了巨大的实际影响。

1、尼各马科伦理学(前384~前322)

EthikNicomochea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出生于爱琴海北岸色雷斯的斯塔吉拉,其父尼克马可是马其顿王的御医。

公元前367年,亚里斯多德来到雅典,进柏拉图的学园学习。

公元前343年,亚里斯多德应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之邀,担任了13岁的王子亚历山大的教师。

亚历山大后来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他曾经说过:

生我的是我的父母,而使我明白如何生活才有价值的,则是我的老师——亚里斯多德。

亚里士多德著述的经典版本(标准版)是德国伊曼努尔•贝克尔编辑出版的希腊文《亚里士多德全集》。

《尼各马科伦理学》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卷讨论了至善与幸福的问题;第二卷至第五卷讨论了伦理的德性;第六卷讨论了理智的德性;第七卷至第九卷讨论了正义的价值问题;第十卷是亚里士多德全部伦理学思想的总结。

亚里士多德在本书中首先提出,世间的一切事物、一切技艺、一切法则、一切选择和实践,都是有目的的,“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此都是“向善的”。

而至善则是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要达到至善,就需要凭借某种至上的治理技术。

人类活动领域中的技术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有理财的技术、策略技术、辩论技术等等;但这些技术必须有所归属才能使活动在向善的方向上实现,那么,城邦的关系也就因为其“更崇高、更神圣”,而使其他技术都归属于这个关系的调整技术。

而理智的德性则是理性的,是德性的本质含义。

理智本身又可以区分为两大部类,一类是认知性的,一类是推理性的。

就认知活动而言,“我们思辨本原不变的事物”;而借助于推理活动,我们便可以“思辨其本原有所变化的事物”;所以,认知活动所求的只是想要的东西,而推理活动则是一种思想活动,真正的德性就是要把握这样的活动。

亚里士多德指出,只有在思考当中确实使适中性得到了保证,人类理性的德性才能得到全面的实现。

尽管如此,亚里士多德同时也说明了德性的伦理的以及理智中欲望方面的含义。

但是,在总结全书观点时,亚里士多德依然强调了“思辨是最好的现实活动”的思想。

这一思想也为他对神的崇尚留下了一条通衢大道。

本书是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一部完整的伦理学著作,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思想的最全面的阐述。

它在西方思想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既是古希腊哲学全部探索的高度总结,同时也是作者哲学思想的最终归宿,对西方伦理学思想的发展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中译本)

2、崇学论(1605)

AdvancementofLeaning

[英]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17世纪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实验科学的奠基人。

其伦理思想主要见于《崇学论》。

《崇学论》,又译作《学术的进展》,是培根未完成的巨著《伟大的复兴》的第一部分。

该书批判了贬损知识的蒙昧主义,并从宗教的信仰、国家的文治武功、社会的发展、个人的道德品性的各个方面论证了知识的巨大价值和作用,为培根后来提出的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口号打下了基础。

书中还提出了新的分类原则,即依据理性、想象、记忆三种人类理论能力,相应地把科学划分为哲学、诗歌、历史。

人类知识有三大类:

自然的知识,相应的科学是自然哲学;上帝的知识,相应的是神学;人类自身的知识,相应的科学是人类哲学。

在人类哲学中,对人类个性的综合研究就是对人性的研究,而且应当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

从人的身体去考察人性,体魄健美,适宜于行乐,这是一种身体上的善。

从人的心灵考察人性,一类是关于灵魂的起源等知识,这不是哲学研究的对象,因为“灵魂是直接受上帝感召的”;另一类是对人的心灵机能的研究。

人的心灵机能中的理解和理智机能,要从哲学认识论角度去考察;意志和情欲,则从伦理学角度去研究。

伦理学研究心灵的意志和情欲,称为道德哲学,探讨道德的来源、分类、评价以及道德修养等问题,道德哲学使个人达到内在的善,要得到人的外在的善,就要研究人类的群体,即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政治哲学。

道德科学既要研究善的本源,又要研究如何通过道德修养达到善德。

知识也就是道德,善来自真理,一切不道德的都来自谬误的见解。

知识可以洗涤、改良人的心灵,知识使人能够明辨善恶,变得幸福快乐,知识是道德的来源和基础。

知识可以平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知识可以调整人的理性和情欲的矛盾,使人克制贪欲;知识给人精神快乐;知识在人心中起着最高权威的作用,指导人的意志,使人行为正确并合乎道德。

道德修养首先要靠知识去确立人生的正确目标,然后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德行的人。

人生的目标就是通过真理认识善,再通过坚定有恒的修养去达到善。

《崇学论》所阐明的科学分类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科学知识体系的新结构,对全部人类知识作了系统的划分,提供了当时人们还不曾想过的科学百科全书的蓝图,成为近代科学分类的先导。

17世纪英国皇家百科全书的编撰,都从其中得到启迪。

(据商务印书馆1938年中译本)

3、伦理学(1677)

EthicainOrdineGeometricoDemonstrata

[荷兰]斯宾诺莎(BenedictusdeSpinOza,1632~1677),生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市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幼年接受父亲的正统犹太教育,后被送入培养拉比的七年制教会学校学习希伯来文旧约和犹太典籍,开始注意深奥的神学和哲学问题。

他的思想言论与犹太教格格不入,后者首领对他威逼利诱,直至最终开除教籍,他只得避居一段时间,并于1660年迁居莱因斯堡靠磨光学镜片为生继续研究学术。

他从1663年开始写《伦理学》,到1675年方完成此书;他死后由朋友于1677年出版,同时出版荷兰文译本。

《伦理学》原名《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全书以严格的几何学推理形式写成,共分论神、心灵的性质和起源、情感的起源和性质、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以及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五个部分,分别论述其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

本书认为神,实体是自然的同义词;神表现万事万物的本源性统一,实体表现万事万物基质性统一,自然则表现万事万物在总和上统一。

实体即“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实体不能被其他任何东西所产生,它是自因,人对它不能加以任何界定和限制,对它的限制即是对它的否定,它是唯一的、依据其本性的必然性运动变化的绝对无限的东西。

实体是不可分、不变化、无意志和目的却能够思维的东西。

神、实体或者自然具有无穷多的属性。

属性是据知性来看构成实体本质的东西。

实体和属性都通过作为具体事物的样式表现出来;样式是实体特定状态,是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并通过其他事物被认识的东西。

人是心灵和肉体的统一体,灵魂主要由人的身体观念构成。

人为了达到幸福境界就必须进行认识,其任务是获得必然符合对象的真观念,最终得到心灵与整个自然联系起来的知识。

知识分为三类意见或者想象,由感官和记号得来;由推理得来的理性;直接认识事物本质的直观知识。

其中前者是认识错误的原因,后两者必然真实;而真理本身即是真理的标准,其外在表现是符合于对象,更重要的内在标准则是清晰明确。

人的自然本质就决定了人的本性是自我保存,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的最高权利,善恶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自我保存。

《伦理学》集中了斯宾诺莎一生哲学思想的结晶,标志着他的哲学体系的彻底完成,是斯宾诺莎的最主要哲学著作。

该书阐述的哲学思想虽在当时受到冷遇,18世纪以后却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其成果不仅得到法国18世纪唯物主义者的继承,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也起过重大推动作用,今天仍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据商务印书馆1958年中译本)

4、人性论(1739~1740)

TreatiseofHumanNature

[英]大卫·休谟(DovidHume,1711~1776),出生于一个小贵族家庭,在爱丁堡大学学法律,却有志于哲学研究工作。

曾担任驻外使馆工作,也在国内任过国务副大臣之职。

在哲学上以不可知论著称,在经济学和历史学方面都著有一定影响的著作。

《人性论》中第三卷“道德学”后来改写为《道德原理研究》(1751)

《人性论》认为人的科学是“一切科学唯一稳固的基础。

”一切科学不先解决人性问题,其余一切知识都无法确实解决。

在休谟看来,理性完全没有主动性,永远不能去阻止或产生行为。

道德规则能够刺激情感,产生或阻止行为,具有主动性的特点,因此道德只可能来自印象或情绪。

休谟还认为对道德作出判断的也不是理性多而是知觉多,因为理性判断是依据“是”或“不是”来进行的,而道德判断则是由“应该”或“不应该”来联系命题的。

道德来源于情感,它是被感觉出来的,不是被判断出来的。

道德上的善恶是依据苦乐的原则来进行区分的。

美德是观察和思维一个品格和行为时感觉一种特殊的快乐,恶是一种痛苦的感觉。

德的本质就在于产生快乐,而恶的本质就在于给人痛苦。

休谟又把德和恶区分为自然的和人为的两种。

自然的德和恶不依靠人为的措施和设计,它们由心灵对快乐的趋向和对痛苦的厌恶所决定。

人为的德和恶是由人们的间接情感所决定的,随着财产所有权的确立之后而产生的,它们有正义和非正义、爱和恨、骄傲和谦卑等等。

自然的德使人利己,人为的德使人利他。

但是,人为的德和恶归根到底还是取决于人的心灵苦乐原则,也就是归根到底取决于人的趋乐避苦的本性。

该书认为,同情感使人的利己心与利他心相一致。

利己情感和利他情感是并列的,两者都出自人的苦乐感觉。

人由于有自然欲望,欲望的满足产生快乐,利己心是人性固有的。

但同情感能使人从利己走向利他。

这是由于人的心灵交感是极为密切的,任何人只要一接近我,就会或大或小程度地影响我,人们通过同情就能联想别人的苦乐感觉。

别人的苦乐、善恶通过同情感使自己产生苦乐感觉和善恶道德评价。

相反也是这样,这样一来同情心就使利己与利他相统一了。

《人性论》强调以行为的效果能否产生苦乐作为道德标准,主张利己与利他统一起来,为后来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作了准备,该书的功绩是巨大的。

该书的感觉主义、情感主义、自然主义的道德观对以后的众多思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进一步研究他的伦理思想是很有意义的。

(据商务印书馆1980年中译本)

5、实践理性批判(1788)

KritikderPraktischenVernun

[德]伊曼努尔·康德(LmmanuelKant,1724~1804),著名的哲学家,哥尼斯堡大学教授、校长,柏林科学院、彼得堡科学院、意大利西恩科学院院士。

《实践理性批判》分为序言、纯粹实践理性的原理论、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论。

原理论又分为纯粹实践理性的分析论和关于纯粹实践理性的辩证论。

序言和导论的主要任务是阐述本书的研究对象。

该书认为实践理性本身就是纯粹实践理性,它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事物,自身就有决定意志的能力,因而是绝对自由的。

自由意志就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自己支配自己,不受任何外部原因的支配。

人自己立法自己遵守,只有如此,才显示出道德律令的无比崇高,表现出人的本质存在的尊严和伟大。

“分析论”主要考察了纯粹实践理性的法则(原理)、概念和动机(情感)。

该书提出三条客观法则:

不论做什么,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这就是“绝对命令”;“人是目的”;“意志自律”,即人的意志天生是自由的。

只有在理性独立于自身以外的欲望对象,并依据其本身的普遍立法形式来决定自己的意志时,道德法则才能保全其道德性。

只有完全由道德法则决定的行为,才发生真正的道德情感,即人的义务感。

“辩证论”考察了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并通过建立“至善”概念,指出了解决它的途径。

这个二律背反就是道德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至善是道德与幸福的统一,是实践理性的最后目标。

但至善在尘世的现实生活中是达不到的,因而只有假设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至善才是可能的。

“方法论”阐述了道德教育问题。

道德意识深深地植根于人的天性,不需要高深的知识和特殊的智慧就能把握它。

道德教育不是通过利害的劝诱,也不能诉之于感情的浪漫冲动,道德教育的关键在于培养人的义务观念。

有了这种观念,人们就可以排除欲望的干扰,来发扬自己的理性。

在任何平凡的事情中,只要能够唤起主体的内在自由意识,使之摆脱感性的好恶加于心灵的重负,就能使人产生道德实践的力量。

通过日积月累,最后就能培养出一个独立而崇高的人格。

《实践理性批判》说:

“有两种伟大的事物,我们越是经常、越是执著地思考它们,我们心中就越是充满永远新鲜、有增无减的赞叹和敬畏——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

”该书真正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启动了整个德国的哲学革命,极大地推进了人类理性的启蒙和反思。

该书赢得了多方面的欢呼和赞赏,很快在当时德国的各个大学广为流传,大众和官方都欢迎它,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据商务印书馆1960年中译本)

6、道德与立法的原理导论(1789)

AnIntroductiontoThePrinciplesofMoralsandLegislation

[英]杰瑞米•边沁(JeremyBentham,1748~1832),著名的法学家、伦理学家,功利主义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

边沁从小就是一个有志者,他说:

“我愿勤奋工作,历一生而无息止,我并愿为国家效力。

”马克思说他是“资产阶级蠢才中的一个天才”。

他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政府片论》(1776)、《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1789)、《民事与刑事立法论》(1802)、《关于刑赏的学说》(1811)、《义务论》(1834,由他人整理出版)等。

《道德与立法的原理导论》认为只有快乐和痛苦能够指示人们应该做什么以及决定人们将要怎样做,它们遵循特定的因果规律,是人类行为的是非标准。

功利主义原则是指:

我们对任何一种行为予以赞成或反对的标准是该行为增多还是减少当事者的幸福。

功利原则可以普遍为人们所接受,这是由于人类的天性使然。

在计算“最大幸福”时,每个人都是其中平等的一个,功利原则内含着平等原则。

苦乐价值的大小由七个条件决定:

强度、持久性、确定性、远近性、继生性、纯粹性及范围。

通过计算,可以确定数量上最大的快乐作为行为的最佳选择。

这便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在具体道德实践中的运用。

“禁欲主义原则”看到在一定环境下获得的某些快乐,久而久之都伴随有超过快乐的痛苦,所以它总在找机会同一切借快乐之名出现的东西作对,归根到底它不过是对功利原则的误用。

“同情与反感原则”仅以自身的同情或反感为根据,实际上就等于没有原则、没有标准,什么东西能置他于苦境,他就会憎恨它,也是对功利原则的承认。

“神学原则”中上帝的意志无非是神学家们根据自己的好恶和原则所作出的解释,同样也离不开功利原则。

功利原则是唯一正确的原则,是政治学、法学和道德理论的普遍原则。

动机在一般意义上都是中性的,根据动机判定善恶是不可能的。

行为的动机是不可知的,即使根据行为后果推断出动机,也往往是不准确的。

道德不过是达到功利的手段,行为的功利只在后果中,因而只能根据功利来判断行为是否道德。

意向的好坏根据事情结果的主流而定。

后果的好坏,归根到底是由客观环境决定的。

道德行为过程其实就是计算和取得功利的过程。

该书影响到19世纪初的空想社会主义的伦理思想,通过空想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间接联系了起来。

马克思恩格斯说:

“成熟的共产主义也是直接起源于法国唯物主义的……边沁根据爱尔维修的道德学建立了他那正确理解的利益的体系,而欧文则从边沁的体系出发去论证英国的共产主义。

(据商务印书馆2000年中译本)

7、功利主义(1863)

Utilitarianism

[英]约翰·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又译为约翰·密尔,自幼没有上学,直接受教于他的父亲詹姆士·穆勒。

边沁的功利主义从小就深入到了穆勒的心中。

他曾组织“功利学社”,开展学术活动。

穆勒担任过政府的官职,业余时间从事伦理学、经济学和逻辑学的研究著述。

伦理学著作有《功利主义》,《论自由》和《穆勒自传》。

《功利主义》认为功利主义就是最大幸福主义。

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指痛苦和丧失掉快乐。

各人的幸福就是各人自己的利益。

感官的快乐是低等的快乐,精神的快乐是高等的快乐。

人性都是向善的,都愿意选择高级快乐而放弃低级快乐。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傻子好。

”人的这种追求快乐的本性,使人必然是利己的。

穆勒认为人性中有人类的社会感情,它使个人要同人类成为一体,这种感情随人类文化进步而不断加强。

这就是良心坚固的基础。

良心也是功利主义的制裁力。

社会感情使个人不再作损害他人和社会的事情,并与他人合作以公利作为行动的目的。

这样每个人利己的目的与他人的目的变为同一了,每个人都觉得别人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

良心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浑成一体。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最高的道德标准。

法律和良心可以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穆勒在大量地论述了动机的同时,也主张效果论,认为有一个人救起了溺水的小孩,那么不管救小孩者的动机如何,是出于道德上的考虑,还是出于要得到报酬的考虑,救人的效果总是有的,行为本身总是合乎道德的。

穆勒还主张把行为者的品格与行为本身区分开来,他认为一个好的德行并不表示这人就有好的品性,同样,一个有好的品格的人,也会做出受人谴责的行为。

一个不好的动机做出一个好的行为,我们只能说此人品格不高尚,而行为本身仍是高尚道德的。

穆勒认为道德进步取决于法律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的进步。

《功利主义》一书比边沁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更系统、更严整的论述了功利主义,标志着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发展的最高点。

该书既强调功利原则,又强调高尚的道德情操,既强调道德,又强调法律,思想的多样性使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人群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该书为自由竞争时期的资本主义确立系统的道德理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

8、境遇伦理学(1966)

SituationEthics:

theNewMorality

[美]约瑟夫·弗莱彻(JosephFletcher,1905~),当代著名基督教神学家、伦理学家。

曾长期担任哈佛大学主教神学院社会伦理学教授。

60年代初当选过“美国基督教伦理学学会”第二任会长。

1970年从哈佛大学退休,又被弗吉尼亚大学医学院聘为医学伦理学教授,直到1983年辞职。

《境遇伦理学——新道德论》认为,人们在道德决断时,实际上只有三种路线或方法,即律法主义、反律法主义和境遇方法。

律法主义方法是指以先定的一套准则和规章作为指导人们道德决定的方法。

反律法主义方法是指人们在独特的境遇中,可以不凭借任何原则或准则,而依据当时当地的境遇本身,提出解决道德问题的方法。

境遇方法介于律法主义与反律法主义之间,这一方法尊重社会的和传统的道德准则,视之为解决难题的探照灯,但在某一境遇下,如能较好地实现爱,可以随时放弃任何道德准则。

这一方式承认理性是道德决断的工具,承认并坚持上帝之爱是基督教伦理的最高准则。

它主张任何准则都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的境遇,总是要联系实际境遇,注重具体的事实,关注基督教规则的实际运用。

这种方法也可称为境遇论、语境主义、偶因论、环境论或现实论。

其核心是“境遇决定实情”,只要行为符合爱(爱上帝、爱世人),那么一切律法、准则就都是有条件的,人们可以根据境遇的不同,随时准备遵照道德律法而行动或不顾道德律法而行动。

该书提出四条实用原则:

实用主义、相对主义、实证论、人格至上论。

它注重实际(行动),而不是教义(某种原则)。

它所关心的是按照一定的信仰去行动,它不是问“什么是善”,而是问“如何行善、为谁行善”;不是问“什么是爱”,而是问“在特定境遇下如何可能表示最大爱心的事”

对境遇论而言,良心就是道德觉悟,是一种道德作用。

爱是唯一的永恒善。

法、原则或价值本身即为善。

上帝之爱是决无匹敌的。

这种爱不是欲望,不同于友爱和性爱,这种基督爱的有力原则是意志、意向,它是态度,而不是情感。

爱必须具有计算、小心、慎重和分配等属性。

要爱就得公正,要公正就得爱。

爱与公正结为一体,爱等于公正,公正等于爱。

一切取决于境遇。

道德决断时,只有爱永远是目的本身。

行为之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不在于行为本身,而在于行为的境遇。

境遇论只处理此时此地之事,任何道德问题的解决都是极为相对的。

《境遇伦理学》是弗莱彻最富代表性的著作。

该书系统地论述了基督教境遇伦理学,在现代基督教神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引起了世界性的轰动,至今已被翻成十余种文字,行销世界各国。

(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中译本)

9、正义论(1971)

ATheoryofJustice

[美]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

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1947年重入该大学读研究生,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先后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任教,1962年起一直任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其主要著作有《正义论》(1971)和《政治自由主义》(1993)。

《正义论》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基本结构,即社会主要制度(指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和社会安排)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划分的方式。

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就在于排除不平等对人们生活前景的影响。

原初契约的目标只是要接受某些道德原则。

这些道德原则是那些想促进自己利益的自由和有理性的人们将在一种平等的原初状态中接受的、以此来确定他们联合的基本条件,并将调节所有进一步的契约,指定各种可行的社会合作和政府形式。

这种看待正义原则的方式就是“作为公平的正义”。

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平等的原初状态是用来引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的纯粹假设状态。

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是人们在无知之幕后所自愿选择的,人们在无知之幕后所一致同意选择的原则决不会是与平等互利的社会合作相冲突的、只为了使某些人享受较大的利益而损害另一些人的生活前景的功利原则,而是有着词典式序列的两个正义原则。

它们为社会合作提供了基础。

满足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之主要制度是立宪民主制,这是实现政治正义的根本。

经济体系的所有事情都应该按照满足正义原则的方式来处理。

就市场体系来说,它既与私有制相容,又与社会主义制度相容,即正义原则是与相当不同的制度相容的。

义务和职责是适用于个人的道德原则,它们是原初状态中的人在选择了正义原则之后进一步选择的,是从正义原则中产生的,是正当观念的主要部分。

正义感或道德情感对于保证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方面的稳定有着根本的作用。

《正义论》企图扭转不关心现实道德问题的元伦理学家的学风,将伦理学引向实质性(规范)伦理学的轨道,但又与功利主义和至善主义有着根本区别。

它继承和提升了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提出并论证了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其中所蕴涵的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内容,又表征了它试图综合各种规范伦理学的特点。

此书岀版后立即在西方多学科领域和不同学术流派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很快就被誉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中译本)

10、德性之后(1981)

AfterVirtue

[英]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AlasdairMacIntyre,1929~),当代著名的道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