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0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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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001

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自评表

一、项目自评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批准立项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承担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所在地

自评结果

项目

达标项数量

不达标项数量

达标项最小数量

施工管理

控制项

5

一般项

3

环境保护

控制项

3

一般项

10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3

一般项

9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3

一般项

4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3

一般项

5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控制项

3

一般项

5

技术创新与利用

控制项

1

一般项

2

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承担单位(签章):

自评日期:

年月日

二、自评表

项目

条款号

指标要求

检查要点

是否达标

施工管理

(控制项)

1.1.1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健全;

(2)绿色施工管理体系人员到位。

1.1.2

依据“四节一环保”要求,编制绿色施工方案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确定绿色施工量化控制目标和考核指标。

(1)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四节一环保”、职业健康、现场安全等内容齐全,保障措施合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2)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绿色施工量化控制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

1.1.3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节水、节能、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等绿色施工标识。

(1)绿色施工标识齐全,标识内容符合“四节一环保”要求。

1.1.4

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1)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培训记录齐全。

1.1.5

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绿色施工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应采集反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并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1)各施工阶段自我评价表;

(2)“四节一环保”控制指标各阶段总结和指标对比分析报告。

施工管理(一般项)

1.2.1

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要求。

(1)检查技术交底。

1.2.2

制定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污染、防潮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1)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与所从事工种相匹配的安全鞋、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2.3

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

(1)现场食堂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2)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消毒记录;

(3)对突发疾病、疫情的有应急预案。

1.2.4

临建设施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市政设施和周边道路,办公用房、宿舍均满足2m2/人的使用面积要求。

(1)临建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2)办公用房、宿舍面积与使用人数记录。

1.2.5

应辨识施工危险源并制定安全措施。

(1)施工危险源清单与控制计划;

(2)当涉及易燃易爆品时,应检查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围挡高度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环境保护(控制项)

2.1.1

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所发现的地下文物资源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查看施工现场文物资源保护措施;是否有应急预案。

2.1.2

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产生量应不大于400吨。

(1)建筑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

(2)统计每10000m2建筑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及记录。

2.1.3

噪声控制:

各施工阶段噪声,昼间应不大于70dB;夜间应不大于55dB。

依据国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查阅降噪计划书、场界噪声测量记录。

环境保护(一般项)

2.2.1

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有防尘、抑尘或降尘措施,不扩散到场区外;在禁令施工时间内严格执行有关禁止施工的规定;扬尘控制:

土方作业:

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1.5m;结构施工及安装装饰:

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0.5m。

(1)扬尘控制措施与扬尘实施记录;

(2)土石方、运输、施工、现场加工等实施过程的交底记录;

(3)基坑开挖面覆盖情况;

(4)设置的洗车槽,封闭存放点等。

2.2.2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应不污损场外道路。

2.2.3

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车辆,应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2.4

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

2.2.5

进出场车辆及机械设备有害气体排放应符合国家年检要求。

(1)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措施是否得当;

(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检查记录;

2.2.6

电焊烟气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

2.2.7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2.8

制定合理的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计划。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

(1)对于建筑废弃物按地下基础结构、地上结构和装修三阶段进行统计分类计算;

(2)有毒、有害废物是否进行分类收集;

(3)建筑废弃物的回收与再利用措施及效果。

2.2.9

建筑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存放。

垃圾桶应分为可回收利用与不可回收利用两类,并定期清运。

2.2.10

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应用作地基和路基回填材料。

2.2.11

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

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采取的光污染控制措施及效果。

2.2.12

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2.2.13

应采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1)噪音监测记录;

(2)机械设备保养维护记录;

(3)隔音与隔振措施。

2.2.14

施工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应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

2.2.15

现场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周边应设排水沟。

(1)查看控制措施;

(2)核查现场和实施记录。

2.2.16

工地现场厨房应设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2.2.17

工地现场厕所应设化粪池,并定期清理。

2.2.18

雨水、污水应分流排放。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控制项)

3.1.1

应选用国家和山东省鼓励推广类的建筑材料、制品,并有实施记录。

查阅工程材料决算清单等。

3.1.2

距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的比例应达到70%及以上。

核查材料进场记录、本地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计算书。

3.1.3

有健全的机械保养、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等制度。

核查相关管理规则制度。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一般项)

3.2.1

建筑材料包装物回收率达到100%。

(1)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进行策划,制定目标。

施工过程管理有措施、节材效果明显;

(2)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试验记录及配比方案;

(3)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实施限额领料;

(4)材料综合台账齐全,数据真实、正确;

(5)施工现场设置材料回收装置。

(6)核查临房、围挡材料的进货单,统计重复使用率。

3.2.2

应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降低混凝土、砂浆中的水泥用量。

这些新材料的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3.2.3

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

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3.2.4

落地灰应及时清理、收集和再利用。

3.2.5

施工应采用建筑配件整体化或建筑构件装配化安装的施工方法。

3.2.6

工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及以上。

3.2.7

优先选用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并建立优良供应商档案库。

(1)围绕绿色环保理念,选择高性能、低污染建材;

(2)在满足结构安全、功能需求条件下,优先选择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

(3)材料选择应进行详细的实施记录。

3.2.8

优先选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并有实施记录。

3.2.9

桩基础施工宜选用绿色施工新技术,减少现场泥浆的排放。

检查施工方案、记录,鼓励提交地基基础方案比选论证报告。

3.2.10

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损耗,损耗率应不大于1.5%。

(1)方案优化措施;

(2)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高强钢筋及钢构件的优化使用方案,工程决算材料清单等;

(3)主要材料损耗率计算书。

3.2.11

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

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钢筋损耗,80%以上的钢筋应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应不大于4.0%。

3.2.12

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

(1)根据结构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模架施工方案。

合理选择采用周转频次高的模板、脚手架材料;

(2)模板、脚手架等采用的材料及周转次数统计;

(3)其他周转材料的周转次数、周转使用情况及使用次数的统计数据;

(4)模板工程施工优化方案,模板工程量清单等。

3.2.13

采取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采用工具式定型模板的使用面积占模板工程总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50%。

3.2.14

主体结构施工应选择自动提升、顶升模架或工作平台。

(1)根据结构形式和功能需求,优化施工工艺方案,缩短施工周期、提供施工效率;

(2)工作平台集约高效,施工现场设施安装方便、工作高效。

3.2.15

现场临建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

3.2.16

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工程决算清单、材料检测报告等。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控制项)

4.1.1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情况,分别确定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进行计量考核管理。

不同阶段、不同用途的用水计量情况及用水量统计结果、计量记录

4.1.2

在签订分项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应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合同中有关节水定额指标

4.1.3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全部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

节水设备(设施)配置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一般项)

4.2.1

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布置应简捷、合理,减少漏损。

(1)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布置;

(2)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是否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3)施工现场用水记录、节水效果。

4.2.2

施工现场应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

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使用自来水。

4.2.3

混凝土养护和砂浆搅拌用水合理,有节水措施。

4.2.4

施工现场优先采用经检测合格的非传统水。

(1)非传统水源利用情况及效果;

(2)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利用量;

(3)用于施工的非传统水的水质检测报告;

(4)基坑降水存储利用量和回灌量。

4.2.5

施工现场根据地域情况进行非传统用水的收集,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4.2.6

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4.2.7

基坑降水存储使用或回灌。

基坑施工排出的地下水回收利用率100%。

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

5.1.1

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1)对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用电的分类计量及统计、核算、对比分析;

(2)使用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情况;

(3)节能照明灯具使用情况。

5.1.2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不得使用。

5.1.3

现场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节能照明灯具使用率达到100%。

节能与能源利用(一般项)

5.2.1

制订合理的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查阅施工方案中是否有能耗定额,评价确定能耗定额的方法是够科学

5.2.2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充分利用自然能源情况。

5.2.3

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1)设备技术档案以及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情况;

(2)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优化,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

(3)重点耗能设备利用情况监控记录;

(4)使用的大型机械是否作到一机一表,合理控制用电。

5.2.4

采用能源利用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

5.2.5

合理安排工序和施工进度,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施工机具资源共享。

5.2.6

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利用情况。

5.2.7

施工临时设施结合日照和风向等自然条件,合理采用自然采光、通风和外窗遮阳设施。

(1)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2)节能措施的具体情况。

5.2.8

临时施工用房使用热工性能达标的复合墙体和屋面板,顶棚宜采用吊顶。

5.2.9

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1)施工用电情况(%)的分别统计和计量;

(2)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5.2.10

临时用电节能灯具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不得超过最低照度的20%;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控制项)

6.1.1

施工用地应有审批手续。

(1)临时用地审批手续齐全;

(2)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绘制施工平面图;

(3)临建设施建设情况。

6.1.2

平面布置合理、紧凑,满足施工使用。

6.1.3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并应报请相关方核准。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一般项)

6.2.1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1)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和效果,当涉及深基坑工程时应检查深基坑土方施工方案、支护结构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绿化、植被保护。

6.2.2

基坑支护结构超出红线时,应采用可回收式结构。

6.2.3

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

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6.2.4

施工现场宜结合建筑场地永久绿化、使场内绿化面积不低于临时用地面积的5%。

6.2.5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平面图进行施工现场布置,并应根据现场条件,与原有永久道路兼顾考虑,合理设计场地内的交通道路。

(1)施工平面图是否按要求进行布设。

(2)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的利用情况;

(3)现场道路的布置能否方便运输同时满足消防要求;

(4)生活区与生产区设置合理。

职工宿舍使用面积符合规定要求。

6.2.6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6.2.7

材料应就近堆放,最大限度的减少二次搬运。

6.2.8

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6.2.9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或农民工夜校培训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

技术创新与利用(控制项)

7.1.1

采用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

在工程施工中采用了哪些推广技术,在“四节一环保”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技术创新与利用(一般项)

7.2.1

通过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5项。

7.2.2

应用新技术、新施工工艺、新工法或新设备,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1)是否应用了新技术、新施工工艺、工法或新设备;

(2)对绿色施工的促进与推动。

7.2.3

开展技术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施工工艺、工法。

查看相关知识产权证书或授权证书。

7.2.4

采用建筑配件整体化或建筑装配化安装的施工方法。

是否采用了建筑配件整体化或建筑装配化安装的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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