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至邵阳高速公路监理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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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至邵阳高速公路监理工作计划

湖南省衡阳至邵阳高速公路

(第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业主:

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五月

目录

目录。

01

第一部分总体监理工作计划。

02

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组织机构。

02

2、高驻办职责。

03

3、主要监理人员职责。

07

4、监理人员进场服务计划。

17

5、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

18

6、遵守监理工作程序。

19

7、抓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29

8、协调好建设各方面的关系。

33

第二部分监理工作方法。

34

1、主要工作。

34

2、密切配合好业主工作。

36

3、认真履行高驻办的职责。

37

4、切实抓好各分项工程质量的监控工作。

39

 

第一部分总体监理工作计划

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组织机构

本项目的监理机构按二级管理体制设置。

衡邵高速公路第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第二合同段(即原设计第六至第九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具体设置见下组织机构框图。

拟派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职能分工架构图

正高级驻地:

梁军

付高级驻地:

蒋龙华

 

行政后勤组

蒋文革

周小平

兰德勇

左美凤

安全组

曾林

刘巢荣

交通设施组

蔡晓斌

徐文胜

环境保护与绿化组

邹剑帆

试验组

孙军

宋春春曾秀群

乐雪萍

付建武

石燕

江涛

沈恩浩

测量组

张德连

万鹏

牛灵德

合同组

冯晓

蒋慧敏

陈典和

桥梁组

潘后亮

黄汉忠

徐任

周永辉

刘大鹏

刘建兵

贺章安

道路组

张家春

李魁德

袁力

丁洪生

丁文文

潘海云

张和东

刘占海

张全文

 

二、

 

二、高驻办职责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按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

其主要职责是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保监理六个方面:

1、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职责:

1)、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一道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不符合质量或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并督促运出工地现场;

3)、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报总监办批准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指令停工再报批;

4)、对承包人的检测、试验工作进行全面监理。

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试验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5)、监理人员按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签认。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6)定期向公司和总监办有关职能部门填报质量报表,并负责信息管理系统中质量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2、工程进度监理的主要职责:

1)、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总监办批复;

2)、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报总监办批准下达;

3)、在施工工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及业主下达计划的要求;

4)、定期向总监办报告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5)、定期向公司和总监办有关职能部门填报进度报表,并负责信息管理系统中进度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3、工程费用监理的主要职责:

1)、按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报总监办审批后支付;

2)、按合同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且质量合格的数量和价格报总监办审批,驻地监理对计量数量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终期)支付证书及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总监办审批。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费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必备资料达到要求;

4)、定期向公司和总监办有关职能部门填报费用报表,并负责信息管理系统中费用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4、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

1)、主持召开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工地例会,整理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关系的有关联席会议;

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工程施工程序在充分论证变更方案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做出变更或决定,并按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量及价格,经由总监办审批后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交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核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经由总监办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初审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经总监办审查后报业主批准;

5)、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6)、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以致停工及停工支付;

7)、编制监理月报,按时上报总监办,定期向公司和总监办有关职能部门填报合同报表,并负责信息管理系统中合同信息的录入和管理。

5、信息管理的主要职责:

1)、协助总监办编制信息管理规划和程序,建立信息传递通道。

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提供工程质量、进度、费用以及机械、人员增减等各种信息;

2)、在开工前和施工中发现的现场情况和地质变化,施工设计图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总监办;

3)、施工中发生的各种质量事故、质量问题以及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纠纷应及时向总监办报告;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反馈给承包人和总监办;

5)、驻地办要指派专门的信息(资料)管理员;

6)、监理与业主、承包人的各种往来文件资料必须分类保存;

7)、监理试验室必须编制详细试验计划,并定期将各类试验检测数据反馈给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8)、及时向合约部信息中心提供有关信息汇总数据,并负责统一和协调驻地办内各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管理工作。

6、环保监理的主要职责:

1)、编制环保监理计划;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及环保计划;

3)、巡视施工现场,纠正施工中违反环保规定的不规范行为。

三、主要监理人员职责

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驻地办总的组织机构框架内,提出高级驻地有效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报总监办审批;

2)、主持驻地办的监理业务工作,制定本驻地办的监理计划;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设计详图,对其中技术比较复杂的设计图进行初审后,上报总监办审批;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

6)、审查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月进度计划;

7)、巡视工地,检查合同段的施工质量,审定质量验收单,审签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证书;

8)、检查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监督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达到合同要求;

9)、在总监授权的范围内,签署或签发返工令、停工令、复工令、退场令等监理指令;

10)、初审承包人提交的支付报表,延期和索赔报告及其他函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送、总监办;

11)、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权限审核工程变更;

12)、审查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分包问题;

13)、主持工地会议,尽可能地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4)、协调与相邻合同段承包人之间的施工纠纷,协助总监办协调承包人与地方之间的各种矛盾;

15)、主管安全监理工作;

16)、会同总监办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17)、执行总监办发出的监理业务指示,办理总监办交办的其他监理工作;

18)、副高级驻地协助高级驻地履行上述职责,当高级驻地离开时履行高级驻地的职责。

2、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和掌握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

2)、负责路基、小桥涵、通道、立交工程、防护设施、截水沟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3)审查开工报告和施工方案,负责试验路段的监理工作;并有权发出关于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监理指令;

4)、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查;

5)、详细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对图纸和设计资料中所出现的误差进行纠正并报总监办;

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抽查检验和中间交工验收检验;

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8)、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

9)、审查进场材料人员、机械的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10)、经常巡查工地,按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并参与旁站监督;

11)、负责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交由信息工程师管理。

督促试验监理员和承包人按规定的自(抽)检频率和方法,完成各种试验;

12)、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和掌握路面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

2、负责全线路面及沿线排水、中央分隔带、路缘石等工程的技术监理工作;

3、审查开工报告和施工方案,负责试验路段的监理工作;

4、审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5、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和抽查检验;

6、有权发出关于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等监理指令;

7、严格执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

8、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9、审查进场材料、人员、机械的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10、负责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交由信息工程师管理。

督促试验检测监理人员和承包人按规定的自(抽)检频率和方法,完成各种试验;

11、经常巡查工地,按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并参与旁站监督;

12、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和掌握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

2)、初审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4)、根据工程质量动态,会同试验室进行抽检;

5)、负责桥梁工程及所属排水工程、通道及预制构件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6)、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详图进行审查;

7)、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和抽查检验;

8)、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9)、对承包人和驻地办提出的所辖工程的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

10)、审查进场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11)、经常巡查工地,按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并参与旁站监督;

12)、负责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交由信息工程师管理。

督促试验监理员和承包人按规定的自(抽)检频率和方法,完成各种试验;

13)、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5、安全文明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监理委托合同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生产的技术措施;

2)、审查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文明生产人员的配备和资格证书;

3)、审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的性能和合格(检修)证明文件。

4)、审查施工单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重大设备操作工等)的资格及上岗证书;

5)、巡视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隐患、事故苗头的,要及时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检,且作好记录。

6)、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文明施工规定,做到施工现场使用区域分明,场区及道路整洁,物件堆放有序,排水流畅,安全防盗,文明礼貌;

7)、定期在工地例会上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

 

6、环保及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本着“优质、生态、环保、绿色”的建设原则,将环保监控工作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中;

2)、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指导承包人提出文物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废料废方处理、防止水、大气污染等的控制措施,检查承包人的保证体系及相关准备工作,并将此做为承包人单项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进行检查;

3)、与当地水利、环保部门保持联系,征询、交换环保工作的要求、意见,及研讨环保工作措施;

4)、对弃土堆、取土坑的设置,河流处桥梁基础施工工艺、方法及高边坡防护等提出审查意见,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决策;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巡查工地,对出现的水土流失、水及大气污染等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及时督促承包人停止作业、加以妥善保护,并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7)、审查绿化施工开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8)、负责绿化施工监理工作,组织并参与旁站监督,配合工作站、业主的绿化工程验收;

9)、负责环保绿化监理资料、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交由信息工程师管理;

10)、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7、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高级驻地领导下,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准确及时地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为驻地办进行工程质量评估提供依据;

2)、监督、检查(包括必要的旁站)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使承包人有足够的仪器和人员、依据合同文件的要求,按规定的频率进行各项试验检测,监督承包人的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抽查、复核承包人所做的标准试验结果;

4)、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及其保管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提供分项工程有关验收的试验、检测资料及重要结构、重要层位的质量控制试验检测资料;

6)、每月负责向中心试验室上报有关试验、检测结果汇总表,并配合中心试验室及上级有关机构的抽检工作;

7)、督促承包人定期标定有关试验仪器;

7)、完成高级驻地或中心试验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8、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高级驻地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办所辖合同段工程结算工作(包括中期结算、交工结算、最终结算),初审各种支付证书,编写计划统计报表和每月监理报告;

2)、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延期、索赔报告、提出索赔、延期的处理意见,初审变更工程的单价,提出变更工程的初步估价;

3)、协助高级驻地拟订向总监办的报告,处理业主、总监办和承包人来往函件;

4)、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地呈报工程进度报表,监督承包人办理工程保险和合同担保等事宜;

5)、负责收集汇总按规定应上报的各种记录、纪要和报告,经高级驻地签发后上报;

6)、负责往来文件管理,做好归档工作,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工程日志均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7)、监督本驻地所属合同段的工程保险,风险发生时,协助业主和承包人做好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8)、协助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计划;

9)、完成高级驻地交办的其他工作。

9、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向承包人移交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2)、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会同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测量精度,监督承包人的施工放样,审查或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

3)、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他控制点的保护,保证测量控制桩不受损坏;桩位需要变更时应督促承包人及时移桩或恢复相关的测量桩位。

4)、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复测检查和认定。

5)、在各项工程的施工中,对控制工程的导线及工程构造物位置、标高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和认定。

6)、随时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抽查各项测量记录。

7)、审查承包人的测量验收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后方能签认;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8)、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参加现场联合办公,做好土、石方界定工作,配合做好计量工作。

9)、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精度。

10)、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10、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质量和生产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2)、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变更、工程验收等工作;

4)、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引起的争议;

5)、负责起草和审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中相关技术和指令性文件。

11、旁站监理的岗位职责

1)、旁站监理必须对各施工工序经常进行现场巡视和旁站,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坚守岗位,严格监理;

2)、旁站监理必须严格要求承包人按图纸,按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对现场的违规施工行为要及时制止;

3)、作好监理日记,逐日详细记录工地的情况,包括承包人工作及闲置的机械、人员情况、工作内容、工地发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材料进场情况及下达的工作指令等;

4)、监督承包人的自检取样,对承包人的自检试验进行旁站,保证自检结果的真实性;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查;

5)、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放样抽检工作,参与工程计量的联测工作,但不得独立签认变更增加的工程量;

6)、及时向专业工程师、高级驻地汇报工地的质量状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7)、及时督促承包人做好工地施工管理,保护沿线环境,做到文明施工。

12、资料、信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文件的拟稿、校稿、收发、登记、催办等工作;

2)、负责往来文件保管和做好全线内业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监理日志的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3)、负责计算机网上信息的传递、收集与管理;

4)、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纪要、信息传递和留存;

5)、负责建立信息系统,保障信息通畅;

6)、负责对承包人的内业资料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7)、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理人员进场服务计划

1、施工前期(2006.12~2007.5):

考虑到开工前大量的准备工作,为充分做好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使之尽快进入正常施工期,我们派19名监理人员,这些监理人员为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道路监理工程师1人,桥梁监理工程师1人,测量监理工程师2人,试验监理工程师1人,合同监理工程师1人,道路监理员2人,桥梁监理员3人,试验监理员2人,其他行政、文秘人员5人。

2、施工正常期(2007.6~2009.1):

将根据工程进展程度及实际监理工作需要,逐渐把监理人员增加至38人以上,即再增加副高驻地1人,道路监理员6人,桥梁监理员7人,试验监理员3人,文秘等其他人员2人,以满足这一时期监理工作检查、旁站、巡视、试验检测等现场监理工作量加大的需要,确保工程质量。

而在土建工程即将完成进入路面工程施工时,又逐渐撤离部分现场监理人员。

3、施工后期(2009.2~2010.5):

此时主要是路面工程、公路附属房建工程、交通工程设施及绿化的监理,我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将增加交通工程设施工程师1人,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减至总人数为26人,在工程将完工时,监理人员将陆续撤离工地现场。

4、缺陷责任期:

暂按《监理招标文件》规定派道路监理工程师1人,24个月;合同监理工程师1人,24个月;监理员1人,24个月。

人员进场计划具体安排详见监理人员进场服务计划表。

五、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按《监理招标文件》及本项目合同文件所明确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我们将为业主提供本项目规定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按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之监理咨询服务。

为做好该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我们将按《施工监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签定的合同书的全部文件规定,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管理在内的全方位监理。

独立、公正的行使监理职权。

在做法上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理工作中“七不准”:

1)、每项工程的人员、机构设备、材料、测验手段准备不足,不准施工;

2)、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3)、未经批准的图纸不准施工;

4)、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

5)、前道工序未经检查合格,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6)、不合格的工程不准支付;

7)、未经计量的工程不准支付;

六、遵守监理工作程序

驻地办全体监理人员将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程序和工作范围各司其职,保证监理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转。

各部门在工作中应按规定履行,还要履行各自的权力的职责,对于重大的质量事故处理、重大的工程变更、复杂的技术问题、工程延期、索赔等,驻地办将及时收集各种资料、采集各种原始数据供总监办进行分析研究及审批。

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办事,各监理程序框图如下:

(1)、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申请单

合格

每道(步)工序完工后

返工

承包人自检

行不合格

道合格

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单:

SJ05

合格不合格

 

分项工程已完工

返工

承包人自检

不合格

填报检验申请批复单SJ05及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SJ14

驻地办签认批复单SJ05和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SJ14

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

不合格

中间计量

 

(2)、主动动态控制程序图

目标论证

目标分析

过程跟踪、采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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