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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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0

第二章增值税法0.txt两个人吵架,先说对不起的人,并不是认输了,并不是原谅了。

他只是比对方更珍惜这份感情。

第二章 增值税法

(value-addedtaxlaw)

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neutralprinciple);2、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负担;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实行比例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

二、增值税的类型(理论增值额、法定增值额)按照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

1、生产型增值税:

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扣除,从整个社会角度看其计税依据相当于GDP(Grossdemosticproducts);

2、收入型增值税:

外购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按每一会计核算期计提折旧金额扣除,从整个社会角度看其计税依据相当于GDI/GNI(Grossdemostic/nationalincome);

3、消费性增值税:

外购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置当期一次性扣除,从整个社会角度看其计税依据相当于consumergoods/expendablematerials;

三、法定增值额的计算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

1、加法:

应纳税额=(工资+利息+租金+其他增值项目)×适用税率;

2、减法:

应纳税额=(销售全额-非增值项目金额(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适用税率

(二)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从本企业流出产品按销售额或视同销售额核算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购进产品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形动产tangibleandmovablegoods/estate/property)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从行业角度看,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商业批发、商业零售)、加工厂、修理厂以及进口的货物.

加工劳务包括委托加工和加工承揽两种:

1、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加工产品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受托方是增值税的纳税人,按向委托方收取的加工费乘以对应税率计算上缴税金。

2、加工承揽是指受托方既按委托方的要求加工产品,又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按销售自产产品纳增值税。

二、特殊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⑴货物期货:

特殊点在于实物交割的环节纳税

⑵银行销售金银业务,银行的其他业务纳营业税

⑶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寄售店销售寄售产品按4%的征收率简易纳税。

⑷邮政部门的所有业务(销售集邮产品、发行报刊、销售邮务物品、邮政储蓄等)都纳营业税。

⑸其他部门销售集邮物品以及其他单位发行报刊均纳增值税。

⑹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以及发电厂、供电局收取的电费均纳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⑴视同销售的行为:

货物发生流动转移,但未收到货币、货物或其他等价物。

归纳为以下5种:

【要求】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

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②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例题?

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零售价=5000÷5%=(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例:

乙企业委托甲商店代销A产品1000件,单位售价1170元(含17%的增值税),单位成本680元,于7月20日发出该批产品。

次月20日收到甲商店转来的代销清单上列示已售出400件,共收手续费5000元,乙企业按售价向甲商店开俱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假设乙企业对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甲企业对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乙企业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⑴发出该批产品时:

借:

发出商品

贷:

库存商品

⑵次月20日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

应收账款——甲商店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发出商品

⑶结转代销手续费,收到对方开俱发票

借:

销售费用5000

贷:

应收账款——甲商店5000

⑷收到甲商店汇来的货款净额元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甲商店

甲商店有关会计分录:

⑴收到A产品时:

借:

受托代销商品

贷:

代销商品款

⑵实际销售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

应付账款68000

借:

代销商品款

贷:

受托代销商品

⑷确认代销手续费,支付乙企业货款时

借:

应付账款5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0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③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④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除了自已当作原材料车间生产领用外,用于其它方向的(无论自己内部使用如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还是对外使用如对外投资、赠送、当作股利分配给股东),只要产品发生流动转移一律产生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为:

借: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付职工薪酬

贷:

产成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⑤对于外购的货物只有继续对外时(如对外投资、赠送、当作股利分配给股东))才能产生销项税额。

借:

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应付股利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⑵混合销售的行为:

同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业务即发生了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又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按其主业判定只纳一种税。

如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的,按主业判定纳增值税;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又销售烟酒饮料的,按主业判定纳营业税。

账务处理(相当于价外费用):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其它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⑶兼营行为:

同一个纳税人不同业务发生的不同行为为兼营行为。

具体又分为增值税和增值税的兼营、营业税和营业税的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兼营。

税务处理:

分别核算的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纳税。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7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征免项目

 【例题?

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租赁    B.汽车的修理

  C.房屋的修理    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BD

 【例题?

多选题】下列业务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电信器材的生产销售

 B.房地产公司销售开发商品房业务

 C.某报社自己发行报刊

 D.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答案】AC

 【例题1?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投入生产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C

【例题2?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B.动力设备的安装

C.销售代销的货物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案】AC

【例题3?

计算题】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不含税)。

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解析】应确认销项税额=23×17%=3.91(万元)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印刷厂印图书、报纸、杂志和书报,分为两种情况:

  ①纸张是印刷厂提供,税率为13%;

  ②纸张由出版单位提供,税率为17%;

  除此之外,印刷厂还可以印资料、信纸等等,无论是哪方提供的原料,税率统一为17%。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程序:

提交申请报告、提交有关资料领取并填写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上交并等待税务机关调查领取认定结果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时间: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非商贸企业),应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标准的,应重新认定。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商业企业外),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三个层次:

①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

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

②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行辅导期。

③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

◆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地点:

到企业所在地的主管国税局的税务登记科办理认定手续。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到各自机构所在地办理。

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不满足条件的,若分支机构是非商业企业的,可提供总机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异;

1、发票管理制度不同:

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普通发票管理

2、应纳税额计算不同:

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售出货物核算销项税额,购进货物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就是计算办法,其税额只与销售情况有关。

第四节 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按纳税人划分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低税率为13%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七类货物

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2009-1-1前】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6%

【2009-1-1变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至3%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

  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

  需要注意的是:

  

(一)一般纳税人:

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

  

(2)音像制品。

  (3)电子出版物。

  (4)二甲醚。

  【2009-1-1变化】部分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包括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除外)。

  【例题?

多选题】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

  A.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

  B.苗圃销售自种花卉

  C.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答案】AD

  (三)征收率其他情况(新增)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固定资产、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销售情形税务处理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

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4%)×4%÷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增值税=售价÷(1+17%)×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周转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周转材料)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3%

【例题?

计算题】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2月将已使用三年的小轿车(原值16万元)以18万元价格售出。

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

【答案】应纳增值税=÷(1+2%)×2%=3529.41(元)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举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

  (4)一般纳税人销售列举货物,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

第五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

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公式中税率为13%或17%,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

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手续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1.销售额=价款+价外收入

  2.销售额中不包括: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加工费,100万元,17万元税款,代收消费税10万

借:

银行存款127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17

其它应付款——代收消费税10

销售货物货款100万元,税款17万元,包装物租金2万。

借:

银行存款119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

其他业务收入2/(1+17%)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17+2/(1+17%)*17%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运输业务有三种情况:

①销售方在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的

销售方取得的运费按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购货方所支付的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应计入外购产品的成本中。

例:

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500万元,适用税率17%。

同时甲企业提供运输,向乙企业收取运费2000元。

甲企业(应开具两张发票)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500+500×17%+0.2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

其他业务收入0.2/(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17%+0.2/(1+17%)×17%

乙企业账务处理: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500+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0×17%

贷:

银行存款500+500×17%+0.2

②运输劳务是由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运输公司提供,假设运费是由销售方负担的

例:

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500万元,适用税率17%。

同时甲企业支付丙运输公司运费2000元。

甲企业开给乙企业专用发票一张,同时从丙运输公司收取运费发票一张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500+500×17%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

对于其负担的运费:

借:

销售费用2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7%

贷:

银行存款2000

乙企业账务处理: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0×17%

贷:

银行存款500+500×17%

③运输劳务是由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运输公司提供,假设运费是由购货方负担的

例:

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500万元,适用税率17%。

同时甲企业替乙企业垫付运费2000元,丙运输公司提供运费,丙运输公司先将运输发票给甲,再由甲在结算货款时一并收回借款并转交发票。

甲企业开给乙企业专用发票一张,同时转交丙运输公司开给乙运费发票一张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500+500×17%

贷:

主营业务收入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

乙企业账务处理:

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500+0.2×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0×17%+0.2×7%

贷:

银行存款500+500×17%+0.2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说明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①售后优惠或补偿: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实物折扣:

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

销售折让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

例、某商场搞买一赠一促销活动,当日销售黑芝麻糊零售价10元/袋,成本5元/袋

借:

库存现金10

营业外支出5+10/(1+17%)*17%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1+17%)

库存商品5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0/(1+17%)*17%*2

例、某商场销售衣服1000元/件,售出一件衣服取得货款并开具发票一张,账务处理后,由于衣服出现了质量问题,买方没有退货但要求给予200元的折让价格折让,商场同意

借:

库存现金1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1+17%)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1+17%)*17%

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发票

借:

库存现金2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1+17%)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1+17%)*17%

例:

某企业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销售价款300万元,购货方及时付款,给予5%的折扣,实收285和51万元税款。

【解析】销项税额=300×17%=51万元

借:

应收账款351

贷:

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51

借:

银行存款336

财务费用15

贷:

应收账款351

  2.以旧换新

换新销售: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例题】(2008年)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解析】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1+17%)×17%=8.7(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例:

某商场搞压力锅以旧换新活动,旧压力锅作价50元,新锅零售价200元。

借:

库存现金150

物资采购5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1+17%)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0÷(1+17%)×17%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例:

上海大众公司以15万元零售价售出轿车一辆,双方约定一年后一次支付买方5万元的还本支出。

车售出时:

借:

银行存款15

贷:

主营业务收入15/(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5/(1+17%)*17%

一年后还本支出:

借:

财务费用5

贷:

银行存款5

对方:

借:

银行存款5

贷:

投资收益5

 4.以物易物销售: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以轿车换取钢材价款10万,税款1.7万成本8万

钢材厂:

借:

固定资产11.7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

主营业务成本8

贷:

库存商品8

轿车厂:

借:

原材料1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

主营业务成本8

贷:

库存商品8

【例题】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

  【解析】销项税额=(600+600÷300×4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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