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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务年终工作总结

法院财务年终工作总结

法院财务年终工作总结

(一)

  根据司法巡查的统一布署,我院对20XX年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如下:

  1、20XX年总收入*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政法补助收入*万元,本级财政拨款*万元。

20XX年总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万元(含车辆购置支出*万元)。

  2、20XX年总收入*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政法补助收入*万元,本级财政拨款*万元。

20XX年总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万元(含车辆购置支出56万元)。

  3、20XX年总收入*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政法补助收入*万元(指当年实际到位数,下达指标为*万元),本级财政拨款*万元。

20XX年总支出*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万元(含车辆购置支出*万元)。

  1、20XX年基建拨款*万元(系省级政法补助资金),基建支出*万元。

  2、20XX年基建拨款*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万元,省级政法补助资金*万元,本级财政资金*万元,基建支出*万元。

  3、20XX年基建拨款*万元,其中中央国债资金*万元,省级政法补助资金*万元,基建支出*万元。

  4、基建资金缺口问题:

**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迁建工程,工程总概算*万元。

基建资金已到位(即经费指标已下达)*万元,其中:

中央国债资金*万元,省级政法补助资金*万元,本级财政资金*万元。

基建资金缺口达*万元。

法院财务年终工作总结

(二)

  截止20XX年6月22日我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1件,其中上年积转6件,新收105件。

与XX年年同期50件相比增长61件,增长率122%,与20XX年同期87件相比增长24件,增长率%。

  立执行案件15件。

  案件类型:

离婚纠纷58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1件,抚养权纠纷3件,买卖合同纠纷7件,婚姻财产及彩礼纠纷13件,合伙协议纠纷1件,名誉侵权纠纷1件,民间借贷纠纷7件。

  上半年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8件,结案率88%。

  上半年审结的98件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11件,简易程序审理的8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9%,其中判决14件,调解、撤诉80件,中止4件。

调解、撤诉率为81%。

  上半年年法庭审结的98起案件中,有执行内容的案件51件851560元及财物,移送执行庭执行的5件,本庭督促执行清结的24件,其余为未到期。

  上半年法庭共计预收案件受理费29094元,已经上解县院元。

  案件质量:

上半年本庭参与评查案件71件,均被评为一类。

  完成论文书写一篇。

  完成了院内安排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方案等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法庭干警积极参与院内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五个严禁”教育活动,通过两大活动,使干警认识清楚,目标明确,认识到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即为我们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春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立足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时我们认识到五个严禁的规定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

法官要时刻秉承公心,忠实履行职责,杜绝腐败,要勤勤恳恳做事、明明白白办案、干干净净做人。

“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心怀公心,才能明辨是非,只有廉洁自律,才能威严不阿。

“五个严禁”再次说明了我们的工作准则,时刻提醒我们要自警、自盛自励、自爱,它是一个高压线,是法院系统反腐的重拳,他要求我们要求真务实,讲实活、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为应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平的需求,“五个严禁”要求我们要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二)加大案件审理、执行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和社会效果双赢。

  结合辖区实际,以法院调解为案件审理主线,加大案件审理力度。

农村人民法庭作为国家最基层的审判机关,位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

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中,注重妥善处理四种关系,为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一是妥善处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的关系。

基层法庭在司法过程中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统一起来,在法庭的司法实践中不必教条地拘泥于现代司法理念,要在乡土文化的基础上,用现代法理去审视每一起纠纷,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以农民能接受的司法方式将现代司法理念逐步融入到日常的审判活动当中,着力提高法庭法官的亲和力,以案结事了为价值取向,走下高高在上的法台,和群众心贴心,以公心定案,以诚心感动,以热心帮助,以耐心沟通,将当地风俗与现代司法理念结合,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讲天理、讲人情世故,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人一个人地真诚劝解,真正让当事人内心想通,心病去掉,通过一次次现代司法理念与不良习俗的碰撞,通过一朝一夕、一点一滴的现代司法理念的渗透,使农民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和接受现代司法理念。

如刘忠孝诉彭建平、彭新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二是妥善处理发挥司法职能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关系。

  经对今年工作调查分析,涉农案件呈现司法手段有限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性、地区发展不平衡性、化解纠纷多样性的特点,这就要求人民法庭不仅要“坐堂问案”,履行自身职能,而且要“送法下乡”,拓展综合职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农村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案件,及时定纷止争。

对涉及扩大生产、生产资料利用(果园、化肥、种子)和诉讼标的物有很强时令性和季节性的(西瓜、蔬菜)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快执,确保生产资金及时到位、不误农时,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

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拓展法院综合职能,转移重点,重心下移,通过抓好农村调解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坚持巡回办案、加强司法救助等工作,把实用法律送到农民手中,送到田间地头,把法治理念和风细雨渗透到农民的思想中。

三是妥善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一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提倡公正优先。

二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更应倾向实体公正。

三要坚持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倾向客观真实。

  严禁将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割裂开来,坚决杜绝将法律真实当作草率下判借口的做法。

只有这样,我们的司法行为才能够让农民信服,才能安定人心,进而为构建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矗四是妥善处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关系。

一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解释,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凡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依法予以支持;对违法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

二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对人民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或困难,由法官及时上门协助调解,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农案件,先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当事人要向人民法庭起诉的,应当支持,不得干涉和阻止;三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注意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法院财务年终工作总结(三)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及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角色变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现将一年以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党的先进性动态,在党的十八大期间,我认真研读十八大报告,深刻领悟十八大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在思想上积极抵御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等腐朽思想的侵蚀。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坚信社会主义最终必然战胜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充满必胜的信心。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增强自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全会精神,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努力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操作,不断提高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法院财务年终工作总结(四)

  20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务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改善办公条件,我对一年的工作进行了两方面总结:

  一、完善财务运行机制,不断适应财务管理工作新形势。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2、加强专项经费管理,财务室全力配合财务、审计部门对我院20XX年度政法专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政法专用经费的有效使用,提高审判效益。

  二、努力学习财务制度,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我院被县政府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单位,面对全新的支付管理制度,财务室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努力使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良好的财务保障。

  坚持全面完整、科学规范、保证重点的原则,按照党组要求,重点向审判执行倾斜,为提高审判质量、改善我院环境提供财务保障。

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支出安排上做到有安排、有支出标准、有制度依据;坚持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严格控制消费支出。

对部门发放给个人的福利费、劳务费进行严格审批;加强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管理。

  切实强化成本意识,努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法院财务个人年终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财务年终工作总结(五)

  我院在改革之前实行的是粗放式管理,主要考核办案的数量和诉讼费收入,虽然在当时的形势背景下,也曾经在激发工作热情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存在明显弊端:

一是考核指标单一,不能全面反映部门和法官们的工作绩效;二是诉讼费收入指标在法院内部人为形成部门考核结果的差异,挫伤了多数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综合部门工作没有量化标准,行政管理职能相对滞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法院面临的形势和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法院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加艰巨,单纯考核办案数量已经无法保证职责的履行;二是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期望值更高,不调整法院管理手段就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三是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运用诉讼费收入调动法官积极性已经为政策所禁止;四是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也渴望有个公正科学的考核体系,个人尊严和人生价值得到认可。

基于对旧的管理模式的反思和新的形势的思考,200*年底我院党组经过广泛调查、征求意见,提出了改革法院管理模式,提高法院管理层次的新课题,并由政治处牵头着手构建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对全院各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工作业绩实行量化考核排序,以此激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推进法院工作实行跨越式发展。

  绩效考核体系对于法院管理是个新课题。

如何做好这个新课题,我院党组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并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一)绩效考核体系的基本特征

  构建绩效考核体系,首先思考的问题是设置这一体系的目的是什么,我们要通过绩效考核实现哪些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成效。

这些内容就决定了绩效考核应当具备的特征。

我们认为,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目标设置的科学性。

无论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考核,还是法院内部的部门考核,目标的设置一定要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目标过高不但不利于调动积极性,而且容易助长弄虚作假风气;目标过低就会失去考核的意义,也会降低考核对象对该项工作的信心,降低考核机制的威信。

我院在设置业务部门的办案指标时,以上三年各项数据的平均数为基础,结合上级法院有关要求适当予以调整,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性。

法院绩效考核在全面考核的同时,要突出审判执行业务的中心地位,不能偏离法院的主要业务。

我院对审判业务外的易得分指标,设置为控制性指标,即达到一定的指标即得满分,完不成指标按比例减分,超额部分不予以奖励,避免了把法官的精力吸引偏离法院工作主题。

上级法院关于结案率考核标准的调整非常符合法院现实情况,体现了考核体系设置的科学性。

  三是考核内容的综合性。

绩效考核与旧的管理模式的区别在于,它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一个法院、一个部门或法官个人的工作成绩效率和付出的努力,而不是单项指标的考核。

因此,考核内容的设定要尽量周全,避免出现目标上的偏差。

我院在设定队伍建设、宣传信息调研等全院部门共同目标的基础上,还针对部门工作职责设置了业务目标,尽可能通过目标考核全面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业绩。

  四是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法院绩效考核的最大难度在于实现考核标准的公正性,因为不同法院的情况差异较大、同一法院内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的差异较大,实行工作全部量化实难有一个绝对公正的标准。

我院对共性目标设定同一分值标准,总分设定为人均60分,对不同岗位业务目标均设定为人均40分,按照工作职责,逐项分解分值,以人均得分排序,实现人多部门和人数部门的标准统一,实现了考核的公平公正。

  五是考核程序的民主性。

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展的基础是让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的权威性又必须以民主性为基础,只有考核对象共同参与的考核体系才有生命力,失去考核对象的支持,完善的体系也将无法生存。

我院每年第一个工作周的主要任务就是征求各部门工作意见,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的考核初步结果由部门进行核对,听取部门的意见;考核结果及时公布,接受全体人员的监督,让绩效考核办法真正成为巩义法院的“小宪法”,成为指导部门工作的头号文件。

  六是考核操作的简便性。

管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主要功能在于促进工作,考核程序的设置应删繁就简,具有较强的简便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考核工作的效率,要又考虑到部门的工作负担。

我院成立以绩效考核办和其他综合部门为主要的考核组织,尽可能减少业务庭因考核新增加的工作量,保障审判执行主要工作顺利开展。

  七是结果运用的重要性。

考核结果的运用是绩效考核最关键的环节,也是考核体系的生命所在。

绩效考核只有同单位、部门、法官个人的政治、经济、精神利益有紧密联系的时候,才能发挥体系的引导激励作用,特别是实行新的财政政策后,经济奖励已经成为历史,我院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任免、嘉奖等事项的主要依据,使绩效考核成为鼓舞士气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绩效考核体系的主要保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

绩效考核体系需要人的执行实现运转。

法院绩效考核管理是一项涉及法院方方面面工作的系统性工程,工作量大而且复杂,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精力来保障运转。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

绩效考核是法院的重要工作,是法院党组决策得以落实的重要手段。

绩效考核体系的构建、目标的设定、结果的运用等工作,均需要由党组决策完成。

在推行绩效考核的每一个环节,我院党组都以主导者的身份积极主持、支持考核工作的开展,每季度召开一次绩效考核专题会议,分析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保障了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

绩效考核是关于法院工作的综合性考核,考核数据涉及数十项指标,仅靠某一个部门难以保障考核体系的运转。

我院成立了以政治处为主,办公室、研究室等13个部门共同组成的考核工作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考核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情况予以奖惩,强化成员部门的责任意识。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职能依据考核数据制作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涉诉信访工作通报、立案流程管理通报等,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我院在全市法院综合考核中单项指标进入前三名。

  三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中层干部的积极参与。

中层干部是党组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决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坚强保障。

绩效考核工作是项对所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就必须依靠中层干部的执行力来保障运转。

我院将部门的考核人均成绩作为中层干部个人业绩排序的主要数据,将部门考核与中层干部考核联结起来,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考察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充分调动了中层干部对绩效考核的积极性,使绩效考核工作成为一项全员参与的管理手段。

  (三)绩效考核体系的辅助措施

  任何一项管理机制都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

法院管理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绩效考核体系自身的局限性,都决定了绩效考核需要通过其它辅助措施相助,共同保障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思路和作法是:

  一是构建审判文化教育体系。

绩效管理属于纲性、被动式管理,其不能解决法院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

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法院的经费保障、职级待遇等问题仍存在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明显制约。

做好法院管理工作,还需要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倡导奉献等手段,引导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由被动的接受管理,向自强自励、热情创业转变,在法院内部营造务实干事的氛围。

  二是运用工作通报适度调整。

西方有句法律格言“法律就象一个房间的蜡烛,不可能照亮房间的所有角落”。

虽然绩效考核体系覆盖面较广,但它就象法律一样永远不可能将法院所有工作全部列入考核条文。

我院针对该问题,出台了通报制度。

对不具有普遍性不必列入考核规定的工作,运用通报表扬、通报批评对部门或法官的业绩得分进行调整,既保证了考核制度的科学合理,又对实绩给予了应有的尊重。

  三是及时针对单项加强引导。

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原则要坚持激励标准的统一性,尽可能做到同劳同值,同时要结合不同时期法院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通过提高绩效考核中的比重进行引导。

我院在XX年上半年绩效考核中信息和调研工作相对落后,院党组在分析原因后,针对信息和调研工作对绩效考核做出补充规定,发挥了绩效考核的引导功能,把法官的部分精力引向弱项工作,促进两项工作在后半年有了明显起色。

办公室工作在全年单项考核中名列前茅,为我院整体工作取得好成绩做出积极贡献。

  绩效考核工作既是法院的重要工作,更是政工部门的基本工作。

政工部门承担着本院各部门和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任务,担负着对上级法院考核任务的执行落实,在整个绩效考核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明确政工部门在绩效考核中的地位有利于职责发挥。

  一是绩效考核体系的中枢部门。

绩效考核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这项工作责任无疑需要政工部门来担任。

近年来,我院政治处在党组的支持下,准确定位,积极发挥中枢部门作用,协助主管院长召集多次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并认真分析上级法院考核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提出建议,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呈现百舸竞流,百花齐放的好局面。

  二是绩效考核体系的参谋部门。

绩效考核工作是项动态的管理工作,其结果的运用主要在于以此为基础对法院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奖惩,激励所有部门和全体人员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还应包括对考核数据的综合分析,把握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看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法院工作把脉看玻20xx年,我院政治处在主管院长的指导下,先后向党组提交了4期绩效考核通报和3期分析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参谋服务,受到党组的高度肯定。

  三是绩效考核体系的裁判部门。

政工工作无小事。

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部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经济、政治、精神利益,是全院部门关注的焦点和热点。

考核的最终结果由政治处提交党组审核确定,因此政工部门责任重大。

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性,我院实行政治处属被考核部门,但不作为表彰奖励的候选部门,让政治处可以相对超脱,公正地履行好裁判部门职责。

  绩效考核是法院的一项刚起步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改进。

我们有信心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探索法院管理工作规律,把绩效考核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细致,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发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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