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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三标一体化标准,强化技术管理工作,做到施工管理科学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文明施工,结合合武铁路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实现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铁路建设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抓好工程测量、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纸审核及会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编制、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资料、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看重责任,明确职责,自觉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建立健全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

第四条指挥部、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健全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

各级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各级技术部门必须有工作职责,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制度。

第五条各级工作职责必须上墙,每位技术干部要熟知自己的职责,能说得出、做得到。

第六条各项目部负责的每项工程,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负责人,并对该项工程技术、测量、试验、技术交底等负责到底。

必要时,可以根据工程特点,采取片长、洞长、桥长等形式,实行技术承包。

第三章工程测量

第七条测量组织及人员

1、各级总工程师领导和组织施工桩橛交接、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

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必须指定专职干部负责测量工作,工点技术负责人和测量负责人对所负责工点(或项目)的测量工作负全责。

做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杜绝测量错误的发生。

2、各项目部要根据施工需要,配齐测量人员。

测量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精通测量业务和技术,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心操作,保证质量。

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应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

3、主管工程的技术干部和测量人员应对测量工作负全责。

因工作失职,出现测量错误,造成损失乃至工程报废者,各级组织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八条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是施工的关健性工作。

各项目部在参加交桩和施工复测中,必须指定专职干部负责到底,完善交桩和复测手续,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对,避免出现测量差错,做到工作万无一失。

第九条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

所有测量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

重要桩橛必须按规定放置护桩,并定期进行复测。

第十条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状况良好、准确是保证测量质量的前提。

各项目部应加强对仪器的使用和保管。

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严格按有效期进行使用,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

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做到目录清晰,内容齐全,妥善保管。

第四章设计文件审核

第十一条审核设计文件是铁路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设计审核,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结合施工实际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第十二条审核设计文件由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或指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供的施工资料,要及时清理建档、登记造册,并有专人管理。

重难点工程应由指挥部和各项目部共同审核。

一般工程由各项目部组织审核。

对现场核对发现的问题,应由指挥部书面汇总并与业主、设计院联系解决。

第十三条各级审核设计文件均要有审核记录。

第五章施工图纸审核与会审

第十四条施工图纸审核。

在施工前,施工图纸应由各级技术部门组织并指定专人进行审核。

做到项目分专业、人员有分工、审核有记录。

对审核有无问题均应进行有效标识、汇总。

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第十五条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是进行技术论证的一项有效手段。

当专人对图纸审核出的问题较多或依据不准确时,应建议进行会审。

当会审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写出书面建议请设计院共同研究解决。

2、施工图纸会审应有各级总工程师或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组织,会审实施经过要详实进行记录,最好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章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

第十六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是指导和组织施工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指挥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本级的三标一体化文件进行编制。

指挥部在各单位编制基础上进行综合编制。

第十七条各级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时,应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和施工图为依据,以现场调查核对为重点,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坚持宏观控制,微观细调的原则。

做到科学合理保工期;严格标准保质量;严密稳妥保安全;合理投入保效益。

第十八条各项目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中重点、难点工程单独编制)除应上报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外,还必须报指挥部总工工程师及工程部门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施工。

第七章技术交底

第十九条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能使广大施工技术人员了解施工设计要求,掌握技术标准,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

1、指挥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负责联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并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各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2、参加技术交底的各级人员,要认真弄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改善意见。

对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3、技术交底的经过和有关问题,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

技术交底纪要应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四新”成果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由指挥部联系,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的单位和施工人员参加,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1、各项目部技术交底由各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主要内容为:

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期进度要求以及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四新”成果等特殊规定。

2、工点的技术交底由各项目部组织工点技术负责人向工点负责人(队长或班长)及有关人员详细说明工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措施等。

3、对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交底由队长或工班长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方式,交待清楚设计意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技术要点。

4、技术交底应采用工程技术通知单或技术交底书的形式逐级分解进行,必要时以图表说明(一般为一式三份),并完善签字手续。

对操作工人以口头叙述为主(讲解到操作人员全部明白)。

5、凡下发的各种技术交底资料,交接双方必须认真覆行签字手续,必须对资料登记编号。

凡因技术交底不清,技术管理制度不严,手续不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不同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重大事故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八章编制作业指导书

第二十二条作业指导书是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及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保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三条各项目部必须对路堑石方爆破、路堤填筑(特别是路基基底处理、填石路基、级配碎石填筑、过渡段)、钢筋焊接、钻孔桩施工、沉井下沉、墩台模板与砼、隧道开挖及支护和隧道衬砌、整体道床、组合箱梁、整体箱梁的预制与架设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技术干部在编制作业指导书前要吃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依据本单位施工装备,作业环境条件,各项专业技术,习惯施工方法进行编制。

在组织实施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样板先行,以点带面,分段实施,主管技术干部必须跟班作业,加强指导,把关控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各项目部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必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

必要时,报指挥部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审批实施。

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第九章隐蔽工程检查

第二十六条隐蔽工程检查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

各级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这项工作。

各项目部具体组织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必要时,可通知指挥部有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凡施工过程中隐蔽的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房屋等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隧道围岩的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预应力钢筋砼梁支座落位;砼工程预埋件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办理签证手续,做好质量记录。

第二十八条隐蔽工程检查应及时。

先由各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资料,提前约请有权签证的质量检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未经检查自行覆盖的隐蔽工程,应揭盖补检,其损失自负。

第二十九条发现与设计不符,本级质检人员无权处理者,应及时呈报指挥部解决。

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第三十条隐蔽工程检查证,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各种检查证填写份数满足业主要求。

第十章变更设计

第三十一条变更设计是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技术标准,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有很大的作用。

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思想,加强对变更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三十二条变更设计应本着保证质量,有利施工、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合武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

第三十三条各级总工程师主持变更设计工作,负责审查变更设计。

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变更设计的业务工作,指定专业工程师管理日常业务,建立登记立卷报表制度。

主管工程的技术干部,对所负责的工程应注意设计图纸与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逐级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四条变更设计尽可能在开工前提出,一项工程避免反复变更。

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要主动及时与监理部门和设计单位联系,办理变更手续,不准先施工后办理变更手续。

处理不了的问题,需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

变更设计时,不得单纯为节省工程费而降低设计标准。

第三十五条各类变更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完善手续,进行标识。

必须有签认的变更设计图或正式书面通知,方可据以施工,并留存作为竣工资料。

如施工急需,征得现场设计、监理人员同意的变更设计,事后应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第三十六条凡收到的变更设计通知、纪要、文件资料需复印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复印件必须经主管技术人员复核签认后,才可分发给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

第三十七条对各级通过变更设计,为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做出贡献的人员,应由指挥部或项目部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章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十八条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

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总结的重要依据。

由各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定人定岗、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十九条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

主要包括在建项目各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纸,有关协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交底,试验和检验资料,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施工总结,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技术活动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等。

第四十条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指挥部本级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应设一名专职资料员对技术资料进行管理。

各级均按三标一体化文件有关规定,分类建案;所有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纸及各类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立卷存档。

编制总目录及卷内目录。

补充资料要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并合并存放。

第四十一条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对设计院提供的各类设计文件的点收、编号、分发和保管,并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办理有关设计文件收发登记。

各项目部负责点收、登记、分发、保管本项目内的设计文件。

第四十二条各级施技部门均应根据施工项目,配齐标准图、通用图和参考图等;施工设计文件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其他技术资料由指定人员(或专人)集中管理。

对文件资料借阅,均应办理登记手续,按期归还。

第四十三条各工点主管技术负责人均应建立单位工程技术档案,以便于系统汇集施工原始资料,处理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编制施工小结和编制竣工文件。

各种技术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目录清晰、存档规范。

第十二章文明施工

第四十四条施工现场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窗口,是经济效益的源泉,施工现场文明程度代表着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为此,各项目部必须抓住企业施展本领的“主战场”,强化管理,以达到和实现企业目标。

第四十五条开工报告制度。

各项目部工程施工准备就绪后,应向监理单位申报所要开工的工程项目,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批后方可开工。

申请开工报告必须坚持“三不开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未批准不开工。

2、各种手续(合同签订、征地拆迁,交通管制等)未办理不开工。

3、队伍未进行技术培训不开工。

第四十六条各项目部要坚持文明施工。

尊重科学规律,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和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按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弄虚作假、粗制滥造和违反施工程序的行为发生,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十七条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要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现场平面布局要合理、平整、清洁,临时道路状况良好、路平坡顺、晴雨畅通,既利于施工作业,又确保安全;有标准和合适的材料堆放场地(库、棚)及车辆、机具停放场,有控制质量的计量设备、检验仪器及值班制度;有醒目悬挂着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示牌和各项活动开展的标语;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必须挂牌上岗,现场做到标牌整齐化,施工控制规范化,各项管理制度化,施工生产正常化。

第十三章施工技术总结

第四十八条施工技术总结是铁路建设的必要程序之一,是施工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及时的总结施工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各级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编写,责任到人,制度落实。

第四十九条全管段综合性总结由指挥部负责编写。

勘测设计资料由设计单位提供。

工程综合总结初稿应在工程基本竣工,尚未正式验交前完成。

工程验交后,工程综合总结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五十条全管段专题技术总结由工点技术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编写。

专题技术总结包括重点、难点工程总结,施工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采用,特殊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化施工,技术革新,增产节约,经济核算,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专题经验或技术总结。

第五十一条施工技术总结的内容:

1、全线工程概况

2、自然条件

3、施工特点

4、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

5、施工安排及施工准备工作

6、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7、采用新技术情况

8、重大设计变更

9、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组织指挥、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

10、验收交接对工程的评价

11、工程数量、劳力、材料、投资,灾害损失、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统计资料。

12、全线平面缩图、纵断面缩图及平面地理位置图。

13、有关图表、照片。

14、重点、难点工程专题技术总结。

第五十二条专业技术总结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条件

3、主要施工方法

4、采用新技术情况、经验、效果及测量试验资料。

5、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情况。

6、工期、造价、工效、安全、质量、节约方面的综合分析,投资、材料、机械设备、动力的消耗使用资料。

7、有关的照片、图纸。

第五十三条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

1、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充分反映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问题和缺点。

2、施工技术总结应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时附图表、照片。

3、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反复核实,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4、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抓住重点,分析深入,文字简练,数据准确,图表清楚,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5、施工技术总结在开工时就应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指定专人进行这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编写出技术总结。

第十四章编制竣工文件

第五十四条铁路项目的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也是国家铁路工程的历史档案和技术资料。

它反映了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隐蔽工程,构筑物等状况。

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交,运营的日常维修养护,以及设备改造和改建、扩建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五十五条竣工文件是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积累形成的。

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项目建设初始就重视这项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掌握编制文件的依据和内容;二是坚持谁指导施工谁负责编制的原则,保证人员相对稳定,资料积累完善;三是随时检查、督促收集、整理,以避免资料文件散失在他人手中,造成破损和丢失。

第五十六条指挥部和各项目部成立竣工文件编制领导小组,由各级总工程师任组长。

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各项目部施工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各项目部负责本管段竣工文件的编制,且对分项目部竣工文件质量及时组织检查指导。

所有竣工文件的具体编写内容,必须符合业主对竣工文件的各项要求。

竣工文件应随施工过程的进行及时收集编写,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并按规定进行文整和组卷。

第十五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七条技术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各级组织必须从始至终地加强指导检查,严格制度。

指挥部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组织考核奖罚。

1、项目部技术科能按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的项目技术室标准进行管理达标的奖2000元,不达标的罚款5000元;接受质量体系内审和外审达标的(指无任何不合格项者)奖2000元,不达标的按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技术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注重理论实践,不断总结提高。

凡技术干部撰写的论文在集团公司以上刊物发表的,每篇奖励500元。

3、技术干部要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质量记录。

按照三标一体化文件及各项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指挥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写你所做的,做你所写的,记你所做的。

开工前要有开工报告,图纸要有审核或会审记录,每道工序要有技术交底和工艺标准,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要有作业指导书,施工控制过程要有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有标识、手续完善,各种施工记录表格和施工常用报表要填写齐全、规范,工程数量清单详细准确和内业资料分门别类归档,目录齐全,编号规范,收发登记详实,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工程测量要建立健全六种制度,即设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制度;设计交桩有记录、有复测、有报告;施工前有交桩,有复核;施工中有放样、有复核、有检查;竣工有贯通测量;内业有专人负责,测量仪器有专人保管,指挥部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按要求实施,罚款1000~5000元。

5、文明施工和质量控制要严格。

施工未配计量器具或不按计量配比作业的;不按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进行操作,违反程序、粗制滥造者;隐蔽工程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有关人员或监理提出意见或批评者;现场材料、机具堆放混乱,影响场容场貌者;现场施工人员无视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有顶撞或谩骂行为者,指挥部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罚款1000~5000元。

6、凡因工作渎职,发生纯技术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行为人处损失费用10%的罚款,触犯法律的并按国家、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技术管理考核奖罚由指挥部计划财务部门在季度验工计价、支付工程款时兑现。

本办法未详尽之处按合武公司有关建设管理文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办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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