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册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用户需求书定稿1012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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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用户需求书定稿1012要点
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用户需求书
目录
1.系统描述3
1.1概况3
1.2自然气象3
1.3系统构成和功能3
1.4项目范围4
1.5与相关专业接口7
2.对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技术规格书规定11
3.技术要求12
3.1系统相关标准规范12
3.2设备、材料要求12
4.施工技术要求70
4.1水泵安装70
4.2消防器材安装70
4.3管道安装71
4.4卫生洁具配件安装73
5.调试75
5.1单机测试75
5.2系统调试75
5.3其它76
6.附件77
1.系统描述
1.1概况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以下简称:
本工程)西起长宁大道口,东至大众路口。
全线依次沿长江西路、长江中路、长江东路敷设。
设计全长27.764km,全线为地下线。
共设车站24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包括换乘站6座,分别与1、2A、3、4、5、6、7、8号线换乘。
全线最大站间距1.665km,位于玉兰大道与蜀峰路之间;最小站间距0.714km,位于王岗大道与大众路之间。
平均站间距1.182km。
工期要求:
阶段名称
时间
设备进场
2015-11-1
机电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完成时间
2016-7-31
综合联调开始时间
2016-10-1
试运行开始时间
2017-4-1
试运营
2017-6-30
1.2自然气象
(1)海拔高度:
<1000米。
(2)环境温度
1)最高日平均温度:
+40.1ºC
2)最低温度:
-9.7ºC
(3)相对湿度:
10%≤φ≤95%,25ºC时相对湿度不超过95%,投入运行前和运行初期可达到95%。
高湿度可能产生凝露,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凝露对设备的危害;在较低湿度时,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可能产生的静电危害。
(4)地震烈度:
7度。
(5)室内安装、室外安装和地铁隧道内安装。
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阀门的使用环境为:
夏季最高温度达40.1℃,冬季最低温度达-9.7℃,并有部分管材长期处在露天环境或地铁潮湿(相对湿度95%)和有杂散电流腐蚀的环境,部分系统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常常处于干湿交替(管里有水和无水)环境;同时还要求投标人及其产品应对紧张的施工工期、安装调试及运营初期管道内水质较差及有较多杂质有较强的适应性。
1.3系统构成和功能
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由车站及区间生产、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及灭火器配置、排水系统(污水、废水及雨水)和管道保温系统组成。
车站及地下区间隧道采用生产、生活与消火栓相对独立的给水系统。
站内卫生间生活给水系统、车站冲洗、空调冷却水系统等的用水均由车站给水引入管直接接出供给。
地下车站消火栓给水系统由两根车站给水引入管进入车站消防泵房,加压后形成独立的消防环状管网,并由站台层两端进入区间。
区间设置DN150的消防给水干管,并在两座车站之间设上下行消防给水干管的连通管,形成地下车站及区间的整体消防环状供水系统。
车站及区间隧道排水系统包括:
车站污水排水系统、车站废水排水系统、洞口及露天出入口雨水排水系统、地下区间废水排水系统、车站局部排水系统、车站临时排水系统等。
1.4项目范围
1.4.1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为: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全线24座地下车站给排水及消防系统的车站及区间(含出入线)的安装总承包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安装施工工程包括:
1)生产、生活给水系统
2)消防给水系统
3)灭火器配置
4)排水系统(污水、废水及雨水)
5)市政接驳点至车站所有的室外给排水工程(含市政给排水接驳报建)
6)管道保温系统
7)本系统的防火封堵
8)本系统装配式支吊架
9)调试、验收、培训
10)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内容
11)局部增补孔洞、套管的预留预埋及其它预埋件的安装
施工招标图纸中的主要设备材料表仅作参考,应结合图纸进行统一考虑,进行相应的投标。
本工程共分8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
车站
车站中心里程
区间里程
备注
1
1标
蜀山车辆段出入场线U型槽~长宁大道站
U型槽洞口终点DRK2+107.000
区间废水泵房DCK1+933.311、DRK1+909.112
2
长宁大道站
SK13+382.845
3
长宁大道站~石莲北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13+967.000、ZSK13+967.204
4
石莲北路站
SK14+430.641
5
石莲北路站~创新大道站区间
6
创新大道站
SK15+402.447
7
创新大道站~振兴路站半区间
8
2标
创新大道站~振兴路站半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16+330.000、ZSK16+331.722
9
振兴路站
SK16+798.776
10
振兴路站~蜀峰路站区间
11
蜀峰路站
SK18+399.737
12
蜀峰路站~玉兰大道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18+939.500、ZSK18+941.000
13
玉兰大道站
SK20+059.425
14
玉兰大道站~天柱路站半区间
15
3标
玉兰大道站~天柱路站半区间
16
天柱路站
SK21+260.531
17
天柱路站~科学大道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21+792.000、ZSK21+792.409
18
科学大道站
SK22+243.833
19
科学大道站~怀宁路站区间
20
怀宁路站
SK23+666.422
21
怀宁路站~潜山路站半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24+013.000、ZSK24+012.832
22
4标
怀宁路站~潜山路站半区间
23
潜山路站
SK24+431.01
24
潜山路站~青阳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24+985.700、ZSK24+987.798
25
青阳路站
SK25+427.237
26
青阳路站~西园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26+047.000、ZSK26+042.572
27
西园路站
SK26+834.293
28
西园路站~长丰南路站半区间
29
5标
西园路站~长丰南路站半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27+443.000、ZSK27+442.588
30
长丰南路站
SK27+837.19
31
长丰南路站~金寨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28+493.000、ZSK28+489.683
32
金寨路站
SK28+906.684
33
金寨路站~宿州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29+562.308、ZSK29+563.576
34
宿州路站
SK30+327.585
35
宿州路站~大东门站半区间
36
6标
宿州路站~大东门站半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30+985.000、ZSK30+985.00
37
大东门站
SK31+429.047
38
大东门站~东一环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32+048.000、ZSK32+044.989
39
东一环路站
SK32+648.16
40
东一环路站~铜陵路站区间
41
铜陵路站
SK33+651.669
42
铜陵路站~东二环路站半区间
43
7标
铜陵路站~东二环路站半区间
44
东二环路站
SK34+968.749
45
东二环路站~和县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35+582.000、ZSK35+582.000
46
和县路站
SK36+187.113
47
和县路站~广德路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37+179.000、ZSK37+179.000
48
广德路站
SK37+670.509
49
广德路站~龙岗大道站半区间
50
8标
广德路站~龙岗大道站半区间
51
龙岗大道站
SK38+556.027
52
龙岗大道站~王岗大道站区间
区间废水泵房YSK39+182.000、ZSK39+181.000
53
王岗大道站
SK39+810.041
54
王岗大道站~大众路站区间
55
大众路站
SK40+534.598
56
大众路站~龙岗停车场出入场线U槽洞口
U型槽洞口终点DCK0+997.000
区间废水泵房DCK0+854.533、DRK0+831.715;
区间变电所
DCK0+858.285
1.4.2设计范围
1)给水为接驳点(含市政给水接驳报建及室外所有给水系统工程量)以内的地下区间、车站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给水系统。
2)排水为接驳点(含市政排水接驳报建及室外排水所有工程量)以内的地下区间及车站的污水、废水、雨水系统。
3)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设备安装和管道敷设
设备安装、消防器材安装、管道安装、附属设备及材料安装、卫生洁具配件安装;设备自带基础制作安装、管道预埋配合、局部孔洞及套管的增补、孔洞封堵及防火封堵处理。
4)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调试、试验
本系统内所有设备的单体试验、调试,系统联调,配合全线联调的相关工作。
5)消防验收
保证本系统消防施工满足消防验收要求,并配合消防验收。
6)工程验收
投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整个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所有验收项目。
7)工程交接
投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完成整个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向运营部门的交接。
8)图纸文件的管理工作
整个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所有文件、图纸的管理归档,直至完全向运营部门完成交接。
9)售后服务和回访
投标人负责整个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及设备、材料的售后服务和回访工作。
10)质量保证
投标人承担整个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内设备材料质保期内相应责任。
11)其它工作
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范围内招标人交待的其它工作。
1.5与相关专业接口
1.5.1与市政自来水管道的接口
市政接驳点(含水表报装及接驳费用)至车站设计里程终端边界点及区间的标段划分里程范围内的工程由投标人实施。
1.5.2与排水外线接驳承包商的接口
各工点排水系统与市政的施工分界在市政接驳点处,车站至市政接驳点(不含市政接驳井)间的管道开槽、道路破复、绿化破复、安装、基础、回填及构筑物砌筑(如雨、污水检查井,压力消能井、化粪池等)等由投标人负责实施。
1.5.3与FAS承包商的接口
FAS监视、控制消防水泵的运行状态及故障状态。
消防水泵的自动巡检信号、电源状态信号、启停状态信号、运行状态信号、故障信号、转换开关手动/自动位置信号由就地控制柜向综控室发送24V无源信号来实现,同时原地控制柜可接收综控室IBP盘上发送的手动紧急启停控制信号及FAS系统启停控制信号。
FAS承包商与投标人的接口位置在消防水泵控制柜的进线侧。
FAS监视、控制消防电动蝶阀的运行状态及故障状态,FAS承包商与投标人的接口位置在消防电动蝶阀电动执行机构接线端子处。
电动执行器能接受FAS提供的无源干接点信号,要求能接入无源接点,FAS系统根据给排水及消防专业提供的工艺流程反映其控制关系。
在消火栓箱内及区间消火栓附近设置消火栓启泵按钮的安装空间及安装条件,投标人负责消火栓按钮的采购及安装,由消火栓启泵按钮接线至水泵控制箱(或FAS主机)的管线及敷设由FAS承包商负责供货及施工。
FAS监视消火栓启泵按钮状态,投标人协助FAS承包商进行调试。
1.5.4与车站设备监控承包商的接口
(1)设备监控承包商与投标人的接口位置在排水泵、冷冻泵、冷却泵、潜污泵控制箱的接线端子及各位液位计、传感器的接线端子上。
(2)冷冻、冷却水系统电动阀门能输出和显示阀门的开、关信号控制及工作/故障状态的位置信息,并接受BAS对电动阀门的开关控制。
各种输出信号为无源输出接口,其控制接口能实现输出电动阀的开、关、故障和手、电动位信号,并能接受BAS远程控制。
接口以电动阀门受电点接线端子为界。
电动执行器能接受BAS提供的无源干接点信号,要求能接入无源接点,BAS系统根据通风空调专业提供的工艺流程反映其控制关系。
(3)废水泵的启停状态信号、运行状态信号、故障信号、转换开关手动、自动位置信号由就地控制柜(箱)向综控室发送24V无源信号来实现,接口界面为控制柜(箱)的端子排。
区间废水泵的原地控制柜可接收综控室BAS发送的手动紧急启停控制信号。
(4)空调水水泵的启停状态信号、运行状态信号、故障信号、转换开关手动、自动位置信号由控制柜(箱)向冷水机组群控系统发送信号来实现,接口界面在水泵就地控制柜的进线端子处。
(5)潜污泵的启停状态信号、运行状态信号、故障信号、转换开关手动、自动位置信号由就地控制柜向BAS发送无源信号来实现,接口界面为控制柜的端子排。
1.5.5与土建承包商的接口
安装吊钩、预留孔洞、预埋件、排水沟由土建专业施工,投标人应协助并确认排水沟、套管等的尺寸及位置要求,并且应在场地接收时进行检查及验收并配合土建承包商整改完善。
1.5.6与公共区装修承包商的接口
(1)公共区消火栓、冲洗栓的箱门由公共区建筑装修承包商配合墙面设计统一安装。
(2)给排水及消防专业的支吊架应与装修的吊架分别独立设置。
(3)投标人负责所安装的设备、给排水及消防管线的穿越楼板和墙面的常规封堵及防火防漏封堵。
(4)卫生洁具、感应器、地漏开孔及收口均由投标人完成,但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误则由投标人负责收口工作。
(5)投标人确定卫生间给水阀门检修口位置及尺寸。
应配合装修单位确定公共区检修口位置及尺寸(水阀、波纹管等)
(6)若遇有水管穿越电气房间时,需安装挡水板由投标人负责。
1.5.7与轨道专业接口
(1)进排水泵房的线路集水坑、排水槽由轨道完成,集水坑上方的雨水篦子由设备专业提供。
(2)进排水泵房的预埋管由给排水施工单位根据本专业施工图纸备料、定位、下管,由轨道专业完成管的固定、浇筑混凝土。
(3)区间过轨管道由给排水施工单位根据本专业施工图纸备料、定位、下管,由轨道专业完成管的固定、浇筑混凝土。
1.5.8与人防专业接口
过人防段的预留管需按人防标准执行,具体方案需要经人防专业确认。
2.对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技术规格书规定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规格书,本技术规格书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工业制造标准的优质、成熟产品。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与本技术规格书有出入时,需提供详细的说明,并需取得招标人及设计的认可。
本技术规格书已作规定及未作规定的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规格书应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版本的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结构特点和主要零部件组成等情况详细描述。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和“技术响应表”中详细描述。
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加以注明。
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类型、规格、数量见招标图纸。
当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除非招标人有另行规定,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
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选购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按国家规定获得有关部门的认证。
甲控乙供设备及材料见本文技术要求的具体规定。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1、本文件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文件和工业制造标准的优质、成熟产品。
2、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结构特点和主要零部件组成等情况详细描述。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和“技术偏离表”中详细描述。
3、本文件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工程计划所列的关键日期仅供参考,如果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按调整后的关键日期和计划供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文中带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这些实质性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6、招标人保留对所购设备数量调整的权利,并按照相关单价进行增加或减少费用,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其他额外费用要求。
7、投标人中标后,非质量等方面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外协件供货厂家,从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阶段,对于不满足要求的设备和材料供货商,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投标人不得以此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任何要求。
8、除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和评分办法中提到的证书、证明文件及承诺等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其他证书、证明文件及承诺等可在中标后合同谈判、设计联络及供货阶段适时向采购人提供。
3.2采用标准规范
管材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满足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例及规范,包括以下(不限于此):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T3091-2008)
《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GB/T3092-2008)
《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21835-2008)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GB/T3287-2011)
《沟槽式管接头》(CJ/T156-2001)
《给水衬塑复合钢管》(CJ/T136-2007)
《给水衬塑可锻铸铁管件》(CJ/T137-2008)
《建筑给水衬塑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
2001)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GB/T241-2007)
《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GB/T244-2008)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GB/T246-2007)
《建筑给水热镀锌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
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20部分:
涂覆钢管》(GB/T5135.20-2010),以及外涂层的阻燃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
《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第2部分:
管材(GB/T18992.2)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5836.1-2006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GB/T5836.2-2006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2010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GB/T9124-2010)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GB/T9119-2010)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
《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HG/T3091-2000)
《110℃一下热水输送管密封圈橡胶材料》(HG/T3097-2006)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以及所有与设计、制造、使用本次招标采购管材有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肥市地方标准及规定。
设备的生产、检测、设计、安装及验收等必须执行并满足以上规范及标准,但不限于以上规范及标准,如出现各规范及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及规范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涉及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和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本次招标采购设备选用的材料、零部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投标人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和规范时,应加以说明。
应清楚地说明并提交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
当推荐的标准和规范等效于或优于本规格书的要求时,才可能为招标人接受。
3.3定义
对于各类管材的分类、性能及设计的相关定义投标人自行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描述。
1)管道:
管道是用管子、管子联接件和阀门等联接成的用于输送气体、液体或带固体颗粒的流体的装置。
2)管材:
管材就是用于做管件的材料。
3)公称直径:
管材口径的名义内标准直径(mm)。
4)公称压力:
管材在规定温度下允许承受的工作压力(MPa)。
5)工作压力:
管材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承受的压力(MPa)。
6)设计压力: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内压或外压与温度相耦合时最严重条件下的压力,即管材可能承受的最高工作压力(MPa)。
7)工作温度:
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温度(ºC)。
8)设计温度: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压力和温度相耦合时最严重条件下的温度,即阀门可能承受的最高或最低温度(ºC)。
9)试验压力:
以液体或气体为介质,对管道逐步加压,达到规定压力,以检验它们的耐压能力(MPa)。
10)基管:
指进行镀锌、涂塑、衬塑等之前的钢管。
11)卡箍:
用于铸铁管及管件连接和固定橡胶密封圈的组件。
12)BAS: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13)FAS: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4设备、材料要求
3.4.1管材
3.4.1.1管材类型及连接方式
(1)室外给水管道
室外埋地生产、生活及消防给水管道,管径≥DN100时采用球墨铸铁管,在给水阀门井内与阀门连接时采用法兰,其余采用承插连接,橡胶圈接口;管径≤DN100时给水管采用PE100给水管,热熔连接。
球墨铸铁管和PE100给水管之间采用法兰连接。
(2)室内给水管道
室内消防给水管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管径≤DN65采用丝扣连接,与消火栓箱采用法兰连接;管径>DN65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橡胶圈密封。
区间、站台板下消防给水管、空调循环冷却水、冷冻水管采用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管径≤DN65采用丝扣连接,管径>D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