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绿化绿道工程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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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确保安全施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2工作内容和依据
一、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招标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2、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3、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招标人同意下达开工令;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
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做好相关工种协调,处理索赔事项;
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0、协助招标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11、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4、协助业主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施工承包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15、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损失的,应当向招标人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6、按要求进行现场的工程质量管理、关键结构工程的旁站、各分项工程的初步验收等。
17、整个监理过程中需提供声像、图象及文字记录。
18、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二、监理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78号令;
6、《实施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7、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检查的规定》的通知建设部建办(2000)211号;
8、《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
9、《关于印发认真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令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2001)103号;
10、建设部《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建设工程规范、标准
1、强制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2000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设部分》(2002年版)
2、测量工程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4)《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DBJ08-227-97)
(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0)
(7)《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3)
(8)《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
(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10)《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2006年修订)
(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CB50164-92)
(13)《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JGJ52-2006)
(14)《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钢筋工程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浇圆钢筋》(GB13013-91)
(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4)《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G/T1499.3-2002)
(5)《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6)《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地基基础
(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2)《浙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3)浙江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33/1001-2003)
6、钢结构工程(可能涉及)
(1)《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2
7、统一验收规范、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8、其它主要质量规范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4)《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9、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GBJ08-903-2003)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99)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2)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0、本工程涉及的其它规范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GB33/T1008-2000)
(5)《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BJ/T111-98)
11、经过图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12、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有关招标投标文件、设计文件等
13、业主所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和数据以及我公司对现场情况的调查和了解
14、我公司所积累的监理类似工程的经验
5.3组织结构形式和进场计划安排
5.3.1本工程监理工作程序以及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一、监理工作程序
本工程监理工作基本性程序用框图直观、简要表述如下。
1、工程开工(复工)监理程序
2、工程进度监理程序
3、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1)、质量监理基本程序
(接上页图)
(2)、隐蔽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4、工程造价监理程序
(1)、工程款支付程序
(2)、工程款竣工结算程序
(3)、工程费用(工期)索赔处理程序
仲
裁
庭
或
法
院
5、工程变更监理程序
我公司若中标后,将根据监理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进度实际需要及时安排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进场,具体安排如下:
二、监理人员作业安排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本工程派出监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监理部具体执行层。
总监监理工程师主持日常监理工作。
专业齐全、年富力强,在类似项目的监理方面经验丰富,能充分满足业主的要求,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都能达到业主的目标。
三、本工程监理管理模式
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主要接受委托,代表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钱塘江生态经济带建德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1标段实际情况,我公司经过综合评审,决定以现场项目监理部为立足点,公司整体技术实力作为必要保证,公司技术专家组给予项目部技术支持,以满足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钱塘江生态经济带建德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1标段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需求。
项目监理部根据授权程度直接对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钱塘江生态经济带建德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1标段负责。
在业务方面,接受项目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
在与相关单位的关系上,项目监理部管理协调好设计、试验检测、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积极主动地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充分利用它们各自的优势,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
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钱塘江生态经济带建德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1标段项目组是我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组织机构,根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实施监理。
本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作为我公司履行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全权代理人,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要求开展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具有监理签证权。
监理人员配备以施工现场不间断施工需要为依据,也就是说监理方做到只要施工在进行,就有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监理,主要部位实行24小时跟踪旁站监理。
监理是一种高职能技术服务,高级的专业人才是搞好监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因此,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总监理机构成员经过了认真仔细的投标评审,考虑到本工程的特点,特选公司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该同志年富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处理和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专业监理工程的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均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中年为主,老中青结合,具有多年监理经验和丰富的协调能力。
根据本工程的需要,专业监理工程辅助人员均持有上岗证,且有多年的现场监理工作经验。
在监理组织上,我们遵循组织结构严密、组织效应显著的原则,按职能配置若干监理小组,监理小组之间即相互约束,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同时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做到专业分工细、岗位责任明、工作效率高、监理质量好。
5.3.2岗位职责
监理班子内各专业岗位主要有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现场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档案管理员、监理员等,其主要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一、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三、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测量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测量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对工程的管理;
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测量成果报告及工程测量的原始数据,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协助其他专业工程师做好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测量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根据测量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负责测量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协助其他专业工程师做好工程计量工作。
四、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
3、从技术、组织、经济等方面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制,制定工程投资不突破的对策措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审核月工程量和月工程进度款并签认;
五、安全文明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安全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安全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审查承包商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及落实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审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督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发整改通知单,杜绝安全隐患。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根据安全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安全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六、合同信息资料管理员
1、在总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建立适合本项目的信息管理体系,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
2、及时收集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历史、环境等辅助信息,并提出供给有关人员参考;
3、按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保管、借阅工作;
4、做好项目部各类往来文件、表格、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
5、负责项目部有关物品的申购、领用、保管工作;
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商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及见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为需在监理班子中另行设置专门的工作岗位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则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具体落实并明确。
5.3.3监理的工作制度
要确保监理工作的良好开展,就必须使项目监理班子团结一致,做到职责分明、配合默契,为此,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班组的团结思想工作,同时,我公司根据监理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在制度上保证监理班子工作的顺畅进行,从而理顺内部关系:
一、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权代表社会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任务,总监理工程师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带领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商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请建设单位同意下达开工令。
三、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图纸会审是减少图纸错误、提高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
对于分批分阶段提供的设计图纸还需分次组织会审。
正式图纸会审前,承包商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预审。
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承包商的“内部审查”,以便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图纸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可施工性,形成统一意见。
正式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设计交底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单位主讲,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
是在工程施工或每使用一份新图纸之前由设计人员对建筑特点、结构特点、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作详细介绍,便于承包商做到心中有数,从而科学地组织施工和合理安排工序,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由工程承包商根据施工图纸及实际施工条件负责编制。
它直接影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的经济效效益。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分为施工部署和方案两方面,着重介绍整个工程或分部工程中某种施工的具体方法,包括施工顺序、使用的机械及相应的保证措施。
承包商在每一个工程开工前都必须向监理申报施工组织设计,在每一个分部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和重要部位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施工时均应报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承包商不得擅自施工,在施工阶段,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实施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3.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4.工程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5.工程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9.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五、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审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订货和核定其性能。
订货前,承包商应提出样品、厂家资质证明和单价,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到货后,及时将合同证书及有关参数资料报送监理审核;
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有疑问,承包商补作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不准用于工程;
运输、安装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应分析研究采取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实施;
对进口设备必须有海关商检书。
六、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好隐检单(并附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承包商应在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
七、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谈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八、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承包商按合同上报月度工程量及月度工程款,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定后签发付款凭证,并经建设单位审定后支付。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核实月进度款的工程量和单价,对修改设计和合同外项目,更应重点审核。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如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呈报出书面报告。
承包商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应拍照或录像。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多次出现不符合工程,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来处理。
必要时可以下停工令,令其停止施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在承包商按规定修补或返工重做,达到合格标准之后,监理工程师才能予以验收和计量;
否则,应继续指令其返工,直到建议撤销其承包资格。
由于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修补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自负。
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商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