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外国人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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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国人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美国对外国人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联邦个人所得税是美国联邦政府课征的要紧税种,是联邦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据统计,美国此刻有80%的人是该税种的纳税人。
这些纳税人从法律身份上能够划分为美国公民和外国人。
本文拟就美国对外国人征收联邦个人所得税的要紧问题加以论述。
一、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中外国人的概念与分类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中的外国人是相关于美国公民的一个概念。
所谓美国公民,主若是指在美国诞生或取得美国国籍并服从其管辖的个人。
另外,在美国境外诞生,但其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的个人在必然条件下屯能够成为美国公民。
依照美国税法,美国公民是美国税收上的居民,即不管其身居何处,都应就其世界范围内的所得向美国承担纳税义务。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由中的外国人确实是指非美国公民的个人。
基于税收目的,外国人又被进一步划分为居民外国人(residentaliens)与非居民外国人(nonresidentaliens)。
二者在美国的纳税身份截然不同,因此,他们在美国所承担的纳税义务就有专门大不同。
尿民外国人和美国公民一样,被视作美国税收上的居民,应就其世界范围内的所得纳税;而非居民外国人那么被视作美国税收上的非居民,通常仅须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所得纳税。
因此,居民外国人与非居民外国人的划分具有重要意义。
依照美国税收法规,凡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即为居民外国人,不然,即为非居民外国人。
L.持有“绿卡”标准(GreenCardTest)所谓持有“绿卡”,是指具有美国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这种身份的取得源于美国移民局依照移瓦法签发的外国人记录卡。
持有“绿卡”的外国人享有在美国永久居住或工作的权利,也被认定为美国税收上的居民外国人。
2.实际居留标准(SubstantialPresenceTest)
该标准考察外国人在美国的居留时刻而非其移民身份。
一个外国人即便未持有“绿卡”,只要于今年度在美国居留达183天;或今年度在美国居留至少31天,且在今年及上溯两年的时刻里在美国累计居留达183天,也将被认定为居民外国人。
那个地址的累计不是3年。
时刻里在美国实际停留天数的简单相加,而应遵循《国内税收法规》第7701条(b)(3)确信的如下规那么:
昔时居留天数乘1,上年居留天数乘1/3,上上年居留天数乘1/6。
。
如一俄国人在1997、1998和1999年度别离在美国居留120天,依照上述规那么计算其持续3年在美国居留的天数累计为180天。
因少于法定的183天,该俄国人在1999年这一年度就不是美国税收上的居民外国人。
但如其1999年在美国居留123天,那么符合实际居留标准,将被认定为美国税收上的居民外国人。
可见,运用第二种条件的关键的地方在于对外国人在美国实际居留天数的认定。
一样而言,一天当中任何时刻出此刻美国(包括美国的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美国的领海及与美因领海毗连且美国依照国际法享有勘探和开发自坏资源专属权利的海床和底土)即开作在美国实际居留一日。
只是,在下达几种情形下,在美国的停留不该计入在美国的居留时刻;
(1)在美国境外的两地之间旅行但途经美国的少于助小时的停留。
例如,一个中国人从中国上海飞往墨西哥的墨西哥城,途中在美国的夏威夷州转机。
只要该中国人在夏威夷的停留少于24小时,就不能算作在美国实际停留一日;
(2)由于突发疾病需要医治而在美国的停留;(3)在美国享有税收包无权或被免税时的天数。
依照美国法律及其所签定的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组织的专职雇员、为美国政府所认可的外国政府的代表在美国享有税收宽免权。
符合必然条件的外国教师、学生、受训人员及参加为慈善多业募捐竞赛的职业运动员亦被视作免税人员。
因此,他们在美国被免税的天数不该计入要在美国的实际居留天数。
另外,即便某个外国人符合第二个标准,若是这人昔时在美国居留的时刻少于183天,同时在某一外国有纳税居所,且这人与该外国的联系比其与美国的联系更为紧密,那么,该外国人也不是美国税收上的居民。
这时的纳税居所指纳税人开展营业、提供劳务、履行职责的常常或主腹地.点,而非家庭所居地。
假设由于工作性质没有如此一个常常或主腹地.点,那么以常常居住地为纳税居所。
至于是不是与外国存在更紧密联系,要紧依据以下因素的所在地确信:
永久性居处;家庭;个人财产(如个人及家庭所拥有的汽车、家具、衣物、珠宝等);所加入的社会、政治、文化或宗教组织;业务活动;所持驾驶执照的签发;参加投票等。
二、英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全数所得,又称毛所得(grossincome)。
因此,外国人应像美国公民一样向美国税务部门申报各类项目的所得。
具体而言,这些所得是:
1,个人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小费等;2.利息,包括银行在救利息、债券利息等;3.股息,即从参股公司取得的分红;4.特许权利用费收入,即将自己所拥有的特许棚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有茶等,供他人利用而取得的报酬;5.租金,即出科自己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而取得的收入;6.资本利得,即出售或互换投资财产,如房地产、股票等的收入;7.个人独资或合股从事工商经营活动而取得的利润;8.农业收入;9.失业救济金;10.社会保障救济金;1一、离婚后一方付给另一方的扶养费;12.退休养老金;13.慈善机关赠与的救济款;14.遗产和信托所得;15.其它各项所得,如奖金、博彩价再等。
只是,居民外国人与非居民外国人应申报所得的范围不同。
由于居民外国人与美国公民一样东美国税收上的居民,因此,应申报其世界范围的所得。
至于所得地理上的来源那么无关紧要。
而非居民外国人通常仅需申报其来源于美国境内的所得。
这意味着对非居民外国人的某项所得可否征税取决于该项所得的来源。
如所得未源于美国境内,那么美国有权.就此项所得征税;假设来源于美国境外,那么美国通常不能行仪征税的权利。
因此,对非居民外国人来讲,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极为关键。
鉴于所得项目的多样性,美国专门制定了判定所得来源地的具体规那么。
就个人劳务而言,只若是在美国境内提供的,由此取得的收入即属美国来源的所得,而不问付报酬者的居住地、付款地和劳务合同签定地。
唯一的例外是,作为外国个人、合股企业或公司雇员在美国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在严格符合规定条件(即该雇员在美国从事劳务不超过90天、所得报酬不超过3000美元,且系基于其与未介入美国贸易与经营的外国个人、合股企业或公司所签的合民)时,可不视为源于美国的所得。
利息来源地的判定取决于利息支付者的所在地,即只要利息支付者在美国。
受付人的这笔利息收入就组成美国来源所得。
至于股息收入,其来源要紧取决于支付股息公司的居住地。
特许权的利用如在美国或出租的财产位于美国,那么取得的特许权利用费收入或租金属于美国来源的所得。
处置位于美国境内的不动产而取得的收入,也是来源于美国的所得,关于其它所得,美国也有判定来源的具体规那么。
三、英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中外国人应税所得的确信
纳税人的全数所得并非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税所得(taxableimcome)。
依照美因联邦个人所得税制度。
第一要对个人的全数所得进行调整。
所谓调整,确实是从全数所得中除去不予计列项目。
这些项目主若是;购买州和地址政府发抒的公债取得的利息、失业救济金、伤亡抚恤金、慈善机构赐予的救济款、亲属朋友馈赠的礼金、雇主支付给雇员的小额补助、奖学金和专门研究补助、第一个100美元股息等。
非居民外国人能够去除的项目还包括在美国学习或工作的学生或交流学者由外国机构所付的报酬、美国与相关国家所签税收协定中的免税所得等。
以后的余额被称作调整后的毛收入(adjustedgrossincome)。
从调控后的毛所得中减去个人免税额(exemptions)、扣除额(deductions)后,方为应税所得。
在美国,每一个纳税人每一年能够享受必然数额的免税额。
这一数额并非固定,而是每一年进行通货膨胀调整。
如1996年为2550美元,1997年那么上升为2650美元。
居民外国人的配偶及受其供养、抚育者在必然条件下每人每一年的免税额亦是同一数量。
因此,如一居民外国人与其妻育有子女二人上其妻无收入,那么1997年能够享受的免税额确实是4个2650美元,也确实是1060O美元。
而非居民外国人只在极个别的情形下(如系加拿大或墨西哥的居民)才能享受此种待遇。
费用扣除是更为复杂的一个问题,因为纳税人的实际情形千差万别。
在美国,许诺各类纳税人采纳的扣除方式是分项扣除(itemizeddeductions)。
许诺扣除的项目主若是:
已纳的州和地址所得税;各类慈善相救;住房抵押贷款利息(仅限于两处住宅,且扣除额不得超过调整后毛所得的50%)。
与工作有关的交通护、搬家费;同意教育和培训费;从事农业人商业活动直接有关的费用;医疗费用(仅限于超过调整后毛所得75%的部份,未超过那么不予扣除入意外事故或被盗带来的损失(仅限于超过调整后的毛所得10%的部份)和其它经税务部门认可的项目。
对居民外国人还能够适用另一种扣除方式——标准扣除(standarddeductions)。
标准扣除数额依申报者的情形而定,如1995年单身申报纳税,扣除额为3900美元,夫妇联合申报。
那么为655D美元。
65岁以上的老人和盲人还能够享受额外扣除,如1997年单身老人的额外扣除额为1000美元;若是既是老人又、是盲人,那么额外扣除额可达200O美元。
标准扣除额和额外扣除额每一年屯依照通货膨胀率进行调整。
居民外国人能够在两种扣除方式中任选其一。
也确实是说哪一种扣除方式对他有较大利益,就能够够选择采纳哪一种方式。
而非居民外国人的费用扣除却只能采纳分项扣除法。
上述调整额、免税额的多少及扣除额的大小直接阻碍了纳税人应税所得的确信,并进而阻碍到其应缴纳税额的多寡。
四、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中外国人纳税数额的计算
关于居民外国人而言,适用的规那么与美国公民相同。
即应税所得一旦确信,以之乘以适用税率即为应纳税额(Payabletax)。
美国个人所得税依照纳税人家庭的不同情形,将纳税人分为4种,即单身纳税人(single)、已婚联合申报纳税人(marriedfillingjointreturn)、已婚分开纳税人(marriedfillingseparatereturn)和户主纳税人(headofhousehold)。
通常采纳多级逾额累进税率,其现行适用税率为15%、28%、31%、36%和39.6%五个档次,级王巨数额因申报纳税人情形的不同而异,而且常常加以调整。
如1996的适用15%税率的应税所得,单身申报为24000美元以下,联合申报为40100美元以下,1997年那么别离变更为24650美元以下和40200美元以下。
至于非居民外国人的所得,依据其是不是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存在有效联系被划分为两类,别离适用不同的规那么计算应纳税额。
一是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存在有效联系的所得(IncomeeffectivelyconnectedwithU.S.trade/business),应适用与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相同的规那么,即以调整、减免和扣除后的应税所得乘以适用税率。
二是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不存在有效联系的所得,应以毛所得乘以30%的比例税率。
一样来讲,所有源于美国的收入都被视作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存在有效联系的所得,如在美国从事个人劳务所获报酬,出售或互换不动产的所得,拥有并经营出售劳务、产品或货物的企业所获利润等。
比较特殊的是非居民外国人源自美国的投资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利用费等。
它们是不是组成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存在有效联系的所得,应依照“资产利用查验法”(Asset-useTest)或“经营活动查验法”(Business、-activitiesTest)加以判定,即若是非居民外国人的这种所得来源于其本人在美国进行贸易或经营所利用的资产,或非居民外国人在美国进行的贸易或经营活动是其这种所得产生的关键因
素,那么上述所得将被认定为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存在有效联系的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非居民外国人的某些源于美国国外的收入,若是能够归属于其在美国设立的办事处或营业场所(指这些办力处或营业场所的贸易或经营活动是其所得得以实现的关键因素),也被以为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有实际联系。
这些所得是。
因非居民外国人设在美国的办事处或合业场所踊跃的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租金或特许权利用费(例如,一外国发明人通过其在美国的办事处批准向一家墨西哥公司转让专利利用权。
墨西哥公司向该办事处支付的利用费就能够够归属于该办事处,因此也确实是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存在有效联系的收入);因非居民外国人设在美国的股票和证券交易公司踊跃的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利息或股息;通过设在美国的办事处或经营场所销售位于美国境外存货的所得。
应纳税额计算出来以后,美国还许诺从中减除税法规定的一些纳税抵免项目(taxcredits),从而减少实际缴纳的税额。
这些项目主若是:
1.照料费用的税收抵免。
纳税人为了工作或找工作,请人照料13岁以下儿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家庭成员所支付的部份费用,能够依照规定的限度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少纳税。
抵免额一样为一年中支付照料费用的20%至30%,且该抵免率适用的照料费用支出有限制,即照料一人为2400美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为4800美元。
2.劳动所得的抵免。
这是对低收入纳税人的一种照顾。
税法许诺低收入纳税人在规定的限度内按劳动所得的多少取得必然比率的税收抵免额,从应纳税额中减除以减少纳税。
3.外国税收抵免。
居民外国人如就其在美国境外所得已在来源国缴纳所得税,能够凭完税凭证在其应缴纳的美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抵免,但以不超过该项所得在美国的实际税收负担水平为限。
从应纳税额中减除税收抵免项目后,余额确实是纳税人在过去一个年度里必需缴纳的全数税款。
五、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制中外国人税款的缴纳
针对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与非居民外国人纳税身份不同,美国财政部国内税收身别离制作了供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利用的“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单”(U.S.IndividualIncomeTaxReturn,简称Form1040NR)和供非居民外国人利用的“美国非居民外国人个人所得税申报单”(U.S.NonresidentAlienIncomeTaxReturn,简称Form1040NR)。
因此,居民外国人应同美国公民一样申报其世界范围内的所得,非居民外国人那么须申报其源于美国的所得及符合条件的,源于美国国外但与美国的贸易或经营存在有效联系的某些所得。
通常在每一年的4月15日之前,纳税人应就其上一年度的收入情形如实填写适当的纳税申报单,寄给所在州的国内收入署效劳中心(非居民外国人那么统一寄给设在费城的效劳中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全数税款。
国内税收署通过结算,多退少补。
若是纳税人未按期填写、寄出申报单,将被处以罚金。
未按期缴清税款的纳税人会被责分补足税款,并缴付延迟缴税期所欠税款的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对部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一是对雇员的工资,由雇主在支付工资时扣缴。
二是对非居民外国人取得的与在美国的贸易或经营无实际联系的所得,由支付者在支付时扣缴。
非居民外国人所取得的按源泉征收的所得,若是符合其为居民的国家与美国所签税收协定中的减免税条件,还能够享受减税或免税的待遇。
美国与数十个国家签定有税收协定,这些税收协定对非居民外国人所提供的税收优惠要紧有两方面:
对部份人的某些所得给予免税待遇,如在美国短暂停留(具体标准因国而异,一样为不超过90天或180天)、数额不超过3000美元的个人劳务所得;教师在一按期限内(一样为抵达美国的头2至3年)所获报酬等。
其二,对投资所得以降低税率征税或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