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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台账

重点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

 

问题 

类别

主要

表现

具体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

整改期限

责任单位

乡镇

(街道)

县直

单位

贫困人口识别与退出不精准

1、贫困户识别不精准

(一)应进未进问题。

国家第三方评估反馈,我市贫困人口识别精准率相对较低。

市暗访督查发现,方城县杨楼镇范店村姬建祺,家住危房,2个孩子脑瘫,仅靠自己打零工为生,年收入1万元左右,没有享受低保,住房无保障;内乡县灌涨镇陈营村谢松怀,房屋年久失修,土坯结构、雨天漏雨,家庭人均纯收入虽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但住房不安全无保障。

(二)不应进而进问题。

市暗访督查发现,宛城区高庙乡郭厂村脱贫户王杰云,家中实有3口人,而明白卡上登记为2人,漏填户主妻子杨景仁,住房较好、收入较高,不符合贫困户条件。

社旗县晋庄镇刘老家村贫困户李群英,全家6口人,3人常年在外打工,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上,住房较好家电齐全,家庭生产生活条件较好。

按照“四必到”要求,全部入户算账,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应进必进、应退必退,做到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截止到目前,“四必到”入户73198户。

新识别2265户5391人;返贫148户287人;清退2560户7400人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2、识别程序不规范

未能严格落实识别程序,存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在前、贫困户申请在后、程序倒置和贫困户申请书一人代替多人签名等现象。

市暗访督查发现,南召县太山庙乡安庄村贫困户张宗富,不知道认定贫困户有过公示、公告。

宛城区瓦店镇尚庄村贫困户侯金荣未参加过评定贫困户的会议,不知道贫困户评定程序;同村非贫困户崔春太、张汉伟、樊帮顺、崔庆栓等人对村里谁是贫困户,也基本不知道。

严格按照“四必到”要求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的六步工作法,结合“两不愁、三保障”,真正做到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经过整改,贫困户识别精准度达到100%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贫困人口识别与退出不精准

3、贫困户退出不精准

市暗访督查发现,南召县暗访的13户脱贫户中,有5户达不到退出标准,其中,崔庄乡荆子河村2户脱贫户杨大伟和杨庆灵,脱贫措施都是养牛,但实际养牛既未出栏也未出售,除去卖牛收入,均达不到退出标准;社旗县饶良镇刘岗村王秀林,其帮扶措施是养羊,但羊是王秀井自己掏钱买的,通过实际算账,统筹考虑两不愁四保障因素,不符合退出标准。

按照“四必到”工作要求,对脱贫退出户入户算账,填写《居民人均纯收入算账表》、《精准识别入户普查表》和《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对不符合退出标准的进行了回退,重新纳入贫困户

经过精准识别,2017年回退或返贫脱贫户3498户4624人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4、退出程序不规范

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贫困户的识别和退出不规范,甚至村民本身都不太清楚自己是否为贫困户,比较典型的如某县一农户,2016年6月建档立卡,2016年9月脱贫,从未见过帮扶责任人,明白卡中相应的帮扶措施农户一概不知。

市暗访督查发现,卧龙区石桥镇龙窝村脱贫户吴丰生不知道退出程序、退出未签字。

新野县新甸铺镇宋庄村脱贫户李富信,不知道自己已经脱贫,也没有签字,同村脱贫户肖新堂、上庄乡邓庄村脱贫户李济炳、郭云乾不清楚有退出公示环节。

按照“四必到”的要求,对尚未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按照2016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100元,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应进必进;对明显不符合标准的,根据识别程序,坚决予以清退

2017年新增贫困户2265户6869人,减少贫困户2936户8556人,其中清退2560户7400人。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5、贫困村退出不精准

`

按照“四必到”工作要求,对脱贫退出户入户算账,填写《居民人均纯收入算账表》、《精准识别入户普查表》和《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对不符合退出标准的进行了回退,重新纳入贫困户

经过精准识别,2017年回退或返贫脱贫户3498户4624人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帮扶工作不扎实

1、政策宣传不到位

省2017年第一次督查巡查发现,镇平县卢医镇张沟村贫困户刘喜才,住房属危房,但因不清楚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条件,房子未申请改造,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些贫困户不清楚自己享受了哪些扶贫政策,不清楚贫困退出的标准和程序。

卧龙区走访的20贫困户和5户非贫困户基本说不出本村谁是贫困户,对扶贫政策普遍不了解。

内乡县赵店乡袁寨村政策宣讲不到位,访问2户贫困户、3户非贫困户,均说不清现有扶贫政策。

各乡镇、街道在乡村主次干道、村口要道等大量刷写墙体标语;县、乡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反复宣讲,炒热氛围。

各相关责任人进村入户,宣讲政策,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组织集中学习、考试等方式,让各级干部准确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一系统政策要点,切实做到学明白,想明白,说明白,做明白,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样扶等问题。

全县刷写宣传标语条,开设电视专栏、网络扶贫专题等,编印各类卡片、手册30多万份,干群知晓率显著提升。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委宣传部

2、档案管理不规范

贫困户个人档案和村级档案不同程度存在登记信息不准确、逻辑关系前后矛盾、资料缺失、涂改等问题。

镇平县郭庄乡熊庄村村级档案资料,没有识别“六签字”的内容;镇平县卢医镇张沟村张青华的档案内容涂改严重,脱贫户张双吉的2016年脱贫申请书中,人口数量填写2人,实际为3人,且人均年收入填写与实际不符。

西峡县丹水镇马边村贫困户任应泽扶贫手册填写不准确,帮扶措施为发展产业(养牛、养羊),而帮扶手册上填写为送温暖、过节送慰问品。

按照豫扶贫办〔2017〕46号文件要求和县印发的《档卡资料填写说明》,对乡、村、户档全部规范整理、归档,并明确填写人、核查人、审核人等

经过本次的整改规范档卡工作,乡、村、户档已全部按照要求规范归档到位,做到了2014、2015年度原有档案整理归档、2016年度档案校准归档、2017年度档案规范归档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帮扶工作不扎实

3、因村派人不够精准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反馈,一些地方,未充分考虑贫困村致贫原因选择帮扶单位和人员,帮扶任务与帮扶力量不均衡,帮扶效果不明显。

驻村干部存在重数量轻实效、重派出轻管理等问题。

驻村工作队员不同程度存在“挂名帮扶”、“驻村走读”现象。

如:

某县将驻村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移交给乡镇代为管理,存在管理“真空”,造成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挂名帮扶”、“驻村走读”现象。

市级暗访督查发现,社旗县饶良镇刘岗村驻村工作队没有生活痕迹;卧龙区青华镇杨关寺村第一书记基本住在镇上。

结合贫困村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结合单位工作性质,精准派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全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并定期、不定期督查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

召回了8个第一书记、4个工作队长,并重新选派了第一支书和工作队长,给予2个单位黄牌警告处理,对18个单位提出全县通报批评,乡镇正职降副职2人,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29人,约谈29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24人,批评教育12人。

现各驻村工作队工作坚强有力,作用发挥明显。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委组织部

4、帮扶责任人工作不细致、不深入

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督查巡查所抽查的唐河、镇平、方城3个县的3个贫困村,多数帮扶人仍处于“慰问式”帮扶状态,缺少有效的帮扶手段,因人因户施策,贫困户享受多种扶贫政策叠加的工作还不到位。

如唐河县桐河乡吴庄村贫困户李海英,身体残疾,1人在家,据了解没有人帮她去做残疾鉴定,看能否享受残疾补助;贫困户吴中献家中有2人具有劳动能力,其帮扶措施为社会保障兜底,无其他帮扶措施;方城县杨集乡张庄村贫困户帮扶人一人帮扶贫困户达十多户,帮扶措施不多、效果不佳。

全省第三方评估在我市抽查的111户中,有7户对帮扶人情况不了解,有1个帮扶人对所帮扶贫困户情况不了解,有10个帮扶人落实帮扶责任情况差,有7个农户对帮扶效果不满意。

所有帮扶责任人每月要到农户家中2次以上,给贫困户打电话3次以上。

近期整改规范档卡,大部分帮扶责任人基本上吃住在村,工作在户。

经过问题整改和档卡规范整理阶段的工作,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已全部做到了“两相知”。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委组织部、县直各部门

帮扶工作不扎实

5、存在“一兜了之”问题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因病、因残是两大最主要的致贫原因,占比近80%,其次是缺资金和缺技术。

无论是贫困户还是脱贫户,因病致贫问题比较突出,疾病尤其是重病是影响脱贫的第一障碍,也是脱贫攻坚的一大短板。

虽然新农合参保率已达到98%以上,但贫困户获得大病救助的比例较低,仅20.20%,有9.20%的脱贫户表示负担不起看病费用。

针对因病、因残致贫问题,县民政局、卫计委、人社局、残联在严格落实上级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对贫困户因病、因残救助力度

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教育资助脱贫、社会救助脱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暨养老医疗资助参保脱贫、医疗卫生脱贫、农村危房改造脱贫五个专项行业脱贫方案。

贫困户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贫困户看病住院在民政和卫生部门4次报销的基础上,县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解决5次报销。

同时,县卫计委出台政策,贫困户住院挂号费全免,先住院、后缴费,解决了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残联

帮扶工作不扎实

6、帮扶措施不得力

重脱贫目标短期实现,轻稳定脱贫长期谋划,在帮助贫困户发展稳定脱贫产业、拓宽致富渠道、增强致富能力等方面缺乏有效措施扶贫方式多以过年过节送慰问金、送米送面送油等短期救济形式为主,而产业扶贫等长效扶贫方式力度还不够。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省第三方评估反馈,在34个调研村样本中,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龙头企业带动等产业扶贫措施所占比例较低,分别为2.94%、17.65%、20.59%。

国家第三方评估发现,调查中反映贫困村驻村工作队不住在村里的贫困户有101户(占11.64%)、脱贫户有37户(占8.58%);反映帮扶责任人到家次数3次及以下的贫困户有190户(占21.04%)、脱贫户有41户(8.27%)。

大部分帮扶责任人的帮扶局限于日常生活的关心、赠送慰问品和慰问金等,长期有效的帮扶有限,导致群众不满意,分别有69户贫困户(占7.64%)和2l户脱贫户(占4.73%)对帮扶方式不满意。

全县各级积极为每户贫困户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拓宽贫困户致富渠道,力争贫困户早日脱贫

全县各级干部和帮扶责任人都能够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为贫困户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平均每户帮扶措施达到3.2项。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直各相关部门

7、帮扶满意度不高

省第三方评估在我市抽查的111户中,有3户对贫困户人均收入标准没有掌握,有3户对建档立卡工作不满意。

市级暗访督查发现,社旗县走访20户贫困户,大多说不出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单位、姓名,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普遍较低;社旗县李店镇王庄村刘全友收养了一个女儿,其高二学杂费并没有减免,该户除了每年3000元五保补助,没有任何收入,没有帮扶责任人,也没有任何帮扶措施。

桐柏县城郊乡火龙店村石教海夫妇年迈,无劳动能力,孩子患心脏病,脱贫措施未落实,平氏镇平南村贫困户胡保堂、韩士生、张立群,帮扶责任人仅是上门慰问,没有其它具体帮扶措施,对帮扶效果不满意。

以村为单位,加强扶贫政策及识别程序的宣传;对保留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和清退贫困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两名公职人员负责,进村入户,逐户征求群众意见,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通过20个指导组乡与乡之间和各乡镇村与村之间推磨验收,根据入户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贫困户识别、清退群众准确度达到100%

2017年5月1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直各相关部门

脱贫措施不到位

1、政策落实存在“棚架”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市级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发现,扶贫小额信贷在推动群众增收、政策落地方面存在严重不平衡,较好的县区投放已超过10亿,较差的唐河县仅投放3624万元。

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推动持续稳定增收方面也存在严重不平衡,好的县区投放已超过6亿元,较差的唐河县仅使用1201万元。

各县区集体经济薄弱,90%以上的村没有集体经济。

县政府搭台增信措施力度不够,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金规模小,未能充分发挥信贷资金扶贫作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

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为贫困户办理小额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入股合作社或收户增收项目自筹资金

目前,全县已为贫困户办理小额贷款1.7亿元。

2017年                        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唐河分行

2、扶持政策不具体、跟进慢、不落实

一些县在落实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时,仅仅停留在转发阶段,未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贯彻落实措施明显滞后,导致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性利好无法及时落实到贫困户。

国家发改委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实地稽查时发现,我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已完工的也达不到入住条件,对国家和省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理解有偏差,对进城镇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设定了额外限制条件,规定“四个不准”(鳏寡孤独等人员不准进城镇安置,政府兜底的不准进城镇安置,年满60周岁没有子女随同搬迁的不准进县城安置,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准进县城安置)。

对2016年易地搬迁户搬迁安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额外限制条件、住房面积是否超标等,力求达到搬迁户满意

2016年度搬迁521 户 1123人,不存在上述问题,群众反映良好。

2018年度全县拟实施易地搬迁422户1104人,易地搬迁对象上级正在审核中。

2017年                 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直各相关部门

脱贫措施不到位

3、帮扶措施形式化、表面化

国家省级间交叉考核反馈,某县实施的产业扶贫“到户增收+入股”模式,将5000元扶贫资金以入股方式交给企业,年终时,企业向每个入股贫困户分红1500元(含1250元本金),分红期限仅为4年。

4年后,贫困户即自动退股,不再享受分红,被群众称为“250”政策。

急功近利,造成贫困户和企业之间不能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实现持续增收。

某乡镇干部说该镇某村有3个合作社带动多少贫困户,入村核实发现,汇报的项目子虚乌有,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

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制定若干个长期稳定的增收项目;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受益、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增加收入

全县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已拨付1800万元,扶贫车间已建33个,产业扶贫基地40个,电商扶贫已在26个贫困村建立电商服务站,扶贫粮仓48个31万吨。

受益贫困户20000  户(次),平均每户获得帮扶项目3.2个。

2017年                          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直各相关部门

4、扶贫项目单一,利益联结机制不强

没有做到因户因人施策,贫困群众缺乏稳定增收渠道。

今年以来,市暗访督查发现,镇平县、社旗县、唐河县贫困户养猪、养羊、种花生、种烟叶等传统种养产业占比较高,且部分贫困户仅有到户增收等1至2个扶持项目,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一旦没有项目支持,持续稳定增收将难以保障。

部分县(区)主导产业大而不强、强而带富作用不明显,贫困群众与强势产业的利益联结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产业扶贫机制创新不快,一些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贫带富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强。

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村经营实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以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依托,以土地托管和返聘务工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就业,实现贫困户的稳定增收

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 2379 家,建成家庭农场1027家,起到带领贫困户脱贫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95家。

2017年                        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直各相关部门

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脱贫工作力度亟待强化

1、扶贫资金投入短缺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发现,近一半以上的非贫困县县本级基本没有投入财政扶贫资金。

有些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规模较大,但财政投入却非常小。

如某县2016年l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但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仅129.4万元,蜻蜓点水,力度很小。

在争取上级政策性投入和项目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县级财政投入扶贫力度,在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等方面,给予乡、村、户三级大力支持,强力助推脱贫攻坚

全县2017年用于脱贫攻坚整村推进、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投入将达到8亿元以上,部分项目投入已经实施。

2017年                        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财政局

2、帮扶力量不足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发现,有的非贫困县未安排帮扶单位,存在村干部帮扶贫困户现象,而且一人帮扶多户,帮扶工作流于形式。

如有的县,帮扶责任人多为村干部,且1人少则帮扶3户,多则帮扶10户。

民盟中央民主监督调研时发现,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派驻主要面向贫困村,致使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政策支持力度小、脱贫进度慢。

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工作有“被边缘化”的倾向。

县所有贫困户和已脱贫户帮扶责任人已全部调整为财政供给公职人员,不存在村干部为帮扶责任人现象

全县现有贫困户13466户,脱贫户3735户,明确帮扶责任人5245人,县处级干部全部帮扶贫困户3户以上。

2017年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3、非贫困村档案资料欠账较多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发现,部分非贫困村贫困户档案和村级扶贫档案过于简单,资料缺项较多,且填写不完整。

非贫困村全部按照贫困村的档案规范,严格按照豫扶贫办〔2017〕46号文件规范归档到位

各村户档案,含一村一档、一户一档和贫困户明白卡袋档案已全部按要求规范归档到位

2017年5月2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4、贫困村识别不精准

国家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不少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多于贫困村的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数。

严格按照贫困村标准进行排查

经排查,我县不存在贫困村识别不精准问题

2017年5月1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扶贫办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市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发现,扶贫资金从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完工验收、报账形成实际支出需要诸多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同时,由于项目筛选、部门使用方案编制等环节耗时较长,根据复查情况看2015、2016年项目推进缓慢,各县区普遍存在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内乡县1142.6万元,新野县737万元,方城县306.5万元,桐柏县420万元,社旗县115万元,南召县截至审计时,拟统筹整合的资金尚未经财政局、扶贫办及有关部门确定。

按照程序要求,加快资金拨付

各类专项资金已全部按照要求拨付到位

2017年5月15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2、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对接

市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发现,个别县脱贫规划出台慢,整合资金与脱贫攻坚规划结合不够紧密,未建立配套项目库,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对接,存在资金等项目问题,如社旗县截止复查日2016年第二批整合资金3246万元,尚未对接具体项目。

加快项目与资金的对接

项目与资金同步到位,确保扶贫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2017年                           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3、统筹整合办法执行不到位

市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发现,部分贫困县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认识不到位,存在未对统筹资金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如内乡、南召;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额度不高,如淅川;统筹整合资金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镇平、方城。

一些贫困县在研究整合涉农资金、金融保险扶贫方面,步子慢、行动迟,没有专门出台具体的办法或细则,接住用好“政策大礼包”,甚至怕担责、不想用、不会用、不敢用整合资金,资金拨付迟缓。

止目前,进度最快的桐柏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1亿元,累计支出1.9亿元,占89.2%,进度最慢的社旗县整合资金1.2亿元,累计支出5450万,仅占46.4%。

 

唐河为非贫困县,非贫困县涉农资金不能整合

2017年                        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财政局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4、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

市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发现,扶贫资金项目存在“小、散、杂”等特点,在市级复查中,发现个别县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如淅川县盛湾镇、上集镇、大石桥乡等光伏发电项目未办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手续。

全面自查,进行整改

经查,不存在该问题

2017年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财政局

5、存在以拨代支,报账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市扶贫资金专项核查发现,部分县区为了加快支出进度,加之探索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的乡级报账制,将资金拨入各乡镇账户,但乡镇并未形成实际支出,如宛城、方城、新野;另一方面基层财政管理人员,在报账资金管理方面缺乏经验,部分项目报账资料不齐全,如:

新野县城郊乡财政所到户增收项目报账资料中缺少合作社章程、营业执照及与农户的入社协议等资料。

加快报账资料完善

各项财务报账资料和项目资料全部完善到位

2017年                           5月31日前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个别地方干扰考核评估

1、搞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干扰考核评估

国家省际间交叉考核指出,有的地方为应对考核,存在临时送米面油和临时填写、涂改扶贫手册现象。

甚至有的县停下农普调查工作,动用全县教师突击填写扶贫档案。

还有干部以走亲戚的名义,蒙头躺在炕上、蹲在墙根底下偷听入户访谈情况或冒充亲属代替回答访谈等问题。

杜绝以过年过节送慰问金、送米送面送油等短期救济形式,积极实施长效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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