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部分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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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评价部分材料

 

广东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申请

(2017年)

 

申请单位(章):

填报日期:

2017年5月25日

 

公司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二零一六年一月

1、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机构

一、信用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

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

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业务部门门开拓市场。

2、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资信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二、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

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应得分

1.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2.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3

5

1.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

2.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除即时清结外,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

4.检查使用各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手续完备。

5.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

6.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

3

3

3

6

4

4

1.检查有关合同审查表的办理和送审,内容齐全,手续完备。

2.定期或不定期与部门业务员对帐。

3.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

4.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

5

6

5

6

1.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手续齐全。

2.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6

4

1.建立合同台帐。

2.合同台帐的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时、正确、全面)。

3.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

4.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6

10

5

6

1.在信用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10

合计

100

4、考核部门:

信用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信用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

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2)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3)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信用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1)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2)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

3)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

4)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

3、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除外),应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一条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行政部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六)会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七)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八)其他应当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三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法律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分公司应指定专人协助专职法律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专职法律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及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分公司指定的协助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业务素质。

第四条档案室及各业务部门是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合同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从各自的职责和专业角度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和监督。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一条部门和分公司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

第二条以下合同经公司内部审核以后,由公司统一审核管理:

(一)担保合同。

(二)合资合作合同。

(三)设立新实体合同。

(四)需要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种业务合同。

第三条公司拟签订以下合同的,应将草拟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报公司业务归口部门,按审核流程审核:

(一)合同金额在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含一百万元)的合同。

(二)经营、办公和生产用房的买卖、建设施工、装修、监理及出租(市分公司为出租方)合同。

(三)本章第二条规定统一由总部管理的合同。

(四)各类借贷、设备租赁合同。

(五)其他需要公司审核的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使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或行政部提供的公司合同范本;没有标准文本或范本的,合同的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条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数据传输方式订立的合同,应在合同成立后书面确认。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一条签订合同前应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审核合同。

未履行审核程序的合同,除经公司领导事先书面授权外,不得签字盖章,财务部也不予办理结算事宜。

第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高质高效地完成合同审核工作。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一条公司合同均由公司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人签订,其他人员均无权签订合同。

第二条公司拟签订的以下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签订或由总经理授权签订:

(一)合同金额人民币五十万元或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赠予、赞助合同。

(三)其他重大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一条依法生效的合同,应当全面认真履行。

合同履行部门应接受合同管理部门对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除公司领导事先授权,合同正式签订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

第三条合同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不是同一部门的,两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沟通。

第四条公司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同时通知行政部。

合同履行部门应与对方当事人积极协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轻公司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如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合同履行部门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文书须事先经行政部审核),同时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尽量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用书面形式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文本、电报、电传、信件、图表、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和单据、凭证等,均属合同相关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办人应妥善保管并存档。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由合同履行部门提请合同承办部门将原合同审核表、原合同及拟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合同一并送原审查部门,按原审核程序审核。

但只涉及合同金额变更的,只经过财务部和行政部审核;只涉及技术条款变更的,只经过相关业务或技术部门和行政部审核。

第八条变更、补充或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履行部门于十日内将合同正本及本章第六条规定的资料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存档,履行部门与档案部门应建立书面交接手续。

第十条公司建立合同动态分析制度,承办和履行部门应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确保合同正常履行。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一条合同终止后,承办部门及(或)履行部门应做好合同项目的检查验收、合同结算和付款凭证的审核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入帐、工程成本核算和有关资料整理及归档保管工作。

第二条各分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合同检查和统计制度,定期检查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一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解决。

(二)依法提请上级主管机构调解。

(三)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四)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二条为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案件,出现合同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第三条合同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以下简称纠纷)时,合同履行部门应立即将纠纷情况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同时主动会同行政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一条经营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指定专人管理。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配合档案室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并规范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与合同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二条合同档案应包括谈判记录、来往函件、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表、声像制品、合同文本、合同审核表及合同履行期间变更、解除手续等资料。

第三条合同应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第十一章奖惩

第一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审批责任制。

合同承办、履行、审核的部门和人员,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负有解决、处理的责任。

其中,合同承办人和部门审核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合同管理方面需承担首要责任。

第二条公司合同管理与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加、扣绩效考核分制度,绩效考核分级次分别为1分、3分、5分。

公司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是合同管理的考核部门。

第三条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规范执行本细则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部门或县级分公司给予表彰并加绩效考核分3分。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为本单位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部门或县级分公司加绩效考核分5分并给予表彰。

第四条对合同管理混乱、存在纠纷隐患,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个人、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个人警告和部门绩效考核扣1分的处罚:

(一)不按照合同审核流程申请审核,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失职、渎职尚未造成后果的。

(三)遗失合同、合同相关资料尚未造成后果的。

(四)违反本细则第四十二条,尚未造成后果的。

(五)其他情况。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述“经济责任”是指赔偿损失和所扣绩效考核分相对应的应扣款项。

第二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合同签约审批表

 

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

合同签约审批表

申请部门:

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概述:

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经理复核:

分管副总复核:

总经理核准:

---------------------------------------------------------------------------

 

合同签约审批表

申请部门:

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概述:

部门负责人审核:

财务经理复核:

分管副总复核:

总经理核准:

4、客户资信调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的信用管理。

第3条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业务部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4条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2章客户信用政策及等级

第5条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客户分类表

客户

类别

销售情况

客户其他信息

A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70%左右

规模大、信誉高、资金雄厚

B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20%左右

规模中档、信誉较好

C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信用状况一般的中小客户

D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一般的中小客户、新客户、信誉不太好的客户

第6条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进货为限,回款以不超过一个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

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4.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7条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

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总裁汇报。

第8条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由业务员按照新政策执行。

第9条业务部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财务部应及时修订此制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3章客户信用调查管理

第10条客户信用调查渠道。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内部调查。

询问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或从本企业派生机构、新闻报道中获取客户的有关信用情况。

4.业务员实地调查。

即业务部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

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

客户信息项目

主要内容

基础资料

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开业时间等

客户特征

企业规模、经营政策和观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服务区域、发展潜力等

业务状况

客户销售业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交易现状

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销售活动现状及优劣势、交易条件、出现的信用问题及对策等

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等

第11条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财务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经理。

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切忌主观臆断,不能过多地罗列数字,要以资料和事实说话,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

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

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增加信用保证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证;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迫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2条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

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

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

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4章交易开始与中止时的信用处理

第13条交易开始。

1.业务员应制订详细的客户访问计划,如某一客户已访问5次以上而无实效,则应从访问计划表中删除。

2.交易开始时,应先填制客户交易卡。

客户交易卡由企业统一印制,一式两份,有关事项交由客户填写。

3.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4条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

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第5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6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

5、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

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和经营部,财务部负责数据传递、应收款回款监督和信息反馈,经营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资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4条、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业务员先填写赊销《请批单》,由经营部经理严格按照预先每个客户评定的信用限额内签批后,仓库、信管、财务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五条、财务部每十天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帐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

及时把应收回来的账款和开出发票的录入系统。

经营部要随时检查信用的底数,便于及时和业务员沟通,预防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正常业务开展不顺。

第六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七条、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信用工作小组签字方可盖章发出。

第八条:

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客户,经营部经理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上的信用期限在1个月以上的,除经营部经理走访外,经营副总经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

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根据认证管理要求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经营部、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十条、经营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经营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在与客户签定合同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十二条、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

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经理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

第十三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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