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55803 上传时间:2023-05-18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28.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57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57页
亲,该文档总共5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x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共53个)

指南目录

指南53-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2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3(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4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5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6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7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8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9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0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1外商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4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5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撤销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7(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增设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8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9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0(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及印章

指南53-2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2(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6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企业类型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9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30(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及印章

指南53-3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3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5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6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地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资金数额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40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4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他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4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及印章

指南53-43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44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45申请补发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证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46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47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48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地址登记变更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49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5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限/登记证有效期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5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首席代表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5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他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5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1

外商投资企业

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名称查询表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字号)在同行业中是否重复,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七、八条要求。

5、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需国务院决定。

6、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间使用(中国)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符合无行政区划的条件。

7、企业申请无行政区划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8、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9、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代表其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10、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指南53-2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4、第2项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5、第3项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6、第4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7、第5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8、第6项、第7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9、第8、9项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

10、第10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第11项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第12项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3、第13项“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指南53-3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合同、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项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第3项合同、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6、第4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企业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7、第5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资信证明,即资本信用证明书,由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注册资本已到位的企业毋须提交。

8、第6项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符合章程的规定。

9、第7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第8项仅适用于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情形。

11、第9项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指南53-4

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住所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3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4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住所变更后,需到原审批机关换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10、第6项外商投资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申请迁移的企业凭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需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复、批准证书)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指南53-5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

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4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第7项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申请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指南53-6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期限

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4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指南53-7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4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5项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第7项仅适用于减资。

9、第9项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0、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指南53-8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股权转让协议

7、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8*、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4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6、第5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7、第8项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8、第9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资信证明,即资本信用证明书,由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9、第10项“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0、第12项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对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毋需提交第3项文件。

指南53-9

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

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该决议或决定,但需提交告知投资各方的证明文件。

6、第3项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或聘用等产生方式的规定。

7、第6项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指南53-10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

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原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以上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第3项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新董事、监事、经理、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符合企业章程中有关选举、委派、指定、任命等产生方式的规定,且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中应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或投资者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指南53-11

外商投资企业实收资本

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