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问答题第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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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消防设施含义及分类15类
含义: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依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防范和扑救建筑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分类:
建筑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设施、防烟与排烟设施、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通讯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
2、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地方规章。
(2)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时整改设置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等情况的管理档案。
(7)对员工进行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常识教育,定期组织演练。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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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外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
(1)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和消防用水量。
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直接出水灭火。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平时管网内压力较低。
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从设置在附近的消火栓箱内取出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接上水枪,打开消火栓的阀门,通知水泵房启动消防泵,使管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从而消火栓可投入使用。
(3)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的压力较低,当火灾发生后,消防队员打开最近的室外消火栓,将消防车与室外消火栓连接,从室外管网内吸水加入到消防车内,然后再利用消防车直接加压灭火,或者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向室内管网内加压供水。
2、室内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和高位消防水箱。
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打开消火栓箱,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打开消火栓的阀门,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动按钮,从而消火栓可投入使用。
消火栓箱内的按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在供水的初期,由于消火栓泵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其初期供水由高位消防水箱来供水(储存10min的消防水量)。
对于消火栓泵的启动,还可由消防泵现场、消防控制中心启动,消火栓泵一旦启动后不得自动停泵,其停泵只能由现场手动控制。
3、什么是充实水柱:
指从喷嘴口起,到90%的射流总量穿过直径38MM圆圈处的密集不分散的射流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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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
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闭式
系统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与泡沫联用系统
开式
系统
雨淋系统
水幕系统
3、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
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喷头开启并开始喷水。
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水流指示器动作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显示某一区域喷水的信息。
由于持续喷水泄压造成湿式报警阀的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在压力差的作用下,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湿式报警阀自动开启。
此时压力水通过湿式报警阀流向管网,同时打开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延迟器充满水后,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动供水泵的信号。
供水泵投入运行后,完成系统的启动过程。
4、干式系统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干式报警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报警阀出口后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气体(通常采用压缩空气),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
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闭式喷头开启,使干式阀出口压力下降,加速器动作后促使干式报警阀迅速开启,管道开始排气充水,剩余压缩空气从系统最高处的排气阀和开启的喷头处喷出,此时通向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的通道被打开,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泵信号,启动系统供水泵;管道完成排气充水过程后,开启的喷头开始喷水。
从闭式喷头开启至供水泵投入运行前,由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设备或稳压泵等供水设施为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
5、预作用系统工作原理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雨淋阀入口前管道内充水的压力,雨淋阀后的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
发生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配水管道开始排气充水,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系统,并在闭式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如何分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
(1)轻危险级:
一般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率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
(2)中危险级:
一般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率为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场所。
大部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危险级。
根据此类场所种类多、范围广的特点,划分为中Ⅰ级和中Ⅱ级。
(3)严重危险级:
一般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所。
(4)仓库火灾危险级:
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
Ⅰ级一般是指储存食品、烟酒以及用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的场所;Ⅱ级一般是指储存木材、纸、皮革等物品和用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场所;Ⅲ级一般是指储存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等物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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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喷雾系统的工作原理是:
当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发现火灾后,自动或由手动打开雨淋报警阀组,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控制器,并启动消防水泵,通过供水管网到达水雾喷头,水雾喷头喷水灭火。
2、水喷雾系统系统适用范围
(1)灭火控火的适用范围
1.固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适用于扑救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
水喷雾系统可用于扑救闪点高于60℃的可燃液体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输油管道火灾等。
3.电气火灾:
水喷雾系统的离心雾化喷头喷出的水雾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因此水喷雾系统可以用于扑灭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井、电缆夹层等电气火灾。
(2)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
2.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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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灾发生后,火灾探测器动作,报警控制器得到报警信号,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灭火指令,在得到控制中心灭火指令或启动信息后,联动关闭防火门、防火阀、通风及空调等影响系统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并启动控制阀组和消防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实施灭火。
2、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
(1)可燃固体火灾(A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2)可燃液体火灾(B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3)电气火灾火灾(E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3、细水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吸热冷却、隔氧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作用。
除此之外,细水雾还具有乳化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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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体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1)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与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平时,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
当防护区发生火灾,产生烟雾、高温和光辐射使烟感、温感、感光等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信号,探测器将火灾信号转变为电信号传送到报警灭火控制器,控制器自动发出声光报警并经逻辑判断后,启动联动装置,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打开灭火剂瓶组的容器阀,各瓶组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同时安装在管道上的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将信号传送到控制器,由控制器启动防护区外的释放警示灯和警铃。
(2)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控制器发出系统启动信号,启动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释放驱动气体,打开通向发生火灾的防护区的选择阀,同时加压单元气体瓶组的容器阀,加压气体经减压进入灭火剂瓶组,加压后的灭火剂经连接管汇集到集流管,通过选择阀到达安装在防护区内的喷头进行喷放灭火。
2、气体灭火系统系统适用范围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该系统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于扑救电气火灾;液体表面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本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3)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适用于扑灭相对封闭空间的A类火灾,如木材、纸张等固体物质初起火灾;B类火灾,如生产、使用或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润滑油、变压器油、动物油、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液体场所的火灾;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房等场所的电气电缆初起火灾。
该系统不适用于下列场所火灾:
商业、饮食服务、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
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4)其他气体灭火系统
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液体火灾;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钾、镁、钠、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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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1)隔氧窒息作用。
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的表面与空气隔绝,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起到窒息灭火作用。
(2)辐射热阻隔作用。
泡沫层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因此可防止可燃物本身和附近可燃物质的蒸发。
(3)吸热冷却作用。
泡沫析出的水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
水溶性液体火灾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只能采用液上喷射泡沫,不能采用液下喷射泡沫。
对于非溶性液体火灾,当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选用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均可。
对于非水溶性液体火灾,当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必须选用氟蛋白泡沫液或水成膜泡沫液。
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
2、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
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成。
3、按喷射方式:
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半液下喷射
按系统结构:
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
4、按发泡倍数:
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发泡倍数小于20)、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倍数为21~200)、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倍数为2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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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粉灭火系统组成:
由干粉灭火设备和自动控制两大部分组成。
前者由干粉储罐、动力气瓶、减压阀、输粉管道以及喷嘴等;后者由火灾探测器,启动瓶、报警控制器等。
2、干粉灭火系统灭火机理:
化学抑制、隔离、冷却与窒息
3、干粉灭火系统启动方式:
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
4、干粉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以自动控制方式为例:
当保护对象着火后,温度上升达到规定值,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到控制器,然后由控制器打开相应报警设备(如声光及警铃),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后将启动瓶打开,启动瓶内的氮气通过管道将高压驱动气体瓶组的瓶头阀打开,瓶中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集气管,经过高压阀进入减压阀,减压至规定压力后,通过进气阀进入干粉储罐内,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气粉混合物,当干粉罐内的压力上到规定压力数值时,定压动作机构开始动作,打开干粉罐出口球阀,干粉灭火剂则经过总阀门、选择阀、输粉管和喷嘴向着火对象,或者经喷枪射到着火对象的表面,进行灭火。
5、干粉灭火系统适用于:
(1)易燃、可燃液体。
(2)伴有压力喷出的易燃液体或气体设施。
(3)室内外变压油浸短路开关、变压器油箱等电气火灾。
(4)印刷厂、造纸厂干燥炉、粘接胶带造纸棉纺厂等。
(5)三乙基铝储存罐、电缆等火灾。
6、干粉灭火系统按灭火方式分类
(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干粉灭火剂释放到整个防护区,通过在防护区空间建立起灭火浓度来实施灭火的系统形式。
该系统的特点是对防护区提供整体保护,适用于较小的封闭空间、火灾燃烧表面不宜确定且不会复燃的场合,如油泵房等类场合。
(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通过喷嘴直接向火焰或燃烧表面喷射灭火剂实施灭火的系统。
当不宜在整个房间建立灭火浓度或仅保护某一局部范围、某一设备、室外火灾危险场所等,可选择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例如用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的敞顶罐或槽,不怕粉末污染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场所等。
7、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是由灭火基料(如小苏打、碳酸铵、磷酸的铵盐等)和适量润滑剂(硬脂酸镁、云母粉、滑石粉等)、少量防潮剂(硅胶)混合后共同研磨制成的细小颗粒,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飘散的固体粉末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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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自动报警系分类及适用范围
(1)区域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
(2)集中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这些保护对象中可能设置几个消防控制室,也可能由于分期建设而采用了不同企业的产品或同一企业不同系列的产品,或由于系统容量限制而设置了多个起集中作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情况,这些情况下均应选择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2、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火灾发生时,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火灾探测器,将火灾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火灾特征参数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将火灾特征参数信息传输至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直接由火灾探测器做出火灾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探测器的火灾特征参数信息或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报警探测器的部位,记录探测器火灾报警的时间。
处于火灾现场的人员,在发现火灾后可立即触动安装在现场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手动报警按钮便将报警信息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动作的手动报警按钮的部位,记录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的时间。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确认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息后,驱动安装在被保护区域现场的火灾警报装置,发出火灾警报,向处于被保护区域内的人员警示火灾的发生。
3、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哪些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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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
组成:
由送风口、送风管道、送风机和吸风口组成。
工作原理:
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是通过送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来控制烟气的流动,即在建筑内发生火灾时,对着火区以外的有关区域进行送风加压,使其保持一定正压,以防止烟气侵入的防烟方式。
其中加压送风时应使防烟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道压力>房间压力,同时还要保证各部分之间的压差不要过大,造成开门困难影响疏散。
2、机械排烟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
组成:
由挡烟壁(活动式或固定式挡烟垂壁,或挡烟隔墙、挡烟梁)、排烟口(或带有排烟阀的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道、排烟风机和排烟出口组成。
工作原理:
当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烟气排至建筑物外。
通常是由火场人员手动控制或由感烟探测将火灾信号传递给防排烟控制器,开启活动的挡烟垂壁将烟气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并打开排烟口以及和排烟口联动的排烟防火阀,同时关闭空调系统和送风管道内的防火调节阀防止烟气从空调、通风系统蔓延到其他非着火房间,最后由设置在屋顶的排烟机将烟气通过排烟管道排至室外。
3、哪些建筑可以采用自然通风方式进行防烟
对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由于这些建筑受风压作用影响较小,利用建筑本身的采光通风,也可基本起到防止烟气进一步进入安全区域的作用,因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防烟系统,简便易行。
当采用凹廊、阳台作为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或者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窗面积符合《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规定时,如图3-10--10-1~图3-10-3所示,可以认为前室或合用前室自然通风性能优良,能及时排出因前室的防火门开启时,从建筑内漏入前室或合用前室的烟气并可阻止烟气进入防烟楼梯间。
4、简述机械排烟系统的选择
(1)建筑内应设排烟设施,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及中庭等,均应采用机械排烟方式。
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的影响会较大,一般采用机械排烟方式较多。
(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
2.丙、丁类生产车间;
3.总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4.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3)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可选机械排烟系统)。
需要注意的在同一个防烟分区内不应同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主要是考虑到两种方式相互之间对气流的干扰,影响排烟效果。
尤其是在排烟时,自然排烟口还可能会在机械排烟系统动作后变成进风口,使其失去排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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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如何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照灯具的应急供电方式和控制方式的不同,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四类系统。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工作原理
(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蓄电池充电。
发生火灾时,相关防火分区内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动作,切断消防应急灯具的市电供电线路,灯具的工作电源由灯具内部自带的蓄电池提供,灯具进入应急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为灯具供电,用于正常工作和蓄电池充电。
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检测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灯具的集中监测和管理。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联动信号后,下发控制命令至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通过各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提供给消防应急灯具。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供电电源由市电切换至电池,集中电源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通过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工作原理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市电接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用于正常工作和电池充电,通过各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提供给消防应急灯具。
应急照明控制器通过实时检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实现系统的集中监测和管理。
发生火灾时,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到消防联动信号后,下发控制命令至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灯具,控制系统转入应急状态,为人员疏散和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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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有哪些功能
能够对系统内各联网用户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传输、接收、显示和处理,并能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信息服务。
同时,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也能提供联网用户消防值班人员的远程查岗功能。
2、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和火警信息终端和通信服务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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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是如何分类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
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中危险级:
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轻危险级:
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2、灭火器的基本参数
(1)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类型;
(2)灭火器的灭火种类和灭火级别;
(3)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
(4)灭火器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
(5)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应永久性标志在灭火器上);
(6)灭火器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认证标记;
(7)灭火器生产连续序号。
灭火器连续序号用钢印等永久性方法在灭火器不受内压的底圈上标识;
(8)灭火器生产日期;
(9)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