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70411 上传时间:2023-05-1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4.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docx

4门窗工程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项目

门窗工程合同书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建安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工程项目门窗工程中的制作、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工作。

二、工程造价

门窗计价门、窗框外围尺寸为准,工程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

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东西向

塑钢窗

塑钢门

南北向

塑钢窗

塑钢门

小计

 

 

单元门

雨篷

………

合计

 

 

注:

(1)门、窗面积按投标书门窗表。

(2)本合同综合单价一次性定价以后不作调整;若门窗因建筑设计变化而面积产生变化,则根据变化的门窗面积乘以相应门窗单价进行调整,其余一概不予调整。

(3)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与实际不符,按建设单位确认的图纸进行调整。

(4)合同工程造价中的综合单价包括:

窗(门)、百叶专项承包(包工包料),即包括工、料、机、费、税等一切费用,如设计费、材料采购、加工费、制作费、非标型材模具费、现场安装费、场外运输及包装费、场内运输及吊装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费、材料上下力费、预埋件费用、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现场破坏性检查的一樘窗的费用、综合损耗费、利润、税金等。

(5)合同工程造价中的综合单价包含各种检测费如三性检测、现场的淋水及气密性、玻璃露点等各种的检测、试验费等。

(6)施工配合费为合同金额的元/平方米(指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脚手架费,总包单位的抹灰费、窝工费等相关费用。

总包单位为配合该工程顺利实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施工水、电费外的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总包合同),由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

(7)施工水电费为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相互协商,由分包单位支付给总包单位,并将支付情况报建设单位成本部备案。

(8)分包项目如有应交纳的有关项目规费由总包单位统一缴纳,此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具体款项由建设单位在本合同竣工结算时从分包单位结算款中扣除并返还给总包单位,承包方与分包单位之间不得以现金结算。

三、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到年月日竣工验收。

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提前天通知)。

四、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设单位:

(1)指派(联系电话:

)为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负责工程的实施。

对现场协调、产品质量、供货周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委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3)实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交通顺畅、土地平整,拆除可能阻碍分包单位施工的设施(包括架空的和隐蔽的)。

(4)提供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全套资料。

(5)按时支付合同工程款的责任。

(6)建设单位有责任负责协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各项配合。

(7)对施工过程中非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门窗损坏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8)按工程实际进度安排分包单位分批进场、安装,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分包单位产品安装时间、数量。

(9)其他约定:

2、分包单位:

(1)相关产品样品一份分别封存于建设单位,作为货品验收的标准之一(样品要求:

分包单位提供一樘600*1500平开窗样品,亮子500高,开启扇1000高)。

(2)指派(联系电话:

)为分包单位代表,负责工程的实施、到施工现场核实所安装产品的洞口尺寸、数量,与工程总包单位联系协调工作、在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计划、现场配合协调等方面必须服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

解决由分包单位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承担产生的费用。

(3)配合总包单位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4)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产品安装时间、数量及具体楼栋。

(5)分包单位必须在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进场、安装的3天内根据合同约定及总工期要求调整、编制本合同范围内门窗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支出计划、及相关文件。

每月月底分别向总包单位、监理方和建设单位报月进度计划。

(6)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标准安装施工图等产品相关资料。

(7)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包括建筑成品)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8)分包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包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分包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9)分包单位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总包方管理规定,按标化现场要求,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进场分包单位员工必须遵章守纪,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安装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戴安全帽文明施工。

总包方、监理或建设方每发现一人没有戴安全帽,建设方从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元。

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分包单位每次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总包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0)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各种管线(包括煤气、供水、电气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

(11)安装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随意修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12)施工中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总包单位同意并经建设单位代表认可、签字确认、加盖建设单位公司章后方准施工。

(13)分包单位的员工不得在在建工程内住宿(成品保护的除外),不得在现场加工、制作门窗。

(14)分包单位负责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现有其他单位损坏分包单位成品,分包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在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情况下,分包单位可提出由损坏单位赔偿。

否则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应费用。

(15)门窗在加工前,分包单位应根据图纸认真核对现场实际门窗编号、外形、玻璃品种、尺寸、数量等并书面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分包单位如发现现场实际数量、尺寸与图纸有差误的,分包单位应立即与监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核实确认后方可开始加工,否则建设单位不承担因此种差错而引起的费用。

(16)工程施工前应提供完善的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在质量保证措施中,应提供切实可行的预防质量通病(如渗漏、门窗变形等)的措施、;施工组织设计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确认后实施。

(17)不得影响工程总包单位脚手架拆除进度的要求。

(18)不得影响工程总工期及相关分部分项工程工期。

(19)遵守工程总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工程总包单位的工程整体进度安排,使其了解产品安装的详细要求和进度安排。

(20)分包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确认,一旦合同签订,引起的涉及工程材料、制作安装等费用增加由分包单位承担。

所用材料必须完全符合投标中封样及承诺的要求,如建设单位、监理发现有偷工减料或擅自更换材料的行为,除立即改正外,建设单位将扣除合同总价格的5%作为违约金。

(21)在合同保修期内,对属于分包单位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22)其他约定:

3、总包单位(建安单位):

(1)指派(联系电话:

)为总包单位代表,负责现场协调配合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2)审核分包单位负责的设计、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工方案。

(3)签署工程进度款拨付的意见。

(4)协调、落实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安装的时间,并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5)提供施工临时水电设施,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分包单位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单位,进行现场交验。

(6)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

(7)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确定每层的水平基准线及垂直基准线等,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单位,进行现场交验。

(8)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

(9)对竣工资料的检查、审核、盖章、保存及向质检部门的上报。

(10)其他约定:

五、关于质量的约定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工程如达不到本工程质量等级的要求,一次性扣减工程总价款的10%。

并要求整改直至达到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止。

2、本工程所用的材料要满足国家标准、南京市有关地方标准、保温性满足南京市的节能要求及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符合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

3、玻璃材料:

本工程窗(门)所采用玻璃必须严格按国家发改运行2116号文《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玻璃材料的,事先需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4、型材:

采用的产品牌。

型材不允许现场下料。

5、配件:

各种窗(门)所用五金配件必须选用的配件(主要五金配件,见投标文件及封样),不得更改。

6、发泡剂及其它附属材料:

本工程所用填充发泡剂、密封胶、密封条等材料均应采用,不得更改。

7、分包单位的安装施工必须满足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标准、规定,符合《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中有关门窗安装的规定要求。

六、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顺延

1、因建设、分包单位任何一方原因造成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均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分包单位工期顺延;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工期不顺延。

2、如确有必要,建设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分包单位暂停施工,并在通知发出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停工责任属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支出,工期顺延;停工责任在分包单位,由分包单位承担经济支出,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工期不顺延。

3、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施工过程中非分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四小时。

(3)建设单位不能按约定期限适当地交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

疏通进场道路,接通施工用水电及安排相关设施。

(4)建设单位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5)建设单位资金不足或不及时付款导致停工。

(6)建设单位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不可抗力。

七、工期的提前和拖后

1、分包单位应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每提前/天,建设单位奖给分包单位/元。

2、分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给付建设单位,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八、保修期

1、工程质量保修金。

保修期:

二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

2、合同结算价款的5%。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7天内不计利息返还。

出现以下情况除外:

(1)在保修期内,因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在接到建设单位的通知后,在4小时内,分包单位须赶到现场,免费予以修理。

逾期,建设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2)在保修期内,由于分包单位工程质量方面的原因,门窗出现大面积超规范的变形、出现大面积的渗漏,分包单位除负责维修好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客户索赔及对建设单位的名誉损失。

(3)其他由分包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

3、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分包单位仍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在48小时内赶到,优惠给予维修。

九、工程款支付和保证金退回

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分包单位交纳合同价的2.5%的合同质量保证金和合同价的2.5%的合同工期保证金;即分包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5%的保证金交付建设单位,否则视为分包单位违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

1、合同签订后在明确的进场日期前10天内,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5%工程款作为备料款。

2、进度付款必须征得工程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确认方可实施;

3、门窗框料进场达80%并验收合格后5日内,建设单位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30%工程款;

4、分包单位进场门窗框的80%安装完毕后5日内,建设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工程款;

5、玻璃、窗扇进场安装至工程量的50%,经监理及建设单位代表查验后5日内,建设单位支付合同总价15%工程款;

6、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并决算后7日内,建设单位支付至决算总价的95%的工程款。

7、门窗安装完成,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后7日内,建设单位返还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5%。

8、门窗安装完成,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工期按时完工后7日内,建设单位退回分包单位的工期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5%。

9、保修期满后,分包单位履行完此期限以前的义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1周(7天)内建设单位支付保证金。

否则按照第五条2.3项执行

十、设计变更

1、建设单位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分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经分包单位确认后进行变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工期相应调整。

2、分包单位发现技术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给予答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工期相应调整。

3、由分包单位制作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负担,且非经建设单位许可工期不顺延。

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规定:

(1)正常设计变更(凡是变更经提出,15个工作日以后再实施的,都视为正常设计变更),必须在决定变更前先核算造价后实施。

成本部在提出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造价估算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核,并确定结算方式。

整个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变更内容实施完成后,分包单位7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书,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2)特急变更、签证(是指必须尽快实施的,延缓实施将造成更大经济损失的变更、签证)发生时,经办部门经主管副总、总经理或集团总经理(特大变更、签证(成本额增加≥20万、工期延期≥15天))同意后,可与各相关部门口头沟通后直接下达变更指令或签署签证意见,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按流程补办相关手续。

成本部在收到变更后5工作日内将成本进行估算并与分包单位确定结算方式。

整个补办程序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量由工程部组织成本部、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共同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完成工程量的确认。

变更、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分包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将结算书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10个工作日提出审核意见。

(3)分包单位一般应于签证发生的15个工作日前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提出签证要求,项目部应于2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司进入公司内部管理流程。

如签证事项发生后一周内分包单位未办理签证的相关手续,原则上不予补办,建设单位有权不予结算。

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以建设单位规定的书面形式为准,严禁用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如属特急变更、签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相关手续。

6、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统一由工程部分发给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

并建立发文登记,以便查询。

7、各种签证必须附图说明。

附图可以是照片、图纸,并在图中注明尺寸及相关说明。

附图必须经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签字后有效。

8、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及签证实行严格的核准权限,设计变更、签证必须采用建设单位统一的签证单并经过上述职责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超越权力规定的签字无效。

设计变更、签证完成后必须有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对实施情况签署意见后方能结算。

十一、变更、签证的价格调整

1、分包单位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变更、签证工程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分包单位投标报价中无使用于变更、签证工程的项目但单价分析表中组合明细中有的,应采用单价分析表中组合明细及单价。

3、分包单位投标报价中无使用于变更、签证工程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同价作为变更、签证估价的基础,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签证后的单价或合价。

4、分包单位投标报价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十二、竣工验收

1、分包单位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和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意见经分包单位确认后,由分包单位负责修改,并承担由分包单位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建设单位收到分包单位竣工报告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三天内不予以批准且不能提出正当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披批准。

3、竣工日期为分包单位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验收须返修的,竣工日期为分包单位修改后重新递交报告的日期。

4、如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整体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或验收时间拖延,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结算

结算方式为合同价+变更、签证。

结算时,合同单价不得调整。

十四、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对招标文件、合同、规范的错误理解或市场风险致使工程造价中的单价有些费用没有考虑或考虑不足,建设单位在结算时将不予调整,若分包单位不按建设单位通知进场施工、安装,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分包单位要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2、分包单位承担门窗安装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对门窗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其全部责任。

3、分包单位对门窗施工的质量负全责,由于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门窗脱落等情况发生,造成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其全部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监理、总包单位的工作指令,如因同种原因发出的联系单超过二次后,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分包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建设单位及监理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

6、分包单位已开始加工制作后,如建设单位再更改设计,由此造成的分包单位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门窗单价依据设计图另行报价。

7、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与分包单位无关。

十五、其它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三方发生争议时,三方采取协商解决、调解或由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中的其它事宜,参照国家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中的有关条款进行。

4、本合同正本六份,三方各执二份。

5、本合同经三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建设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邮件寄送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分包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邮件寄送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总包单位(公章):

注册地址:

邮件寄送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合同附件1: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

建设单位(全称):

分包单位(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分包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工程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与质量相关的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二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在保修期内,因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在接到建设单位的通知后,在4小时内,分包单位须赶到现场,免费予以修理。

逾期,建设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2.在保修期内,由于分包单位工程质量方面的原因,门窗出现大面积超规范的变形、出现大面积的渗漏,分包单位除负责维修达到合用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维修费用外,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客户索赔及对建设单位的名誉损失。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结算价款的5%。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分包单位在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他人修理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分包单位不得有异议。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建设单位在质量保修期满后2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退还分包单位,不足部份由分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付。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在保修期满后,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分包单位仍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在48小时内赶到,优惠给予维修。

分包单位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维修费用。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共同签署。

(以下无正文)

 

建设单位(公章):

分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反思汇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