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部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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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部门职责
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是全行全面风险管理综合协调议事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审议事项的不同。
1、人员组成
•行长(主任委员)
•副行长/总监(分管风险管理)(副主任委员)
•其他副行长/总监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授信评审部总经理
•内控合规部总经理
•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2、主要职责
(1)风险管理
•根据董事会制订的风险管理战略,审议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它风险的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审议全行信贷政策或其调整方案并监督落实;
•审议全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与操作规程;
•审议全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建设方案,协调全行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信贷业务审查
•审议属于新增信贷业务品种、需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信贷业务;
•审议信用额度规定需要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信贷事项;
•审议行长、分管副行长或总监认为需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信贷业务;
•其他需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信贷事项;
(3)不良资产处置审批
•对超过总行资产保全部权限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议;
(4)资产风险分类
•审议超过总行风险管理部权限的资产风险分类事项。
(5)关联交易控制
•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
•审核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并报董事会审批,同时向监事会汇报;
•检查、监督本行关联交易的控制情况以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人执行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的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本行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后双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2%以上或本行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后双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7%以上的交易。
上述关联人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工作关系
•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风险管理部是风险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财务审查委员会部门职责
财务审查委员会是全行重大财务事项的审议机构。
1、人员组成
(1)固定成员
•副行长/总监(分管财务管理)(主任委员)
•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审计部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
(2)临时成员:
与财务审查项目相关的部门负责人
2、主要职责
✓审议全行大中型固定资产购置、建造、租赁计划和其他各类大宗采购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包括:
审议全行大中型计算机及外围配套设备购置、租赁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审议全行营业用房购置、建造、租赁和装修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审议全行机动车辆购置和租赁计划的财务可行性。
✓审议全行大型固定资产的系统内调拨、变卖和报废计划;
✓审议超出分管行长权限以上大额财务支出
✓行长、或分管行长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审议全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
✓审议确定集中采购投标商入围资格;
✓审议每次集中采购程序和评标办法
✓审议、评估采购投标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等非财务指标,并选定集中采购中标商;
✓负责监督审议过的大额采购业务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组织或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等相关集中采购工作。
•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完善全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程序;
•审议全行大中型固定资产购置、建造、租赁计划和其他各类大宗采购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包括:
审议大中型机具设备购置、改良和租赁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审议全行大中型计算机及外围配套设备购置、租赁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审议全行营业用房购置、建造、租赁和装修计划的财务可行性;审议全行机动车辆购置和租赁计划的财务可行性;
•审议全行大型固定资产的系统内调拨、变卖和报废计划;
•其他需要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3、工作关系
•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财务会计部是财务审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财务审查委员会人数根据具体财务审查项目而定,但应
不少于5人(奇数);部门总经理根据需要可指定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风险管理部部门职责
风险管理部是负责全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资产保全中心。
1、主要功能及职责
(1)规划/计划
•拟订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政策管理
•拟订全面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组织研究和审核风险评价标准、风险评价技术和相关管理制度;
•组织制订全行授信政策、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
•参与对新产品的审核,提出风险防范意见。
(3)模型和工具
•研究、开发和维护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工具和方法,并确保工具和方法的有效实施;
•预测有关风险损失和计算资本需求。
(4)信贷授权管理
•负责组织和检查全行信贷授权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授权方案和授权的变更
方案。
(5)风险监控
•监督相关部门对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上报;
•组织制订全行信贷风险控制指标,对资产质量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监测结果、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向辖内发布行业、地区、政策、企业等风险提示,检查落实情况;
•负责权限内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复审、认定和汇总分析;
•负责超权限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复审和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批。
(6)不良资产处置
•负责组织拟订不良信贷资产的移交标准,协助资产保全中心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
•负责不良资产重组额度的审查。
•负责银行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制定银行不良资产的清收措施,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司法中介机构通过行政和司法等手段帮助我行清收、盘活、保全资产。
•负责银行抵债资产的统一管理,规范抵债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
(7)检查与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行信贷业务的检查;
•负责对经营单位信贷资产质量进行考核,对经营单位信贷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会同相关部门对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进行检查。
(8)系统管理
•负责全行信贷管理系统的建设、培训和推广应用;
•负责对人行企业征信系统、人行个人征信系统的行内管理与维护。
(9)统计分析
•收集、整理、分析全行各类风险数据(包括其它部门提交的风险报告),制订全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支持管理信息系统,并向行内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共享。
(10)组织建设
•对全行风险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资质认定和人员培训;
•负责全行风险经理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风险经理管理制度,并对全行风险经理及相关风险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资质认定。
(11)相关委员会工作
•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下设中心职责
(1)资产保全中心
拟定不良信贷资产的移交标准、程序和制度,获批后负责实施;
负责接收相关业务部门移交的经营性不良资产、抵债资产等,拟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获批后负责实施;
开展与债务人的谈判、签约、催收、给付及以物抵债工作,开展不良资产项目的起诉、应诉、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资产保全相关工作;
建立清收台账,对清收进程进行全程式记录,对分管债权的有关档案资料进行保管,收集债权清收中取得的原件资料并及时入库保管;
定期总结不良资产清收及处置工作并提交相应报告;
负责组织全行业务部门呆账核销的申报和审核,统一管理和审核按照有关政策进行的停息,挂息、减息和免息等;
对业务部门降低不良资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控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不良贷款控制目标,并对全行降低不良资产和资产保全等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3、工作关系
(1)向上
•对分管副行长/风险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2)平行
•指导、监督授信评审部执行信贷审批政策;
•对不良资产移交进行审定,并协助资产保全中心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
•与总行相关部门在风险监督和控制上进行合作;
•牵头组织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负责拟订信贷业务授权方案及变更方案,提交内控合规部审定;
•与人力资源部就风险管理人员的资质、考核、任免进行合作;
(3)向下
•对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考核。
授信审批部部门职责
授信评审部是负责全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组织的职能部门。
1、主要功能及职责
(1)政策管理
•协助风险管理部制订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和授信政策;
•在授信政策的框架下,拟订和解释全行授信业务审批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参与授信管理、产品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的研究和制订;
•拟订审批人选聘、管理和考核办法;
(2)信贷审查、审批组织
•负责组织信贷业务审查,就报批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等提出审查意见;
•按权限组织授信业务的审批;
•协助资产保全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不良资产的管理,并按权限审批涉及资产注入的不良资产重组业务;
•负责全行客户信用等级的认定工作;
•负责下达授信审批的决策意见,向申报单位发送交授信批复文件;
(3)内部控制
•协助风险管理部监控信贷审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审批政策执行的合规性;
•执行全行有关授信业务的标准、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
(4)信息统计
•收集、整理、分析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信贷管理信息,为信贷审查、信贷投放及结构调整提供参考,并向行内各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共享;
•负责向风险管理部反馈全行客户信用评级工具的使用情况,协助对信用评级工具进行优化和调整;
(5)组织建设
•负责信贷审批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信贷审批人员资质认定、业绩考核和业务培训;
(6)相关委员会工作
•负责信贷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工作关系
(1)向上
•对分管副行长/风险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
•作为信贷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2)平行
•按照设计模式与业务部门在授信审批上进行协同工作;
•协助风险管理部制订全行信用风险管理政策;
•协助风险管理部拟订全行信贷审批政策、建设客户信用评级工具;
•配合风险管理部监控信贷审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审批政策执行的合规性;
•协助资产保全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不良资产的管理,参与信用风险组合管理;
(3)向下
对派出或授权人员的授信审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内控合规部部门职责
内控合规部是负责全行操作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和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1、主要功能及职责
Ø制定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政策
Ø管理操作风险、合规风险
Ø全行授权管理
Ø组织制定各部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管理
(1)规划/计划
•拟订全行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管理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订法律事务、合规管理的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
(2)操作风险、合规风险
•负责拟订全行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的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全行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负责通过识别、评估、监测、报告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符合法律、监管规定和行业内通用准则、标准的要求;
•负责审核各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合规性;
•负责及时识别外部法律法规,并进行适用分析,组织相
关部门贯彻实施;
•对新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查和法律论证;
•负责牵头组织全行内控体系建设;
(3)法律事务管理
•统筹管理全行法律事务,制订全行法律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协调、处理全行内部经济纠纷;
•管理、处理全行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或即将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的各类民事经济纠纷,指导、管理全行胜诉经济纠纷案件执行工作;
•承担风险资产处置的法律审查工作;
•指导异地分支机构处理诉讼案件;
•为全行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提供法律事务咨询;
•管理法律外包事务,统筹全行外聘律师管理,负责对外聘律师进行资格审查;负责对外聘律师的监督管理;
(4)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全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管理工作,为专利、注册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维权保护;
•负责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机构的聘请;
(5)合同管理与谈判
•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修订统一制式合同文本;
•负责全行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审查与咨
询;
•参与全行各类重大业务活动的谈判,参加重大对外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
(6)授权管理
•负责执行全行的授权管理事务,包括授权书、转授权书、特别授权书文本的统一制作,确定基本授权程序及办法;
(7)反洗钱
•负责牵头组织全行反洗钱管理工作(国际业务部负责外币反洗钱);
•与人民银行的沟通联系,确保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实施;
(8)对外联络
•负责保持与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接待监管机构监管检查,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跟踪、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意见;
•加强与法院、司法、公证、律师协会等的联系;
(9)教育与培训
•拟订合规培训计划,聘请资深专家或自行授课培训相关人员,推进全行合规文化建设;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反洗钱培训。
2、工作关系
(1)向上
•对分管副行长/风险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
(2)平行
•对各业务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组织全行各分支机构、部门开展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对各业务部门的授权进行合规性审查;
•与有关部门在新产品的合规性和法律论证上进行合作;
•向高级管理层与其他部门提供合规咨询和法律事务支持;
•与相关部门在各项合同文本、协议的管理上进行合作;
•协助监察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法律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反洗钱工作;
(3)向下
•对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合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对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和法律事务支持;
•对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审计监察部部门职责
审计监察部是对全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
1、主要功能及职责
Ø审计体系完善
Ø年审计计划
Ø经营管理活动全面审计
Ø离任审计
Ø内部控制评价
Ø责任认定
Ø违规监察
(1)规划和计划
•拟订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计预算,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行审计监督管理体系规划与建设;
(2)政策管理
•负责制订和维护全行审计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财务审计
•负责对全行财务收支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财务结
果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4)经营审计
•负责对全行各项金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经济效益的真实性等进行审计;
•负责组织和实施对业务和管理工作的专项审计;
•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全行信息系统进行审计;
(5)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对总行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其它重要岗位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6)内部控制评价
•负责全行内部控制评价,对总行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执行情况及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责任认定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事件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配合监察部门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
(8)对外联络
•与外部监管机构、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协助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对全行开展检查;
•与外部审计项目进行协调和沟通;
(9)组织建设
•负责审计队伍建设,对审计人员进行业绩考核与激励,加强审计技术、技能的培训。
2、工作关系
(1)向上
•对董事会及行长负责,根据董事会及行长要求开展审计监督,向董事会及行长汇报工作,必要时审计结果同时报送监事会;
(2)平行
•对总行各职能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3)向下
•对分支机构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