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地税局培训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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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地税局培训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秀屿区地税局培训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诚实施招莆字(2006)第(004)号

项目名称:

秀屿区地税局培训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标人: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地方税务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陈益飞(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

2006年9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秀屿区地税局培训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秀屿区地税局培训中心

3

1.1

建设规模

7368m2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

6

2.1

招标范围

综合布线、计算机场地及安防监控系统

7

14.1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8、9

网上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06年9月29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06年10月8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

13

19.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20.1

投标保证金

 

 元

15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6

11.7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最高限价

时间:

2006年10月13日17:

00前

17

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8

2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时间:

2006年10月30日9时00分

19

25

开标

开标时间:

2006年10月30日9时00分

地点:

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20

27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30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22

工程质量保修金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金额的5%,保修范围为办公智能化系统工程,保修期为1年

23

工程造价

约人民币80万

24

建筑高度

36米

备注

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于截标前15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

//www.P)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5现场踏勘

5.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及专利说明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图纸,如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8日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

//www.P),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工程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9.2 所有招标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应于截标前15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修改材料。

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应在工程预算价、最高限价发布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若有修改的应在网上重新发布。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10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

10.1 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审。

10.2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单位应分别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的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应认真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

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10.3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若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疑议,则视为默认该工程量清单,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各个项目和数量进行核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确定中标人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招标过程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由要求追加工程造价,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11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编制和审核

11.1 工程预算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量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询价后进行编制,本工程进行编审分离。

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审核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编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1.2  本招标工程实行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工程招标最高限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 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12%。

11.4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经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

12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2.1工程预算价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12.2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

工程预算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12.3工程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12.3.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

12.3.2《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

12.3.3《2004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及2006年第8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

12.3.4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详闽建筑[2006]24号文

12.3.5

……

12.4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建筑高度规定的计费类别、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

12.4.1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

12.4.2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

12.4.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12.5定额和有关规定不可竞争费率、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

12.6本工程税率按3.445%计取。

13主要材料、设备

13.1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可提出质量与价位相当的品牌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或直接指定材料、设备品牌及价格。

13.2供投标人选择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如下:

13.2.1

13.2.2

13.2.3

……

14 投标工期及质量

14.1 本工程的定额工期为60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按时竣工交验的赶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 %计算,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_1000_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实力填报工期。

14.2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

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创优工程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 %计算。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5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5.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5.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文件、报价标投标文件、商务及服务文件、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组成。

16.2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6.2.1投标函;

16.2.2投标函附录;

16.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6.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6.3报价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6.3.1投标总价

16.3.2投标报价说明

16.3.3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6.3.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6.3.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6.3.6设备清单计价表

16.3.7规费分析计算表

16.3.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16.3.9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

(一)

16.3.10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

(二)

16.3.11主要材料价格表

16.3.1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

16.4技术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采用暗标方式):

16.4.1技术水平;

16.4.1.1设备品牌、档次

16.4.1.2系统设备配置

16.4.1.3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

16.4.1.4优化建议

16.4.1.5招标技术文件水平

16.4.2施工技术能力;

16.4.2.1施工力量

16.4.2.2进度计划

16.4.2.3施工工艺标准

16.5商务及服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6.5.1资信情况;

16.5.2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

16.6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6.6.1资格审查申请书

16.6.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表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表3:

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4:

财务状况表

附表5: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附表6: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附表7:

承诺书

附表8:

资格后审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料

16.7 招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

16.7.1营业执照副本

16.7.2资质证书副本

16.7.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6.7.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6.7.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16.7.6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17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7.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8  投标报价

18.1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

18.2 报价的劳保费用暂按丙类计算(签定合同时须出示劳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18.3 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费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外,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18.3.1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纪要、澄清和修改通知;

18.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8.4 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18.5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价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18.6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删除或修改,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18.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19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9.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

20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20.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16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20.1.1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对帐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若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截标时,市招投标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帐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

20.1.2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

20.1.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帐户。

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再向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但最迟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生效并备案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20.1.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

20.1.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5)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法规的行为。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17条中所规定。

21.2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在资格后审文件中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有附表和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报价标投标文件、投标总价、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封面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地方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1.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4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1.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1.6技术标投标文件采取封闭式评审。

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正、副本内容、格式必须完全一致(除封面外)。

正本封面及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签署;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加盖招标代理单位公章后统一向投标人发放(另附),副本封面(除封面背面粘贴密封处要求须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及内容不得有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及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页码等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标志,否则该“技术标”不得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2.1 投标文件应由五个内包封组成:

一是资格后审文件内包封;二是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三是技术标文件内包封;四是商务及服务文件内包封;五是投标函投标文件和报价标投标文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五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外包封未按规定密封、标记及盖章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22.2投标文件份数

22.2.1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2.2.2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

23.2.3技术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2.2.4商务及服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2.2.5投标函投标文件和报价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

23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3.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

23.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3.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3.4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应在市招投标中心网上查询投标人招投标的不良行为诚信记录情况,对投标人曾因无正当理由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被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诚信的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自不良行为记录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3.5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3.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4.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

如采用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4.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5 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监察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投标单位应派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在开标会上接受有关部门查验身份,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25.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5.4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施工工期、质量等级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内容,招标代理单位作唱标记录。

25.5开标程序: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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