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86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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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862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以下有关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说法中,哪一个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
A、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该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B、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但须经法院准许且一般不得少于七日
C、如果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有异议,可以在裁判作出前提出异议
D、在小额诉讼案件中,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均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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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小额案件审理程序的特别规定
【答案】:
A
【解析】:
①《民诉解释》第276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该类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审终审、审理期限、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相关事项。
"选项A的说法正确,当选。
②《民诉解释》第277条第一款规定: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考生切勿混淆"不得少于"与"不超过"。
③《民诉解释》第281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
2.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39题,单选)
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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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人民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因此,A和B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3.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和解协议。
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
后甲公司反悔,此时甲、乙两公司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
A、甲公司只能另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B、甲公司只能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C、甲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D、乙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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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和解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和解。
根据《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故C项正确。
4.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
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
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9题,单选)
A、应裁定延期执行
B、应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甲的遗产
C、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
D、应裁定变更甲的全部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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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承担。
《民诉解释》第475条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在本案中,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应当由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因此,只有C项正确。
5.侯某与曾某是老邻居,侯某长期痴迷于购买足彩,为了早日实现中奖梦,侯某向曾某借了十万元并约定三个月后归还。
但到了还款时间,曾某多次催促侯某还钱始终未果,曾某遂将侯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侯某返还借款及利息。
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侯某突发心脏病死亡,且侯某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亦无义务承担人。
关于本案,法院应当作出下列哪一裁判?
A、裁定诉讼中止
B、裁定诉讼终结
C、裁定不予受理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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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4节>诉讼终结
【答案】:
B
【解析】:
①依据《民诉法》第151条的规定,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②本案中,被告侯某死亡且没有遗产和义务承担人,法院应当作出诉讼终结的裁定,因此选项B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6.关于民事案件审判组织及其与审判程序类型的关系,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法院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法院对小额诉讼的判决进行再审时,可以适用独任制
C、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均只能适用合议制
D、中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只能用合议制,且不得由陪审员参与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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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合议制度
【答案】:
C
【解析】:
①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可以有陪审员参加。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再审案件一律另行组成合议庭。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均应当适用合议制。
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我国独任制的适用范围为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绝对大多数的非讼程序,上述程序适用法院仅限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故中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只能适用合议制。
但是如果中级法院为一审法院,可以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因此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7.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
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关于石山公司的做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6题,单选)
A、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B、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C、可依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D、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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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上诉的撤回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上诉。
在二审程序中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建安公司申请撤回上诉后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石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8.在王蕊诉得力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法院委托甲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认定得利公司的产品存在缺陷,得力公司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申请当地产品质量协会的会长蒋晓飞出庭说明专业意见。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甲鉴定中心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可以询问本案的当事人
B、甲鉴定中心应当派员出庭,否则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C、王蕊以蒋晓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予批准
D、王蕊可以对蒋晓飞进行询问,蒋晓飞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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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鉴定意见
【答案】:
A
【解析】:
①《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得力公司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故甲鉴定中心应当派员出庭,否则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
9.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项情形:
()
A、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
B、申请参加未获得准许的
C、知道诉讼,但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D、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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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5节>第三人撤销之诉
【答案】:
D
【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制度。
根据《民诉解释》第295条的规定,A、B、C项都属于不能归责于本人未参加诉讼的情形。
10.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36题,单选)
A、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
D、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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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必要共同诉讼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本案中姜某与其监护人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
作为需要担责的幼儿园而言,不是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故A项与B项错误。
最高法院《民诉解释》第67条又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故C项错误,D项正确。
1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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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4节>调解的效力
【答案】:
C
【解析】:
①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委托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选项A的说法正确。
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选项B的说法正确。
③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换言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不等于必然具有执行力,
12.某著作权纠纷案,一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现其中漏写了诉讼费用。
在此情形下,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若当事人提出上诉,法院可在二审中纠正该错误
B、若当事人均不上诉,法院可以启动再审程序来纠正该错误
C、法院作出裁定书进行补正
D、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返还存在错误的判决书,制作新的判决书并重新送达双方当事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1节>民事裁判的概念
【答案】:
C
【解析】:
①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用裁定的形式作出,而判决书中的笔误具体包括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故在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漏写诉讼费用的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书进行补正。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3.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36题,单选)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公开审判制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48条之规定,本题属于商业秘密案件且为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但需公开宣判,故B、D选项均错误。
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即可满足不公开审理的前提,故A选项错误。
综上,C选项正确。
14.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
A、侵权实施地或原告住所地
B、侵权发生地或原告户籍所在地
C、侵权结果地或被告户籍所在地
D、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选项D正确。
15.以下人员中,谁可以担任仲裁员?
()
A、甲,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
B、乙,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
C、丙,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
D、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4章>第1节>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
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A项甲是检察长,而不是法官:
B项年限不够,必须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C项不符合条件,因为丙没有高级职称;D项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符合条件。
16.图某和李某因为债务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图某胜诉。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本案报送之前,李某发现图某欲和邬某签订虚假合同转移财产。
下列哪些财产保全的表述是正确的:
()
A、无论情况是否紧急,一审人民法院都只能依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B、在紧急情况下,一审法院、二审法院都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C、第一审人民法院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批准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李某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审法院裁定后,必须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1节>财产保全相关问题的处理
【答案】:
D
【解析】:
考查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案件之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
根据《民诉解释》第161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因此D选项的表述正确,应当选。
17.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审判人员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B、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C、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D、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自程序转化之次日起起算审限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1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案】:
C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根据《民诉解释》第260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故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正确,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3款的规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18.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回避,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只能向院长申请
B、由审判长决定
C、由院长决定
D、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回避制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制度。
按照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属于法院的审判人员,审判人员的回避应由院长决定。
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19.蒋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庄岩的财产,法院将庄岩家中的一套珍藏版实木家具列为执行标的。
执行过程中,庄岩的同事王华向法院提出异议,称自己才是该套家具的所真正所有权人,但庄岩坚称该套家具属于自己。
经审查,法院裁定驳回了王华的异议,王华因此欲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王华是原告,蒋敏和庄岩是共同被告
B、王华是原告,蒋敏是被告,庄岩是第三人
C、王华是原告,其有权选择以蒋敏为被告,或者以庄岩为被告
D、王华是原告,庄岩是被告,蒋敏是第三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A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307条规定: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本案属于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将申请执行人蒋敏作为被告,同时被执行人庄岩反对案外人王华提出的异议,故应当将蒋敏和庄岩作为共同被告。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20.关于公示催告程序和特别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都是非诉程序
B、都有救济途径
C、都应当由审判员进行审理
D、都适用独任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答案】:
D
【解析】:
公示催告程序和特别程序都是非诉程序,而且有各自都有特别的救济途径。
A项、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民诉解释》454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项正确,D项错误。
21.小凡因筹办婚礼,向好友小牛借款5万元并通过微信发送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承诺三个月后返还,小牛随即通过网银转账。
四个月后,小凡始终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小牛将小凡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诉讼中,双方各自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下有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为了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小牛提供了网银转账记录,该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直接证据
B、小牛向法院提供了小凡表述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微信聊天记录,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属于直接证据
C、小牛向法院提供了阿华的证人证言,阿华说几个月前他曾听小凡说要向小牛借几万块钱,该证言对于借款事实而言属于间接证据
D、小凡称自己已经在一周前还钱,并提供了其向小牛转款的微信转账记录,该证据对还款事实而言属于直接证据、反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答案】:
C
【解析】:
①网银转账记录为电子数据,但其只能证明小牛有向小凡转账的事实,无法单独、直接证明该转账为小牛借给小凡的借款,故其为间接证据。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直接证据为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为不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本案中,小牛向法院提供了小凡表述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微信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小凡有向小牛借钱的意思表示,但不能单独直接证明一定实际有借款事实的发生,故该证据为间接证据。
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③阿华的证人证言同样不能单独直接证明一定实
22.2018年4月1日,辛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红宝石首饰的买卖合同,约定辛某以9万元的价格将该套首饰卖给孙某。
合同签订后孙某始终没有付款,辛某遂将孙某诉至法院。
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孙某的丈夫杨某称孙某有精神病,申请法院认定孙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法院应当将合同纠纷和认定行为能力案件合并审理
B、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C、法院应当追加杨某作为共同被告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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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3章>第4节>诉讼中止
【答案】:
B
【解析】:
①认定孙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特别程序解决,而辛某与孙某的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普通程序,两个案件适用程序的性质不同,无法进行合并审理。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认定孙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为解决辛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的前提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适用诉讼中止。
"故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辛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审理。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3.下列何种情境不属于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
()
A、由于法庭案件过多最终没有组织法庭辩论环节
B、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进行了书面审理
C、法院未经被告人同意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起诉状副本导致被告当事人无法参加庭审而缺席审判
D、庭审中当事人一再强调自己的诉讼请求被法官制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3节>抗诉的事实和理由
【答案】:
D
【解析】:
考查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具体表现。
根据《民诉解释》第391条的规定,原审开庭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9项规定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1)不允许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的;
(2)应当开庭审理而未开庭审理的;(3)违反法律规定送达起诉状副本或者上诉状副本,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辩论权利的:
(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其他情形。
A项没有法庭辩论环节属于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利,B项属于应当开庭审理而未开庭审理,C项属于法院违反法律规定送达起诉状副本,D项属于法院对庭审秩序的维持,不属于剥
24.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对李某的欠款。
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判决履行期内,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N区有可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3题,单选)
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M区法院申请保全
C、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
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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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