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文件汇编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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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文件汇编模板.docx

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文件汇编模板

**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

 

 

:

 

**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

2018年12月

1.关于开展**市属高校第一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验收及第二、三、四、五批相关专业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1

2.**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3

3.上海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意见(沪教委高〔2015〕17号)8

4.**市地方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18〕54号)11

1.

关于开展**市属高校第二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验收及第二、四、五、六批试点专业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教务处: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及第二至第五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立项文件(沪教委高(2016)18号、沪教委高(2017)15号沪教委高(2017)57号、沪教委高(2017)79号、沪教委高(2018)65号)精神,**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验收及第三、四、五、六批试点专业2019年度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目的

了解各试点专业的建设进展,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各高校相互学习、优势互补。

评估第二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建设成效,进一步推进在建各试点专业的建设工作。

二、验收检查对象与原则

1.验收对象:

所有第二批**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2.检查对象:

所有第三、四、五、六批**市属高校应用型

本科试点专业。

3.本次检查以真实、客观和如实反映建设进展为原则。

三、工作程序

本次检查以专业自查和进校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专业自查

各第二批试点专业要按照**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向我委提交专业建设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参照去年模板)。

各第三至第六批试点专业要按照**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要求,对照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向我委提交试点专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研制、修订和实施情况,以技术技能为本的课程体系建设情况,教学方法改革推进情况,“双证融通”的落实情况,校企合作进展情况,实验教学建设情况,特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情况,专业建设管理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学校在专业建设中给予的政策支持和条件支撑等方面。

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应以实际开展的工作为主,可着重介绍专业建设以来的具有较好实际效果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案例。

请各相关高校教务处于12月11日前将各试点专业验收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我处(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进校检查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于12月下旬开展进校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互动交流、查阅相关文档、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最后形成对各试点专业建设情况的检查报告。

进校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3.检查反馈

市教委将适时向各相关高校反馈检查结果。

各专业应根据专家意见积极调整与改进,并做好下一年度专业建设的规划。

 

联系人:

袁馨怡、孔莹莹

联系电话:

********,********

材料报送地址:

大沽路100号**市教育委员会3303室

电子邮箱:

(******)

 

**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14〕43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

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

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市属本科高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应用型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委将组织遴选一批本科专业进行改革试点和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常务会议精神为契机,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引导和促进一批行业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本科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建设目标

通过试点专业建设,研制符合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专业培养方案,构建能与相关中高职专业相衔接的本科专业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成一批职业教育特征鲜明、行业认可度高、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积累试点专业建设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成果,形成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和教学规范,引领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推动相关高校的专业设置与建设由以学科为导向逐步转变为以行业和岗位要求为导向。

三、主要建设任务

1.研制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

在调研中高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情况的基础上,校企共同研究确定试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

根据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的原则,研究制定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征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构建以能力为本的课程体系

试点专业要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对照国际同类专业,积极吸纳行业专家和用人单位参与研究,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构建以能力为本的课程体系。

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

3.深入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试点专业要努力探索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改革,通过教学团队建设,推进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改革。

专业课程尽可能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毕业设计(或论文)选题主要来自企业生产实际问题,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引导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

4.形成校企联合运行机制

试点专业建立由学校和知名企业共同组成的合作办学组织体制,形成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长效运行机制,在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开发、教学实施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深度合作。

5.完善实践教学条件

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着力建设校企深度合作的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

实践指导教师的数量和质量要符合试点专业建设需求。

6.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试点专业要建立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学习交流制度,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培育“双师型”教师;并从行业企业选聘学有专长、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形成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评聘制度。

7.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鼓励试点专业与国际高水平同类专业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认可的职业培养标准,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建立学生海外学习、实习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

8.加强专业教学管理

试点专业应深化专业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改变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不相适应的做法,深化对教师考核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的制度改进。

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

通过与国际专业认证机构合作,引入相关认证标准,对试点专业进行认证。

四、申报条件

1.试点专业要充分符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改革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预期成效显著。

2.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有与中高职衔接的基础。

近三年本科生源中有一定比例的职业院校毕业生。

3.试点专业能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合作基础条件良好。

4.试点专业拥有能满足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

学校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五、条件与保障

1.组织保障

试点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参与的试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资源,建立试点专业综合改革试验区,为试点专业建设提供相关制度与政策等保障。

及时研究和解决试点专业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试点专业建设有序推进。

2.政策支持

市教委设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支持试点专业建设,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研制、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学生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评估认证、教学条件建设、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

试点专业建设周期为四年。

专项资金逐年滚动投入。

市教委每年组织专家对试点专业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下一年度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指导。

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将退出试点,绩效好的专业将优先支持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六、项目申报

1.本项目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

请各高校通过校内遴选,推荐1-2个试点专业,并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2.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

请各高校前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市教委高教处。

联系人:

XXX、XXX

地址:

大沽路100号市教委高教处(200003)

电话:

********,********

E-mail:

fujianqin@;kongyy@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

 

上海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意见

为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市属本科高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各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培养适应上海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四个中心”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推进产教融合、国际合作为主要路径,构建职业教育特征鲜明、行业认可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和教学规范,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促进应用型本科专业转型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建设任务。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要求,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试点专业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研制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尤其要注重与高职或中职的衔接);构建以技术技能为本的课程体系;深入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形成校企联合运行机制;完善实践教学条件;打造特色师资队伍;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专业建设管理等方面。

三、项目管理。

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试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统筹协调学校资源,创建创新有利于试点专业建设与发展的体制机制,为试点专业的建设提供相关制度、政策等保障。

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学校教务处。

各学校成立试点专业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系主任、试点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具体负责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合理配置以及试点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等。

试点专业要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试点专业负责人担任。

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3(含50%以上的企业行业专家)。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构建、课程标准的制定以及职业证书的培训要求等。

试点专业采用项目负责人制。

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根据试点专业总体要求,对照国内外高水平同类专业,制定专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团队成员任务分工,具体推进专业建设;建立健全试点专业评价、管理制度,完成专业建设年度自评报告。

试点专业的学校归口管理部门为学校教务处,主要负责推进学校试点专业建设工作以及组织申报试点专业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等。

学校试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年度检查。

四、经费管理。

试点专业根据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编制专业年度建设任务及年度经费使用预算;如试点专业建设项目下设子项目,每个子项目需按预算编制的要求单独编制各自的项目预算;项目建设预算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市教委。

试点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研制、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学生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评估认证、教学条件建设、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

试点专业建设经费使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办公用品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专业建设相关的费用。

试点专业应严格按建设任务要求和规定的预算内容执行,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考核与验收。

市教委每年将组织专家根据试点专业总体建设目标、年度建设计划对各试点专业进行年度检查与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试点专业,市教委持续支持该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并将先进成果和经验加以推广、宣传;对考核不合格的试点专业,市教委将取消该专业的试点资格,并停止经费支持。

各高校应根据本意见制定适合本校特点的实施细则。

本意见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

本文摘自“沪教委高〔2015〕17号”。

 

**市地方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市地方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加强和规范**市地方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本办法所称的**市地方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市教委部门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实施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经费。

第三条(支出范围)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建设方案中研制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以技术技能为本的课程体系、深入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形成校企联合运行机制、完善实践教学条件、打造特色师资队伍、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加强专业建设管理等重点建设任务,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方案研制、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学生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评估认证、教学条件建设、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

第四条(部门职责)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市教委共同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经费年度预算安排,会同市教委分配及下达专项经费,对高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市教委负责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专业遴选、项目建库、预算评审,以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管理原则)专项经费管理应当遵循“市级统筹,科学规划,专款专用,滚动安排,注重绩效”。

第六条(预算项目库)市教委应当围绕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目标,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一批特色鲜明、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联系密切的本科专业,通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符合建设条件的试点专业纳入项目库。

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实施条件具备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排序,实施滚动管理。

第七条(预算编制)专项经费预算采用“限额申报、一次性评审、分年度拨付”的方式。

高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预算申报额度,编制项目三年滚动经费预算、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年,第二、三年经费按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予以拨付。

第八条(预算调整)专项经费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内容。

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政府采购)专项经费中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内容,应按国家和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应当实行“公务卡”结算的支出,按照公务卡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支出限制)专项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项目所在单位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

第十一条(支出决算)年度终了,高校应当将专项经费收支情况纳入年度单位决算,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高校应当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杜绝重复配置。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绩效评价)年度终了,高校应当对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资金使用绩效自我评价,形成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并于下一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委。

市财政局、市教委根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执行缓慢或与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高校,可以采取减少或暂停安排专项经费的措施。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高校是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高校应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及主管部门等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违规责任)经批准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将按照《预算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本办法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高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文摘自“沪教委高〔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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