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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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
TP-AR-L7761
电力线路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样本
ThereAreCertainManagementMechanismsAndMethodsInTheManagementOfOrganizations,AndTheProvisionsAreBindingOnThePersonnelWithinTheJurisdiction,WhichShouldBeObservedByEach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
_______________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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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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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人:
某某某
审批人:
某某某
电力线路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
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本安全作业指导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编制,凡未涉及内容或与《规程》相抵触的,以《规程》为准。
适用于动力部所辖高压电力线路的施工、检修作业,是电力线路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标准的依据,必须遵照执行。
第一章安全工作程序
电力线路施工、检修作业安全工作应依据下列程序进行。
1.1作业申请
1.2现场勘察
1.3工作票签发和使用
1.4作业许可
1.5作业工前会
1.6安全确认
1.7安全监护
1.8安全作业
1.9作业间断和终结
第二章程序标准
2.1作业申请
2.1.1线路作业,必须向部电力调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1.2计划性检修作业提前24小时,临时检修、事故抢修作业在作业开始前提出申请。
2.1.3申请内容包括:
停电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作业内容、计划时间、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2.1.4申请时,语言清晰,表述准确,经接受人员复诵确认无误并批准后,各自记录备案。
2.2现场勘察
2.2.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设备状况、作业环境熟悉、了解。
2.2.2进行线路施工作业或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施工、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做好记录。
2.2.3现场勘察应查看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
2.3工作票签发和使用
2.3.1工作票签发
2.3.1.1电力线路施工、检修作业,必须由有资格并经公布的人员,按《规程》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2.3.1.2工作票签发人,在签发前应针对作业对象、内容、环境、人员、工器具和工艺等进行全面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提出具体安全作业要求条件,填入工作票。
2.3.1.3工作票内容描述要具体、清晰、准确,对相邻带电部位、线路和危险性、复杂性、困难程度较大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进行重点说明,以示警惕。
2.3.1.4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正确清楚。
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工作票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变电所内架构作业,留存运行许可人)。
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2.3.1.5在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2.3.2工作票的使用
2.3.2.1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的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2.3.2.2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若一张停电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小组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始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
对相邻带电部位、线路和危险性、复杂性、困难程度较大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进行重点注明,以示警惕。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
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工作票所列人员应符合《规程》2.3.10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2.3.11规定的安全责任。
2.3.2.3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
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由部电力调度协调并予以落实确认。
2.3.2.4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2.4.工作许可
2.4.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部电力调度值班人员许可工作指令后,依据工作票要求组织实施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经检查确认无误,方可下达开始工作命令。
在相同时间内工作票的停电范围、工作地段中有其他工作票中的工作内容时,调度值班人员应在开始工作前告知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各检修小组得到工作负责人开始工作命令后,方可组织本小组作业。
小组成员在得到小组负责人许可作业命令后,确认监护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开始作业。
2.4.2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2.4.3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
其方法可采用:
1)当面通知;
2)电话下达;
3)派人传达。
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
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记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2.4.4严禁约时停、送电。
2.4.5填用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5作业工前会
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工前会,必须让每一位作业成员明确以下内容,方可开始作业。
(1)工作任务、时间、地点、停电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线路标识;
(2)危险源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3)作业前再次辨识危险源,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2.6安全确认
2.6.1作业开始前,工作负责人须向部电力调度值班人员和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实施人员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正确无误后,方可下达开始作业命令。
作业小组负责人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开工命令后,组织本小组作业人员对现场安全措施检查确认,切实符合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后,方可开始本小组作业。
作业小组成员在开始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工器具是否完好,在监护人监护下再次确认作业线路名称、杆塔编号、标识,经验电、挂接个人保安线后进行作业。
未挂接个人保安线的导线,应视为带电,不得接触或接近。
2.6.2电力线路安全技术措施包括: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使用个人保安线;
(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2.6.3电力线路安全技术措施标准
检修的设备、线路必须停电,作业人员活动范围与相邻设备、线路小于表1安全距离的,该设备线路必须停电,按以下标准布置和实施安全措施,否则将视为带电作业。
带电作业必须经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批准,并按《规程》相关规定标准实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表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0.72203.00
20~351.003304.00
63(66)~1101.505005.00
2.6.3.1停电
2.6.3.1.1断开发电厂、变电站、配电站(所)、环网设备(包括用户设备)等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2.6.3.1.2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含分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2.6.3.1.3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包括用户线路)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2.6.3.1.4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6.2.3.1.5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对无法观看到明显断开点的设备除外)。
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
2.6.3.2验电
2.6.3.2.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设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
应使用定期试验合格且在期限内电压等级合适的接触式验电器,在接地处逐相验电。
2.6.3.2.2验电前,宜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实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实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验电时,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保持表1的距离,并设专人监护使用伸缩式验电器时应保证绝缘的有效长度。
2.6.3.2.3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但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或信号已发生对应变化;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2.6.3.2.4对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
禁止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线路对上层进行验电。
2.6.3.3装设接地线
2.6.3.3.1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
各工作班工作地段两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验电、挂接地线。
挂拆接地线应在监护下进行。
配合停电的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处接地线。
2.6.3.3.2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
如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2.6.3.3.3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先挂近侧、后挂远侧。
拆除时次序相反。
2.6.3.3.4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2.6.3.3.5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
人体不得触碰接地线或未经接地的导线。
2.6.3.3.6利用铁塔接地或与杆塔接地装置电气上直接相连的横担接地时,允许每相分别接地,但杆塔接地电阻和接地通道应良好。
杆塔与接地线联结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2.6.3.3.7对于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可采用临时接地体。
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90mm2(如?
16圆钢)。
接地体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对于土壤电阻率较高地区,如岩石、瓦砾、沙土等,应采取增加接地体根数、长度、面积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2.6.3.3.8在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杆塔的停电线路上装设接地线,应采取措施防止接地线摆动,并满足表1安全距离的规定。
断开耐张杆塔引线时,应先在断开的引线的两侧装设接地线。
2.6.3.3.9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的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如验电时,有电压显示,切不可盲目放电,必须进行充分检查、确认确已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放电。
2.6.3.4使用个人保安线
2.6.3.4.1在杆(塔)上作业,必须使用个人保安线。
2.6.3.4.2在杆塔上,个人保安线须在接触或接近裸露导线作业开始前验电后挂接,作业结束脱离导线后拆除。
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拆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2.6.3.4.3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
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2.6.3.4.4个人保安线接地端与杆塔横担可靠连接。
2.6.3.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2.6.3.5.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示牌。
2.6.3.5.2进行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时距设备小于表1安全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增设临时围栏。
临时围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
临时围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围栏,如因工作特殊需求,可用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
绝缘隔板的绝缘性能应符合《规程》附录J的要求。
2.6.3.5.3在城区或人口密集区段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拦(围栏)。
2.6.3.5.4高压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时,应在周围设围栏,围栏上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
”标示牌。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围栏和标示牌。
表2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20、3563(66)、100
安全距离(m)0.350.61.50
2.7安全监护
2.7.1现场作业,必须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
2.7.2工作负责人是作业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总监护人。
作业小组负责人,是本小组作业现场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监护人。
2.7.3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2.7.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的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2.7.5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下列作业,必须指定专责监护人进行监护:
2.7.5.1在杆(塔)上作业时;
2.7.5.2可能触及带电部分时;
2.7.5.3临时跨越带电部分工作时;
2.7.5.4低压带电工作时;
2.7.5.5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工作时;
2.7.5.6相关方人员参加工作时。
2.7.6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2.8安全作业
2.8.1线路巡视
2.8.1.1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单独巡线人员应考试合格并经车间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电缆隧道、通廊、偏僻山区和夜间巡线应由两人进行。
暑天、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必要时由两人进行。
单人巡线时,禁止攀登电杆和铁塔。
2.8.1.2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或在电缆通廊、隧道内巡线,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或绝缘靴;暑天山区巡线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和药品;夜间巡线应携带足够的照明工具。
2.8.1.3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特殊巡线应注意选择路线,防止洪水、塌方、恶劣天气等对人的伤害。
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
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亦应认为线路随时有恢复送电的可能。
2.8.1.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以免跨步电压伤人,并迅速报告调度和上级,等候处理。
2.8.1.5进行配电设备巡视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内部结构和接线情况。
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拦或围栏。
进出配电室(箱),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应上锁。
单人巡视时,禁止打开配电设备柜门、箱盖。
2.8.2倒闸操作
2.8.2.1倒闸操作应使用倒闸操作票(见《规程》附录G)。
倒闸操作人员应根据部电力调度值班员的操作指令(口头、电话或传真、电子邮件)填写或打印倒闸操作票。
操作指令应清楚明确,受指令人应将指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
发令人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都应录音并做好记录。
事故应急处理和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可不使用操作票。
2.8.2.2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
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票面统一。
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签名。
2.8.2.3倒闸操作前,应按操作票顺序在模拟图或接线图上预演核对无误后执行。
操作前、后,都应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断、合位置。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由两个及以上的指示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2.8.2.4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唱票、复诵制。
发布指令和复诵指令都要严肃认真,使用规范术语,准确清晰,按操作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应向操作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操作完毕,受令人应立即汇报发令人。
2.8.2.5操作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
没有机械传动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
雨天操作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操作柱上断路器(开关)时,应有防止断路器(开关)爆炸时伤人的措施。
2.8.2.6更换配电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熔丝(保险丝)的工作,应先将低压刀闸和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拉开。
摘挂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管时,应使用绝缘棒,并应有专人监护。
其他人员不得触及设备。
2.8.2.7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保险丝)工作。
2.8.2.8如发生严重危机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指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部电力调度。
2.8.3测量工作
2.8.3.1直接接触设备的电气测量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夜间进行测量工作应有足够的照明。
2.8.3.2测量人员应了解仪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正确接线,熟悉测量的安全措施。
2.8.3.3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工作,可以在线路和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进行。
解开或恢复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
严禁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2.8.3.4测量低压线路和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电流时,可使用钳形电流表。
应注意不触及其他带电部分,以防相间短路。
2.8.3.5带电导线的垂直距离(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可用测量仪或使用绝缘测量工具测量。
严禁使用皮尺、普通绳索、线尺等非绝缘工具进行测量。
2.8.4树木砍伐
2.8.4.1在线路带电情况下,砍剪靠近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开始前,向全体人员说明:
电力线路有电,人员、树木、绳索应与导线保持表3的安全距离。
表3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02204.0
20~352.53305.0
63(66)~1103.05006.0
2.8.4.2砍剪树木时,应防止马蜂等昆虫或动物伤人。
上树
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并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不得系在待砍剪树枝的断口附近或以上。
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
2.8.4.3砍剪树木应有专人监护。
待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其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
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拉绳的人员被倒落的树木砸伤。
砍剪山坡树木应做好防止树木向下弹跳接近导线的措施。
2.8.4.4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导线时,应将高压线路停电或用绝缘工具使树枝远离带电导线至安全距离。
此前严禁人体接触树木。
2.8.4.5大风天气,禁止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
2.8.4.6使用油锯和电锯的作业,应由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的人员操作。
使用时,先检查所能锯到的范围内有无铁钉等金属物件,以防金属物体飞出伤人。
2.8.5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2.8.5.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2.8.5.1.1在带电杆塔上进行测量、防腐、巡视检查、紧杆塔螺栓、清除杆塔上异物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1的规定。
2.8.5.1.2在10KV及以下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m。
2.8.5.2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2.8.5.2.1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人员和工器具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
如临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应遵守《规程》5.2.2-5.2.4条的规定。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2.8.5.2.2临近带电的电力线路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规程》表5-2安全距离以内时,应做到以下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使人体、导线、施工机具、牵引绳索和拉绳等与带电导线符合表3安全距离规定;
(2)作业的导、地线还应在工作地点接地。
绞车和牵引工具应接地。
2.8.5.2.3在交叉挡内松紧、降低或架设导、地线的工作,只有停电检修线路在带电线路下面时才可进行,应采取防止导、地线产生跳动或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表5-2安全距离以内的措施。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在另一回线路的上面,而又应在该线路不停电情况下进行放松或架设导、地线以及更换绝缘子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
安全措施应经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后,经车间批准执行。
措施应能保证:
(1)检修线路的导、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