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管理办法TJDTZYAQ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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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管理办法TJDTZYAQ28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管理办法
(TJDT/ZY-AQ-28)
1总则
1.1为规范和加强天津地铁工程参建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管理,有效控制混凝土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新建工程,运营线路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1.3为保证地铁工程所用商品混凝土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地铁集团采取择优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作为合格供方,并根据工程现场的需求适当增减供应商数量。
1.4凡参与天津地铁工程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等各方责任主体均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1.5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室(下称“安质室”)负责组织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的审核、批准和日常管理工作。
2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条件
2.1供应商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2.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
2.3通过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4在天津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年度质量考核评价中为A级,且在市混凝土协会年度信誉评价中前50名。
2.5人员要求:
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8年以上。
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
总工程师与试验室主任不得兼职。
2.6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环保等管理制度齐全。
2.7生产能力
2.7.1具有至少两条120m3/h生产线,且单站年生产能力在30万m3以上;具有冬施混凝土供应能力。
2.7.2具备双电源或200kw的应急发电机。
2.8运输调度能力
2.8.1单站配备商品混凝土运输车25台以上,泵车3台以上(臂长36m以上)。
2.8.2调度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一定的综合调度能力,运输车辆应装有GPS定位系统,并保证地铁工程混凝土连续浇筑,因故间断的,其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宜在20分钟之内,极端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小时。
2.9混凝土配合比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进行设计,搅拌站对其进行复试或验证,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2.10试验室具备条件:
2.10.1具有拌合站级的独立试验室。
试验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物理力学试验室、水泥试验室、砂石原材料试验室、天平室、样品间等试验设备齐全,试验环境满足商品混凝土试验要求。
2.10.2各种检验仪器均在有效使用期内并有使用校准记录。
2.10.3标养室应具备温度、湿度自动控制系统。
2.10.4各种试验依据的规范、规定齐全,现行有效。
2.11搅拌计量:
2.11.1搅拌楼计量系统应具有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且原材料每盘计量偏差和累计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同时该系统具有每盘数据自动备份功能,并可随时打印任意一盘的计量数据,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可追溯性。
2.11.2商品混凝土送货小票应通过控制台即时打印,防止人为错误发生。
送货小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供应方、委托方单位名称、任务单号、配合比编号、工程名称及部位、出站时间、强度等级、原材料计量数据等。
2.12场地及原材料
2.12.1料仓应具有防雨、雪措施,且应设有足够高度的隔板,防止原材料混垛。
2.12.2堆场地面应进行硬化,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
2.12.3不同规格、产地的原材料应分别贮存,并对地铁工程所用原材料规格、产地进行标识,必要时为地铁工程设专门的储存场地。
同时应根据任务量对原材料进行一定数量的储备。
2.12.4原材料中的砂为河砂或江砂,不得有海砂。
2.13搅拌站应按照天津市有关要求安装预拌混凝土质量信息监管系统。
3审查程序
3.1地铁集团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均可推荐拟参建地铁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
3.2拟参建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向地铁集团安质室提出申请(JL/ZY-AQ-28-01),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3.3资质审查:
安质室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供应商的资质、技术力量、主要生产设施及试验室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步审查。
3.4资格审查通过后,安质室组织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参建及拟参建地铁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行站内实地考察,主要包括原材料贮备情况、生产系统、质保系统及供应系统等方面对其资格进行评价,同时进行原材料的抽检。
3.5安质室根据资质审查、进站考察和原材料抽检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编制综合评价报告,提出拟推荐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名单。
3.6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评审报告报地铁集团批准后,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方与地铁集团签订质量保证承诺书(JL/ZY-AQ-28-02),地铁集团公布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名单。
4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管理要求
4.1施工单位可在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自由选择。
在确认供应商前,应与监理一同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一旦确定,双方应签订供需协议。
4.2各施工单位应与至少两家混凝土供应商签署供应协议,以保证现场供应。
4.3供应商对施工现场少量的混凝土需求,不得拖延、拒绝。
4.4对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实行抽检制度。
地铁集团建设管理中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对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行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其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原材料及混凝土的质量。
4.5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应建立地铁工程混凝土使用台账,内容包括供应标段、施工单位名称、施工部位、混凝土使用时间和用量。
4.6建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履约评价机制,对其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填写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满意度调查表(JL/ZY-AQ-28-03),并上报地铁集团安质室。
4.7地铁集团安质室对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满意度调查、季度检查和综合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8综合考评总分100分,由三部分组成:
满意度调查(10%),季度检查(20%),综合检查(70%)。
95分(含)以上为优秀,85分(含)以上为优良,75分(含)以上为合格。
4.9凡综合考评75分及以上的,方可入围地铁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名单。
4.10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公布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名单,名单每半年公布一次。
4.11现场检测混凝土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应清退出场,不得使用,如果连续三次坍落度检测数据不合格,则暂停供应。
4.12在日常随机抽查或定期检查中,供应商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暂停其商品混凝土的现场供应。
a)原材料技术指标不符合规范要求。
b)操作人员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意调整配合比。
c)操作人员随意调整单盘混凝土搅拌时间。
d)计量系统误差较大,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e)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不能有效补偿。
f)在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
g)运输能力不能满足连续浇筑要求。
4.13对暂停混凝土现场供应的供应商,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安全质量监察室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为地铁工程供应混凝土。
4.14连续两年没有给地铁工程供应混凝土的,自动取消合格混凝土供应商资格。
4.15供应商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永久终止其供应资格。
a)由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混凝土重大质量问题,并对结构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b)以入围混凝土供应商名义,利用其他未经检查的混凝土供应商进行现场混凝土供应。
4.16对于供应商暂停供应资格、恢复供应资格及终止供应资格的情况,地铁集团都将以正式文件下发。
各建设管理中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均应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认真按文件要求执行。
5记录
5.1《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申请表》(JL/ZY-AQ-28-01)
5.2《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方质量保证承诺书》(JL/ZY-AQ-28-02)
5.3混凝土供应商满意度调查表(JL/ZY-AQ-28-03)
5.4混凝土供应商综合排名汇总表(JL/ZY-AQ-28-04)
6附则
6.1本办法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6.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安全质量监察室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原相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编制:
王建新周顺方
审核:
马运康
批准:
张兴彦
文件更改记录
序号
章节号
文件更改内容
更改日期
更改人
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申请表
JL/ZY-AQ-28-01
申请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具备条件如下:
序号
申请资料名称
情况说明
1
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等级证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3
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证书
4
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试验室资质等级证书
6
总工程师任职资格
7
试验室主任任职资格
8
管理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
9
技术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
10
试验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
11
生产能力情况
12
运输能力
13
近三年业绩(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的文件)
14
现场原材料储备情况
注:
1、以上表格要求申请单位认真填写,如不清楚请咨询安全质量监察室。
2、以上证书及任职资格需复印件一份附申请表后,一同报安全质量监察室。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
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方质量保证承诺书
JL/ZY-AQ-28-02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证天津地铁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满足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要求,我方做如下承诺: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
1、选用大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厂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对于进厂水泥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凝结时间、胶砂强度,合格后方可使用。
2、选用优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Ⅱ区中砂,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按批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选用优质碎石,粗骨料碎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连续粒级,公称粒径5-25mm,碎石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针片状颗粒含量≤15%,按批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外加剂进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进厂的外加剂按批进行复验,尤其是水泥与外加剂的相容性试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选用F类Ⅱ级粉煤灰,进厂应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厂的粉煤灰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选用优质高炉矿渣粉,进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进厂的粒化高炉矿渣粉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料仓具有防雨、雪措施,且设有足够高度的隔板,防止原材料混杂。
8、不同规格、产地的原材料分别贮存,并对地铁工程所用原材料规格、产地进行标识,必要时为地铁工程设专门的储存场地。
同时应根据任务量对原材料进行一定数量的储备。
9、保证供地铁工程使用的砂、石料储存场地,具有良好排水功能。
二、混凝土质量控制
1、生产前做好所用河砂的含水、含石检测工作,并根据试验结果调整好配合比。
2、生产前作好设备检查工作,保证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正常运转和计量精度准确。
3、混凝土出厂前派专人检测每车混凝土坍落度,保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率100%,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满足工地施工的技术要求。
4、不得随意在混凝土罐车中加水。
5、冬季施工时,搅拌站应具备有效的保温措施。
三、混凝土供应控制
1、生产调度根据工地的计划要求及时安排生产和合理派送运输车,发车间隔不得大于20分钟,保证混凝土连续供应、准时送达。
2、每次生产施工时现场调度到工地进行现场车辆调度和联系工作,保证混凝土的连续供应和到场设备工作性能。
3、每辆运输车配有对讲机,保证及时联系和现场运输车的有效数量(不压车和不断车)。
4、施工单位可以清退不达标的混凝土,供方保证无条件配合,并由工地记录退货的车号和时间,保证所退混凝土不返回。
5、运输车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减少车辆途中发生事故,保证运输;运输线路应经过勘察,防止中途堵车。
6、冬季做好混凝土运输车的保温。
四、混凝土搅拌站代表形象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搅拌站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
2、根据需要现场派驻调度和技术人员指导服务。
供应方代表签字:
日期:
供应方单位盖章:
混凝土供应商满意度调查表
JL/ZY-AQ-28-03
工程名称
混凝土供应商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基
本
情
况
服务
技术配合: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履约信誉: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混凝土运送情况
单车运送时间: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混凝土运送连续性: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混凝土质量情况
坍落度: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试件强度: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混凝土和易性: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评价、意见和建议: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
日期:
注:
1、施工单位调查表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字。
2、监理单位调查表要求监理单位总监或驻地监理组长签字。
3、施工单位对地铁工程中本标段使用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填写调查表。
4、监理单位对其监理标段内使用的混凝土供应商填写调查表。
年度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检查评分表
JL/ZY-AQ-28-04
拌合站名称
满意度调查(10%)
季度检查/抽查
(20%)
综合检查(70%)
综合评价
总分
排名
填表:
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