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449630 上传时间:2023-05-19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6.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docx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技术规范书

 

批准:

审核:

编制: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

第一章总的要求

1.1标书适用范围

本规范书适用于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热气溶胶灭火系统的招标。

1.2总的要求

1.2.1本规范书提出了对包括该系统的功能设计、性能、安装、消防检测、调试、试验和消防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2供方应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和功能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实现整个电厂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保证符合需方贯彻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

1.2.3供方所采用的产品设计,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必须有两年以上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对于未经过实践的设计不予采纳。

1.2.4供方对热气溶胶灭火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供方对于重要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提出推荐意见,但技术上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

1.2.5如供方投标文件与本规范书要求有偏差(无论多少或是否重要)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附件“差异表”中。

否则将认为供方完全响应本规范书提出的要求。

1.2.6若供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则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的原则,由需方确定。

1.2.7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8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9合同签订后20日内,按本规范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由需方确认。

1.2.10供方中标后,规范书经技术澄清后,承诺内容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11在合同签定后,需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服务前,供方应在设计上给以修改。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东方希望包头热电二期工程,厂址位于包头市。

本期扩建2×350MW机组。

2.2气象条件:

厂房内设计环境温度:

25℃

工作环境温度最高:

45℃

厂址海拔高度:

1033.5~1033.7m

室外环境温度:

-31.4~39.2℃

平均相对湿度:

50.9%

地震烈度:

8度

第三章标准和规范

3.1.设计制造标准

3.1.1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制造所遵循标准应按以下原则执行:

3.1.1.1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3.1.1.2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

3.1.1.3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

3.1.1.4如果本标书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标书的要求为准。

在与上述标准不相矛盾的情况下,供方设备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标准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499.1-2004)

3.2质量保证

3.2.1供方在投标书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3.2.2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3.2.3供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3.2.4供方应保证热气溶胶消防系统满足本标书提出的性能要求,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供方有义务进行改进。

如因设备改进延误工程工期,供方负有完全责任,按合同条款解决。

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供方应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供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需方责任时,需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3.2.5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供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仍应积极配合需方解决技术问题及保证及时提供检修零部件。

第四章技术规范

4.1技术要求

4.1.1本工程2×350MW机组,电缆竖井、电缆交叉、密集及中间接头部位、电缆隧道和主厂房内主蒸汽管道与油管道(在蒸汽管道上方)交叉处,设热气溶胶灭火系统,为局部应用系统,系统应具有国家级的消防检测报告和测试结论。

4.1.2防护区范围及设计条件

4.1.2.1各防护区详见附表1。

表1气体灭火区域

序号

名称

灭火系统型式

区域监测类型

正常工况下的

报警、控制方式

区域数量

备注

1

主厂房电缆竖井

气溶胶

悬挂式

感温型

热引发启动

/

具体详见附图

2

电缆隧道

气溶胶

悬挂式

感温型

热引发启动

/

具体详见附图

注:

由规格变化而引起的费用的变化由供方自负。

4.1.3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4.1.3.1本工程,灭火系统采用热敏线进行探测和启动灭火装置方式工程包括灭火装置的安装和热敏线的敷设等。

4.1.3.2热气溶胶灭火系统采用悬挂式安装,单台装置气溶胶发生剂质量为3Kg,既可满足全淹没应用方式灭火,又可实现局部应用方式灭火要求。

4.1.4系统说明和设计要求

4.1.4.1系统的设计、安装必须满足中国消防规范的要求。

4.1.4.2系统基本功能

本工程为气溶胶灭火装置采用热敏线启动与自动启动两种启动方式。

当环境温度达到启动温度或热敏线探测到被保护对象温度达到报警值时启动气溶胶灭火装置。

供方成套提供热引发启动引线,引线的长度供方根据适用场合合理计算,启动引线应动作可靠,当装置误动作喷洒,由供方负责恢复。

4.1.2.3系统设计要求

(1)供方负责热气溶胶气体消防系统的设计,包括系统设计(灭火剂量计算)、启动组件及相关的联动装置(热敏线)布置及安装方式等。

(2)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应为悬挂式安装于防护区顶部。

防护区内热气溶胶装置应采取均匀布置方式,保证热气溶胶灭火剂分布均匀。

(3)热气溶胶灭火系统既可实现局部应用方式,又可满足全淹没应用方式灭火。

4.1.3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基本设计参数

4.1.3.1热气溶胶发生剂选用K型热气溶胶。

单台装置气溶胶发生剂质量为3Kg。

4.1.3.2全淹没热气溶胶消防系统的设计灭火密度不小于140g/m3,并考虑门窗等处的灭火剂流失量。

4.1.4各防护区内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应均匀布置,灭火装置喷口前方1m内应无可燃物,灭火剂的喷射不损害设备和工作人员,并不能使火灾蔓延。

4.2设备规范

4.2.1热气溶胶产品必须满足《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499.1-2004)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采购设备需求及供货范围

5.1一般要求

5.1.1本项目为电缆竖井、电缆交叉、密集及中间接头部位、电缆隧道和主厂房内主蒸汽管道与油管道(在蒸汽管道上方)交叉处,热气溶胶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调试、验收。

供方应提供完整的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5.1.2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5.1.3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服务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1.4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5.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5.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5.1.7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技术附录A。

5.2供货范围

5.2.1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设备及工程安装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1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2

附属控制设备

热敏线

专业启动组件

3

电线管等

4

5.2.2专用工具

供方根据设备需要,在下表中列出必要的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5.2.3备品备件

供方根据设备需要,提供下表中一个大修周期的的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预计寿命

单位

数量

1

2

3

5.2.4进口设备及零部件

供方在下表中列出进口设备及零部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服务厂家

1

2

3

第六章技术资料

6.1一般要求

6.1.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文种为中文。

6.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4供方在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签订后10日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6.1.5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6.1.6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

6套(电厂、设计院各3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2套(电厂、设计院各1套)。

工程资料以纸面资料为准,电子版为参考。

6.1.7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册:

电子版本资料5套。

6.1.8试验报告(如有):

10套。

6.1.9供方提供的图纸必须注明图纸用途及设计阶段,注明联系配合用图、初步设计用图,工程施工用图等。

最终正式工程设计用图应图纸签署完全,加盖确认标记。

6.1.10所供图纸编号必须清晰、有序,不得有不同图纸相同编号的现象出现。

图纸改版后,必须及时通知工程设计单位,图纸应注明改版序号。

6.1.11所供工程施工设计用图和资料,除说明书等文字资料及附图等可采用白图及印刷资料外,其它工程施工设计用图需采用蓝图。

6.1.12供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6.1.13提供图纸资料等应附有提供资料清单,以备查考。

6.1.14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6.2技术文件和图纸

6.2.1投标阶段的资料

6.2.1.1企业资质、业绩资料

1)企业概况;

2)投标产品业绩表(包括用户名;投产日期等);

3)投标产品特点介绍;

4)重要部件的外协及外购情况;

5)已投运产品曾发生过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效果,本次拟采取那些完善措施。

6.2.1.2设备图纸及说明书

1)技术数据

2)消防设备外形图,包括外形尺寸、重量等;

6.2.1.3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

1)设备外形图,包括外形尺寸、重量等;

第七章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7.1概述

7.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7.1.2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20日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7.2工厂检验及试验

7.2.1工厂检验

7.2.1.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供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服务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7.2.1.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供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

7.2.1.3工厂检验及性能试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7.3设备监造

7.3.1本合同的设备监造过程实施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等工作。

7.3.2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采购设备的服务进行监造。

7.3.3需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安装单位、技术监督单位和需方技术人员对供方在国内服务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将另签订设备监造协议。

7.3.4监造工作包括在供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供方提供现场监造人员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并承担现场配合工作的费用。

7.3.5供方将在合同生效后20日内向需方提供设备服务计划及监造检验时间安排,并提供和监造检验相关的标准、规定清单。

7.3.6在设备开始加工前向需方提供外协、外购件清单及采购计划(或合同)。

7.3.7需方对供方设备的监造要求

7.3.7.1原材料在加工前在供方复检后,由需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在现场见证前必须完成相应的文件见证。

7.3.7.2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需方监造代表。

7.3.7.3供方将在设备投料前提供服务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具体见证时间供方将提前七天通知监造代表。

7.3.7.4需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焊工资格、无损探伤检验人员资格、理化检验人员资格等审查),供方将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不发生任何费用。

7.3.7.5对于设备制造过程中重大质量问题及制造缺陷,一经发现供方将及时通知监造代表,不隐瞒。

7.3.7.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需方允许,供方不擅自调换。

7.3.7.7需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服务情况,监造代表可根据服务实际情况增加监造项目或调整监造方式。

7.3.7.8供方将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厂内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7.3.7.9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需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交需方监造代表1份。

7.3.7.10监造代表有权核查供方(包括主要分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并提出核查意见。

7.3.8监造方式

7.3.8.1监造方式以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三种方式进行,即R点、W点、H点和I点。

7.3.8.2R点:

供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由监造代表查阅见证文件。

7.3.8.3W点:

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并进行现场见证。

检验或试验前或后供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7.3.8.4H点:

停工待检。

供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并进行停工待检见证。

检验或试验前或后供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7.3.8.5I点:

需方监造代表在供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上述工作均在供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7.3.8.6需方应在设备进入监造检验工作前通知供方,H点供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W点供方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需方,R点、I点需方应在检验工作前1个月通知供方。

7.3.8.7需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供方实施监造工作。

如果需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需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供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需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需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7.3.9监造内容(以下表格的R点、W点、H点及I点和监造方式及内容以合同为准)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

(监造实施前,商谈三方监造协议时将细化本项目表)

设备监造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监造方式

备注

H

W

R

材料确认

整体试装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7.4性能验收试验

7.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7.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7.4.3性能试验的时间:

试验时间由需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7.4.4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要积极进行相关工作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7.4.5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需方承担;在供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7.4.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供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7.4.7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第八章技术服务和技术联络

8.1供方现场技术服务

8.1.1现场服务的基本要求

8.1.1.1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供方将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供方提供的服务人天数能满足工程需要。

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需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需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8.1.1.2供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8.1.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

需方不再因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8.1.1.4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

同时,供方将及时更换需方认为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8.1.1.5安下述表格填写现场服务计划,报价中相关费用应充分。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场服务计划表

8.1.1.6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供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由于供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2)供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3)因其他供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8.1.2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8.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8.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8.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8.1.2.3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8.1.2.4供方要向需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

8.1.3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8.1.3.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8.1.3.2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需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8.1.3.3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供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需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供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供方负全部责任。

8.1.4供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8.1.4.1供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供方现场人员要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供方委托需方进行处理,供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1.4.2对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通知建设单位。

8.1.4.3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8.1.4.4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8.1.5需方的义务

8.1.5.1需方要配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8.2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2次。

第1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供方,时间和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供方提供食宿。

联络会议由需方主持。

为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而需举行的其它联络会议由双方商定。

上述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会议方便。

第九章技术附录

技术附录A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技术附录B投标人提出的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

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技术附录C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服务厂家

备注

技术附录D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

1.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2.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3.凡电器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4.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5.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技术附录E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

技术附录F交货进度

技术附录G大(部)件情况

卖方应把大部件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卖方填写)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长×宽×高

重量

厂家名称

货物发运地点

运输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