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公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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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公证书

房产证公证书

篇一: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需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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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需准备的材料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互换协议公证、房产分割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的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一)房屋产权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房屋产权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房产公证不同类型须提供不同的材料

  1、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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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方(房地产经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可一次性报公证处备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投资项目计划表、《开工许可证》、《房地产证》或《土地使用合同》或用地红线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签订合同的公章式样及签字人的签名式样、代收房价款的银行名称及帐号等。

  购买方应提供下列材料:

购买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购买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支付房价款的有关凭据等。

  如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转让方必须领有房地产证。

  2、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出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房地产证;公民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许可证》,法人出租房屋,须提供《房屋出租经营许可证》等。

  承租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公民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八个人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等。

  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申请。

当事人应携带房产赠与合同,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等。

受赠人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4、房产委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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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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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房产公证的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

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

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

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

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

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

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

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篇二:

房产抵押公证

  房产抵押公证申请材料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现可在公证机构现场申请查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房产抵押公证不等于抵押登记

  案情

  从事经商的方老板半年前设立了一家贷款公司,开办了房产抵押贷款、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等经营项目。

今年6月1日,年轻女子朱某与男友火急火燎地来到方老板的公司,将一本房产证和一本土地证递到方老板手中说:

“现在我做生意手头紧张,我用这处房产作抵押,向你贷一笔款。

”方老板见证件上门牌号码、面积大小写得清清楚楚,便爽快答应放贷15万元,约定第二天办理公证和抵押手续。

  6月2日上午9时许,朱某和男友与方老板一起到公证处,对房产抵押合同进行了公证。

中午11时30分,公证手续全部办妥,此时已临近下班时间,去当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已经来不及了。

朱某便对方老板说:

“我急等着钱用,你就先付一部分抵押款给我,反正我们都公证过了!

”方老板想了想,办了公证,抵押的房产还怕飞了不成!

于是方老板同意了朱某的要求,将8万元人民币交给了她。

朱某写了张借条,与房产证、土地证一并塞到方老板手中,并承诺第二天去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

  6月3日上午,方老板在房产局刚刚掏出两本证件,工作人员便告诉他这证件是假的,并当场予以没收。

方老板顿时傻了眼,一把抓住欲转身开溜的朱某,要求她归还8万元,得到的回答却是:

“钱已经被我男友花了!

”方老板又急又气,随即向警方报了案。

  原来,因男友欠了不少外债,朱某便想帮其还债。

今年5月的一天,她看到路边办证小广告,顿时心生一计。

她拨通广告上的电话,两小时后,用400元换取了一套假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演了一出并不高明的骗局。

日前,朱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

  说法

  当前,随着民间融资需求量的迅猛增长,私营贷款公司不断出现。

其实,上述案例混淆了公证和抵押登记两种行为的效力。

城市房产抵押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即登记是房产抵押权成立的必备条件。

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的作用只是证明合同已经成立,即双方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

但房产抵押权并不会因办了公证而成立。

  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抵押公证登记

  今年,伴随着《公证法》于三月一日正式施行,我处同仁积极行动,拓展了一项新的公证事务:

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抵押公证登记。

对这项新业务,本人有一些思考与认识,在此与大家交流和沟通。

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抵押公证登记是抵押物公证登记的种类之一。

  抵押物公证登记是为了保证法定抵押物之外依法可以用其他财产设定的抵押物的安全和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一种抵押物公证登记法律制度。

依据《公证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办理的登记事务。

目前,规定公证机构办理登记事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担保法》。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其他财产”的抵押登记。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办证规则是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

根据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标的物范围包括:

(1)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

(2)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3)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4)其他除《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外的财产。

(5)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

(二)项的规定的财产抵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抵押合同自公证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的。

公证抵押登记具有以下效力:

(1)抵押权人自公证机构出具抵押登记证书之日起获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

(2)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办理的财产抵押,抵押合同自公证机构出具抵押登记证书之日起生效。

(3)公证抵押登记随着抵押合同的终止、解除、抵押物的灭失或抵押权的实现而失效。

  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是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标的物范围中明确涉及不动产的。

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是指房屋所有权属个人所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地产。

其法律特征是:

(1)私有房屋坐落在农村且依法存在;

(2)房产所有权依法取得。

即村民在批准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产或者是通过继承或转让等方式取得;(3)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依法享有使用权,并合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

  公证机构办理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抵押登记是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抵押财产进行登记的活动。

笔者认为公证机构在办理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抵押登记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村个人私有房产可以抵押,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抵押公证登记时应操作严谨。

  农村私有住房是我国公民(主要是农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宪法》等相关法律保障公民对其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允许其合法进行买卖、转让和继承等。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目前我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权私有,只能表现为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公有形式。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又称“房基地权”)是指农村居民(农业户口)依法对批划给自己的土地上享有的建造房子、宅院等建筑物并对该地域进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的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标的物范围,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是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标的物之一;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

(二)项的规定: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目前我国法律允许的不动产抵押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房产:

允许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允许乡(镇)、村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地上厂房建筑物一并抵押,不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属于私人所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建筑其上的私人住房一并抵押。

所以,公证机构在办理农村个人私有房产抵押登记时,对抵押权人将农村个人私有房产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约定在《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上而不予指导修改或在公证询问笔录中不予说明,同时,公证机构在《抵押登记证书》及公证询问笔录中均有对农村个人私有房产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同时予以抵押登记,特别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也加盖“公证抵押登记”之印鉴。

笔者对上述做法,认为没有法律依据,是超越了法律规定之先;当然,如果《物权法》能实施,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对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到那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按照一般土地和房屋不可分的房地产理论,公证机构在办理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的抵押登记时,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供房产所在村民委员会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

篇三:

房产公证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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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公证书范本核心内容:

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提供一份房产公证书范本,以供各位网友参考。

  公证书

  ()××字第××号

  继承人:

×××,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

×××,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

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北京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为您提供的房产遗赠公证书样本。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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