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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第一节教育的发展

  一、教育的概念

  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二、学校教育制度

  

(一)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

正规教育的主要标志是近代以学校系统为核心的教育制度,又称制度化教育。

教育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过程。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与社会同一的人类早期教育,终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

  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以及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育宗旨和近代学制。

中国近代系统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于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以及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

  非制度化教育相对于制度化教育而言,所推崇的理想是:

"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

"

  

(二)现代教育制度发展趋势

  1.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2.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3.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4.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5.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6.教育制度有利于国际交流

三、教育发展的过程

  

(一)古代中国教育

  中国早在4000多年前的夏代,就有了学校教育的形态。

西周以后,学校教育制度已经比较完备,建立了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官学体系,并有了"国学"与"乡学"之分,形成了六艺教育,即六门课程:

礼、乐、射、御、书、数。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官学衰微,私学大兴,儒、墨两家的私学成为当时的显学。

  隋唐以后盛行科举制度。

宋代以后,程朱理学成为国学,儒家经典被缩减为《四书》、《五经》,特别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被作为教学的基本教材和科举考试的依据,明代以后,八股文被规定为考科举的固定格式,一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才下令废科举开学堂。

  

(二)近代教育

  16世纪以后,世界进入近、现代社会。

教育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种变化表现在:

  1.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预,公立教育崛起

  2.初等义务教育的普遍实施

  3.教育的世俗化

  4.重视教育立法,以法治教

  (三)20世纪以后的世界教育的特征

  进入20世纪以后,教育在数量上获得更大的发展,义务教育普遍向中等教育延伸,职业教育发展受到普遍重视,政治道德教育普遍呈现出国家主义特征。

  二次大战以后,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教育的终身化

  2.教育的全民化

  3.教育的民主化

  4.教育的多元化

  5.教育技术的现代化

第二节教育学的发展

  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

  一、历史上的教育学思想

  

(一)中国古代的教育学思想

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对中国文化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他很注重后天的教育工作,主张"有教无类",大力创办私学,孔子的学说以"仁"为核心和最高道德标准,重视因材施教。

他很强调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行动相结合。

  先秦时期以墨翟为代表的墨家与儒家并称显学。

墨翟以"兼爱"和"非攻"为教,同时注重文史知识的掌握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还注重使用技术的传习。

  道家主张回归自然、"复归"人的自然本性,一切任其自然,便是最好的教育。

  战国后期,《学记》总结了儒家的教育理论和经验。

《学记》提出,"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建国君民,教学为先",设计了从基层到中央的完整的教育体制,提出了教学相长的辩证关系和"师严然后道尊"的教师观。

主张启发式教学,主张教学要遵循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循序渐进。

  

(二)西方古代的教育学思想

  在西方,教育学的思想来源,以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

  苏格拉底以问答法著名。

这种问答分为三步,第一步称为苏格拉底讽刺,第二步叫定义,第三步叫助产术。

  柏拉图认为,人的肉体是灵魂的影子,灵魂才是人的本质。

灵魂是由理性、意志、情感三部分构成的,理性是灵魂的基础。

他把人分成三种集团或等级:

哲学家、军人、劳动者。

教育与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以培养未来的统治者为宗旨的教育乃是在现实世界中实现这种理想的正义国家的工具。

其代表作《理想国》。

  亚里士多德禀承了柏拉图的理性说,认为追求理性就是追求美德,就是教育的最高目的。

他认为,教育应该是国家的,主张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对儿童进行分阶段教育,提倡对学生进行和谐的全面发展的教育。

他的教育思想代表作《政治学》。

  二、教育学的建立与变革

  

(一)教育学学科的建立

  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建立始于夸美纽斯。

夸美纽斯强调教育的自然性。

提出"泛智教育",他的教育思想反映在《大教学论》中。

  进入近代,国家教育与民主的教育思想都在发展。

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了"白板说",主张人人都可以接受教育。

  

(二)规范教育学的建立

  从独立的教育学诞生的角度说,通常以德国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为标志。

美国杜威和他的《民本主义与教育》是20世纪初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代表人物和作品。

  1.赫尔巴特与《普通教育学》

  赫尔巴特的贡献在于把教学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把道德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基础上,奠定了科学教育学的基础。

在教学上,他强调系统知识的传授,强调课堂教学的作用,强调教材的重要性,强调教师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传统教育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特点。

  2.杜威与他的《民本主义与教育》

  作为现代教育的代言人,杜威主张教育即生活。

主张"在做中学",在问题中学习。

杜威强调儿童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主张教师应以学生的发展为目的,以儿童中心主义著称。

他的代表作《民本主义与教育》。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第二章

第二章小学教育

第一节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一、我国小学教育的历史发展

  小学教育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第一个阶段的教育,也称初等教育,教育对象一般为6—12岁的儿童。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对全体公民实施的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

  

(一)我国古代的小学教育

  我国的小学产生于殷周时代。

  

(二)我国近现代的小学教育

  1878年,张焕纶所创办的上海正蒙书院内附设的小班,是近代小学的开端。

  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

规定设初等小学堂,并规定初等小学教育为义务教育。

  1840年以后,我国的小学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

发展变化的基本特征是:

  1.逐步明确了小学教育为普通教育、义务教育的性质。

  2.学制改革逐渐向世界其他国家靠近,采用修业年限为6年的"4—2"学制。

  3.逐步明确小学教育是为培养合格公民打基础的教育

  4.从小学堂到小学校都有了公立和私立两类。

  (三)建国以后的小学教育

  建国之后,从1986年开始推行九年义务教育。

  建国以来,小学语文、算术等学科都进行了教学改革的试验。

教学改革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改革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的意义

  1.义务教育的概念

  义务教育是指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

世界上有的国家或地区又称强迫教育。

公民教育

  2.义务教育的意义

  

(1)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又会不断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2)体现着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水平,又会促进现代文明的提高。

  (3)可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又可以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二)义务教育的法律保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是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证

  1985年5月,****中央颁布了《****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制定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任务。

  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的主体、入学、教育教学、实施、物质保障等方面从法律上作出了比较全面的保证。

  1992年4月,国务院又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更加具体,更加规范,也更趋于完善与成熟。

  2.《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第一,发展基础教育。

  第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第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与实施

  《义务教育法》共十八条,对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实施对象及年限、学制、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各方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1.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

  2.义务教育的实施对象及年限

  凡年满6周岁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为适龄义务教育学生;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到7周岁;我国义务教育的年限为9年。

  3.义务教育的学制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我国义务教育的学制年限通常有"六三学制"、"五四学制"、"九年一贯制"。

  4.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

  我国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三、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普及性;基础性;强制性。

第二节小学教育目的

  一、小学教育目的的意义与依据

  

(一)教育目的的意义

  教育目是人们对教育活动的一种设计。

小学教育目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小学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产生怎样的结果。

  狭义的小学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在小学中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总要求。

  小学教育目的是小学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它贯穿于小学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对小学教育活动具有指导意义,它具有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评价作用。

  

(二)制定小学教育目的的依据

  1.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教育目的。

  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有不同的教育目的。

  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也使教育培养的人各具特色。

  2.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制定小学教育目的,要充分考虑到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要注意小学生年龄发展的阶段特征,尊重他们的兴趣与需要;在考虑小学生身心发展特征的共性时,还要注意到所存在的发展的差异性。

  3.人们的教育理想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确立了科学的人的发展观,指明了人的发展的必然规律,是我国制定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二、我国小学教育目的表述

  

(一)新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教育目的

  1.建国以来我国教育目的的表述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针及其规定的教育目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它们都确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指明了教育培养人才、学校办学的方向;

  第二,它们都确定了教育培养的人所应具有的素质,这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999年6月,****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小学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

  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决定了全面发展教育的整体内容,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的理论要点有:

  

(一)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二)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三)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1.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2.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

  3.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第三章

第三章教育与个人的发展

第一节儿童身心发展概述

  一、身心发展的概念

  人的身心发展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生理的发展,包括身高体重的增加,骨骼构造的变化,神经组织的变化等。

二是心理的发展,包括认知和意向两方面的发展,认知的发展指感知、记忆、思维等方面的发展;意向发展,指需要、兴趣、情感、意志等的发展。

  二、身心发展的动因

  

(一)内发论

  内发论者十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孟子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内发论的代表。

现代西方的内发论者进一步从人的机体需要和物质因素来说明内发论。

  

(二)外铄论

  外铄论的基本观点是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

我国古代的荀子,英国哲学家洛克,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都是外铄论的代表人物。

外铄论者一般都注重教育的价值,关注的重点是人的学习

  (三)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等等)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等)在个体活动中产生作用的结果。

  三、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个体身心的发展在整体上具有一定的顺序,身心发展的个别过程和特点的出现也具有一定的顺序。

  

(二)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

  (三)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是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变化是不平衡的。

第二个方面是不同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

  心理学家提出了发展关键期或最佳期的概念,指身体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

  (四)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互补性反映个体身心发展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它首先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

  互补性也存在于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

  (五)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第二节影响身心发展的因素及作用

  影响人身心发展的因素,概括起来有遗传素质、社会生活条件、教育及个体的实践活动。

  一、遗传及其作用

  遗传是指从上代继承下来的解剖生理上的特点,这些生理特点也叫遗传素质。

遗传是个体发展的物质前提。

它的作用表现在:

  1.遗传素质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2.遗传素质的差异是造成个体间个别差异的原因之一

  3.遗传素质的成熟制约身心发展的水平及阶段

  4.遗传素质仅为人的发展提供物质前提,而不能决定人的发展

  二、环境及作用

  人是在一定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的发展。

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两个方面。

人接受环境的影响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能动的。

  环境对人的作用表现在:

  1.环境使遗传提供的发展可能性变成现实

  2,环境决定人的发展方向、水平、速度和个别差异

  三、学校教育及信用

  

(一)学校教育为什么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教育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对人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原因是:

  1.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

  2.学校教育是通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来进行的,相对而言效果较好

  3.学校教育能有效地控制、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种因素

  

(二)学校教育在影响人的发展上的独特功能

  1.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作出社会性规范

  2.学校教育具有加速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

  3.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具有即时和延时的价值

  4.学校具有开发个体特殊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四、个体在社会实践中主观能动性的巨大作用

  个体的实践活动是个体发展得以实现,从潜在的可能状态转向现实状态的决定性因素。

  个体的实践活动体系中第一层次的活动是人作为生命体进行的生理活动。

第二层次是个体的心理活动,最基本的是认识活动。

第三层次是社会实践活动,是人与环境之间最富有能动性的交换活动,是一种能量的交换,体现了人的主动选择。

  教育需要非常重视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第三节小学教育促进儿童发展的特殊任务

  小学生大约处在六七岁到十一二岁这个年龄阶段。

儿童进入小学后,必须以学习为主导,身心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一、童年期儿童发展的主要特征

  

(一)童年期儿童生理发展的主要特征

  童年期是生理发展相对稳定与平衡的时期,身高、体重、肌肉的强度和耐力、肺活量的增长都相当均匀。

  

(二)童年期儿童心理发展的主要特征

  1.观察

  教师应引导儿童从知觉事物表面特征发展到知觉事物的本质特征。

  2.注意

  小学生的有意注意不断发展,需要教师及时提示和提出要求。

  3.记忆

  小学生记忆的主要方式是形象记忆。

要注意运用直观教学,使记忆系统化。

4.思维

  小学生的思维正处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阶段。

抽象思维能力相对较差。

  5.情感

  小学生的道德感是比较模糊的,理智感大多是和具体事物相联系的。

  6.自我意识

  小学低年级儿童独立评价自己的能力相对较差,中年级开始逐步学会把自己的行为和别人的行为加以比较来评价自己的行为。

  (三)童年期儿童的学习特征

  1.低年级儿童难以深刻理解学习的意义

  2.学习动机是希望得到老师的称赞、父母的夸奖

  3.学习兴趣与习惯

  低年级学生对学习过程的形式感兴趣,而对学习内容和结果的兴趣相对教弱。

  4.对学习结果的重视随年龄而增

  二、小学教育的特殊任务

  

(一)小学教育的总任务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根本任务就是打好基础,即要求学好语文、数学,打好读、写、算的基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使小学生初步学会运用自己的手和脑,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体力,为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公民打下基础,为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打下基础。

  

(二)小学教育的具体任务

  根据童年期儿童的生理发展水平,允许他们进行系统的学习,但不应过度疲劳和过度紧张。

  培养小学生有目的有顺序地进行观察,引导儿童从知觉事物表面特征发展到知觉事物的本质特征。

  使小学生了解学习在人一生中的重大价值,培养学习兴趣,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培养小学生初步的分辨是非的能力,逐步发展儿童对道德的理解能力,培养儿童初步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儿童初步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教育能力。

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第四章

第四章学生与教师

第一节学生

  教育系统诸种要素中,学生和教师是其最基本的要素。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一)学生是具有发展潜能和发展需要的人

  1.学生是人

  这里所指的人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学生是能动的主体

 

(2)学生是具有思想感情的个体

  (3)学生具有独特的创造价值

  2.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具有发展的可能性和发展的需要

 

(1)学生具有与成人不同的身心特点

  

(2)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

  (3)学生是具有发展需要的人

  

(二)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学生的发展性与学生的不成熟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因为不成熟,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学校和教师才大有可为。

  学生学习的特殊性表现在:

  1.学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

  2.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

  3.学生所参加的是一种规范化的学习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学生的社会地位属学生权利问题。

  

(一)学生社会地位的保障

  1.少年儿童是权利的主体

 少年儿童是独立的社会个体,有着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不仅享有一般公民的绝大多数权利,并且受到社会特别的保护。

  2.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1)学生的身份

  我国中小学生身份的定位有三个层次:

第一,中小学生是国家公民;第二,中小学生是国家和社会未成年的公民;第三,中小学生是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即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2)学生的法律地位

  在教育领域中,中小学生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并受到学校的特殊保护;作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中小学生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等。

当然,学生负有接受教育和管理的义务。

  

(二)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

  1.学生的受教育权

 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教育年限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2.学生的人身权

  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并要求教师、学校、家庭、社会尽到特殊的保护责任。

 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对于学校和教师,其职责是:

  第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二,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三,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校舍维护和防护工作。

  第四,对侵害学生各项人身权的行为应积极予以劝阻、制止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学生的义务

学生应尽的义务有:

  一是遵守法律、法规。

  二是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是努力学习,完成规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是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二节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二)教师职业的特点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

  5.父母与朋友角色

  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我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一)教师的学科知识素养

  

(二)教师广泛的文化素养

  (三)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包括:

  1.敬业

  敬业是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第一要素。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要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观、学生观、教育质量观。

  3.掌握教育理论和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1)对所教知识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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