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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资料汇编

 

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资料汇编

 

中共雨山区委组织部

20XX年3月

前言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本着简明、实用的原则,我们编写了《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资料汇编》,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XX年3月

 

 

一、基层党建名词概括………………………1

基层组织建设年类………………………1

乡镇农村党建……………………………4

城市社区党建……………………………7

“两新”党建……………………………10

机关、学校党建…………………………11二、雨山区发展党员流程……………………13

三、党费收缴标准……………………………21

四、党组织关系接转…………………………25

基层党建名词概括

基层组织建设年类

基层组织建设年。

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和十八大即将召开的大背景下,中组部提出“基层组织建设年”,即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活动年。

突出“一个主题”。

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

明确“三个重点”。

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

贯彻“四项要求”。

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

抓落实。

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广已有成功经验。

全覆盖。

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

求实效。

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

受欢迎。

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五个进一步提升。

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基层党组织建设“五个一”。

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和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

基层党组织“五个好”。

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党员“五带头”。

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承诺践诺评诺。

承诺:

党组织和党员定期承诺“做什么”。

践诺:

党组织和党员落实承诺、兑现承诺。

评诺:

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的情况进行评议。

抓两头、带中间。

注重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使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

开放式党组织活动。

指党组织的活动实现开放活动主题策划、开放活动参与对象、开放活动开展形式和开放活动成效评价等。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就是通过定期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新时期对党员发挥先进作用的要求,认真检查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永葆先进性的一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

组织部长带头到基层去,每个组工干部都要到基层去,坚持重心下移、一抓到底,目光投向基层,力量沉到基层,指导下到基层,资源倾斜基层,努力做到实招在一线寻找、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级联述”。

要求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

“三级联评”。

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级联考”。

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基层组织建设年“三个结合”。

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相结合、与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相结合。

“三走进三服务”。

走进基层一线、走进党员干部、走进人民群众,服务兴皖富民、服务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

乡镇农村党建

村干部“一定三有”。

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

村级管理“四议两公开”。

“四议”:

村党组织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

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文建明工作法。

简称乡镇党委“三二”工作法,“三”即“三制”(业务工作常抓制、中心工作分组制、应急工作集中制)、“三定”(定岗、定员、定酬)、“三教育”(党员党性教育、干部爱民教育、群众“十好”教育),“二”即“两下”(下访寻问题、下村解难题)、“两集中”(便民利民集中服务、集中理财)。

农组工作六大载体。

“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和党组织“双向承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

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区)为内容。

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村干部“一诺双评”考核评价办法。

村干部年初就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年终接受党员、群众测评,考核评比,考评结果与村干部报酬相挂钩。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八有”要求和“五位一体”功能。

八有:

有标牌、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一室多用)、为民服务代理室、远程教育设备、图书杂志、信息网络、文件资料柜。

五位一体:

党员活动、村民议事、教育培训、为民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阵地。

“七薄、七册、七卡”制。

“七薄”即:

村党支部(总支)会议记录薄、村“两委”会议记录薄、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薄、无职党员岗位活动记录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来信来访)记录薄、远程教育(电化教育)记录薄、村务监督、理财小组(村民代表)活动记录薄;“七册”即:

村组干部花名册、村组后备干部花名册、党员花名册、流动党员花名册、发展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双培双带”示范户(发展能手)花名册;“七卡”即:

村基本情况登记卡、村资产财产登记卡、村“两委”为民办事承诺登记卡、村干部进组访户登记卡、村党员干部承诺登记卡、村党员干部帮扶联带登记卡、村务(党务)公开登记卡。

乡镇党委书记“一好四强”型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和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

村党支部书记“一好双强”型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

村级“四有一责”。

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和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

“一村一品”:

以村为基本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大力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增加单位产出,提高产品质量,拓展农业功能,形成一个区域特色明显、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或产业,实现大部分村民快速增收,并提升村域甚至更大区域的经济实力。

“三清四改”工程。

清垃圾、清沟渠、清路障和改水、改厕、改路、改圈。

城市社区党建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社区党员议事会制度。

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社区各类党员代表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共商、共议社区党建及社区事务的制度,是社区层面的党内议事协调机制。

社区党建“三有一化”。

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

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

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

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

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向党员述职,接受党员测评;社区党组织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社区成员代表测评。

街道“大党工委”和社区大党总支(支部)体制。

吸收街道社区辖区单位或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兼职担任街道、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社区“五个好”党组织。

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社区网格化管理。

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做到每一个网格都有人管理,每一项服务都有人落实,推动社区管理与服务在范围上得到新拓展,在质量上得到新提升,在群众满意度上实现新飞跃。

两推一选。

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候选人,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委员会。

两推直选。

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党员服务中心(站)四大功能区域。

咨询接待区、综合教育区、学习阅览区、文体活动区。

党员服务中心(站)十项基本功能。

党务工作政策咨询、党建知识传播、党员教育培训服务、党员活动的组织和场所提供、群众入党申请接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在职党员联络、党员志愿者组织服务、困难党员群众帮扶。

“两新”党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非公企业党建“双强六好”活动。

双强:

发展强、党建强;六好:

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

非公党建“两员一建”。

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

指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或从业人员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

“双争双覆盖”活动。

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争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推动党的工作覆盖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所有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五个好”。

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机关、学校党建

机关党建工作两大任务。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双型”机关。

学习型、服务型。

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双增双提”。

在学校党组织中开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员的业务能力”活动。

“三亮三比三创三评”。

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作风、比技能、比业绩;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

雨山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入党申请人的培养引导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该及时与其联系,指导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注意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及时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2、村级党组织可采取联名推荐方式,推荐出一定数量的先进分子,作为村级党组织重点教育对象,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启发引导他们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3、对于表现较为突出的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或群团等组织推荐,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非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4、党支部要指派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5、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做好考察记录。

区委直属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三、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

6、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党支部组织召开公推会议,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参加公推会议的范围和人员由党支部和区委直属党(工)委商定。

7、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及培养教育情况在公推会议上作具体说明,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公推发展对象,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票分别统计,两票均达到实到会人数60%以上(含60%)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8、公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年底。

党支部根据公推结果,讨论提出年度发展计划草案,报区委直属党(工)委,并根据批复意见确定正式发展计划。

每次公推结果两年内有效。

9、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0、政治审查应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的方式进行。

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工作按照《雨山区私营企业主入党政审办法(试行)》执行。

11、区委直属党(工)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经过培训辅导,并通过党的基础知识集中测试的,方能发展入党。

12、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安排,发展对象经过进一步的培养教育,在组织政审和集中培训合格的基础上,经区委直属党(工)委同意,由党支部组织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公评。

13、党支部组织召开公评会议,人员范围与发展对象公推会议相同。

党支部介绍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情况后,参会人员就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等内容进行测评,党员测评分与群众测评分分别统计,两项测评平均分均达到70分以上者,经党支部研究,区委直属党(工)委同意,方可继续履行其它入党手续。

14、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实行“公示”制度。

可采取张榜公示的形式,将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是否发展意见报区委直属党(工)委。

15、区委直属党(工)委对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查所报材料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并在收到上报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

对统战部门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私营企业主、重新入党人员等,须在区委直属党(工)委预审的基础上,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查。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6、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17、入党介绍人应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18、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区委直属党(工)委同意。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9、在接受预备党员时实行“票决”制度。

经区委直属党(工)委同意,召开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会议有效。

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20、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区委直属党(工)委审批。

区委直属党(工)委审批前,要指派1名党(工)委委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区委直属党(工)委汇报。

21、区委直属党(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22、区委直属党(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区委直属党(工)委会议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23、区委直属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24、党组织应及时将区委直属党(工)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5、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区委直属党(工)委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26、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每季度要考察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2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委直属党(工)委批准。

28、预备党员转正,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报区委直属党(工)委审批。

29、区委直属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0、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区委直属党(工)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区委直属党(工)委保存。

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根据皖组字〔2008〕15号《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党员交纳党费具体规定如下: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绩效工资)。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在镇(街道)机关和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社区)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7、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8、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工)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1、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2、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

由所在基层党(工)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由区委组织部逐级上交中央组织部。

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3、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教育不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组织关系接转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区外转接区内转接

 

二、党组织关系接转所需材料

1、转入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转出单位隶属的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转出我区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内接转组织关系须携带所在单位隶属的基层党委开具的限期内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转入地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

1、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原则,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骑缝章和落款章。

      3、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转办和携带,本人因故不能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或由党组织出面转办。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而失效的,经本人说明理由,并由相关部门的党组织证明,可酌情考虑给予接转;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的,不予转接;无正当理由六个月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为自行脱党。

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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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组织增活力

创先争优迎十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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