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市场整顿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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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市场整顿方案
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刚察县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
《刚察县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刚察县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热水地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2005年第6号部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国务院近年来《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定》和交通部关于整顿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结合热水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热水地区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海北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步伐的不断加快,作为煤炭资源比较富集的热水地区逾来逾受到许多开发商的青睐。
近年来,进驻热水地区进行煤炭生产的大小企业也在逐年增加,原煤产量已高达300万吨以上。
该地区煤炭资源虽较富集,小型开发的年代也较久远,但大规模正规开发的历史不长,且进驻热水开发的企业多为集体和民营企业,互惠互利、互为约束、互为一体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生产、运输、销售等产业链尚未形成,生产、销售各环节相互脱节,关联度不强。
特别是热水地区运输行业不正当竞争、盲目拉运、恶意不支付费用的问题尤为突出。
从调查情况来看,从省内外进驻该地区从事运输的各类个体车辆多达430余辆。
这些车辆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加之进入运输市场时没有共同组建成经核准登记注册、准入,具有法人资格的正规运输企业。
因而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导致热水地区各种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运输市场极为混乱。
主要表现在个体运输车辆之间欺行霸市现象严重,运输纠纷案件频繁,据统计,2005年至今发生运输纠纷案件达30余起,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稳定。
二是经营机制极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生产企业和运输方面,单纯追求市场化作用,片面地认为只要双方有合作诚信、合作能力就可驾驭整个市场,忽视了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导致因双方协议以外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无法自行解决,骗运骗资现象时常发生,因而严重损害损坏了各自的利益和形象。
三是供需矛盾极为突出。
主要表现在生产企业盲目发布运输用工信息,个体运输车辆和民工信息掌握不灵不准,无序盲目进入和退出,经常出现有车无货,有货无车现象,矛盾和纠纷接连不断,致使双方蒙受了不必要的许多经济损失。
四是拖欠工资现象极为严重。
主要表现在部分来热水地区搞运输的个体司助人员和农民工承运和干完活后工资得不到及时结算,甚至被骗后找政府、闹政府现象时有发生,其合法利益得不到根本保障。
五是运输过程中存在极大隐患。
主要表现在盲目涌入热水地区的大多车辆车况差,且证照不全,属“三无”车辆,加之缺乏统一的管理、调度和协调,致使乱停、乱放、抢道、占道行驶和堵塞交通现象屡见不鲜、习以为常,多数司助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超载、超限现象严重,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六是社会治安状况极差。
主要表现在运输车辆内部管理混乱,加之到热水地区务工的民工多,且经常出现拖欠运费和不能按时结算工资等现象,致使热水地区打架斗殴、入室抢窃、偷盗附近牧民家中财物等案件频频发生,社会治安状况日益恶化,仅2005年至今发生打架斗殴、偷盗案件20余起,为构建和谐刚察带来了极大阻力。
七是维护稳定工作难度极大。
主要表现在群体上访事件明显增多。
继去年山西运输车队的40余人集体上访事件发生以后至今,已发生6起由于运费结算、垄断货源、欺行霸市等原因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正常工作,损害了地区形象。
八是乱管滥罚现象普遍存在。
主要表现在热水地区运输市场虽有运管、交警、税务等部门在管理,但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只顾部门利益,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管理的组织服务机构,乱管滥罚现象严重,有些部门每月单车收费高达千元,因而生产企业和运输行业要求政府介入,采取有利措施,加大整治和规范运输市场收费行为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鉴于上述情况,热水地区运输市场的混乱局面已严重影响到了刚察乃至海北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影响到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影响到了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的进程,也影响到整个地区社会稳定。
因此,对热水地区运输市场进行治理整顿已迫在眉睫。
二、整顿采取的措施及要实现的目标
一是针对运输市场混乱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运输市场管理。
县政府经研究决定抽调运管、公安、交警、工商、税务、国土、安监、劳动监察等行政执法部门骨干人员组成热水地区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利用二个月时间全面彻底整顿热水地区生产和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行为,协调处理运输案件纠纷,扭转运输市场混乱局面。
二是针对经营机制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积极教育和引导运输经营业主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意识,引导个体车辆组建运输企业并进行市场准入,制定和宣传准入条件,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是针对供需矛盾极为突出的问题,进一步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组建热水地区物流结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由“服务中心”根据煤炭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双方提供准确信息,使车辆和资源实现有效对接,从而减少双方不必要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
四是针对工资拖欠极为严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劳动监督职能。
凡核准、登记注册进入的运输企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县劳动监察大队登记备案并签订保障用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承诺书,以确保用工人员的工资(或运费),按时足额发放(结算)。
否则,县劳动监察部门将通过“服务中心”的结算职能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是针对运输过程中存在诸多隐患的问题,进一步整顿“三无”车辆。
由交警、运管等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打击证、照不全的“三无”车辆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一切车辆。
同时,充分利用热水地区建立哈尔盖镇的有利时机,统盘考虑和筹划好热水地区的建设,抽调国土、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人员先行组成城镇管理大队,进一步强化城镇管理职能,积极组建热水市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积极争取项目在热水集镇附近修建一条环集镇公路,建立运输绿色通道,从而带动热水小城(集)镇建设。
六是针对社会治安状况恶化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由热水派出所牵头成立热水地区治安联防大队,以创建平安刚察、和谐刚察为契机,深入开展平安矿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人居、生产和运输环境。
七是针对乱管滥罚现象严重的问题,进一步核准和规范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
凡被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核准的运输企业,在热水地区开辟“绿色运输通道”,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检查和收费,除发生重大事故和人员伤亡外不得扣车或罚款。
通过整顿,进一步优化配置运输资源,强化运输市场管理,规范生产、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逐步建立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树立良好的地区形象。
三、运输企业准入、退出准则及结算流程
(一)运输企业的准入
运输企业的准入审查由运管、交警实行联合核准制。
1、必须提交规定的营运手续文本。
2、必须在刚察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
3、凡申请在热水地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保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0辆。
4、必须具备与运输能力相适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交纳一定数量的运输风险金。
(二)运输企业的退出
凡经核准登记注册的运输企业,因故退出,需按以下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1、自动退出。
运输企业自动退出时应提前十天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由“服务中心”对该企业债权、债务进行严格核查予以处理后,办理退出手续,并退还运输风险金。
2、强制退出。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运输企业将由“服务中心”上报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审批后,勒令退出热水道路运输市场。
(1)拒不配合“服务中心”的工作,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
(2)内部管理混乱,不符合治理整顿要求,并且改正不力的;
(3)不认真履行合同,有严重违约行为且拒不改正的;
(4)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三)结算要求及流程
1、对生产企业的结算要求
(1)必须有“服务中心”出具的合法票据,生产企业方可为运输企业依据合同结算运费。
(2)为保证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生产企业接到运输企业的合法票据后,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清运费,不得无故拖欠。
(3)运输企业在运输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生产企业有义务为运输企业排忧解难。
(4)生产企业在无物流结算服务中心的有效票据情况下,私自为运输企业支付运费的,“服务中心”将对运输企业启动强制退出机制,对生产企业实行运输制裁。
2、对运输企业的结算要求
凡自愿申请加入热水地区运输市场的运输企业,必须按照合同及“服务中心”的运输要求,按时完成运输任务方可进行结算,结算时必须持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单证方可到“服务中心”换票,然后到生产企业依据合同结算运费。
3、运输结算流程
运输企业与“服务中心”签订准入协议——与生产企业签定运输合同——组织投放运力——组织实施运输——生产企业煤场收货过磅并开具过磅收货单——运输企业车辆每日凭过磅收货单到“服务中心”登记并换取结算凭据——运输企业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凭“服务中心”开具的结算凭据与生产企业进行结算。
4、合同约定
(1)运输企业经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核准后,须与“服务中心”签订准入协议。
运输企业在年度运输工作中全面遵守准入协议的,“服务中心”必须无条件续签第二年运输准入协议。
(2)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要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并送“服务中心”备案一份。
四、“服务中心”职责
热水地区物流结算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日常管理服务机构,受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热水地区运输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组织落实规定要求。
(二)对进驻热水地区运输企业实行准入。
(三)与准入运输企业签订准入协议,监督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的合同履行情况。
(四)建立结算体系,按照结算程序,调配结算员,按时足额结算运费,监督结算过程。
(五)建立信息指挥中心,每天发布货物配送信息、车辆动态信息和路况等信息,并配备应急分队,进行抢险急救工作。
(六)设置主要路段应急指挥服务站,凡在路况存在险情处,设立若干排险指挥服务人员,及时疏导车辆和抢险指挥工作。
(七)对准入运输企业实行保护,并监督有关部门遵照“整顿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执法,杜绝随意执法现象。
(八)实行有偿服务,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九)认真落实省、州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十)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及其他事宜。
五、运输市场整顿程序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运输市场整顿工作深入人心,这次整顿运输市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
因此,县政府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治理整顿的目的、意义。
适时向社会发布整顿通知、整顿的范围和整顿的方案。
届时将邀请省、州各新闻媒体对热水地区运输市场的整顿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形成合力,达到规范运输市场的目的。
(二)做好热水地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申请登记工作,凡愿意在热水地区从事煤炭运输的企业必须在2006年10月20日前到“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准入登记手续。
(三)做好热水地区运输企业的审核准入工作,凡符合《热水地区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准入条件》的经审批后予以登记注册。
(四)经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核准并签发“热水地区道路货物运输准运证”后,方可在热水地区进行道路货物运输。
(五)交警、运管等部门对非准入车辆从严管理。
(六)做好对未经核准在热水地区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工作,凡是未办理相关手续在热水进行非法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严肃治理,重点打击。
(七)凡批准准入的运输企业,开辟“绿色运输通道”,接受“服务中心”的管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相互协作,促进热水运输市场的健康运行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热水地区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
下设市场监管组、城镇管理组、车辆管理组、安全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
市场监管组职责:
负责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程序,处理纠纷案件及市场监管方面的一切事宜。
牵头部门:
工商局。
城镇管理组职责:
负责热水地区小城(集)镇规划、热水市场筹建工作,规范城镇管理和热水小城(集)镇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
国土资源局。
车辆管理组职责:
负责热水地区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牵头部门:
交警队。
安全管理组职责:
负责热水地区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
公安局。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协调整顿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地点及食宿安排,对“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牵头部门:
运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