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设立外资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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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设立外资企业
在天津市设立外资企业
暨港、澳、台、侨胞独资企业申请表
APPLICATIONFORMFORTHEESTABLISHMENTOFAWHOLLYFOREIGNORHONGKONG,MACAO,TAIWAN,OVERSEASCHINESE-OWNEDENTERPRISEINTIANJIN
一、
投资者公司或个人的情况(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INFORMATIONCONCERNINGTHECOMPANYORINDIVIDUALINVESTOR(INCHINESEANDENGLISH)
1、公司名称或个人名称:
Nameofthecompanyorindividual:
2、公司注册地址或个人住所:
Legaladdressofthecompanyortheindividual:
其他地址:
Otheraddresses(ifany):
3、公司成立的国家(或地区)或个人国籍:
Country(orarea)thatsetupthecompanyorthenationalityofthe
individual:
4、公司成立日期或个人出生日
Dateoftheestablishmentofthecompanyorthebirthdayoftheindividual:
5、法定代表人姓名(如果投资者是公司):
Nam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ifinvestorisacompany):
国籍:
Nationality:
职务:
Position:
二、拟在天津市设立的企业(用中文填写)
THEWHOLLYOWNEDENTERPRISETOBEESTABLISHEDINTIANJIN(INCHINESE)
1、企业名称
Nameoftheenterprise:
2、住所
Address:
分支机构
Branches:
3、经营范围
Scope:
4、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Sortsofproductsandproductionscale:
5、产品用途
Productuses:
6、投资总额
Totalamountofinvestment:
7、注册资本
Amountofregisteredcapital:
8、资金来源
Sourceofcapital:
9、出资方式
Formofinvestment:
a、外汇
Foreigncurrency:
b、设备
Equipment(ifany):
c、其他
Others(ifany):
10、出资期限
TimeofContribution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注册资本。
Thecontributionofcapitalshallbemadewithinmonthsupontheissuanceoftheenterprisebusinesslicense.
11、组织形式
Formtakenbytheenterprise有限责任公司或
12、是否组成董事会
Theboardofdirectorsshallbecompositedornot:
13、法定代表人
Nam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14、该项目内将使用的主要机器设备及其新旧程度
Keymachineryandequipmenttobeusedfortheprojectandtheirstatus(oldornew):
15、该项目内将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Productiontechnologyitslevelofadvancementandsourcesshallbeadoptedbytheproject:
16、销售市场
Salesmarket:
17、销售渠道及方式
Saleschannelandform:
18、出口比例
Exportratio:
19、外汇收支平衡计划(请附在后面)
Planforthebalancingforeignexchangeexpendituresandreceipts(pleaseattack)
20、机构设置
Structureoforganization:
21、职工总数
Totalstaffandworkers:
其中include
管理人员
Managementpersonnel:
技术人员
Technicalpersonnel:
工人
Workers:
22、中国职工培训计划
PlanforthetrainingofChinesestaffandworkers:
23、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Planonwages,welfare,insuranceandoccupationalsafety:
24、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Potentialenvironmentalpollutioncausedbytheprojectandmeasurestobetaken:
25、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Sitelocationandareaoccupancy
场地选择
Sitelocation:
用地面积
Areaoccupancy:
26、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其解决办法:
Totalcapitalneededforfixedassetsandoperatingfundsanditssolution:
27、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能源及其解决办法
Energyrequiredbycapitalconstructionandoperationaswellasitssolution:
28、在中国购买的主要原料及其数量
MainrawmaterialsandquantitytobepurchasedinChina:
进口原材料及其数量
Rawmaterialsandquantitytobeimported:
29、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Progressiveplanfortheproject:
30、经营期限
Termofoperationoftheenterprise:
公司或个人
Companyorindividual:
签字
By:
(signature)
有限公司进口物资清单单位:
万美元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参考金额
新旧程度
备注
一、生产设备:
二、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
三、建设材料
合计: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暨总经理)或董事会人选名单
姓名
拟担任职务
现在何单位就职
现单位职务
与投资者关系
投资者(公司或个人):
签字:
合资经营有限公司
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令和条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武清区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营各方:
(以下简称甲方),在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天津市武清区。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其正当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章合营目的、经营范围和生产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的合营目的是:
第七条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注册外资金由合营公司自筹解决。
第十条合营各方出资额与出资比例:
甲方:
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
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
乙方:
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折算,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一十二条合营各方认缴出资额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起
个月内缴齐,合营任何一方如逾期缴付其出资数额,须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出资额缴齐后,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据以发给合营各方由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四条合营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数额。
因投资总额和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需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七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下列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向合营公司按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3、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原辅材料、办公用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在合营公司工作的外籍人员办理所需要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向合营公司按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器设备、原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3、负责向合营公司提供同类产品的国际市场销售信息发展趋势。
4、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五章场地、厂房及配套设施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在合营期内使用场地由天津市武清区提供。
使用期限与合营期限相同,占地面积平方米,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后,由合营公司按天津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所需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用房平方米。
供水、供电、供暖设施由天津市武清区有偿提供,待合营公司成立后,由合营公司与天津市武清区签订房屋及附属设施租赁协议。
第六章技术提供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所需生产技术由合营公司自行解决。
第七章设备、原材料购买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所需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用品等,待合营公司成立后,经合营各方认可,由合营公司自行选购。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所需原辅材料,按生产需要选择在国内或国外购买。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义务随时向合营公司提供同类原材料的国际市场行情。
第八章产品销售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年产,产品外销占%,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为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分支机构。
第二十六条合营公司产品商标由合营公司自行设计,按国内外有关商标法办理。
第二十七条合营公司产品检验以中国商检部门检验合格为准。
第二十八条乙方负责外销产品的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并考虑合营公司合理的利润。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义务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合营公司提供同类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价格、发展趋势、以及国际市场上对同类产品规格、质量的改进情况。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销售权属于合营公司。
如合营公司自行销售产品价格高于乙方负责销售产品的价格,可由合营公司自行销售而不受本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外销产品数量的限制。
第九章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
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任期年,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
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各方均以书面委派。
董事均为义务职。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年度规划、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主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7、讨论决定合营公司中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8、讨论决定合营公司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9、决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10、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三十四条下列事宜由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1、修改合营公司章程;
2、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3、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
4、合营公司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宜经不少于董事会五分之四董事通过决定。
第三十五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五分之三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推荐人。
总经理、副总经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是:
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及,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承办总经理、副总经理交办的事情,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雇员或常任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活动。
第四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或不称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如有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筹备工作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在筹建期间,在董事会领导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人组成。
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担任委派。
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四十二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制定筹建总进度;组织有关设备、办公用具、材料等物资采购和验收;协助安装调试设备;编制用款计划;掌握筹建期财务支付和结算,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做好筹建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合营公司开办费。
第四十四条筹建处在筹建工作完成后,向总经理办完移交手续,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与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工资待遇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工会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
它的任务是:
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奖励、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合同;努力完成合营公司各项任务。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各项税金。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经营企业法》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
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果合营一方认为需要自聘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营他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一方负担。
第五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五十五条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保险
第五十六条合营公司的固定资产等各项保险必须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险币种、保险期限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及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八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合营公司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应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根据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合同修改与解除
第五十九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营公司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
如合营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先赔偿合营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合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按期如数缴付出资额时,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认缴出资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二个月仍未缴付出资额时,除累计缴付认缴出资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外,守约方有权利按本合同有关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三条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责任,致使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属合营各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四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影响本合同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电报方式通知他方,并在15天内向对方提供事故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
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营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营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请有关方面调解,如调解仍无效,即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营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七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文字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营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登记机关各一份,一份存档。
副本若干份,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条按本合同规定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合同附件是:
合同附件一:
合同附件二:
第七十一条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本合同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营各方的收件地址,合营任何一方的法定地址变更时,应提前通知合营他方。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及附件须经天津市武清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营各方代表在中国天津市签字: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外资企业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投资者在天津市投资举办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特订立本公司章程。
1—2本公司名称为(以下称公司),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人为:
。
1—3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