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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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doc
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变更报告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建设现状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环评委托
附件2原环评批复
附件3公司名称注册变更登记
附件4污染源环境检测质量保证单
附件5与湖南万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处理处置协议
前言
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包括建设1栋生产厂房、1栋5层办公楼和1栋6层综合楼,产品方案为年产机器人设备250套、专用设备75套、非标设备400套。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1年12月编制完成了《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后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环评单位按照项目评审意见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工作,并于2012年1月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长管产(环)[2012]2号,2012.01.06),详见附件。
为响应长沙经开区尽快投产的要求,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于2013年底在拟建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湘路以东、楠竹园路以南开工建设,截至2016年10月,已完成厂房建设和临时厨房的建设,并进行生产,办公楼和综合楼未开工建设。
办公楼利用工业厂房西侧搭建三层隔层作为办公用房,食堂暂采用临时食堂,暂不对员工提供住宿。
因对项目调整设备布置格局,设施设备紧凑布置,厂房未全部使用,北侧部分厂房由开心图书承租作为仓库使用。
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进行了注册变更,公司名称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分局变更为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内容见附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改善车间工作环境,将干法喷漆改为湿法喷漆;又因工程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工艺需要或者产品需求量增加,为缩短制作周期,提高油漆的制作效率,公司购置了烘干设施并配备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在厂房内增加了烘干工段。
因生产工艺的变化,环保治理措施由此发生变更。
公司环保生产部从成立之初主要从事焊接、切割烟尘的治理,到现在产品开发与系统设计能力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拟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因此在原有生产规模上增加工业空气净化除尘设备510台套,可应用于多家汽车、军工、石油、工程机械等企业,工业空气净化产品生产工艺与蓝天原有产品类似,仅是下料设备要求的精度更高,多采用激光切割机下料。
此外,由于公司全面扩大至设计产能,加之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现有生产资金紧张,项目办公楼和综合楼推延至2018年5月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委托。
对照该项目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环评单位现场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本次变更评价内容包括:
1、公司名称变更;
2、产品方案变更,增加产品工业空气净化除尘设备510台套;
3、生产工艺变更,环保治理措施变更;
4、项目两期工程:
含一期工程厂房建设和二期工程办公楼和综合楼。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分级分类处理指导意见
(二)>》的通知,本次评价期间委托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并据此对已有环保措施和拟建环保措施有效性进行论证。
据此,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
2016年10月26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技术评估会。
根据技术评估会评审意见,环评单位将此报告修改完善并报批。
第1章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起实施)
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⑾《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⑿《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
⒁《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⒄《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
⒇《长沙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长政发[2005]12号)
(21)长沙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扬尘污染控制若干规定》(长环发[2013]24号)
(22)《湖南省湘江流域保护条例》(2013.4.1)
1.1.2技术导则及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
1.1.3项目相关资料
⑴委托书
⑵《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12)及其批复(长管产(环)[2012]2号,2012.01.06)
⑶公司名称注册变更登记
⑷污染源排放监测质控单(污染源监测相关资料,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2016.10)
⑸与湖南万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处理处置协议
⑹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2评价思路
(1)明确项目变更前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现状,变更后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变化情况。
(2)分析本工程变更的环保可行性,为环保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分析变更后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或处置情况,以及变更前后的排污变化情况。
(4)预测和评价变更后工程运营期间对区域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
(5)结合污染源现状监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和合理性。
1.3评价标准
项目建设地点不变,区域环境功能及工程性质均未发生变化,本评价仍采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长管产(环)函[2011]24号),有新标准的采用新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⑴废气
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⑵废水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⑶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交通干线一侧执行4a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⑷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在厂区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4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本项目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根据原环评报告及本次变更内容确定,具体见表1-1。
表1-1本项目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项目
评价等级
评价范围
备注
大气环境
三级
项目厂址中心点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区域,面积为25km2
不变
地面水环境
三级
对项目排水进入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不变
声环境
三级
厂界周边200m的区域
不变
生态环境
三级
项目占地红线范围并向红线外延伸1km
不变
1.5环境保护目标
对比本项目原环评报告阶段,项目所在区域已完成拆迁,现周边均为工业用地,环境保护目标减少,本项目目前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
图1-1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表1-1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及距离
性质
影响因素
保护目标或保护要求
地表水环境
浏阳河
W,4.7km
大河
污水泄漏
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W,3.8km
污水处理厂
事故
大气环境及声环境
周边工业企业
周边
开发区
废气及噪声排放
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临公路主干道执行4a类标准
凯天环保
N,30m
企业
国防科大军事基地
W,380m
军事基地
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
W,1.5km
学校,师生共计约5000人
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临公路主干道执行4a类标准
廖家祠堂水厂
W,1.3km
规划60万m3/d
长沙市一中华夏学校
NW,1.9km
学校,师生共计约2000人
丁家村
NW,1.5km
居住区,约1000人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NW,2.5km
学校,师生共计约8000人
长沙县一中
W,1.8km
学校,师生共计约4000人
合心村
SW,790m
居住区,40户,120人
县粮食储备库
N,530m
/
城区
NW,950m
经开区城区
长株高速
E,330m
高速公路
第2章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常规因子
本次评价收集长沙市环境监测站对长沙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点2015年度数据的常规资料来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监测结果见表2-1。
表2-12015年度长沙经开区常规监测点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单位:
mg/m3
监测点
项目
SO2
NO2
PM10
经开区
监测日数
358
358
358
年均值
0.044
0.029
0.094
超标倍数
0
0
0
日均值最大浓度
0.142
0.070
0.370
超标倍数
0
0
1.47
超标天数
0
0
31
超标率(%)
0
0
8.61
标准值
年均值
0.06
0.08
0.1
日均值
0.15
0.12
0.15
上述数据表明:
2015年度长沙经开区区域SO2、NO2的监测值均未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监测值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率为8.61%。
说明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
PM10浓度超标主要受城区工地施工影响,扬尘污染严重。
(2)特征因子
本次评价收集2016年5月长沙华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高端地下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项目所在地周边大气环境监测数据。
基本情况见表2-2。
表2-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
与本项目最近距离及方位
监测项目
1
龙华小学
西南,2.2km
甲苯、二甲苯、TVOC
2
檀木桥村
南,2.9km
监测结果见表2-3。
表2-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
监测项目
浓度范围
标准值
最大浓度占标率
超标率
龙华小学
甲苯(一次值)
0.0022~0.0040
0.60
0.7
0
二甲苯(一次值)
0.0061~0.0093
0.30
3.1
0
TVOC(8h浓度值)
0.0365~0.0528
0.60
8.8
0
檀木桥村
甲苯(一次值)
0.002~0.0050
0.60
0.8
0
二甲苯(一次值)
0.0055~0.0116
0.30
3.9
0
TVOC(8h浓度值)
0.0264~0.0361
0.60
6.0
0
由表2-3可知,龙华小学和檀木桥村两个监测点处的甲苯一次值、二甲苯一次值、TVOC8h浓度值均能满足对应标准要求。
2.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纳污水体为浏阳河。
本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2015年1季度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浏阳河榔梨断面和黑石渡断面监测资料。
具体统计数据及监测结果见表2-4。
评价标准:
榔梨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黑石渡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标准。
表2-42015年1季度浏阳河常规监测数据统计(单位:
mg/L,pH除外)
断面
项目
pH值
生化
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CODCr
榔梨
季均值
/
0.7
0.380
0.01
12.7
一次值
范围
最小
7.74
0.2
0.323
0.01
10.9
最大
7.85
1.2
0.458
0.01
14.3
超标率(%)
0
0
0
0
0
Ⅲ类标准
6-9
4
1.0
0.05
20
黑石渡
季均值
/
3.7
2.913
0.01
21.3
一次值
范围
最小
7.47
1.9
2.620
0.01
15.9
最大
7.61
5.6
3.420
0.01
25.0
超标率(%)
0
0
100
0
0
Ⅳ类标准
6-9
6
1.5
0.5
30
由以上统计数据可知,浏阳河榔梨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黑石渡断面除氨氮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外,其他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氨氮超标率为100%,其主要原因是浏阳河下游接纳了长沙市沿岸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所致。
2.3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已建成的工业区,大部分土地已开发,区域原有的生态环境已被建筑、道路等所覆盖。
经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人类活动频繁,未发现需特殊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等,区域生态环境一般。
第3章工程分析
3.1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工程原批复基本情况对比
根据现场调查,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已完成厂房的建设,现在已具备生产能力。
因公司资金投资问题,场地内外围的绿化、办公楼和综合楼未建设。
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已批复环评报告对照表见表3-1。
表3-1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已批复环评对照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已批复环评报告
备注
1
建设单位
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
2
建设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湘路以东、楠竹园路以南
不变
3
项目性质
新建
不变
4
工程投资
26412万元
25912万元
增加500万元
5
占地面积
33332.10m2
33332.10m2
不变
6
建设内容
1栋生产厂房、1栋5层办公楼和1栋6层综合楼
不变
7
生产产品及规模
年产机器人设备250套、专用设备75套、非标设备400套、工业空气净化除尘产品510台套。
年产机器人设备250套、专用设备75套、非标设备400套。
新增工业空气净化除尘产品510台套
8
工作制度
全年工作日300d,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8h
不变
9
劳动定员
550人,其中生产工人500人(含技术人员50人),管理服务人员50人
不变,新增产品劳动定员由内部调配
10
喷漆生产工艺
水帘式喷漆+电力烘干
干式喷漆+自然晾干
变化
11
生产设备
喷漆房
水帘式喷漆房2套,大喷漆室尺寸为8.9m×5.5m×4.75m,小喷漆室尺寸为8.9m×4.5m×3.45m
干式喷漆房1套,尺寸为8m×16m
增加1套,尺寸变化
喷漆烤房
喷漆烤房2套;大烤房与大喷漆房配套,尺寸为8.8m×4.1m×4m,小烤房与小喷漆房配套,尺寸为8.8m×2.8m×2.7m
自然晾干
新增
12
三同时验收
分期验收,一期新厂房建设与二期办公楼。
不分期验收
改为分期验收
13
环保投资
281
269万元
增加
项目现场和部分环保设施现场照片图见附图。
实际建设环保设施与已批复环评环保措施见表3-2。
表3-2实际建设环保设施与已批复环评环保措施对比一览表
分类
污染源
实际建设情况
已批复环评治理措施
废气
切割粉尘
生产区通风;LCFT2-8X分体式烟尘净化系统
加强生产区通风换气
焊接烟气
在焊接操作工位旁设置LCD-11移动式净化机净化,属于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区通风
烟尘净化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砂粉尘
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漆废气
两个喷漆房,各喷漆房废气采用湿式喷漆捕集装置+漆雾毡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一个喷漆房,干式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烘干废气
两个烘干室,烘干室废气经冷却+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后一起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烘干废气
食堂油烟
办公楼和综合楼未建设,目前为临时食堂,只供午餐,油烟采用排气扇排放。
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由一根高于食堂顶部3m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
食堂废水
隔油设施
隔油设施
生产车间
已建设隔油池(10m3)
隔油池(10m3)
办公生活
化粪池
化粪池
绿化
厂区绿化美化
厂区绿化美化
噪声
高噪声设备
采用独立基础、加减震垫等消声隔声措施
采用独立基础、加减震垫等消声隔声措施
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
车间内未设暂存间,用一般废油桶暂存,定期由废品站回收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
危险废物
车间内未设暂存间,用一般废油桶暂存;外委处理,定期交由湖南万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协议见附件
危废暂存间
生活垃圾
因办公楼和综合楼未建设,垃圾站未建,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
垃圾站1座,生活垃圾收集箱
根据已批复的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对比项目实际建设现状,本项目发生了以下变更:
1、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湖南蓝天焊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进行了注册变更,公司名称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分局变更为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产品方案变更,增加产品:
已环评批复的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模:
年产机器人设备250套、专用设备75套、非标设备400套。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发展需要,产品类型新增工业空气净化除尘产品,含移动式净化机、一体式除尘器、分体式除尘器、高真空除尘器和打磨台,新增设备年生产量合计510台套。
3、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增加烘干工段,环保治理措施亦发生变更:
喷漆工艺由干式喷漆+自然晾干改为水帘式喷漆+烘干,喷漆房2套,增加1套,尺寸变化,喷漆房废气分别采用湿式喷漆捕集装置+漆雾毡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增加烘干室2套,烘干废气经冷却再由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后一起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因资金问题,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
一期新厂房建设与二期办公楼和综合楼,现已完成厂房建设,现有办公管理用房利用装配车间西侧局部三层楼,在场地西侧建设临时食堂,员工不在厂内住宿,仅提供午餐;待办公楼和综合楼建成后再配套提供员工厂内食宿。
3.2项目变更后工程分析
3.2.1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蓝天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湘路以东、楠竹园路以南。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内容:
1栋生产厂房、1栋5层办公楼和1栋6层综合楼,生产厂房已建,办公楼和综合楼因资金问题推延至2018年5月开工建设。
产品方案:
年产机器人设备250套、专用设备75套、非标设备400套、工业空气净化除尘设备510台套。
具体见表3-3。
表3-3产品年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年生产规模(台/套)
1
机器人设备
250
2
专用设备
75
3
非标设备
400
4(新增)
4.1
移动式净化机LCD-11
100
4.2
移动式净化机LCD-21
200
4.3
一体式除尘器LCGJ-6X
20
4.4
一体式除尘器LCGJ-9X
20
4.5
一体式除尘器LCGJ-16X
30
4.6
分体式除尘器LCGJ-24X
20
4.7
分体式除尘器LCFJ-36X
50
4.8
分体式除尘器LCFJ-48X
20
4.9
高真空除尘器
20
4.10
打磨台
30
合计
合计
1235
新增产品的生产工艺与现有生产产品的生产工艺一致,生产设备与现有生产设备共用,无新增设备。
劳动定员不增加,由厂内调配。
项目投资:
26412万元,其中:
建设投资19430万元,流动资金6982万元。
占地面积:
33332.10m2(折合50亩)。
工作制度:
全年工作日300d,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8h。
劳动定员:
550人。
投产时间:
2015年3月。
3.2.2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实际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4。
表3-4主要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