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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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协同单位:
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发展规划处、社会科学处、科技处、发展委员会、校工会
2.推进机关“大部门制”管理体制改革
依据行政权力,科学设定常设机构及非常设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和运作程序。
依照“合并相近职能、减少多头管理、提高服务能力”的原则,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构建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1)2015年上半年,调研形成以“大部门制”改革试点为基本思路的机关机构与编制改革实施方案。
(2)2015年下半年,实施机关机构与编制改革,启动“大部门制”试点,精简校内非常设机构。
(3)2016-2019年,总结经验,在2019年机关与机构编制改革中全面实施“大部门制”。
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
3.开展试点学院建设
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经验,开展试点学院建设,综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改革,促进学校行政权力下放、管理重心下移,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
通过三到五年建设,初步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制度体系,使试点学院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促进高水平学科建设,为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建设高水平大学走出新路。
(1)2015年上半年,遴选确定2-3个试点学院(或依托新成立的交叉研究院),形成试点学院建设方案。
(2)2015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学院建设。
(3)2016年,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
(4)2017年,形成完善的试点学院建设体制机制。
胡敏强
主责部门:
发展规划处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人事处、社会科学处、科技处、财务处
4.建立学院、部门整体考评体系
结合我校原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学院考评体系,建立以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为核心的
学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教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
通过基本考核和激励考核的双重考核方式,着力提高学校的整体绩效水平。
在科学核定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基础上,健全机关部门以工作作风、协作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为核心指标的整体考评体系。
(1)2015年,出台《南京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学院考核实施意见》,并逐步整合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科研绩效、师资队伍、国际化工作考评机制。
(2)2015年6月前,制定以工作作风、协作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为核心指标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3)2015年12月前,对各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聘期绩效考评工作。
(4)2016年,总结经验,完善综合考评体系,全面实施整体考评制度。
缪建东主责部门:
人事处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机关党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科学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直属单位党委
二、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建立本科招生专业动态调整与优化机制
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本科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类型与结构,争取利用3年时间将我校本科招生专业控制在70个左右。
(1)2015年上半年,修订完善《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发展规划》,出台《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方法》。
(2)2015年9月起,实施本科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傅康生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6.改革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机制
推进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校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培养方式、教学改革、管理等新的体制机制。
按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及品牌专业建设思路,鼓励各创新试验区自主设计建设方案,遴选10个学院进入校级本科人才培养实验区。
(1)2015年上半年,组织申报并公布第一批进入校级本科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创新实验区学院建设方案;
对我校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及改革状况进行摸底,形成分析报告,论证改革方案。
(2)2015年9月起,实施各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改革方案。
傅康生主责部门:
7.推进强化培养学院体制机制改革
改革学院领导体制,改组成立强化培养学院理事会;
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与专业学院“资源共用,荣誉共享”的协作机制。
改革招生体制,适当减少在本科第一批次的招生计划,实施二次或多次选拔;
实施开放式办学,实行学生动态“流进”和“流出”;
构建“本-硕连读”机制和“弹性学制”,推动荣誉学院学生“跨学段学习”;
实施师资队伍建设改革,实行“全程导师制”,设立“讲习教授”岗位;
实施教学课程改革,推动荣誉课程建设和教学创新;
实施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海外学习、研修和交流计划,大幅提高荣誉学院在校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学生的比例。
(1)2015年上半年,设立讲习教授岗位。
(2)2015年6月,出台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
(3)2015年上半年,启动“本科拔尖创新人才海外研修计划”、“本科拔尖创新人才海外交流计划”等项目。
(4)2015年下半年,组织实施招生选拔模式改革。
(5)2015年下半年,推进荣誉学院教学改革,启动荣誉课程建设。
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强化培养学院
8.深化教师教育培养机制改革
实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改革,制定切实可行且高效的“共同培养,双向强化”工作机制的运行细则;
实施师范生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有教师教育特色的师范类本科生与研究生招生方案;
实施“大学·
政府·
中小学”协同培养人才的创新工作体系,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完善教师教育协同培养人才的工作机制,构建“整合·
全程·
联动”的一体化教师人才培养模式;
实施教师教育联盟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借力国内外先进的教师教育改革经验与丰富资源,提升我校教师教育的国内领导力和国际影响力。
(1)2015年上半年,出台“共同培养,双向强化”工作机制运行细则,明确教师教育学院及相关学院工作权责和议事规则。
(2)2015年下半年,完善教师教育实践体系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文件细则。
(3)2016年上半年,出台教师教育类本科和研究生
“3.5+2.5”等模式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4)2016年下半年,完善“职前职后一体化”、“本科硕士贯通化”卓越教师人才培养模式和运行机制。
(5)2016年底前,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签署教师教育联盟合作协议,加强合作的常规化、制度化建设。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9.推进本科专业类别培养制度改革
以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为契机,打造本科人才培养专业大类平台课程,稳步推进“按本科专业大类培养”模式。
(1)2015年上半年,出台《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大类平台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南京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和《南京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2)2016年上半年,完成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本科专业大类平台课程设置与建设;
(3)2016年9月起,全面实施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本科人才大类培养。
10.改革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考评机制
结合社会、学生和家长需求,依据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定位,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内部监测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1)2015年下半年,调研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考评工作机制。
(2)2016年上半年,出台《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考评工作办法》。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发展委员会
11.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
形成基于质量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类型与结构;
改革选拔机制,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选拔办法,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
(1)2015年,形成硕士生、博士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并于2017年开始实施。
(2)2015年,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
法》,并于2017年开始实施。
(3)2016年,推行按一级学科和类别(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
探索自主制定硕士生招生复试和录取资格的实施办法。
(4)2016年,探索实施免试推免生按学院设定最低限额措施和逐年降低博士生中在职生比例的措施。
(5)2016年,实施 “优秀本科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在推免生接受、复试录取中的优先机制。
潘百齐
研究生院(党工委)协同单位: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12.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
探索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实施基于全过程质量提升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实施培养条件平台建设和学术能力提升计划,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形成富有我校特色的研学、产学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1)2015年4月前,形成《南京师范大学加强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5年6月前,形成《研究生培养与教育管理综合评价办法》和《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逐步形成立体化人才培养和管理服务新机制。
(2)2015年6月,完成《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意见》,2015年10月前各培养学院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3)2016年,启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办法》试点工作,并在2017级新生中全面实施。
(4)2015年起,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研究生课程建设计划;
探索并实施研究生实践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研究生院(党工委)
社会科学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
13.改革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建立系统完善的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监督体系,健全研究生导师责权机制,推进研究生导师组建设,制定并实施研究生导师能力再提升计划,加大研究生海外学习支持力度,形成学位点自我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投入和管理服务机制,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
(1)2015年,建立系统完善的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监督体系,2016年起全面实施。
(2)2015年起,启动实施《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组建设推进项目》。
2015年底,制定实施《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与研修工作办法》,形成新任导师上岗培训、在岗导师专题培训、骨干导师高级研修(含海外)机制;
2017年起,制定
实施《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建设工作意见》。
(3)2015年,拓展研究生海外学习渠道,扩大海外学习规模,探索国内外双导师制,培养高层次人才。
(4)2015年,制定并实施《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办法》。
(5)2015年,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学位点自我评估方案》和《南京师范大学学位点设置与调整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学科层面的学位点定期评估制度,形成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
2016年起,启用学科自检平台并实施《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报告》制度,2020年,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培养质量跟踪机制。
(6)2015年,强化实践教学,制定《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7)2015年,完成《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工作,并于2016年起实施。
人事处、财务处
14.改革教学队伍激励机制
加强教学考核,加大对教学业绩突出、贡献大的教学一线教师奖励力度;
通过学院考核机制推动、激励广大教师教学水
平提升。
实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激励教授担任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进修指导与帮助;
完善工作量计算办法,激励青年教师全程参与知名教授的教育教学过程。
(1)2015年上半年,出台《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奖励条例》和《南京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2)2015年底前,遴选第一批优秀一线教师实施教学奖励,设立若干项目实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
15.建立学生“三助一辅”体系
构建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兼任“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工作体系,鼓励研究生与本科生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
鼓励研究生参与本科学生辅导员工作和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
设立“三助奖学金”,完善“三助一辅”津贴标准与发放,注重发挥激励功能。
(1)2015年5月,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生“三助一辅”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2015年7月,出台推进学生“三助一辅”体制改革的实施细则。
(3)2016年9月前,总结我校学生“三助一辅”改革方案实施经验,进一步完善学生“三助一辅”改革。
潘百齐主责部门:
研究生院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
16.建立本硕一体化培养机制
实行本科生课程与研究生课程统一编码制度,在学分与考核等环节进行改革,形成高年级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互选机制;
制订本科生、硕士生一体化培养方案;
利用本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制度,在部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点试行本科生与硕士生
“3+3”或“3.5+2.5”培养模式。
(1)2015年6月前,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实施本硕连读模式改革的意见》。
(2)2015年9月前,制定本硕一体化培养实施细则并试点实施。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
17.建立实践育人一体化体系
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推动实践教学资源共享。
构建融大学生教学实践、暑期社会实践、创新训练项目、“挑战杯”大学
生科学基金、“创青春”创新创业项目等在内的实践育人体系;
以实践锻炼学分化为抓手,通过项目化、课题化等形式对学生实践锻炼成果进行考核认定。
以学分化为抓手,通过项目化、课题化等形式,促进多课堂育人一体化。
(1)2015年,整合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工作,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实践育人大纲(试行)》。
(2)2015年,出台《南京师范大学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办法》
。
王 建主责部门:
校团委
教务处、学工处
18.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机制
以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为抓手,根据文、理、工、艺等学科
专业的不同特点,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博雅课程体系,并推进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在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和实践;
建设具有前瞻性实践创新理念、较强创新能力和丰富创业指导经验的专兼结合、校内校外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师资队伍;
依托高水平实验室、大学科技园、周边创业园区,建设一批高水平、辐射广、出成果的体现学校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的创新教育基地,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实训,力争到2020年能够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及示范效应的标志性成果。
(1)2015年9月,调研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体系和培养体系建设方案。
(2)2015年10月起,出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启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2016年9月,教师分类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实践实训指导工作。
(3)2015年10月起,将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建成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意文化中心”,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共同建设管理,分工协作,构建大学生创新创意文化教育研讨交流、创新创意启发启蒙、创业项目策划培育与模拟实训的平台。
(4)2015年起,谋求社会、政府支持与合作,依托学校周边的科技园、文化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场地平台进行创业项目孵化培育,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较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创业项目。
王 建、傅康生主责部门:
学生工作处、教务处
研究生院、人事处、社会科学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
19.建立继续教育“一体化”管理机制
统筹学校办学资源,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校继续教育“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一体化”管理机制。
(1)2015年,制定《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南京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完善
“一体化”管理的各项制度。
(2)2016年,建设继续教育信息化办学的软硬件环境,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发展在线教育,初步建成网上的“随园微校”。
(3)2017年,调整学校继续教育的功能布局,建设继续教育教学与培训基地,实施“一体化”管理机制。
(4)2018年起,打造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品牌,形成线上与线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融合的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新体系,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综合教育平台。
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
发展规划处、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三、深化科研管理与社会服务机制改革,增强协同创新能
力
20.构建协同创新特区
以创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为突破口,突破知识与技术创
新的体制机制障碍,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目的,提升我校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
在省级、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实行“特区”管理制度,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在人事、财务、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行政管理等方面制定特殊政策,保证中心相对自主权,其各项工作直接对学校负责,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和工作总体目标为中心提供相应支撑,中心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开展各项工作。
(1)2015年4月,启动协同创新特区建设,形成建设方案。
(2)2015年5月底前,调整完善协同创新特区学术和决策体系。
(3)2015年6月底前,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协同创新特区人员聘任和管理办法》、《南京师范大学协同创新特区人才协同
培养办法》、《南京师范大学协同创新特区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协同创新特区经费概算和使用管理办法》、《南京师范大学协同创新特区资源整合与成果共享管理办法》。
(4)2015年9月起,实施协同创新特区方案。
田立新
科技处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
21.建立科研分类评价体系
以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以激发创新活力为根本,建立科学研究的分类评价体系。
通过建立不同类型学科的分类评价机制、多元化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多维度的科研评价措施和科研人员的分类考核体系,支撑和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创新队伍建设体系,指导资源分配,激发创新活力。
(1)2015年4月,形成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2015年5月,完成“科研人员评价指标体系”、“创新团队评价指标体系”、“科研创新平台(机构、基地)评价指标体系”
、“科研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3)2015年6月底,制定出台《南京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分类评价办法》。
(4)采用“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和“国际评价”等手段,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的、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
田立新(理工科)、朱晓进(文科)主责部门:
社会科学处、科技处
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
22.改革科研成果转化机制
理顺学校科技、文化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关系,通过改革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创办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和文化产业,保障学校、学院和科研人员利益。
调研整合相关服务社会职能,成立应用研究院,加强对地方发展
研究院的归口管理、建设和考核。
(1)2015年上半年,形成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方案。
结合机关机构与编制改革,拟订应用研究院的建设方案。
(2)2015年12月底,制定出台《南京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资产管理处、发展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
23.推进大学科技园、文化产业园建设
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为重心,整合校内外和地方政府资源,调动师生创新创业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建成我校大学科技园、文化产业园。
(1)2015年上半年,制定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
(2)2015年下半年,成立大学科技园、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制定配套政策,建成后宰门文化产业园区。
(3)2016年建成大学科技园,逐步推进园区建设,推动园区成为省级、国家级园区。
田立新(大学科技园)、唐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