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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原理教案

第一章学前教育原理的基本问题(1-44)

第一节学前教育的内涵(本质)

一、学前教育的年龄范围和概念

狭义的教育:

专指学校教育,是指由接受过训练的专职人员在专门的教育活动场所根据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技能传授、思想品德培养等旨在促进身心各方面发展的活动的总和。

学前教育的概念:

是指旨在促进入学前儿童(0-6、7岁)的身心全面、健康与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与措施的总和。

学前教育的年龄范围:

学前教育是指入学前儿童的教育。

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国家学前教育的起止年龄是不同的。

我国:

根据《礼记·内则》,在西周时期学前教育期是指10岁以前;1902年的壬寅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起受蒙养教育四年,1904年的癸卯学制规定蒙养院招收3-7岁幼儿;从近代起,学前教育的终止年龄定于6-7岁。

现代,因起始年龄的不同,对学前教育有两种理解,广义的学前教育是指从出生一直到入小学前这一阶段的教育;狭义的学前教育专指岁儿童的教育。

美国:

0-8岁儿童的教育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仅指入学前1年的教育,而早期教育是指0-3岁儿童的教育

英国:

小学招收5-11岁的儿童,而3-5岁则是基础阶段教育时期

前苏联:

将2岁前称为学前早期,2-7岁为学前期,因此,学前教育是指2-7岁儿童的教育

二、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及其特征

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

一是学前家庭教育,二是学前公共教育

家庭教育的定义:

一般是指在家庭中由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其子女进行的教育。

家庭教育的特征:

1.是幼儿接触最早的教育;2.伴随终身;3.在潜移默化之中进行的;4.个别实施。

学前公共教育的定义:

是指由家庭之外的社会(包括国家、社区、单位、私人)指派专人组织实施的、旨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活动的总和。

它包括托幼机构教育、社区教育和大众传播媒介的教育影响等教育形式。

托幼机构教育:

是指在托儿所、幼儿园等机构中由专职的幼教工作者按照社会的要求,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目的而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

它学前公共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学前教育的重要实施形式。

具有群体性、计划性、专业性等特点。

三、学前教育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各发展阶段的特征)

1.原始社会的儿童教育:

没有出现专门教育机构,对儿童实行公有公育,并且儿童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与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有直接关系,主要在一般的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展开,通过儿童自己的游戏和成人的口头传授及亲身示范来完成。

2.农业社会的学前教育:

对儿童的养育在家庭中进行。

注重对儿童的生活照顾、身体养护和德行的早期培养。

3.工业社会早期的学前教育:

产生了在家庭之外成立学前公共教育机构的需求,开始兴建了最早的托幼机构。

英国的罗伯特·欧文,1809年开办专门招收1-6岁贫穷儿童的“性格形成新学园”;意大利的蒙台梭利,1907年在罗马贫民区创办了“儿童之家”。

总体来说,此期儿童的教育问题还没有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托幼机构的数量比较少,且大多带有慈善性质,目的只为照料儿童的生活。

4.现代社会的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

20世纪60年代,学前教育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学前教育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

学前教育的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

1)学前教育事业成为社会公共事业。

2)托幼机构教育职能进一步加强。

3)扩大托幼机构教育规模,重视教托幼机构育质量(20世纪80年代,人们把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作为托幼机构所追求的目标,并广泛开展关于“什么是高质量的托幼机构教育”的研究和讨论)。

4)重视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教师职业的专业化)。

5)重视对处境不利儿童的补偿教育(如美国的“早期开端”与“追随到底”方案,英国的“确保开端”方案等)。

6)关注特殊儿童“回归主流”,实施全纳式教育(特殊儿童的教育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医学模式为主,第二阶段以心理学模式为主,第三阶段以社会学模式为主,强调特殊儿童适应正常儿童的学习与生活,是用主流同化特殊;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教育民主的推动下,兴起了全纳式教育,它强调的是学生的平等参与与减少排斥,是以平等与多样化为基础的)。

7)重视多元文化教育,强调课程的文化适宜性。

8)走向多元化。

第二节学前教育的价值与价值取向

一、学前教育价值的概念

价值:

就价值的本质而言,它表示的是事物在满足人的需要中的有用性。

教育价值:

是指作为客体的教育活动与社会或个人等教育主体的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

学前教育价值:

就是学前教育与个体及社会的需要之间的关系。

学前教育价值与功能的关系:

学前教育价值就是指学前教育与幼儿、成人及社会的需要之间的关系。

它回答的是学前教育“应该做什么”、“应该具有什么作用的问题,体现的是一种期待效应。

学前教育功能就是指学前教育所具有的能力和作用,它回答的是学前教育“具有什么作用”的问题,体现的是一种事实效应。

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区别:

1)学前教育功能是学前教育内在固有的,是学前教育一经产生就具有的;而学前教育价值是学前教育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2)学前教育功能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学前教育价值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学前教育功能的发挥在于学前教育自身活动方式的实现,有正负功能之分;而学前教育是正向的。

联系:

1)学前教育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学前教育功能的发挥。

2)学前教育功能发挥如何又决定于人们对学前教育价值的认识。

二、学前教育价值取向的概念及历史变迁

学前教育价值取向:

是学前教育活动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学前教育活动的属性、功能等做出选择时所持的一种倾向。

学前教育价值的历史变迁:

1.封建社会:

重视学前教育所具有的伦理价值。

2.解放以来至70年代末:

人们看好学前教育的政治价值。

3.70年代末:

学前教育不仅具有政治价值,还具有了经济价值。

4.改革开放以后:

提出并确立了学前教育的文化价值。

5.现在:

学前教育的育人价值被当做学前教育的本体价值提出来,与其社会价值并列称为学前教育的两大基本价值。

三、学前教育价值选择在学前教育过程中的运行

对教育目的、课程设计与开发、师幼关系性质、教育评价的影响:

1.学前教育价值选择对学前教育目的建构的影响:

决定了人们从个人需要还是从社会需要来构建学前教育目的,同时也决定了到底是从个人和社会的哪些方面的需求出发构建学前教育目的。

在不同的价值取向指导之下,可以产生不同的学前教育目的,给予个体和社会以不同的关注。

2.学前教育价值选择制约着对学前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开发:

学前教育课程的价值取向经历了一个从知识本位到活动经验本位的演变过程。

过去人们将课程定义为教学科目或教材,现在人们更倾向于把学前教育课程定义为根据学前教育目标为幼儿设计和组织的、有益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和经验的总和3.学前教育价值选择制约着师幼关系的性质:

在不同的学前教育价值取向的指导下,产生了不同性质的师幼关系。

师幼关系的演变大致经历了:

“主体——客体”关系、“主导——主体”关系、“双主体”关系、“主体间性”几个阶段。

4.学前教育价值选择制约着学前教育评价:

在传统的学前教育模式中,学前教育评价只重结果而不重过程,人们所关注的是个体最终掌握了多少数量的知识与技能。

在以个体发展为价值取向的学前教育模式中,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被评估者在活动中所获得的发展与进步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调整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以更好地促进被评估者的发展。

实现学前教育价值的条件:

1.必须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2.应该符合社会的要求。

第三节学前教育的功能

一、学前教育功能的界定

学前教育功能:

是指学前教育所具有的能力和作用。

学前教育职能:

是指学前教育必须实现的任务作用

学前教育功能与职能:

学前教育功能是学前教育本身固有的客观属性,是由学前教育的结构所决定的,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学前教育功能是客观呈现的实际产生的作用,是一种实际效应;而学前教育职能强调的是学前教育的职责,是从主观意愿出发评判学前教育应当发挥何种作用,是一种期待效应

学前教育功能与价值:

功能是事物固有的,而价值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功能是客观的,而价值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

学前教育价值可以理解为学前教育功能对于一定主体的意义。

学前教育功能有正负之分,而学前教育价值是正向的,能满足人们主体需要的而被人们肯定的学前教育功能才具有学前教育价值。

二、学前教育功能的特征

1.客观性:

学前教育功能是客观存在于学前教育之中的,是学前教育的客观属性。

2.多样性:

学前教育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

如有社会功能和个体功能。

社会功能又区分为政治、经济和文化功能。

3.整合性:

学前教育的各种功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密切联系的。

4.方向性:

学前教育功能是指向一定方向的,它有正负之分。

三、学前教育功能的分类

1.从承受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2.从作用的层次可分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学前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和个性化;派生功能是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3.从作用的方向上可分为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正向功能是指学前教育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促进功能;负向功能是指学前教育的消极作用);4.从作用的表现形式上可分为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显性功能是表现突出明显的功能;隐性功能是指表现不太明显,相对不太重要的功能,有些也是人们事先没有预期的)

四、学前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与社会发展功能

学前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

是指它可以促进儿童在身体、认知、社会性、情感等方面的健康全面和谐的发展。

关键期:

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年龄时期,个体对于某种知识经验的学习或行为的形成比较容易,而如果错过了这一时期,在较晚阶段再来弥补时非常困难,有时甚至是无法弥补的。

研究发现,2-3岁是个体口语学习的敏感期,5岁左右是掌握数概念的最佳时期,5-6岁是掌握词汇能力最快的时期。

学前教育的社会功能:

也被称为工具功能,主要表现为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作用。

五、从功能论的角度分析“超前教育”与“神童教育”

学前教育的基本功能就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的发展。

但是,学前教育功能的释放并不是无条件的随意行为,它必然受到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

超前教育和神童教育违背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夸大了学前教育的功能和作用。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超前教育和神童教育所依据的“关键期”理论已经遭到质疑。

大家认为从0岁到65岁之间所有年龄段都有着开发智力的机遇,而非仅仅限于人生的早期阶段。

2.超前教育和神童教育都把识字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提出了“0岁扫盲,3岁读书”,与学前期儿童应首先发展口语相违背。

3.超前教育和神童教育为了在短期内取得惊人的效果,采取了单项强化训练的办法,破坏了儿童和谐发展的正常进行。

总之,超前教育和神童教育无视儿童发展的规律,鼓吹学前教育万能论,最终必将导致学前教育的无能。

第四节学前教育的效益

一、学前教育效益的概念

学前教育效益是指学前教育所产生的结果,以及学前教育投入与产出的关系。

二、学前教育的社会效益和个人效益

个人效益:

是指接受学前教育的个人——即幼儿获得的收益。

个人效益又分为经济效益和精神效益。

个人经济效益:

是指个人接受学前教育,终身所能获得的收入扣除所支付的教育成本的净收益。

个人精神效益:

是指学前教育给幼儿的心理与行为、认知与情感等带来的难以用直接的经济收益衡量的好处。

在学前阶段最为明显、直接体现出来的是个体精神效益。

在学前阶段更应重视这种效益。

社会效益:

是指相对于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没在接受学前教育的人所得到的好处。

也分为经济效益和精神效益。

社会经济效益:

是指接受过学前教育的个体投入社会经济之后,引起的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国民收入的增长

社会精神效益:

包括通过教育使人们对生活的意义的理解,对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理解的提升,对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的作用。

概言之,是对于人类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的贡献。

三、学前教育的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

内部效益:

是指学前教育系统尽量减少浪费,提高教学质量,以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外部效益:

是指学前教育对义务教育等后续阶段教育和就业机会的影响。

四、提高学前教育效益的途径

1.适度扩大托幼机构的教育规模。

2.提高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是托幼机构教育效益最根本的内涵,也是最直接而外在的表现形式)。

3.合理调整学前教育结构。

4.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和不断开发是提高学前教育效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5.改革托幼机构教育体制和运行(幼儿园的改革首先应改革体制。

“两权分离”指所有权和办学权的分离。

“三制”即园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

第五节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

1.发展的整体观:

幼儿的身心发展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一个方面的发展都会影响到其他方面的发展。

2.发展的多因素相互作用观:

幼儿的身心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3.学习与发展的幼儿主体观:

强调幼儿学习的过程不是成人讲授、幼儿接受的灌输过程,对于来自环境的影响,包括教育影响,幼儿总是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和已有经验进行选择、辨识、解释和理解

4.教育促进和参与发展的教育作用观:

教育可以根据幼儿的发展特点与水平积极地引导、促进幼儿发展。

以幼儿现有的身心发展水平、结构与特点为基础,教育可以不断有目的、有意识地为幼儿新的发展,创造新的学习环境与条件,提出新的学习与发展的任务与要求,并且把这些外部的教育要求,转化为幼儿自身的学习与发展的需要,从而使教育影响转化为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因素。

5.活动是教与学的共同基础的教育途径观:

认为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幼儿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就是“活动”。

正是通过活动,在幼儿身上形成着人所特有的心理特性与能力,所以,“活动之外不存在发展”。

二、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

1.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原则:

儿童保护工作首先是政府行为。

我国政府是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障儿童权利的国际性法律文书《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之一。

1996年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尊重幼儿的要求:

1)尊重幼儿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建立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不歧视或忽视任何一个幼儿。

2)尊重幼儿作为学习与发展的主体的主体性,尊重幼儿的观点与意见。

3)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别差异,关注每个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使每个幼儿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应有的充分的发展。

2.和谐发展、全面培养的原则:

贯彻这一原则,要求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使幼儿在各个方面得到发展,不能强调或突出某一方面的发展或忽视与轻视另外一些方面的发展。

3.教育影响协调一致的原则:

是指来自于家庭、幼儿园、社区、大众传播媒介等的教育影响都应当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互相配合,向幼儿施加下面的、积极的教育影响,努力消除或减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因素的影响,共同养育身心健康的儿童。

贯彻要求:

1)家庭与幼儿园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幼儿的保育与教育工作。

2)以法治教,与儿童教育工作有关的各种机构、团体共同遵循有关獐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目的与方针,共同努力,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寓教育于幼儿活动之中的原则:

寓教育于幼儿活动之中是学前教育区别中小学教育的特点。

贯彻要求:

1)在幼儿一日生活的各种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教育。

2)重视幼儿的游戏活动。

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

游戏活动最能充分反映与体现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主体性。

5.教育引导发展的原则:

教育引导幼儿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1)教育影响幼儿的发展方向。

2)教育参与幼儿的发展,可以改善幼儿发展的水平与质量不断引导幼儿的发展,实现新的发展可能性。

贯彻要求:

1)观察和了解幼儿已有的学习与发展的水平、需要,敏锐地知觉到幼儿正在发生的学习活动和发展的新的可能性,支持和引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2)创设能够激发幼儿主动学习的情境,主动地促进与引导幼儿的学习与发展。

第二章家庭、托幼机构、社区(46-87)

第一节家庭、托幼机构、社区在学前教育的角色功能

一、家庭的角色功能

家庭教育的定义:

广义的家庭教育:

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实施的一种教育,即在家庭里,无论是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还是长者对幼者,幼者对长者所施加的一切有目的、有意识的影响。

狭义的家庭教育:

指在家庭里,由家长(指父母和家庭成员中其他年长者)自觉地、有意识地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通过言传身教和家庭生活实践,对子女实施的教育影响

家庭教育的起讫年龄:

就大多数国家来说,把初生到16岁的孩子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对象。

家庭教育的特点:

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有如下特点:

1.早期性:

婴儿一出生就开始受到家庭的早期教育影响。

早期教育首先影响的是孩子的智力发展。

智力发展的最佳时期在学前早期。

2.全面性:

3.情感性4.灵活性5.渗透性

家庭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家庭在学前教育中的角色功能):

1.家庭教育保证了儿童机体的正常发育:

1)胎儿教育为孩子的健康出生提供了保障(孕妇注意避免对人体有害的因素,可以降低不健康胚胎的产生几率;孕妇注意摄取各种营养,能够保证胎儿正常的生长;适宜的胎教,能够促进胎儿更好地发育)。

2)婴儿教育为孩子身体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一方面,母乳为婴儿提供了最好的营养品,保证了儿童的健康生长;另一方面,肌体的接触和轻微的运动,可以提高婴儿感官的灵敏度和动作的协调性)。

2.家庭教育促进了儿童社会化的进程:

1)有助于孩子了解社会的规则。

2)有助于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

3)有助于孩子养成顽强的意志。

3.家庭教育为儿童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有助于孩子发展水平的提高。

2)有助于孩子职业取向的选择。

【前苏联教育家马可连柯曾说“教育的基础主要是在5岁以前奠定的,它占整个教育过程的90%。

美国怀特教授认为:

四种教育基础的每一种——语言发展、好奇心、智能和社会化发展在8个月至2岁处于关键的时期】

二、托幼机构(幼儿园)的角色功能

托幼机构:

是集体教养幼儿的社会教养机构,是在家庭教养基础上的延伸、扩展和提高,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

国外的托幼机构包括托儿所、日托中心和幼儿园。

现代我国托幼机构一般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

托幼机构的双重任务:

一方面有教养儿童的任务,促进他们在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又有社会福利的任务,解除家长后顾之忧,减轻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负担,使家长能全身心地投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之中。

托幼机构教育的特点:

1.社会性。

2.群体性:

托幼机构是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教养幼儿的场所。

3.计划性:

相对于家庭教育的遇物而教、随机而教,托幼机构教育具有较强的计划性。

4.专业性。

托幼机构(幼儿园)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托幼机构教育在整个幼教系统中作用有两个:

1.辐射作用,即向各种形式的幼儿教育发挥指导、示范作用并带动非机构幼儿教育的发展。

2.促进各种幼儿教育形式相互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托幼机构(幼儿园)教育的两大职能(或价值):

1.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能,即托幼机构教育外在的工具价值。

2.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的发展的职能,即托幼机构教育的内在价值。

三、社区的角色功能

社区的定义:

是指一定地域内由共同文化、共同社会心理、共同生活环境和相互关系的居民所形成的人口群体。

社区教育的定义:

把教育置于一定区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大背景下,在地方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地区为依托,组织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办好教育的新形式。

(它是全员教育、全程教育、全方位教育)

社区教育的特点:

整体性、区域性、全面性、平等性、有效性

社区教育的必要性:

社区教育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从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角度来看,它也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制度,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区学前教育是发展我国学前教育的有效形式,它既可为学前儿童提供更多的受教育场所,更可为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的众多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

社区教育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

1.为学前儿童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2.可提高全社区居民的素质。

3.为幼教毕业生提供广阔的从业渠道

第二节家庭、托幼机构、社区的合作

一、合作的理论基础

教育生态学的定义:

教育生态学是美国劳伦斯·克雷明于1976年提出的。

是研究教育与其周围环境(包括自然的、社会的、规范的、生理心理的)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和机理的科学。

教育生态学对幼儿教育的影响:

以生态学来看待幼儿教育,意味着将幼儿放入到界域不同的社会生态环境中,对幼儿自身发展、幼儿同周围环境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对幼儿发展的影响进行研究。

在幼儿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社会化发展过程,幼儿所处的各种微观系统如学校、家庭和社区等都是十分重要的。

系统论:

系统论是关于研究一切系统的原理、规律和模式的科学。

系统论的主要创立者是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

二、合作的现实意义

影响幼儿发展的三大环境:

学前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家庭、托幼机构、社区影响幼儿发展的三大环境。

家庭、托幼机构、社区合作是社会发展与托幼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

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使社会系统对教育的影响越来越大,教育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突出表现在社会信息源的多渠道化。

教师已经不是幼儿信息的惟一或主要的源泉。

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家庭文化水准的提高以及社会人际交往的发展,增加了许多学习途径,使幼儿从托幼机构以外获得的信息越来越多,所受到的影响也越来越强烈。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教育的效果,托幼机构所能做的就是把社会(包括家庭)影响作为与教育相联系的统一体来加以考虑,在了解和掌握社会信息影响的情况下,调整自身的教育内容和策略,使教育的积极影响能通过与社会积极的配合而产生倍增效应,同时消弱或消除不良的负面影响。

三、家庭与托幼机构的合作

家庭对托幼机构教育的意义:

1.家庭是儿童成长最自然的生态环境。

2.是儿童的第一个学校。

3.家长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家长的参与有利于幼儿的发展;家长是教师最好的合作者,家长是教师了解幼儿的最好的信息源;家长本身也是园所宝贵的教育资源)

托幼机构与家庭合作的途径(方式):

1.托幼机构组织的活动:

1)家长委员会。

2)家长会。

3)家长学校。

4)咨询接待日。

5)家长开放日。

6)家长接待日。

2.教师的日常工作:

1)家庭访问。

2)电话联系。

3)随访。

4)家园联系册。

3.征集意见工作:

1)家长信箱。

2)意见征询表。

4.宣传工作:

1)家园(所)之窗。

2)家园(所)专栏。

3)园(所)刊。

托幼机构与家庭合作的主要内容:

托幼机构在家园合作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的水平:

1)帮助家长认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

2)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

3)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

2.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3.组织家长参与,形成教育合力:

家长的参与包括1)参与园所的教育活动。

2)参与幼儿园管理。

3)支持和参加园所环境创设等各项活动。

四、托幼机构与社区的合作

社区对托幼机构教育的意义:

1.社区环境:

社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幼儿的成长中,特别是精神的成长中有着特殊的意义。

2.社区资源:

社区能为托幼机构提供教育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教育场所等多方面的支持。

3.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无形地影响着托幼机构教育。

1)社区文化的一部分直接进入园所课程。

2)社区文化渗透到托幼机构,成为园所文化的一部分,再影响到托幼机构教育(3)社区文化氛围和精神文明对托幼机构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托幼机构与社区合作的途径:

1.在社区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与协作下,开展托幼机构与社区的合作。

2.密切联系社区内各种机构组织。

3.通过家长的积极参与,推动托幼机构与社区的合作。

托幼机构与社区合作的内容:

1.利用自身教育资源的优势,发展以幼儿园为核心的社区幼儿教育:

1)在入托问题上优先照顾社区内的幼儿。

2)组织园外的家长听家教讲座,开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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