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轨道安装与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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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轨道安装与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轨道安装与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工作前必须查明作业区段供电情况,若作业区段不能全区段停电时,必须对供电铝排、绝缘破损的电源线加以防护,以防触电。
3.在作业区段严禁天车通行,必须切断电源开关。
在作业区段设警告标志,钢轨加上止轮器措施以防天车误进作业区。
4.登高作业所用工具、道钉、钢轨联接板、垫板等必须用容器盛装,存放在可靠处,以防落物伤人。
5.作业区段地面要设栏防护,以防行人进入。
6.由地面向上吊运钢轨和其它物品时,严禁碰触天车供电滑绳,以防短路和触电。
7.调修天车轨道时,不可拆除损坏轨道上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8.在高处施焊时,必须对施焊附近和下方的氧气、乙炔、风、电管线采取可靠保护,以防电焊火点、熔渣损坏管线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9.工作完毕,应拆除作业时所设的全部安全设施,清理好作业场地。
合闸供电前应认真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有关人员会签后,方准合闸供电。
第十一篇起重类
通则
1.各类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起重工、司索工,必须遵守所使用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本通则的规定。
铁路起重机正、副司机及作业组成员,还必须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流动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或作业时,司机还必须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及地方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和公路交通的有关规定和规则。
2.所有起重机械设备,其技术标准、设备管理及操作等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
轨道式蒸汽起重机的锅炉,必须符合国家《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动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劳动部门、电力部门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3.从事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所用设备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及起重调装工艺,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操作。
4.工作前
4.1参与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严禁酒后上岗。
4.2必须对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工具、场地、环境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起重机械设备吊钩、钢丝绳、制动器、限位装置、各部分电气连锁安全装置等电气、机械性能可靠,确认起重工具、场地、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5.工作中
5.1起重指挥与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正确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按指挥信号准确操作。
5.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钩头或吊物接近人时,也应给以断续的铃声或报警。
5.3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要立即执行。
5.4司机遇有下列情况时,拒绝吊运(简称"十不吊"):
5.4.1钢丝绳不合格;
5.4.2捆绑吊挂不牢或绳、链扭劲、打结及绳与吊物的棱角接触处未加垫;
5.4.3被吊物体上有人、浮置物或挂绳人员未闪开;
5.4.4超过额定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清;
5.4.5工作物埋在地里;
5.4.6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体情况和指挥信号;
5.4.7起重机发生故障;
5.4.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5.4.9钢(铁)水包装得过满或不打固定卡子;
5.4.10斜拉横拽时。
5.5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5.5.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5.5.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5.5.3吊运时不得从人头顶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5.5.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5.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运;
5.5.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一般保留三圈);
5.5.7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
1千伏以下1.5米,1-35千伏3米;60千伏3.1米;110千伏3.6米。
5.5.8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要求平整场地,牢固可靠的打好支腿;
5.5.9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5.5.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5.5.11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另定)。
5.6起重工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5.6.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5.6.2正确捆挂被吊物件,严格遵守起重机司机"十不吊"的规定;
5.6.3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须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5.6.4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5.6.5指挥翻转吊装物体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5.6.6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5.6.7多人捆绑时,应有一人负责指挥。
6.工作后
6.1认真对所用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工具进行清理、维护和保养;
6.2连续作业的起重机司机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和记录;
6.3司机离机前,必须切断主电源开关,确认起重机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1.1除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通则》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程。
1.2司机必须熟悉所用设备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及起重调装工艺,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通晓维护保养知识,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操作。
1.3起重机的走台、桥架、小车和司机室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不得放置闲杂物品。
1.4司机室内严禁明火取暖,并备足灭火器。
1.5司机在工作中应集中精力。
2.工作前
2.1应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如有故障应在操作前排除。
2.2检查和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司机室总电源开关。
在起重机上行走时,不准跨越小车。
3.工作中
3.1操作前,应环视运行区是否有人或障碍物,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合闸操作。
3.2吊运工作前,应进行空负荷试车,验证安全连锁装置及机械、电气性能良好后方可进行吊运工作。
3.3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重新工作前应检查动作是否正常。
3.4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钩头或吊物接近人时,也应给以断续的铃声或报警。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要立即执行。
3.5非本起重机司机上车时,必须取得本车司机的同意,且车在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
3.6吊运较重的物体时,应作起落试验,将重物吊离地面0.5m左右作短行程下降,以检查制动器的作用是否良好。
3.7起重机司机在操作手柄时,不准大车、小车、起落三个手柄同时动作,满负荷时只准开动一个手柄。
3.8吊运重物时,必须高于被越过物件0.5m,严禁吊运物件从人的头上或重要的设备上越过,不准锤击被吊运物件,严禁在被吊运物件上实施焊接工作。
3.9吊运物件时,要保持钢丝绳的垂直,不准斜拉。
3.10吊运重大、较长、零散的物件及熔化金属或起升较高的物件时,应缓慢进行。
3.11在同跨度内有两层起重机工作时,上层起重机的吊钩必须上升到极限时,下层起重机才能开到其下面。
同时工作时,上下起重机必须取得联系,且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3.12用电磁盘吊运钢铁等物件时,在工作范围内不许有人。
3.13禁止在两台起重机之间跨越,禁止地面、起重机之间相互抛扔物品,应用绳索工具袋传递。
4.工作后
4.1起重机停止使用后,应将吊钩上升到接近极限位置,小车开至司机室一端,大车开到指定的位置停放。
4.2吊钩上不准悬挂工件、吊索具等。
4.3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确认起重机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离开岗位。
龙门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除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及《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工作前
除按《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前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外,还应检查大车轨道周围是否有妨碍运行的障碍物。
3.工作中
除遵守《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3.1工作时要避免吊物在驾驶室端的位置时开动大车运送吊物;
3.2禁止在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上载人运行。
禁止在工作时进行检修作业;
3.3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4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工作。
4.工作后
工作完毕,起重机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用夹轨器锁紧、挂上地锚或缆风绳。
抓斗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除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及《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工作前除按《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前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外,还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抓斗装置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性能可靠后方可操作。
夜间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工作中
除遵守《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3.1操作时应注意运行区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在工作范围内不许有人;
3.2禁止用抓斗抓取整块物体;
3.3向车辆上装卸货物时,车辆必须施行制动,车内严禁有人。
铁路车辆应用铁鞋、垫木将车掩好;
3.4当装卸人员在车内进行清底作业或由于结冻进行刨底、刨垅时,抓斗必须停在车厢外方。
需要抓斗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车厢到安全地带,司机在接到指挥人员的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
4.工作完毕后,应将抓斗安置稳妥,切断电源,确认起重机处于安全状态并加锁后方可离开。
电磁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除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及《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工作前除按《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前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外,还应检查电磁铁及相应的电气部件、线路和接地。
如有问题经修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3.工作中
遵守《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3.1操作者必须适时地使电磁铁接通和断开,通电时间不得超过电磁铁设计规定;
3.2每次通电吸料时,应使电流达到额定值,方可吊运被吸物。
3.3电磁铁工作时,在工作范围内不许有人,严禁在人或车辆司机室上空吊运;
3.4禁止在空中释放被吸物品,以防飞出伤人;
3.5工作时环境温度、空气相对湿度及被吸物件的温度不得超过电磁铁设计规定。
并且要求周围环境无爆炸危险,无足以腐蚀金属和损坏绝缘的气体与尘埃存在。
3.6要经常检查与电磁铁配套的吊具(如吊环、链条等),发现有断裂、变形、磨损超标应立即更换。
要保证螺栓、螺母处于紧固状态。
4.工作后电磁铁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准吊挂在吊钩上。
落放时应用木板垫好以防受潮。
铁路起重机司机、副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1.1除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及《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程。
1.2副司机应在司机指导下工作,司机、副司机不准替班换休。
1.3严禁与工作无关的工作人员登车,工作中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1.4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
1.5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6作业组成员,必须了解作业的特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挥与操作应协调一致。
2.工作前
2.1工作前或交接班时,必须对起重机的安全装置、机械状态、钢丝绳及其联接、制动器、信号音响装置、仪表指示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2.2作业前应根据货物的性质、环境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定好安全可靠的吊装方案。
3.工作中
3.1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或重物与输电线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2进行起重作业时,吊臂与水平的夹角,最大不得超过75°,最小不得小于35°。
3.3吊运的工作物重量接近起重机吊臂扬起角度时的限制重量时,必须用夹轨钳夹紧在轨道上。
3.4当横车起重时,应根据起重机安全起重能力决定其负荷量,必要时应用支腿或轨道夹钳。
3.5起吊重物时不准升臂或落臂,必须升臂或落臂时,应先把重物放置地面后再进行。
3.6吊钩在负重时,严禁同时操纵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机构操作。
3.7遇有"十不吊"规定的情况之一时,司机有权拒绝吊运。
3.8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落钩:
3.8.1作业人员手把着钢丝绳或推着所吊物品;
3.8.2落钩地点有人没闪开;
3.8.3作业人员在整理垫木时;
3.8.4落钩地点不平,落钩后物品有滚动的可能;
3.8.5看不清落钩地点;
3.8.6有人站在两个物体之间,落钩后可能造成碰撞挤伤事故。
3.9被吊工作物降落时,必须分段进行。
当工作物降落到距离地面200-500mm之间须停车,确认落钩安全后,方可缓慢落放,禁止将吊起的重物骤然放下。
3.10吊铁板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10.1必须使用两个以上的吊卡具吊运;
3.10.2不准一钩同时吊运面积大小不同,几何形状不一的铁板;
3.10.3铁板面积、形状相同而厚薄不同者,必须把薄铁板放在厚铁板上面进行吊运;
3.10.4吊运薄铁板时,下边必须加上安全托架或托板;
3.10.5吊卡具的长度必须相等,以保证工作物的平衡;
3.10.6吊铁板或卷板时,要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的吊运。
3.11长短不一的钢材或圆木不准一钩吊运。
3.12起重机回转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12.1回转工作区域不得有人或障碍物;
3.12.2回转时工作物吊起的高度应高于转动方向所遇障碍物高度0.5m;起吊载荷接近额定起重量回转时,重物距离地面高度应在0.5m左右;
3.12.3吊重物转车时,动作要平稳,不得突然制动。
3.13在曲线线路上或坡道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13.1起重量幅度指示器无效时,应实际测定重物的工作幅度,并相应减少吊重;
3.13.2起重机在曲线上起重作业时,起重量限额应降低20%,吊运接近极限载荷,向曲线内侧回转时,必须使用支腿,在曲线上吊货走行时,起重量限额应降低40%,起重机在大于或等于坡度为千分之三的坡道上禁止自行或吊货走行。
3.14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工作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3.14.1要经过领导批准,指派专人负责指挥,必要时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3.14.2两台起重机司机必须熟悉吊装方案并掌握安全操作方法,按规定信号联系,保持相互间动作协调一致;
3.14.3如两台起重机的起重能力相等时,必须使两台起重机所负担的荷重相等,平衡吊起;如两台起重机的起重能力不相等或工作物形状不规则、重量不均衡时,在吊运之前,必须经过计算确定吊点的部位,以保证两台起重机所担负的负荷量与其起重能力相符合。
没有经过计算以前严禁作业。
3.14.4起吊时要绝对服从指挥者所显示的信号,动作和缓逐渐起钩,并使工作物始终保持均衡不得倾斜;
3.14.5在转车时,不得同时移动两台起重机,否则应调整至安全距离且双方均应缓慢移动吊臂进行吊运;
3.14.6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后,起重机在每一个动作开始前,要用风笛应答、应唤,如一方未回示风笛以前,不得擅自开动。
3.15向车辆上装卸货物时,车辆必须实行制动,铁路车辆应使用铁鞋、垫木将车掩好。
装卸作业时,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上。
3.16运行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16.1行驶时车体应转成顺位正向前进,不得退行;
3.16.2负重行驶时,所吊工作物距离地面高度应在0.5m以内;
3.16.3严禁用人扶着被吊物件在轨道内行走;
3.16.4负重行驶时,严禁同时牵引车辆或用机车拖拉;
3.16.5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任何人上下车;
3.16.6无负荷行驶时,轨道起重机的行驶速度不应超过每小时10千米;荷载行驶时,轨道起重机的行驶速度不应超过每小时5千米;通过道口、人行道和无照明地区时,行驶速度不应超过每小时3千米;
3.16.7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必须停放时,应放好止轮器。
严禁溜放车辆。
3.17铁路式起重机在开动前必须鸣笛,
3.18抽绳时要用人力抽,如必须使用转车抽绳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18.1转车方向的地面上不准有人;
3.18.2工作物滚动方向不准有人;
3.18.3发现钢丝绳被压紧不得强行硬抽;
3.18.4转车动作要缓慢,防止滑轮上的钢丝绳出槽。
4.工作后
4.1工作结束后,吊钩不得悬挂物件,应将吊钩升起,吊臂落下,转成顺位,停在指定位置。
4.2有接班司机时,应会同接班司机进行交接和检查,并填好记录。
4.3将各个手柄置于停止位置,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卷扬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1.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坦、没有障碍物的地方,如在露天安装,应有防雨措施。
1.2卷扬机的固定地点必须坚实、牢固,并能承受最大导体卷扬拉力。
1.3卷筒的中心线至最近一个导向滑车的距离,应超出卷筒长度的20倍。
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输出。
与卷扬机底座平行,与卷筒轴线垂直。
2.工作前
2.1检查卷扬机安放位置是否妥当牢固。
2.2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障碍物。
2.3检查钢丝绳、制动器、安全装置,确认机械、电气性能可靠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中
3.1操作时,动作要均匀。
当牵引绳拉紧时,严禁突然起动加速及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
3.2严禁超负荷吊运,不得将吊物在半空中长时期悬挂,吊物下禁止人员逗留和行走。
3.3卷扬机运物吊架不准载人。
3.4运物吊架升降到极限位置时,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
3.5多台卷扬机同时工作时,要统一指挥,同步操作。
4.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控制器开关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并加锁。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除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通则》及《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程。
2.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安全装置,确认机械、电气性能可靠后,方可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对卷扬限制器进行试验,如有故障应在操作前排除。
3.工作中
3.1捆挂物件时,必须遵守《起重、司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捆挂要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处,应设衬垫保护,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
3.2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其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3.3起吊时不许同时按两个按钮同时运动。
3.4禁止斜拉斜吊,钢丝绳必须保持在卷筒槽内,不得无规则的卷绕。
操作扶吊工件时,人与工件不能太近,以防工件坠落伤人。
3.5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3.6检修电动葫芦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4.工作后
4.1吊钩应提升到接近卷扬限制器的位置,停在指定位置。
4.2吊钩上不准悬挂物件。
4.3切断电源开关,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皮带输送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经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工作前
2.1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衣袖裤角要扎好,发辩要放在帽内,严禁系头巾、领带操作。
2.2操作前应检查输送带、接头、连接螺丝是否良好,钢结构有无损坏变形,滚筒、托辊是否齐全,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输送带上是否有杂物,地沟盖板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中
3.1运行前应空车启动,启动后运转3-5分钟,检查各部运转情况,若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修理。
3.2工作中送料要均匀,成件货物间隔不能小于1m。
3.3禁止人员从皮带上下穿过、跨越或隔着皮带机传递物件。
3.4登高检修,须遵守登高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3.5严禁手和身体接触或触摸输送皮带转动部分,以防造成伤害。
3.6清除皮带、轮辊上的异物或校正皮带时必须停车进行,否则,应两人采取点动动车,严禁在动车作业时单人进行清理工作。
3.7不准在皮带上坐、卧与休息。
4.工作后检查输送带不得留有传送货物;拉开电源开关,锁好开关箱。
牵车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1.1牵车台司机应经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作业。
严禁非牵车台司机开车。
1.2牵车台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并不得经常调换。
1.3夜班作业时,牵车台及其两侧应有足够的照明。
1.4司机应坚守岗位,因有事离开时应将司机室门锁好。
严禁非牵车台操作人员进入司机室闲谈或休息。
1.5牵车台应保持清洁,无杂物。
司机室禁止用火炉取暖。
2.工作前
2.1应检查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导轨状态及运行区域有无人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2.2运行前应进行试车,检查其控制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走行部分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应在操作前排除。
3.工作中
3.1工作时司机应集中精力,服从挂绳工的指挥。
3.2挂绳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2.1开工前应检查钢丝绳和挂钩,发现问题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3.2.2拉车前检查线路,排除故障;
3.2.3拉车时绳钩必须挂在牢固的地方,严禁挂绳栓;
3.2.4指挥信号清晰、准确、及时;
3.2.5拉车前检查车上下及周围,通知有关人员躲开,排除障碍,并做好监护工作;
3.2.6拉车上下牵车台时应在适当的位置打掩或加铁鞋;
3.2.7倒运车时,牵车台两端应留有不小于1.5m的空位;
3.2.8倒运后的车辆不准靠近牵车台存放,必须留有通道;
3.2.9拉车上下牵车台时,牵车台不准站人,牵车台在行驶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上下车;
3.2.10被拉到牵车台上正在运动的车辆,严禁工人跟车边跑边用木板打掩。
3.3不准同时操纵大车和卷扬两个控制器。
3.4认真执行"八不拉":
3.4.1轨道未完全对准;
3.4.2牵车台未完全停稳;
3.4.3除车辆及规定的物品;
3.4.4牵车台上有人;
3.4.5信号不明;
3.4.6非指定的专职挂绳工指挥;
3.4.7钢丝绳及挂钩磨损超限;
3.4.8卷扬机有故障。
3.5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拉开电源开关,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4.工作完毕后,应将牵车台停在指定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门窗锁好,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电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1.1电梯应有专人管理和维护。
电梯专职操作员必须熟悉电梯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
1.2机房和轿厢内不得放置杂物并禁止吸烟。
1.3电梯门要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2.工作前应检查电梯各类开关及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同时要空载试车检查开关、滑道停层是否灵敏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使用中
3.1运行前必须关好护门,操作员确认乘客或货物安全、稳妥后方可开动电梯。
3.2运行中操作员要精力集中,不准与其他人员谈话,以免分散精力造成失误。
3.3轿厢负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不得打开应急舱口运载超长物件。
3.4允许载人的货运电梯,装卸人员可随同上下,否则严禁载人。
3.5电梯在运行时,轿厢中必须打开照明设备,运行前应鸣铃警示。
3.6电梯在运行中不准打开防护门,否则应立即停车,关好防护门方可开车。
若运行发现不正常声音,应停止使用,未修复前不准开动。
3.7电梯在工作时,严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3.8电梯运行不得任意改变方向,不得用电源开关来控制电梯运行,电梯在上面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底层。
3.9电梯在行驶中,如突然停电,将开关或手柄置于零位。
3.10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