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_3篇(共4页)22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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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
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将在XXXX年2月16日至5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精力,以治乱治堵为重点,组织开展&;奋战一百天、打好主动仗&;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区域菏泽市区中华路、人民路、长江路、牡丹路
二、重点整治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对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从严查处1、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行驶3、故意遮挡号牌4、机动车随意调头5、摩托车不走专用道6、机动车乱停乱放7、接送学生车辆占压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8、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9、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及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10.行人乱行乱穿、翻越护栏对不听劝阻,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大力监督,踊跃举报,对于举报属实并提供有价值影像资料的给予一定奖励,举报电话:
XXXX年-XXXX年122属于执法民警不作为的,及时举报,举报电话:
XXXX年-XXXX年161四、违法本通告,将依法景象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市公安局
二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市交警支队将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
重点整治:
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
重点整治:
各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规。
重点整治:
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违法行为;骑电动车以及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行人随意乱穿。
重点整治:
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五、自本通告之日起,将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和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月15日
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范文三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淄政发〔XXXX年〕6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顿时间
XXXX年6月16日至XXXX年12月31日
二、整顿范围
(一)&;四非&;机动车:
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机动车。
(二)重点车辆:
报废车、渣土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七座以上面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无牌、无证,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挪用机动车号牌,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不各行其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一)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XXXX年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变造、伪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XXXX年元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变造、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XXXX年元罚款,十日以下拘留。
(四)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XXXX年元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XXXX年元罚款,十日以下拘留。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七)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
(八)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九)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处100元罚款。
(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XXXX年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十一)对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桥梁(车货总重超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XXXX年-XXXX年244
本通告自XXXX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XXX年12月31日。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