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通信讲义第44讲 lL40通信与广电工程合同管理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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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通信讲义第44讲lL40通信与广电工程合同管理二

1L420103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合同违约责任的划分

当事人违约责任包括下列情况: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责任,以及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而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合同违约的解决方法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一)协商

协商应遵守的原则:

坚持依法协商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采取主动,抓紧时机的原则;采用书面和解协议书的原则。

(二)调解

调解的受理机构有三个:

1.民间调解组织机构,仲裁委员会;

2.人民法院;

3.行政主管机关。

(三)仲裁

仲裁的原则包括:

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仲裁独立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诉讼

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驶审判权,审理双方发生的经济争议,做出有国家强制力的裁决,保证实现其法权益。

【案例1L420103】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2km的通信管道建设工程,合同工期为6月1日至6月20日。

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如遇暴雨等自然灾害,建设单位可就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向施工单位提供补偿。

施工单位因施工人员不能按期到场使得开工时间推迟,于6月5日正式开工。

6月21日施工现场突然下了一场大暴雨,使得已经挖好的尚未敷设管道的500m管道沟被冲塌,施工单位因此需要重新开挖此段管道沟。

工程最终于6月27日完工,并通过了工程验收。

2.问题

(1)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被冲塌的管道沟需重新开挖而向建设单位提出追加工程量的要求?

为什么?

(2)如果施工单位坚持就管道沟被冲塌一事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而建设单位又拒绝支付索赔,施工单位可以采取哪些方法解决争议?

3.分析与答案

(1)施工单位不可以就管道沟被冲塌一事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量追加要求。

因为此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是从6月1日至6月20日,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工程未能按时开工,从而导致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大暴雨,使得施工单位未完成的工作量遭到破坏。

如果施工单位按期开工,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应该可以完工。

施工单位之所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大暴雨,完全是由于施工单位不能按期开工导致的。

此种情况属于施工单位延迟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因此不应该提出追加工程量的要求。

(2)如果施工单位坚持就管道沟被冲塌一事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而建设单位又拒绝支付此索赔,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法,采用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此争议。

1L420104掌握施工索赔处理

一、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索赔是相互的、双向的。

二、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及应具备的理由

(一)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方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二)索赔应具备的理由

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三、常见的建设工程索赔

(一)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包括:

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的索赔。

(二)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包括:

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增减工程量的索赔;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的索赔或拒绝;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三)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包括:

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四)关于工期的索赔

关于工期的索赔包括:

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赶工费用的索赔。

(五)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

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陪。

(六)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

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按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2.中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

有些中止的合同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另一种中止合同是由“错误”引起的中止,例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中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七)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四、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其中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适用的标准、规范:

需要明示的标准、规范,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三)相关证据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1.书证;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视听材料;

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验笔录;

五、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一)索赔程序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应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应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二)索赔文件的编制方法

1.总述部分

总数部分包括: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的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合同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的任务则是确定能获得多少索赔款项。

前者定性,后者定量。

4.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应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六、办理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以后,如果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受损失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受损失的一方应该根据索赔的相关要求,依法进行索赔。

索赔的提出应满足下列要求:

1.索赔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索赔证据。

2.索赔应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3.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认真、如实、合理地计算索赔的时间和费用。

七、提高施工索赔成功的方法

八、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和特点

(一)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

反索赔就是因施工单位的过错,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时,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只因这个索赔的过程跟我们平常所说的索赔,方向相反,所以叫反索赔。

(二)建设工程反索赔的特点

1.索赔与反索赔同时性。

2.技巧性强,处理不当将会引起诉讼。

3.在反索赔时,发包人处于主动的有利地位,发包人在经工程师证明承包人违约后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款项,或从银行保函中得以补偿。

(三)发包人相对承包人反索赔的内容

发包人相对于承包人反索赔的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拖延工期反索赔、保留金的反索赔以及发包人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案例1L420104】

1.背景

某电信施工企业(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甲方)签订了开挖50km直埋光缆沟的施工合同,该工程挖沟工程量为50000延米,假设综合施工费用为10元/延米。

合同约定,乙方采用租赁机械施工,机械租赁费为800元/台班,若增加工作量,按比例增加工期,费用单价不变。

合同工期为30天,5月1日开工,5月30日完工,在实际工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租赁机械故障,晚开工5天,造成人员窝工25个工日。

(2)施工中路由发生改变,于5月7日停工,配合进行路由复查,配合用工为50工日。

(3)5月17日复工,光缆路由加长,设计增加挖沟5000延米。

(4)5月20日至26日因山洪暴发阻断交通,迫使停工,造成窝工40个工日。

2.问题

(1)指出上述事件中,哪些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变更要求,哪些不可以,简要说明理由。

(2)可索赔和变更的工期为多少天?

(3)假设人工费单价50元/工日,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费为增加人工的50%,则索赔和变更的费用是多少?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

3.分析与答案

(1)上述事件的索赔情况如下:

事件

(1)不能索赔,因为租赁机械的故障属于乙方的责任。

事件

(2)可以提出索赔,因为路由变更属于甲方的责任。

事件(3)可以提出工程变更,因为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

事件(4)可以提出索赔,因为山洪属于不可抗力。

(2)事件

(2)应索赔工期10天;事件(3)应变更的工期5000/(50000/30)=3天;事件(4)应索赔工期7天。

索赔和变更的总共工期为:

10+3+7=20天

(3)事件

(2)应索赔费用为:

人工费为50工日×50元/工日×(1+50%)=3750元;

机械费为800元/台班×10天=8000元

事件(3)设计变更增加的施工费为:

5000延米×10元/延米=50000元

索赔和变更的合计费用为:

3750+8000+50000=61750元。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索赔文件应包括:

索赔信、索赔报告(其中包括索赔款项及工期的计算)以及索赔款项的计算证据。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1L420110通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知识点:

1L420111掌握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

lL420112掌握通信工程费用定额

lL420113掌握通信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原则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1L420114掌握通信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1L420115掌握通信工程价款的结算内容

1L420111掌握通信工程概预算定额

定额,就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组织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仪表消耗方面的数量标准。

一、概、预算定额的内容

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概、预算定额包含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和仪表消耗定额。

劳动消耗定额表现形式就是完成单位工程量用几个工日。

材料消耗定额简称材料定额,它是指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单位生产合格产品所需要消耗一定品种规格的材料,半成品,配件和水,电,燃料等的数量标准,包括材料的使用量和必要的工艺性损耗及废料数量。

二、概、预算定额的特点

定额具有科学性、系统性、统一性和时效性的特点。

三、概、预算定额的作用

(一)概算定额的作用

概算定额在招标中是确定标底的依据。

(二)预算定额的作用

预算定额是工程结算的定额。

四、现行工程预算定额的构成

lL420112掌握通信工程费用定额

工程费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组成。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直接费又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构成。

具体费用项目的组成如书中图1L420112所示。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构成。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直接工程费的构成包括: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4.仪表使用费。

(二)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缩短工期增加费;

7.二次搬运费;

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二、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构成。

1.规费:

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内容包括: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施工或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4)劳动保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等。

(5)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6)职工教育经费;

(7)财产保险费;

(8)财务费;

(9)税金;

(10)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利润(profit)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以后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五、设备、工具购置费

六、工程建设其他费

七、预备费

八、建设期利息

lL420113掌握通信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原则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工程量是编制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基本依据,准确地统计、计算工程量是编制好概、预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基础。

一、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二、工程量的计算依据

三、计量单位的取定要求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一)工程量计算的一般方法

(二)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中的工程量计算方法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方法

1L420114掌握通信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一、概、预算的定义

概、预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各个不同设计阶段的深度和项目内容,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发的概、预算定额、设备及材料价格、编制方法、费用定额、机械(仪表)台班定额等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实物工程量法,预先计算和确定工程全部造价费用的文件。

二、概、预算的编制原则和编制依据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有关文件,施工图、标准图、通用图及其编制说明。

三、概、预算文件的组成

1.概、预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编制说明及概、预算表格两部分组成。

2.概、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

(1)工程概况、规模、用途、生产能力和概、预算总价等。

(2)编制依据及采用的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3)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主要分析各项投资比例和费用构成,分析投资情况,分析设计的经济合理性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概、预算表格统一使用六种十张表格来组成。

即:

建设项目总概(预)算表(汇总表)、工程概(预)算总表(表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概(预)算表(表二)、建筑安装工程量概(预)算表(表三)甲、建筑安装工程机械使用费概(预)算表(表三)乙、建筑安装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概(预)算表(表三)丙、国内器材概(预)算表(表四)甲、引进器材概(预)算表(表四)乙、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预)算表(表五)甲、引进设备工程其他费用概(预)算表(表五)乙。

四、概、预算的编制程序

概、预算的编制程序为:

收集资料→熟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选定材料价格→计算各项费用→复核→编写说明→审核出版。

概、预算表格的编写及审查顺序为(表三)甲→(表三)乙→(表三)丙→(表四)甲→(表二)→(表五)甲→(表一)。

1L420115掌握通信工程价款的结算内容

一、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原则

工程价款的结算应以国家和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等部门发布的各种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

二、工程预付款

通信工程一般采用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或部分包料)两种形式。

工程预付款方式如下:

1.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时,工程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不高于合同总价的30%。

设备及材料投资比例较高的,可按不高于合同总价的60%支付。

2.包工不包料(或部分包料)的工程,预付款应分别按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工程合同总价的40%、30%、20%支付。

3.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l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时,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

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5.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三、工程进度价款的结算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数量及扣回

根据双方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书之日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可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二)工程进度款的延期支付

(三)对拒付工程进度款的责任认定

四、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

工程初验后三个月内,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程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非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竣工验收的工程,施工结算同样适用。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审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1.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直接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

2.工程价款结算文件应包括工程价款结算编制说明和工程价款结算表格。

工程价款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工程结算总价款,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因工程变更等使工程价款增减的主要原因。

3.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4.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发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索赔要求。

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及仪表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

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6.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应根据双方(或监理)签证按实结算,停工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计算办法为损失的人工工日×工日单价×(1+现场管理费率),同时工期顺延。

由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承包商负担,工期不得顺延。

7.索赔价款的结算:

发承包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失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8.设备、材料采购保管费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工程采用总承包或包工包料时,采购保管费由承包商全额收取;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时,采购保管费由承包商最多收取50%。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期限

1.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间

(1)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20天内完成审查。

(2)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30天内完成审查。

(3)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45天内完成审查。

(4)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开始60天内完成审查。

3.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应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达发包人,发包人应在30天内审查完成。

(三)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上述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2.根据双方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申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依据法律程序解决。

3.发包人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并保留5%左右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5.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6.凡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事项,应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执行。

五、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1.发、承包人双方自行结算工程价款时,就竣工结算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可按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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