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基础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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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基础知识,2014年9月,支部党员大会工作,第二部分,发展党员工作,第四部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第一部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第三部分,四个方面内容,什么是党的基层组织?
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地位作用是什么?
党的基层组织:
是指党在社会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等。
党章规定的地位作用:
1、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本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成立条件: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哪些单位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哪些委员?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一般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委员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任其他委员的工作,如现在我们有些非公企业党支部的组织委员也兼任纪检委员;有的委员如工作上不需要,也可不设,如现在我们的非公企业党支部没有设副书记。
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4,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有: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2、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员评定、党员统计、党费收缴工作。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5,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支部的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有: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3、大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宣传职工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4、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作、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及科学研究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
6,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党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有: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
7,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党小组是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怎么划分党小组?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党小组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它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
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党小组的划分应尽量同行政、生产组织相一致,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三人,可同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如街道机关的科室、非公企业的车间、社区的经济社。
8,怎样开好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工作,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召开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召开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对议题提出初步意见,供支部大会讨论。
2、要将支部大会的内容、要求等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发言准备,以便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3、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
4、对于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决议。
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支部党员大会怎样形成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是不是每次都要作出决议?
2,支部党员大会工作,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是件极严肃的事情,每个有表决权的党员都要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
通过决议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由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才有效。
对于经过充分讨论仍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暂不作决议,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也可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凡属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
有些支部党员大会,如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等,虽然也有全体党员参加,但不一定每次都要作出决议。
党的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怎么增补?
补选委员是否实行差额选举办法?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可以不考虑增补问题;如果工作需要,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不能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任命)。
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出缺,可以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任命)。
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一般采用差额办法进行选举,即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一般比应选名额多一名;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用等额办法进行选举,即提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候选人预备人选。
3,支部党员大会工作,1、党的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委员会委员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召开党员大会的理由、时间;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拟补选的党的委员会委员数额及提名选举办法等。
党支部补选委员,可由支部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组织口头请示,党总支部补选委员,要书面请示。
2、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委员会的请示批准后,即可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确定补选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3、上级党组织对补选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审查同意后,即可召开党员大会举行选举(大会选举程序可参照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委员会的程序)。
4、选举结束后,党的委员会应将当选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4,支部党员大会工作,党内选举时,对出席会议的人数有何要求?
哪些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5,支部党员大会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等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但没有转走的;6、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返回有困难的;7、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对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是否应该个别听取他们对所讨论问题的意见?
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时,可否把事先征求因故不能到会党员的意见算作票数?
可否委托他人进行表决?
对于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支部书记或其他委员应在会前就支部党员大会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党支部可以在表决前把征求不能到会党员意见的情况介绍给支部大会,供到会同志参考和了解,但不能把他们的意见当作赞成票或反对票与到会党员的表决一起计算票数。
因故不能到会党员或中途退席的党员,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表决。
6,支部党员大会工作,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票数如何计算?
因故不能到会或中途退席的党员能否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意见?
支部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或中途退席的党员在会前或退席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证明)。
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
7,支部党员大会工作,发展党员要经过几个阶段?
发展党员工作,1,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有何区别?
发展党员工作,2,申请入党人: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
入党积极分子:
申请入党人经党组织讨论研究,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
发展对象:
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研究,认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对要求入党的同志不同阶段的称谓,也是衡量申请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永和街发展党员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人提交申请;,2、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书,派人谈话;3、公示。
1、支部对拟确定人员公示7天;2、政审,报街党工委审批,公示批复7天;3、指定2名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表;4、集中培训并考试。
1、支部对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2、支委会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3、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函调或外调);4、上报街党工委,党工委派人谈话,研究批复;5、支部公示批复7天。
1、支部确定2位入党介绍人;2、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3、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票决接收预备党员;4、上报街道党工委,党工委派人谈话,研究批复(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超过半年需政审);5、支部通知本人并公示7天。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入党介绍人提出意见;2、支委会提出意见;3、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票决;4、政审,报街党工委,党工委派人谈话,研究批复;5、街党工委批复,支部公示批复7天。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正式入党申请书,接收预备党员,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至少经过1年后,考察1年,(或延长半年至1年),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部报街党工委审批的材料有哪些?
3,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总)支部报街党工委审批的材料有哪些?
3,发展党员工作,怎样衡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4,衡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必须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既要看他向党组织表示的愿望和态度,更要看他的真实思想和实际行动,尤其要看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思想觉悟是否高,政治品质是否好,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对一些虽然工作、学习表现好,但政治素质差的人,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中央组织部规定:
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吸收预备党员的大会程序是怎样的?
召开党员大会:
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实到党员必须达到支部应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才能开会,发展对象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组织委员:
宣读发展名单,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发展对象:
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简历、现实表现、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根据需要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介绍人发表意见:
第一、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表明意见。
支部书记:
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意见的情况。
讨论:
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发展对象:
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书记宣布表决结果,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半数以上才算通过。
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决议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报送街党工委审批。
发展党员工作,5,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效票数如何计算?
因故不能到会或中途退席的党员能否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支部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或中途退席的党员在会前或退席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注明)。
支部大会表决之后才提出书面意见的,失去了作为表决依据的作用,应视为无效。
6,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可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表现突出,能否提前转正?
7,发展党员工作,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
如本人因故不能到会,支部大会则应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表现突出不能提前转正。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时间短了难以起到教育和考察的作用。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按期转正的依据,也可以表扬鼓励,但不能采取提前让其转正的方式来对其“奖励”。
发展党员工作,8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修订),细则(试行)共有6章33条3500字,修订后,增加1章、11条,共7章44条5000字。
这次修订,涉及文字修改300多处,其中实质性修改50多处。
发展党员工作,9,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1、关于党员的基本条件在第1条中增加了“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在第2条对先进分子的要求中,增加了“具有马克思主要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9第一章总则,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五个基本:
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十六字总要求: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三个坚持:
坚持党员标准,把政治标准放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进行;坚持入党志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个禁止、一个反对: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工作,9第一章总则,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1、关于申请入党条件将党章第一条完整写入细则,规定5个基本条件:
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发展党员工作,9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依次顺序,一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居住地党组织;三是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四是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五是流动党员党组织。
2、关于向哪个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问题,发展党员工作,9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7条规定,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3、关于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发展党员工作,9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4、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第8条规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做到“两推一备案”,即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
发展党员工作,9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9条规定了培养联系人的4项主要任务。
这次修订,明确了培养联系人的职责,细化了他们的任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教育。
5、关于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发展党员工作,9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12条规定了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3方面的具体责任:
一是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二是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三是现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
6、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教育,发展党员工作,9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13条增加了发展对象须报上级党委备案的内容。
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先报上级党委备案,再列为发展对象。
1、关于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发展党员工作,9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2、关于政治审查第16条关于政治审查需要重视的两点:
一是在政治审查内容中增加了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二是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9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16条明确规定了政审内容、方法、原则,明确了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
第16条也是新修改的细则里篇幅最长、内容最多的一条,同时也提出了具体执行避免过于繁琐。
特别是针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必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党组织意见,这个规定非常关键,避免一些流动人员入党时把关不严,避免材料作假、假发展党员的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9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3、关于短期集中培训主要有三点调整:
一是培训主体,规定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也可以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二是培训时间,将原来规定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改为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三是去掉了“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的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9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19条规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关于发展对象预审制,发展党员工作,9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19条第三款规定,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关于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的时间要求,发展党员工作,9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有两个具体问题需要把握:
第20条明确了参加人数,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21条明确了票决,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统一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关于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党员工作,9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22条增加了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
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4、关于支部决议,发展党员工作,9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23条对审批权限作出重大调整。
所有党总支部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镇(街)党(工)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也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5、关于审批权限,发展党员工作,9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6、关于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县一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承担着调控总量、优化结构的重要职责,通过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实行总量调控等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发展党员工作,9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28条对追认党员的条件、程序、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
把握追认党员这一条,一是要严格掌握;二是要省一级党委批准。
7、关于直接接收党员和追认党员,发展党员工作,9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1、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第32条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起止时间、转正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
增加了对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后是否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规定,体现从严治党的要求。
第33条规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34条明确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工作,9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35条规定,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无法认定的,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2、关于转入的预备党员资格的认定,发展党员工作,9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第36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3、关于转入的预备党员的转正,发展党员工作,9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细则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哪些情况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工作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教育管理工作,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注意哪些问题?
1、各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街道党建指导室(街道办公楼508)办理转移手续。
2、党员虽受到行政开除、除名、辞退处理,但党内未作处理,或虽受到党纪处分,但未被开除党籍和党内除名,原单位党组织应为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3、党员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组织关系可转至居住地党组织。
4、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区委组织部由永和街道党建指导室办理接转,广州市外转入的党员持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转入永和街党工委接收,转入单位党支部接收,广州市内转入的党员持原所在单位党委开具的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的程序是怎样的?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3,根据最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19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从军队、高校转来的预备党员,要特别注意审核其材料。
转往广州市内接收单位基层党委,转往广州市内的党员由永和街党工委开具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转往广州市外接收单位基层党委,区委组织部由永和街道党建指导室办理接转,转往广州市外的党员由永和街党工委开具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党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