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河岸环境保护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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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河岸环境保护的调研报告
关于X河岸环境保护的调研报告
加强对X河岸(X县段)的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X县各族人民的福祉,而且关系到X县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为给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切实履行政协职能,根据X单位今年工作计划安排,经X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环保、水利、发改、水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于今年9月上旬对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赴广东的珠海和广州等两(市)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其在河岸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河在广西境内全长343公里,在X县段就有150.6公里,流经整个城县和5个乡镇,沿岸居民大约17万人。
因此,X河不仅是X人民的母亲河,而且还是蕴含丰富文化底蕴的世界著名河流,就这一点而言,保护好X河岸(X县段)环境已显得尤为重要。
多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对土地的无序开发,X河岸(X县段)环境日渐恶化,这种恶化一是来自农业方面、非法种植、水产畜禽养殖、生活污水垃圾等方面的污染;二是来自由涉岸毁林开荒、违法采砂、乱搭乱盖引发的河岸水土严重流失、河岸景观被损毁等。
近几年来,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注重成效,使河岸环境得到了改善。
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主要是加快X沿岸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公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现已建成X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完善了城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覆盖率,提高污水收集率,增加处理能力。
(二)规范沿岸农作物种植
X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制定的《X河(X县段)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对X河岸(X县段)沿岸农作物种植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禁止在河岸边15米范围内种植农作物;二是严禁在河内边坡开荒种植农作物。
(三)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严禁在河岸毁林开荒,加快X两岸绿化带工程林的建设。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每年坚持在X沿岸种植树木,培育和保护X两岸的森林植被,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四)加强沿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加大对养殖业的监管力度,有效解决畜禽养殖对河岸的污染问题。
一是对沿岸较大规模生猪等养殖场进行搬迁;二是对沿岸具有相当规模的养殖场,采用“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进行治理,推行分散的畜禽养殖户采用“完全进入农业田利用”的方法治理。
三是无论规模大小,养殖场必须建设与之规模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
(五)整治非法河砂采掘
采掘河砂会侵蚀河岸,导致河岸生态环境恶化。
最近几年来,X县致力于整治X非法采掘河砂,截止2015年5月底,已整治非法采砂船7艘、非法运沙船3艘、非法堆砂场3个,有效防止X河岸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六)整治网箱养殖
在河道里进行网箱养殖,由于人员的频繁活动、设备的涉岸搭建、垦荒种植饲草等,同样影响到河岸的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X县结合X岩壁画申遗活动,在X河X县段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治网箱养殖行动。
(七)开展河岸环保宣传
开展河岸环保宣传,提高市民的X河岸环境保护意识。
近几年来,X县通过在本市主流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在“6.5”世界环境日印刷《学生环保手册》发给学生和开展“我爱我家(环保杯)”书法篆刻作品展赛等宣传活动,唤醒和提高全民参与X河岸环境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觉得目前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X县对河岸的管理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地方配套的河岸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
国家已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X市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如《关于加强X保护和利用的决定》等,因此,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由于缺乏地方配套的针对性更强规定条例,比如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制度、方案、措施等,造成很多操作还缺乏依据。
此外,有关制度落实也不到位,比如,2012年X县制定的《X河(X县段)流域污染整治方案》规定:
取缔河岸边15米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严禁在河边坡开荒种农作物等,而现在看来,就是在城县河岸都还存在在河岸边15米范围内种蔬菜;在河边坡种玉米的现象。
又比如,在X两岸植树造林已进行了多年,但结果是“年年种树不见树”,说明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涉岸违法占地(建堆砂场)、违法采砂、违法建筑和毁林开荒没有得到彻底的整治
据统计,截止2015年12月底,已整治的非法堆砂场只完成任务的56%;已整治的非法采砂船只完成任务的72.7%;已整治的非法运砂船只完成任务的51.6%。
对涉岸建筑物、构建物的整治举步维艰,取得的成效不大。
例如,城县的江南江北都还存在大量的涉岸乱搭乱盖的建筑物存在。
(三)部分河岸水土流失严重
毁林开荒、乱搭乱建、违法采砂等造成的部分河岸水土流失依然比较严重。
目前,就是在管理相对比较严格的城县段河岸,都还存在毁林开荒的现象,在城县外的其他河段,这种现象更加严重。
(四)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虽然有很严格的针对各种污染的法律法规约束和曾有过针对各种污染的较有力的综合整治,但由于设施、监管等方面的原因,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影响X河岸环境的主角,如禽畜、水产养殖污染和农药、化肥污染;沿岸乡镇、村屯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
(五)对河岸管理力度不够
河岸环境监察、监测等监管及执法能力仍较薄弱、整体建设水平不高,队伍不健全、人员素质低、设备装备缺乏、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导致对河岸管理力度不够。
涉岸毁林开荒和违法建筑问题比较突出,整治力度有待提高。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自撤地建市、撤县设县以来较长的一段时期,由于市、县之间责权划分方面的原因,致使对X河岸(X县段)的管理处于“三薄一缺”状态,即队伍薄弱、经费薄弱、机构薄弱和缺乏长远规划,不能形成管理上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期间所开展的一些管理或整治活动都是带有临时性质的“运动式”的行动,自市县责权明确之后的这几年,这种状态才得到改变,但已造成X河岸环境保护工作的滞后。
二是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工程对X县而言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许多工作仍在摸索中进行,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据初查,目前仍还没有一部独立的专门针对河岸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均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因此,很多的实际操作仍缺乏法律依据,增加了工作推进的难度,出现一系列的实际问题。
三是X县本级财政比较困难,经费比较紧张,致使一些计划中的工作难于开展,或是虽然开展了,但进行得不到位、不彻底。
三、意见建议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各项中心工作的基本原则。
现根据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针对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特提出如下具体的意见建议:
(一)着力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理清思路,超前谋划,切实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力争将有关X河岸(X县段)环保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县、和市规划盘子,以获得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根据X市《关于加强X保护与利用的决定》、《X市治理和保护X的若干规定》等文件法规,及时完善X县“十三五”项目规划,并认真做好“十三五”期间项目策划、论证、申报工作,为今后X河岸(X县段)环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着力解决“三个一”
一套制度、一支队伍、一项经费,如果解决好这“三个一”就能抓住了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的“牛鼻子”,因此,要长期而有效地管理好X河岸(X县段),必须着力解决“三个一”。
1、建立和完善制度,严格依法治理X河岸环境。
坚决实行最严格的河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河岸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加强X河岸(X县段)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立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台河岸环境保护条例、河岸环境治理综合执法条例、河岸环境治理监察条例等针对性更强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细化工业污染防治办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防治办法等行政法规;根据X河岸(X县段)水土流失、乱搭乱盖等治理成效不太理想这一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的文件法规,完善河岸环境治理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理生态环境,加强联合执法,积极推进电视问政,强调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促进河岸环境保护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着力建立和完善河岸管理机制,
以就近便利为原则,结合“美丽乡村”清洁工程活动,将河岸管理任务具体分解到沿岸镇村屯,划分责任段,县直各单位具体挂包到各责任段,各责任段设立明显标志,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采取集中综合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媒体曝光等手段,确保河岸管理工作真抓实干、效果显著。
2、加强河岸环境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针对目前队伍不健全、人员素质偏低、设备装备缺乏等现状,通过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大投入、健全机构、配齐人员,打造一支各方面素质都过硬的河岸环境保护工作队伍。
由于河岸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建议从国土、交通、水利、城管、环保、畜牧水产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以确保精确执法和快速执法,同时在各河段村屯中建立信息员队伍,加强巡视,及时举报,有效遏制各种非法破坏行为。
3、保障经费投入。
启动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工程,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需要长期的较大的经费投入,由于X县本级财政比较困难,独力完成这项经费投入不现实,因此必须千方百计地多方筹措资金。
除了争取市的经费支持外,还可以借鉴外地的做法筹措资金,例如,云南洱源县在筹措湿地环境保护资金上,可谓多措并举,其中就有一项经费是从下游反哺上游的机制中获得的(河流上游守护青山绿水,为保护环境而拒绝污染项目入驻,下游享受环境收益,有必要向上游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金)。
X是西江水系上游,事关南宁、珠三角等地县饮水安全,为保障下游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作出了巨大牺牲,下游理应给予上游经济补偿。
建议积极推进国家、自治县层面制定下游对上游实行生态补偿的措施。
(三)着力抓好“两治一保”工作
在整治网箱养殖、违法采砂基本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下,继续着力抓好整治污染、整治涉岸乱搭乱盖和保持水土的“两治一保”工作是X河岸(X县段)环境保护的当务之急。
1、继续开展对各种污染的整治工作。
首先,对涉岸项目,要严把项目准入关,对达不到环保准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严控污染项目过快增长。
对现存涉岸企业,进行全天候监管,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偷排偷放的无良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手软。
可通过设重金奖励举报者的办法加大监督力度。
其次,在管理上有所创新,比如,以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倒逼企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
重点在沿岸村屯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处理点,变废为宝,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尤其是对沿岸村屯的养殖业,实行畜禽规模集中养殖,建立畜禽粪便收集站。
2、继续加大对涉岸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物和构建物的整治力度。
目前,仍有一些涉岸违法堆砂场还没有得到整治,建议采取集中综合整治的方法,一鼓作气,彻底整治违法堆砂场。
涉岸违法建筑物和构建物一般集中在沿岸的城县、乡镇、村屯,首先要调查摸底,掌握准确数据,然后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城县部分可结合此次棚户县改造和河堤工程建设进行整治;乡镇村屯则需制定整治计划然后按计划分阶段进行。
3、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毁林开荒,已经开垦的河岸,恢复生态,明确河两岸50米范围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植被,提升河岸生态涵养能力,减少水土流失。
深入贯彻落实X市委市政府“绿满八桂”X市造林绿化工程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X市关于“100公里X沿岸竹子绿化工程”建设。
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同时又要兼顾百姓利益,比如,可以借鉴整治网箱养鱼补贴办法,给积极响应的群众予经济上的补偿。
多鼓励种植竹子等既能固土又可取得经济效益的植物,谁种谁收益,同时,想方设法引进加工企业,促进退耕还林群众增收,提高群众参与X河岸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四)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市民河岸环境保护意识
继续把生态文明和河岸环境整治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对乱排乱放、乱搭乱盖等行为进行曝光。
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河岸环保教育进学校、进社县,进村屯等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河岸环保、关心河岸环保、支持河岸环保的良好氛围,提高市民河岸环保意识。
(五)着力打造优美河岸景观
河岸景观是指在河岸范围内,运用景观的构成要素,通过改造河岸形式,布置园路,种植植物,设置小品等途径,营造具有审美艺术、生态和人文的景观。
因此,可以考虑在X河岸(X县段)选择适当的地方建设河岸景观,这样既满足人们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对河岸景观的要求,又可以美化河岸和有效保护河岸环境。
赠送:
一份《国际商业合同》
国际商业合同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运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港口: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卸货港口: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支付条件:
按下列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
第十一条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电报:
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
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
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
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
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
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
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签署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