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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实训基地

汽车实训基地

管理规章制度

(试行)

 

机电工程系汽车专业

2005年3月30日

 

一、岗位职责

1.汽车实训基地负责人岗位职责

2.汽车实验实训员岗位职责

二、汽车实训基地实训室工作管理制度

(一)管理

1.汽车实训基地管理规定

2.汽车实训基地资产管理规定

3.汽车实训基地各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4.汽车实训基地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5.学生实训(验)守则

(二)运行

1.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2.实验实训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

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负责人岗位职责

实训基地负责人包括实验实训室主任,在系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下工作,其在工作过程中承担下列职责:

1.执行学院关于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各项决策。

2.负责组织编写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写实训基地年度资金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完善实验实训指导书、教材等教学资源,为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和其它任务提供保障。

4.加强实验实训基地环境建设,完善实验实训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

组织参与建设项目论证、设备购置、验收。

组织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有关物、卡、登记册等物资。

5.负责本基地有关数据和报表的收集、整理、建档、统计上报工作。

6.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开展实验实训装置研究和自制工作。

7.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搞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完善、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8.领导下属各实验实训室中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下属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作。

9.负责下属实验实训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0.组织定期检查和假期检查,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安防工作,总结实验实训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11.按照学院有关实验实训室评估要求,组织、参与、实施评估工作。

12.组织学年资产清查工作,并写出报告上报。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学院规定的其它工作。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员岗位职责

实验实训员指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在实训基地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其在工作过程中承担下列职责:

1.协助实训基地负责人或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搞好实验实训室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2.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

3.负责实验实训前和实验实训过程中仪器设备、实验实训材料、实验实训试剂的准备及实验实训后现场的清理工作。

协助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实训。

4.熟悉实验实训室常规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原理,掌握常规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技术。

5.负责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

办理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增、贴标签等手续,做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物资帐目的管理工作。

6.督促教师做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登记等工作,落实学年资产清查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实验实训室的基本信息材料和档案资料,负责填写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和有关实验实训室统计报表等工作。

8.做好实验实训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9.承担学院安排的实验实训室参观接待、讲解工作。

10.完成所在系、实训基地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汽车实训基地各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汽车实训基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基地负责人是实训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实训室管理员为本室安全管理责任人。

2、实训室是实验实践教学场所,除相关管理人员及当堂指导教师和学生外,任何人来未经该管理员允许,不得入内。

3、实训室管理员和实训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规范教学的观念,熟悉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知识。

在学生进入实训室前,必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4、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当堂实训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

5、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6、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7、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8、起动发动机前必须先将排气管接上尾气抽排系统。

9、汽车实训室为开放式实训室,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和实训教学情况下,为教师和学生尽可能提供备课和见习机会,但必须在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下进行,严禁未经允许进入实训场所。

10、实训室管理员要做好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保障设备设施的良好技术状态和工、量、刃、卡具的齐备。

11、实训指导教师要配合实训室管理员做好实训后设备检查验收工作,如实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卡》,以便管理员及时对仪器设备及设施进行维护修理。

12、实训室管理员要加强关电、关水、关灯、关扇、关门窗的管理监督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防范工作。

13、未经实训室管理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在场室内私接乱拉其它用电设备,对造成设备损坏或对正常教学工作造成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严加处罚。

二、汽车底盘构造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2、实训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拆装汽车零部件时,用锤敲击时注意零件表面的保护,并防止变形损坏。

5、车底作业时,应在升降台下安全保护架,确保安全。

6、拆卸悬挂弹簧时,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7、进行制动试验时,必须经指导教师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8、金属零件的清洗,只可用金属清洗剂或柴油,不得用汽油在实训场内清洗。

9、拆装汽车结构时,尽可能使用油盘,做到零件、工量具和油水等不落地。

10、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能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三、汽车电器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2、实训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测量或配制加注电解液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谨防电解液飞溅。

5、测量蓄电池电压时,必须断开充电机电源,分清极性,且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6、电池充电时,必须拧松加液盖排气,控制好充电电流,注意防火和加强通风。

7、使用电烙铁焊接时应防止触电及烫伤,不许学员利用电源手机充电及作其它用途。

8、实训场内交流电源只能由指导教师控制。

指导教师应注意用电设备的可靠接地,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9、不能带电进行线路连接作业。

线路连接完毕必须由指导教师检查后方能通电,同时应做好防止短路起火措施。

10、所有仪器仪表等教具,使用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实习项目不得超越教具的功能范围。

11、在进行线路连接实训时,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才能通电试验。

通电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短路、搭铁、设备卡滞、异响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指导教师处理。

12、严禁用刮火的方法来判断是否有电或线路极性。

启用新蓄电池应做好初充电工作。

13、严禁用水冲洗发动机室,以防短路,造成电子器件的损坏。

四、汽车电子控制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2、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起动发动机前必须先将排气管接上尾气抽排系统。

5、在起动发动机前,必须检查周围工具,零件和人员是否撤离,检查机油,冷却液加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指导老师的监控下方可起动。

6、起动发动机时,如发现有燃油渗漏,应及时处理,以免引起火灾造成危险。

7、起动发动机时,应备好灭火器在旁边,以防不测。

8、严禁用汽油清洗零件,只许用金属清洁剂或柴油清洗。

9、在加注汽油时,严禁起动发动机或有明火存在。

10、使用“充电一起动器”时,必须严格执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11、发动机热机后,严禁打开水箱盖,触摸排气管和发动机冷却水管。

12、实训场内交流电源只能由指导教师控制。

指导教师应注意用电设备的可靠接地,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3、测量电脑或电子控制器引线端子电压时,必须使用高阻抗的数字式万用表,不得使用试灯。

14、拆卸电瓶桩头时,必须将点火开关置于OFF档,先拆负极,再拆正极。

15、拆卸和安装ECU连接线路时,应先将点火开关置于OFF档。

16、每一个实训项目都必须由指导老师现场指导,督促完成实训。

五、汽车发动机拆装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汽车发动机的拆装、起动、检测作业必须在指导教师的示范、指导及允许下进行。

2、汽车发动机在拆装过程中,坚持做到零件、工具、油水三不落地。

3、汽车发动机在拆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拆装工艺要求进行,绝对禁止乱拆、硬砸、硬撬等野蛮作业。

4、要正确使用工、量、刃具,避免野蛮操作,以免损坏零部件及工具。

5、汽车发动机起动前,应以指导教师检查无误后,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无工具乱放、零部件漏装、电器错接、紧固不可靠、油水漏加,人员无撤离、灭火器不到位。

6、发动机拆解后,其零部件的摆放应归类整齐,其清洗时应远离发动机检测和发动区,以免引起火灾。

清洁后的废油应及时集中回收入库。

7、汽车发动机起动后,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调试和检测,防止转动件的缠绕、冷却水及排气管的烫伤、检测头错接等事件发生。

8、发动机使用的燃油,应视情况定量领取。

实训结束后还未用完者,应及时入库保管。

9、当堂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关电、并清理现场和设备地面卫生,如实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表。

六、汽车空调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2、实训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使用电烙铁焊接时应防止触电及烫伤,不许学员利用电源手机充电及作其它用途。

5、实训场内交流电源只能由指导教师控制。

指导教师应注意用电设备的可靠接地,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6、拆卸和安装空调ECU连接线路前,应先将点火开关置(OFF)档。

7、所有仪器仪表等教具,使用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实习项目不得超越教具的功能范围。

8、凡是电脑或电子控制器引线端子,在未明了其测量方法之前,不能使用试灯进行测量。

9、加注制冷剂及检漏时,场所应加强通风,以防中毒。

10使用冷媒回收机须由指导教师亲自操作,并按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防止长时间空调系统运转。

11、在进行空调制冷剂加注时,严禁在压缩机运转时打开高压手阀,并留意高压侧的压力数值,如压力偏高应立即停机检查,以免空调系统损坏。

七、汽车智能化考评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2、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起动发动机前必须先将排气管接上尾气抽排系统。

5、在起动发动机前,必须检查周围工具,零件和人员是否撤离,检查机油,冷却液加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指导老师的监控下方可起动。

6、起动发动机时,如发现有燃油渗漏,应及时处理,以免引起火灾造成危险。

7、起动发动机时,应备好灭火器在旁边,以防不测。

8、在加注汽油时,严禁起动发动机或有明火存在。

9、发动机热机后,严禁打开水箱盖,触摸排气管和发动机冷却水管。

10、测量电脑或电子控制器引线端子电压、电阻时,必须使用高阻抗的数字式万用表。

11、拆卸和安装ECU连接线路时,应先将点火开关置于OFF档。

12、拆卸电瓶桩头时,必须将点火开关置于OFF档,先拆负极,再拆正极。

13、不得随意关掉计算机电源。

八、整车综合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训设备;不得做与实训内容无关的项目;不得随意拆卸实验设备上的零部件,以免损坏教学设备。

2、实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实训指导老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报告。

3、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整车实训时,指导教师必须现场指导,以免误操作发生意外。

5、整车起动前,应仔细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合要求,起动时车前后不允许站人,无指导教师批准,绝对不允许随意起动车辆。

6、在无指导教师批准情况下,不允许任何人进入车内,需要进入车检测时,应拉好手制动器,并检查车轮三角木支垫完好。

7、整车故障判断与排除等检测作业时,不允许随意拨开插接器或拆下传感及执行器,以免造成损坏。

8、起动发动机前必须先将排气管接上尾气抽排系统。

9、进行车内电气检测实训时,不必拆下的其它零部件绝对不能拆卸,不能检测的有危险的部位,绝对禁止用表测量,如安全气囊。

10、汽车起动与检测时,应备好灭火器,以备不适之需。

11、整车举升时,应选好举升臂支承点,并可靠支承,方能举升,举升时车内严禁坐人,车辆刚举升离地时,应暂停检查其支承绝对可靠时,方能允许继续举升。

整车举起后应立即加保险支承支柱,经检查无误后,在指导老师允许下方可进入车下检测作业。

12、实训项目教学结束后,应将车、架等恢复原位,并如实填写设备使用记录,经相关人员认可后方能离场。

13、凡人为或失误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者,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汽车实训基地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1、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能力,掌握相关实践教学项目及仪器仪表。

设备,工具的规范使用。

实训指导教师应参与实训室的建设,改进更新实训项目,实训方法和实训技术。

2、遵守并监督学生遵守校内实践教学有关管理制度。

3、负责学生的实践教学课前教育,包括实训室制度,设备使用及安全教育等。

4、负责当堂实践教学课的工量器具及实践教学材料的统一领(借)用和归还,协助管理员做好实践教学耗材的管理。

5、负责实训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6、负责实训教学课堂纪律,学生考勤,负责按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教学并负责学生的实训教学全过程的管理,维持正常课堂教学秩序。

7、负责学生的实训教学成绩考核及考证工作。

8、负责课后组织学生清洁设备和场地,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

9、负责按要求规范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一、十要

1、要衣着整洁,佩戴胸卡。

2、要按规定上、下课打卡,自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要听从教师指导,服从工位分配。

4、要认真学习入门知识,掌握操作工艺和安全规程。

5、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穿戴防护用具。

6、要按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实训任务。

7、要爱护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节约材料。

8、要互教互学,取长补短。

9、要保持实训场的整洁美观。

10、要注意关电、关水、关门、关窗、关气。

二、十不准

1、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

2、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带小吃。

3、不准串岗,脱岗和干其他事情。

4、不准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和量具。

5、不准无安全防护上岗作业。

6、不准马虎从事,代做代考。

7、不准私带工具,量具和材料出实训场地。

8、不准乱丢乱放乱拿工具和材料,乱丢果皮和杂物。

9、不准在实训场内大声喧哗,嘻闹和追打。

10、不准损坏安全设施,污损地面和门窗桌椅。

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实训室资源条件、提高实验实训室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在实施素质教育、高新技术开发、学生技能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做好全院的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原则与意义

实验实训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实验实训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全院实验实训室要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实训资源的效益。

每个实验实训室开放都必须面向全院学生,开放实验实训室所有能提供的项目,重点鼓励学生小制作、发明、创造活动。

二、实验实训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实训基地或中心负责具体开放管理工作,要求每个实训基地根据自身的条件制定具体的开放管理办法。

2.全院实验实训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培训等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对全院学生及对外开放使用实验实训室。

3.全院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以基地为单位,每个基地根据自身的情况指定开放的管理办法。

4.实验实训室开放过程中,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禁向个人出租场地和仪器设备。

5.开放以实验实训室现有资产为保障条件,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向学生收取仪器设备等使用费。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学生操作、使用不当或其它非正常性行为造成损坏的,由学生负责赔偿。

6.危险和其它特殊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机操作。

 

实验实训室社会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的作用,更好地挖掘实验实训室的潜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调动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实验实训室在保证完成校内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的范围

1、开展科学实验、检测、计算、分析、化验、诊断、鉴定、数据处理、微机培训、软件制作等技术服务。

2、开设实验实训教学课程。

3、技术改造及科研试制、小批量生产等。

4、仪器设备调试、安装和维修等。

5、实验实训装置、实验实训技术、实验实训设计的改进及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咨询服务。

二、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的组织管理

1、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实行学院统一领导,系或中心二级管理,集中核算的办法。

各系或中心组织对外服务工作,实验实训室是对外服务的基本承接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接项目。

2、需要对外开展服务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出具体的服务项目和对外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报学院审批,财务处和教务处备案,经过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

3、实验实训室要确保对外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明确责任,必要时应签订对外技术服务合同。

签订对外服务合同,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加盖设备合同专用章。

4、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过程中,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禁向校外单位或个人出租场地和仪器设备。

5、合理计算服务项目的成本费用,合理定价收费,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6、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由教务处和财务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

若违反规定,一经发现,除所得收入全部收交财务处外,按情节轻重,扣发直接责任者和主管领导的津贴。

三、收费标准制定原则

1、材料费:

根据购入价,按实际消耗计算、收费。

2、仪器设备折旧费:

根据不同情况,每小时按原价的0.5‰-2‰计算。

3、管理费:

按材料费、设备折旧费、工时费、水电费总和的10%-30%收取。

说明:

(1)水电费:

按实际使用量×水电费单价

(2)工时费:

按各种收费标准执行

4、咨询费: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收入管理

1、实验实训室对外服务收入由财务处管理,每学期与财务处进行结算,以每学期实际到款额为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现金或将收入转入校内、外其他账户。

2、收费由承担对外服务的实验实训室按标准核算金额,统一上交财务处,票据到财务处开具。

五、收入分配方法

按照《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服务(对外创收)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汽车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实训室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

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实训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实训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实验实训室任务: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开出记录及实验实训项目统计、实验实训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实训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耗材等管理材料: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耐用品分户帐、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仪器设备借用记录等。

4.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

实验实训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实训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实训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实训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实验实训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管理

1.本制度适用我院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中心、检测站。

2.要求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中心、检测站设立档案专柜。

3.教务处为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应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各基地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基地负责人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4.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实训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5.各单位根据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6.严格实验实训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实训基地负责人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否则不能离岗。

 

汽车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对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要求,为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信息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1.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

实验实训室名称和编号、批准建制文件、面积、检查评比和评估情况。

2.实验实训室沿革和主要特色

实验实训室历来在教学、科研及培养人才中取得的成果,目前具有的水平,编写实验实训教材的情况及实验实训教学的改革进程与展望,实验实训室的投资与效益等特色及评价。

3.实验实训教学基本信息

实验实训室任务、实验实训大纲、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实验实训教学的文件资料等。

4.仪器设备基本信息

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物文字资料和技术资料,设备配置清单及状况、更新情况、利用率、完好率、仪器使用维修记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大型设备的使用情况、功能开发及效益。

5.人员基本情况

实验实训室主任和各类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室专、兼职人员)情况、人数统计、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

6.其他基本信息

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实训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实训研究的有关论文、成果鉴定证书,实验实训室经费的收支情况,校、院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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