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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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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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提要

1.1.1项目名称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危旧房改造

1.1.2项目建设地点

都昌县武山林场内

1.1.3建设单位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

1.1.4项目法人代表

冯超起

1.1.5项目主管单位

都昌县林业局

1.1.6项目性质

原址重建、维修加固

1.17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危旧房改造26户,占地面积为5200㎡,总建筑面积4380㎡,其中:

统规自建18户建筑面积3660㎡;(统规统建6户为一栋三层楼房建筑面积480㎡,其中:

5户为林场职工房,1户为林场办公用房资金有场部出资);维修加固3户建筑面积240㎡。

1.1.8建设目标

持续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的改造工程,从群众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出发,切实改善偏远地区危旧房居民的居住环境,使林区危旧房居民获得相对舒适的生活环境,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

通过林区危旧房改造,扩大当地住房消费需求,拉动周边经济的发展,确保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1.1.9项目建设期及进度

资金拟安排在2011年第二季度。

建设期为10个月,拟安排在2011年6月—2012年4月

1.1.10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300万元。

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政府补助资金26万元,省政府补助资金26万元,其余投资由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及职工自筹解决。

1.1.11可研报告编制单位

江西省吉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编制依据

1.《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

2.《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

3.《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2006年;

4.《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国有林场2011年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5.《关于下达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赣林发[2011]135号文件)

6.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提供的基础数据;

7.《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参考)

1.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表1-2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危旧房改造规模

26

2

户数

26

3

受益人口

104

4

总占地面积

5200

5

原址重建住宅建设面积

4140

维修加固房

240

6

原址重建住宅及维修工程费用

万元

276.8

含基础设施

7

投资规模

万元

300

(含基础设施)

8

建设期

10个

1.4可行性研究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

符合扩大内需,确保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要求。

是实现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生活基本保障水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经历了几十年的资源开发利用、有利地支援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目前,林区已由木材生产为主转为生态建设为主,为实现国家生态安全与社会发展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由于历史的原因,林场职工居住区规划不合理,住宅建设年代久,存在着房屋破旧,低矮潮湿,环境脏乱,排水不畅,安全隐患大,居民生活极为不便等问题。

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本项目通过国家经济政策的大力扶持,对多年积累的、难以实施改造的林区棚户区(危旧房)问题与城区建设布局调整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既符合我省生态建设的要求,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又能够配合林场的产业布局调整。

在极大改善国有林场职工的居住环境的同时,有效拉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对改善国有林场居民生活条件、促进林区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现实意义。

通过中央政府及省财政补助部分建设资金以及国有林场、居民自筹多种资金渠道和省、地方关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有关优惠政策减免税费,可以使项目顺利实施。

因此,本项目是十分可行的。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与由来

国有林场在建设初期,受国家经济能力的制约,林区开发建设一直采取“先生产、后生活”,“边生产、边建设”的总体思路,特别是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是作为林业生产的附属工程,从设计到建设都采取“因陋就简”的发展模式,使林区的生活条件仍然停留在相对落后的计划经济年代水平。

特别是林场址,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社会生产与经济的主体是林业,用市场配置资源的理念也无法在林区发挥作用。

所以,导致国有林场职工居民住宅在建设布局上过于集中,形成林区特点的“棚户区”、危旧房,由于住宅过密,很难形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社区”,给排水、供暖、燃料等无法达到合理的集中供给规模,同时还带来环境恶化,卫生条件较差,道路泥泞,垃圾成堆等诸多问题。

国有林场职工居民住房条件与国家小康建设目标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要求相距甚远。

我国社会人口结构类型是以农村人口为主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应以农村社会发展水平作为衡定标准。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家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绝大多数的地方解决了温饱问题,沿海等地区率先进入了小康社会。

但要真正实现全面小康这一目标,必须加快农村的发展,使全社会的人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

“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

同时国务院提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要求,确定进一步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国有林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林区的目标要求,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同时也是国家拉动内需,保持经济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举措。

为此,党中央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积累,确定我国社会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本项目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提高国有林场职工生活水平,拉动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国有林场建设重点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在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布局调整上缺乏资金推动。

长期以来,林场居民的居住条件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目前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居民房屋多是七十年代建成的,结构以泥瓦平房、砖木为主,墙体及门窗保温性差、屋面保温、防水性不好,冬季漫长,室内温度不足;夏季漏雨潮湿,室内卫生环境差。

在一定程度上已形成危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区住房困难问题,温家宝总理指出“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林业发展、改善职工生活的基本条件”、“要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本项目的建设是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1.是改善国有林场居民生活条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通过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入,资助林业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工程,既是加快林区小城镇建设步伐,建设文明林区的需要;又是提高林区群众生活质量,确保林区群众更大程度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实现城乡建设一体化的重要措施。

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工程。

2.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确保林区社会的稳定

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形势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要保持我国社会与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应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

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利于拉动当地建筑业、建材业发展,带动运输业、金融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对于扩大内需、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保持林区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3.有利于林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

本次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充分考虑到我县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要求,并结合各林场所撤并调整规划。

对于居住在山上林场居民而言,依然采取明火取暖、做饭,火源管理难度大,既对林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也给周边森林防火带来巨大压力。

通过集中建设居民区,使林区职工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形成一定的居住规模。

由于人员的集中,有利于林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也有利于林业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和林区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林业企业调整以木材生产为主的单一产业结构,促进林区经济多元化发展格局的形成。

4.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林区社会的需要

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中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实施的原则,通过科学设计,达到节能、舒适和方便生活的目标。

在提高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提高职工医疗、社区服务等生活质量,使林区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进而全面推进和谐林区建设。

由此可以看出,对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危旧房进行改造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优化调整国有林场产业布局,建设文明林区的需要,其建设对于促进林区经济的发展和保持林区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第三章危旧房改造需求分析及建设规模的确定

3.1安置小区住宅现状情况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为副科级单位,隶属都昌县林业局,现有总人口1100人,其中在职职工163人职工住宅面积11410平方米。

按建设年代分:

1969年前建设的3200平方米,1970—1980年建设3600平方米,1980年后建设4610平方米。

按照国有林场危旧房界定标准,属危旧房的面积为9200平方米,有70%以上的房屋处在危房之中,是典型的棚户区(危旧房)。

3.2危旧房改造需求预测分析及建设规模确定

3.2.1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危旧房改造规划及用户调查情况

依据《国有林场危旧房界定标准》,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属危旧房今年按上报计划及实施方案批复情况,拟完成26户危旧房改造任务。

上报危旧房改造计划是在用户调查基础上进行的,根据调查显示,本次居民选择并确定的危旧房改造方式为原地重建、维修加固。

3.2.2危旧房改造住宅建设标准

根据对项目区住宅情况调查,目前项目区住宅每户人口数量在2~5人之间,其中以2人/户、3人/户住宅户型结构为主,此两种户型结构住宅比例占拟改造棚户区住宅户型的90%以上,个别存在5人/户以上的户型。

为此,本次可研确定危旧房改造住宅新建方式。

3.2.3项目区拟建规模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批复,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2011年危旧房改造总户数为26户,为原址重建、维修加固。

第四章建设条件

4.1自然地理概况及社会状况

4.1.1自然地理概况

项目实施地点都昌县大港镇,位于县北部的武山山区,东与鄱阳县接壤,北与彭泽县为邻。

武山林场位于江西省“三尖源”森林公园的中心位置。

距县城50公里,杭瑞高速12公里,面积87平方公里,人口1.16万人。

大港镇辖大港、高塘、星坂、飘水、大田、丹凤、小埠、土目源8个村委会及3个林场。

地理位置:

东经116度2分24秒至116度36分16秒,北纬28度50分28秒至29度38分8秒。

⑴水文:

都昌地貌丘陵和滨湖平原为主,且水域宽阔,局部有低山分布。

地势北高南低,并以大港到汪教褶隆起带为轴心,向西北和南东两个方向倾斜。

境内最高点为北东部的三尖源,海拔647.3米,滨湖区海拔最低处仅10米。

自东北向西南呈低山、高丘、低丘、平原、湖区的变势。

都昌水系发达,河港纵横,共有大小河港39条,总长359.6公里。

按其流向,大致可分为大港、大西湖、新妙湖、大输湖、大沔池、洲家湖、团子口七大水系。

⑵地形地貌:

该项目位于都昌县武山林场场部,建设地块比较平整。

⑶气候:

项目区内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

年际平均气温为17.1℃,变化幅度在16℃—17℃之间。

气温日较差为7.1℃。

1月最冷,平均气温4.4℃,7月最热,平均气温29.3℃。

累年各月平均值顺序为:

4.4℃、6.0℃、10.7℃、16.5℃、21.5℃、25.4℃、29.3℃、29.1℃、24.6℃、18.9℃、12.6℃、6.8℃。

2、积温:

年平均≥℃的活动积温为5800—6500℃。

3、地温:

年平均地表温度19.5℃。

4、无霜期、无霜冻期:

累年平均无霜期261天,无霜期最长300天,最短227天。

全年平均无霜冻期271天,最长可达300天,最短239天。

5、日照:

累年平均日照时数2076.3小时,日照率47%。

6、降水:

1952—1958年累年降水量1728.28毫米,1959—1989年累年平均降水量1391.5毫米。

7、蒸发量及干燥度:

累年平均蒸发量为1572.5毫米。

累年平均蒸发量大于降水量,相对湿度78%,干燥度1.27。

气候特点是: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水热同季。

适宜居住环境。

⑷地震:

本项目所在地块地质情况稳定,建设场地所在地地势平坦,项目地质情况适宜项目建设。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本工程抗震设防度为6.5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本工程按基本烈度6.5度进行抗震计算。

4.1.2社会状况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始建于1957年,为副科级单位,隶属都昌县林业局,场部位于都昌县蔡领镇以北下设彭冲涧、彭冲港、梅溪、王玉、果苗、曹芳、药材七个分场和一个挂靠村。

经营面积1.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5亩,森林蓄积11.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97.1%。

4.2其他建设条件

4.2.1工程地质概况

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都昌县大港镇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工程地质情况良好,适于进行土建工程施工。

4.2.2交通运输条件

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都昌县大港镇与湖口、潘阳、彭泽三县交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4.2.3市政基础设施条件

1.给排水基础设施条件

由附近的城市自来水管道上引入两根DN200给水管,并分别设水表、闸阀及管道倒流防止器,并在室外成环状网,供本地块生活及消防用水。

场区地面雨水沿地势自然排放。

3、供电条件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现有10KV线路,供电能力可以满足本工程新建住宅楼用电。

4、原材料的供应条件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建设所需的建筑材料可通过就近的地方进行外购,提前预定可保证原料的供应及建设工期。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5.1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及原则

5.1.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积极应对世界性金融危机,确保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国有林场居民居住条件、推进我省生态建设发展、促进林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国有林场危旧房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5.1.2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以改善民生和促进生态建设为导向,统筹兼顾改造后林场所居民的产业依托,切实保障我省林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坚持科学规划在先,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做到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最大限度的发挥工程效益。

3.依法改造,确保稳定。

严格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国有林场危旧房住户特别是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4.设计中尽可能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达到节能、节水、环保、节约投资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5.2安置小区总平面布置

5.2.1安置小区现状概况

本次危旧房改造建设地点为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建设用地,经都昌县土地、规划部门核准同意作为本次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本次安置危旧房住户26户,占地面积为52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380平方米。

其中:

(维修加固3户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原址重建统规自行建筑18户建筑面积3660平方米,原址重建统规统建筑6户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市政管网建设条件较为完备。

5.2.2新建住宅总图

1.总平面布置

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本次危旧房改造总户数为26户均为原址重建、维修加固。

总平面布置强调整体考虑、合理设计、结合实际、集中管理的原则。

2.居住建筑设计

本次建筑设计按照行列式布置住宅,结合道路将住宅布置为南北朝向。

单元组合以“一”字型为主,这种布置方式可使每户都能获得良好的日照和通风条件,便于道路布置、管网配套、实现节能,节省投资。

3.道路设计

本次国有林场危旧房安置区道路均为新建。

路网布置应因地制宜,结合都昌县现有市政路网现状,构建安置区内部及对外通行道路系统。

安置区内主路宽度采用7.0米,宅前路宽度采用4.0米,路面结构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不仅使小区内部交通顺畅,而且也为居民出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4.绿地设计

增加居住区绿化用地,提高绿化覆盖率,根据用地条件适当布置一些休息厅、廊、棋牌桌及小型健身器材,为居民提供一个休息、锻炼、散步、娱乐及人际交往的空间,在舒适、安静、优美的环境中增进邻里和谐关系。

5.3住宅建设方案

5.3.1编制依据

1.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2.《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7.《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23/T120-2001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9.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5.3.2建筑方案设计

依据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书中要求,国有都昌县武山林场2011年危旧房改造工程共26户,全部建在林场区内。

一、.新建工程建筑方案设计

本次新建26户住宅。

设计根据相应的设计规范和使用者不同需求,按照我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依据我场职工意愿和住房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宜楼则楼、宜平则平,合理设计户型,采取多种改造方式与统规自建、统规统建相结合的模式,分为楼房、平房、维修加固、三种。

户型结构

为适应农村生产、生活需要,新建房屋为原地重建,户型结构采取单独立建设模式为主。

1、楼房改造要求

(1)正屋:

建房时统一层高:

一层高(包楼面)3.7米,即正负零至现浇楼面为3.7米;二层楼面(包楼面)为3.6米;正屋二层一顶。

正屋阳台统一为开放式,不封闭。

二层阳台统一建造白色花瓶的栏杆。

各户要统一建微派建筑,统一正脊瓦顶2.8米,山头最高脊高3.3米,起山头的两侧楼面严禁存在飘檐。

屋顶统一盖灰黑色陶瓷瓦。

屋外墙统一刮白。

正屋二层楼面阳台不覆盖(即1.2米阳台不盖顶)。

(2)厨房:

各户厨房屋顶统一混泥土结构与正屋一层楼面同时进行现浇,现浇平顶飘檐20公分,占地面积10㎡。

(3)院墙:

每户后面地基不能空,没建厨房或没建满的地方要求必须砌砖围院。

围院砌砖统一高(正负零经上)1.8米,平顶、外墙体刮白。

场部建议厨房及院墙与正屋微派建筑保持一致。

(4)建水冲式卫生间和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一定要按要求做,保证卫生。

2、平房改造要求

平房区,第一排规划做二幢,平均分摊地基,其它平房宽为11米(特殊情况除外),深为13米,正屋前檐高4米。

平房与平房左右间隔60公分,前后间隔6米,根据各自经济能力,正屋进身定为7—9米,其余做厨房和卫生间,正屋的后面左边统一建厨房(也可以在正屋里建厨房及卫生间、但厨房也必须建在正屋左边),舍屋为水泥平顶,其余地基必须砌院墙,院墙统一高1.6米,以免日后不必要的地基之争。

平房不允许倒楼面和做天沟,今后也不能改为楼房。

如果强行倒楼面,将不退还保证金儿不享受危旧房改造资金我。

为了美观,大门宽统一定为1.3—1.5米,窗户1.2米宽、1.5米高。

平房必须起山头做得派建筑,山头前后各三个,前后对称,山头两边留孔(以昌河轮胎为模型),盖新村一样的灰黑色陶瓦,平房建成后要内外粉刷,包括院外墙和屋外墙要求刮白;做地面;装好门窗;通水通电;建水冲式卫生间和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一定要按要求做,保证卫生。

3、维修加固房改造要求

所有维修加固房屋,要求屋顶翻新,墙体要加固,内外粉刷,外墙刮白,倒水泥地面,门窗更新,要有厨房,要建水冲式卫生间、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要严格按照要求做,保证卫生。

维修加固后的房屋面积一定要达到50平方以上。

二、建筑立面和色彩设计

在建筑外立面和色彩设计上充分考虑了本次危旧房改造是建在林区,结合都昌县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建设富有城市住宅特点、特色同时又不失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宅的建设理念,外立面采用外墙涂料饰面,加设线角构件装饰,强调线角的丰富性,使得新建住宅规整而不呆板,错落而不凌乱。

建筑色彩按组团、不同色调的线角构件,进行分组识别,在外墙涂料上采用色彩变化,增强建筑的可识别性。

整体立面以稳重、雅致为基本要点。

三、剖面设计

本次危旧房改造新建层住宅层高均为3.6米,室内外高差为0.75米。

建筑高度控制在11米之内。

四、建筑材料

外墙体为370厚非粘土烧结砖外贴100厚苯板的复合墙体,内承重墙、单元分隔墙、分户墙均采用240厚非粘土烧结砖砌体砌筑,非承重墙采用120厚非粘土烧结砖砌筑。

根据实际情况,所有外窗均采用双层窗,内窗采用单框双玻塑钢窗,外层窗采用单框单玻塑钢窗。

屋面为保温坡屋面。

屋面统一盖灰黑色陶瓷瓦。

5.3.3结构

1.设计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

(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2.结构设计

楼房设计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50年重现期内基本风压Wo=0.55KN/m2,基本雪压So=0.55KN/m2,楼面使用活荷载2.0KN/m2,不上人屋面使用活荷载0.50KN/m2,上人屋面使用活荷载2.0KN/m2。

综合以上基本条件,确定住宅采用砖混结构形式,钢筋砼条形基础,所有结构构件设计均满足承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及偶然状况(地震、台风等)的要求,使设计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

5.4辅助配套设施工程

5.4.1给排水工程设计

1.设计依据及设计资料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设计范围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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