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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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R<50m(R为伤亡半径)。
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王军)管理使用《大连开发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域名:
WWW.DKAQ.GOV.CN)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对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
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每两年对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要通过互联网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安全评价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8.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10.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3.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
(压力容器由班uu负责,安全附件由葛uu;孙x负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负责。
)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6.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
由杨jj负责。
17.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8.制定详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者深度虽不足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极其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沟(槽)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4.5m(含4.5m),或者跨度超过18m(含18m),或者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人工挖孔桩工程;
(五)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六)一次爆破装药量达到200kg以上的拆除爆破或者土石方爆破;
(七)高度大于6m(含6m),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八)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十一)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款所列重大危险源范围进行调整。
第四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深圳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登记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同意,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方可实施。
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
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方案的附件。
经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修改后应当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着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
第九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应当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与设施,并组织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参照第七条执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情况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及必要的旁站监理。
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
对整改不力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施工作业,以《监理快报》的形式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监理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作为《监理月报》的必报内容上报。
第十三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将重大危险源作为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内容,予以公布或者通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造成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未按期整改的,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其停工整改,并按照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对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
作者:
范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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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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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4-1515:
29: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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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论述了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确定,并提出了施工现场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危险源;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价;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引言目前我国的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建筑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近年来伴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严格,国家也把以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为目的的重大危险源控制作为法律条文的形式写进了《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可见,重大危险源控制已成为建筑企业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建筑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另外建筑工程施工手工劳动的非标准化,使得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决定了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区别于其他行业,有其特殊性。
建筑企业重大危险源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危险源的辨识、危险源的评价、重大危险源的确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等。
2危险源的辨识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2.1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
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2.2危险源辨识小组 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
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
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
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2.3危险源辨识要求a考虑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b考虑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c考虑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设施;d考虑三种状态:
正常(如生产)、异常(如停机检修)和紧急(如火灾)状态;e考虑过去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如由于技术、资源不足仍未解决的或停止不用但其危险依然存在)、现在的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危害情况
2.4辨识方法
2.4.1直接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安全检查表(可以采用《安全性评价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经验法是辨识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辨识人员知识、经验和占有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
为弥补个人判断的不足,常采取专家会议的方式来相互启发、交换意见、集思广益,使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更加细致、具体。
2.4.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
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2.5辨识类别
2.5.1根据本企业及施工现场的特点,将危险源产生的事件或事故分为以下类别:
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粉尘、噪声、振动、车辆伤害等。
2.5.2将活动/产品/服务项目可分为:
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工程、消防管理、模板工程、钢筋作业、砼作业、装饰装修、油料存放、回访维修、施工用电作业、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及作业、施工电梯、塔吊安装、拆除及作业、电气焊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办公区域、木工机械作业、打桩作业、生活区域管理、管道安装等。
2.6危险源及风险的辨识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的危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
a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b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c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相关方严重抱怨时d当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改变时。
3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一,为保证危险源评价的正确合理,对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应遵循系统的思想和方法。
3.1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的原因与机制;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d、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3.2风险等级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将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分为重大和一般风险二类。
3.3风险评价依据a法律、法规的符合性;b危害和事故伤亡的程度、规模;c发生的频率;d相关方关注程度;e财产损失额度;f公司信誉的影响程度;g降低风险的难度。
3.4风险评价方法
3.4.1定性评价:
这种方法是依据以往的数据分析和经验对危险源进行的直观判断。
对同一危险源,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思想难以统一。
但对防治常见危害和多发事故来说,这种方法比较有效。
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就是在对以往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3.4.2定量评价:
这种方法是对危险源的构成要进行综合计算,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利弊,施工企业应综合采用,互相补充,综合确定评价结果。
当对不同方法所得出的评价结果有疑义时,应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采用高风险值的评价结果。
3.4.3在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不可承受风险。
a可能造成死亡事故;b重大以上设备事故;c可能发生重伤事故;d会引起停止施工。
3.4.4在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一般风险。
a可能造成轻伤事故;b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4重大危险源的确定经过风险评价,判断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风险。
并对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予以公示。
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基础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的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及各种起重吊装工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在搭、拆过程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高处作业不规范、违章指挥、作业;施工用电不规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违反规定作业等;
5、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5.1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
例重大危险源:
大型设备的拆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控制目标:
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控制措施:
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
管理方案:
a、有资质专业公司安装、拆除、加节;b、编制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c、装、拆前须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d、装、拆过程指派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e、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须体检合格;f、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g、按要求设置卸料平台、防护门、通讯装置等;h、搭设完毕后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
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5.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5.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5.3.1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
5.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5.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5.3.4 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5.3.5 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6结束语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作为三大事故多发行业的建筑业更应通过科学的、有效的、长期的手段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全过程的监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并最终降低事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