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崇防安字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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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崇防安字8号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崇文建设

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崇文”消防安全建设,全面提升全区防御及抗御火灾的能力,按照《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公安部印发的《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根据首都综治委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具体部署,区综治委、区防火委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组织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为和谐崇文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具体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区综治委和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区长宋甘澍任组长,区综治办主任李丽、区政府办副主任武鸿、区监察局局长杨春发、区安监局局长刘建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钢、区消防支队支队长李文任副组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全体委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支队,李文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防火墙”工程三年建设,全面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深化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依法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的“四项责任”,有效夯实社区火灾隐患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四个基础”,大幅提升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四个水平”,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原则

坚持搭建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强大合力。

坚持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法规和规划体系、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各级消防组织和队伍建设,深入筑牢“防火墙”工程基础。

坚持重在基层,在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主动向基层倾斜,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真正使基层成为构筑“防火墙”工程坚固基石。

坚持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工作机制、方法和手段创新,全面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消防规划体系建设项目

1.全面落实十一五消防事业规划。

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查找尚未落实或需要完善的规划项目任务,列出项目进度账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组织实施检查评估,确保“十一五”时期的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年内全部完成。

2.颁布实施各类消防规划。

紧密结合“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部署,研究崇文消防工作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和新机遇,制定《崇文区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崇文区消防专项规划》,并以政府名义颁布实施。

(二)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建设项目

1.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在现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式的基础上,拓展会议功能,细化会议规程,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平台,集中培训各部门主管领导,研究破解制约全区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部署重点消防工作任务,通报火灾形势和工作动态,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隐患。

2.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

制定出台《崇文区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明确相关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及任务,重点从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隐患源头管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联合监督检查等方面,强化消防联合执法和行业系统管理效能。

3.消防工作督查考评机制。

针对各街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消防工作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年初以绩效评价项目书的形式分解下达消防项目内容,年底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季节性防火工作期间,采取不同形式的督查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

(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督促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督促单位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或控制。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督促单位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单位疏散引导人员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督促单位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制定并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要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四)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1.重要消防保卫工作。

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季节性防火工作期间,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完善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值班备勤,重要区域和单位组织实施实名制布控,充分调集群防群治力量构建立体火灾防御体系,确保完成重要消防保卫任务。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针对全区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特点,结合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治理任务,每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清工作底数,查找“诊治”共性问题,坚决严格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夯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基础。

3.火灾隐患挂账督办。

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市、区两级挂账督办工作,以政府重点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单位依法负责的方式,切实解决一批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

(五)重点区域消防专项整治项目

1.社区。

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消防演练,健全并落实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机制。

社区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和宣传栏,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

2.综治重点地区。

针对2010年度确定的新世界周边等11个市、区、街三级挂账整治治安重点地区,街道综合执法队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中心平台对上述地区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摸排消防状况底数,对发现出来的消防安全问题逐一登记上账,制定整治工作对策,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实施跟踪督办,严格依法督促单位及个人整改。

对于涉及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整体规划类的问题以及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衍生的火灾隐患,要结合重点地区改造工程一并实施整治。

(六)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消防队站。

为了适应平安崇文建设,确保全区“十二五”消防规划任务的完成(建成消防站4座,包括龙潭湖消防站、花市消防站、前门鲜鱼口消防站和景泰消防站),相关部门要加快相关手续办理、用地拆迁、现场施工进程,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器材,努力保证消防队站数量和布局早日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完成消防规划建设任务。

2.消防水源。

明确消防水源底数核查、规划建设、资金投入、建设施工、维护保养等方面职责,继续加大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对于体育馆路、永外沙子口等消防用水匮乏地区,要专门研究突破举措并制定应急方案,最大限度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消防装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灭火救援实际,加强消防官兵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及时补充更新灭火药剂和消防器材,确保安全有效处置各类火灾和突发事件。

根据全区建筑群类型、生产经营单位类别及规模、人员聚居现状等实际情况,合理增配符合灭火救援实际需要的车辆装备器材,提供有力的灭火救援保障。

4、应急物资储备库保障。

制定崇文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运转、更新、保存和使用标准,配备抢险、救援、救助、医疗卫生、防汛等储备物资,强化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使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

(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项目

1.基层防火组织。

各街道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依托综治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检查,同时各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配备1台消防手抬机泵的兼职消防队,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消防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具体落实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以及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等方面职责。

2.消防文职雇员。

逐步健全区、街道两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专职人员队伍,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雇用招聘、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探索建立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

要通过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将消防文职雇员的工作职能拓展至社会化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各个消防监督工作领域,有效弥补公安消防监督警力不足。

3.灭火救援队伍。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充分发挥职能。

各街道要根据实际,依法建立多种形式的志愿消防队伍,社区、社会单位要普遍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并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八)消防执法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1.监督执法规范化。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范公安机关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派出所消防监督试点工作。

定期对消防执法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业务培训,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

深化警务公开、和谐警民关系,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

加强执法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化解社会消防矛盾,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2.监督执法信息化。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和公安信息网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配齐配强信息化办公设备,制定并落实信息化办公程序及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和管理体系,实现从“纸质化”到“网上办公”的执法方式的转变。

3.社会管理创新化。

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在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的制度上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项目

1.媒介宣传。

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城市楼宇电视、户外视频等媒体的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联系合作机制,大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报道,营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强势推进氛围,公布提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重要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措施,曝光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播放报道重特大火灾案例进行安全警示。

设置户外及社区消防广告宣传栏、单位宣传横幅标语,结合实际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组织举办大型消防公益宣传主题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消防工作氛围。

2.社会教育。

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公安、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安监、旅游等部门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

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针对学生和受训对象情况,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的内容。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要组织开展面向群众的消防问卷答题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利用消防中队、消防站的优势,通过实操演练、车辆展示、案例讲述等多种方式,开展直观消防安全教育。

3.消防培训。

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每年开展一次消防专题培训,督促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工种或岗位人员、消防值班人员和内部职工分批组织实施培训,并保证单位内部培训出一个消防工作“明白人”,全面普及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内容。

单位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和强制性上岗前消防培训,对于消防中控室值班员、电气焊作业人员以及其它重点防火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依法持证上岗。

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自防自救以及引导疏散能力。

五、项目实施规划

(一)基础建设阶段(2010年)

1.完成项目。

确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制定并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消防水源建设标准及建设管理使用规定》、《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及督查考评制度》等规定制度;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彩钢板临建设施;完成构筑“防火墙”工程、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等试点建设任务;街道全部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或依托综治办等机构组织实施辖区消防工作;审核评估“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完成年度消防队站和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装备器材购置、消防宣传工作以及各项重大消防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崇文区应急物资储备库运转、更新、储存和使用标准,配备储备物资;全面改善2010年度市级挂账整治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消防安全环境;建成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2.推进项目。

组织制定崇文区消防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师、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鉴定和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大力优化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二)深化推进阶段(2011年)

1.完成项目。

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相关消防工作规定及制度得到深化落实;所有社区全部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部建成;崇文区消防专项规划全部颁布实施;完成年度消防队站和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装备器材购置、消防宣传工作以及各项重大消防保卫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全面改善2011年度市、区两级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消防安全环境。

2.推进项目。

组织落实《崇文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建设任务;逐步有序管理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中介组织;推动实施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衔接事宜;建立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师、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鉴定和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三)全面落实阶段(2012年)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全区火灾防御能力显著提升;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改善;所有街道、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相应后勤保障工作全面规范落实;各级“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11及2012年度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中介组织全部实现有序规范运行;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实现有效衔接;全面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师、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鉴定和消防文职雇员工作;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完成年度消防队站和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装备器材购置、消防宣传工作以及各项重大消防保卫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全面改善市、区级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消防安全环境。

六、项目评估考核

(一)政府部门年度考核。

每年年初,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名义向街道及相关部门印发构建“防火墙”工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年度实施项目书,年底印发考核验收方案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各街道及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可超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内容。

区综治办将“防火墙”工程列入街道及相关部门综治考核重要内容,根据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年度考核验收结果实施考评打分。

(二)规划实施年度评估。

每年年初,区规划分局、消防支队要依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年度项目书,向街道及相关部门分解下达《崇文区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消防专项规划年度任务。

年底根据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审核评估,起草评估报告上报区政府,并在全区范围内以区政府或规划、消防部门名义印发年度规划实施通报。

(三)单位能力达标验收。

每年,社会单位对照标准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根据监管隶属情况,向消防支队或属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

消防支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同时督促相应社会单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区人力社保局、消防支队每年年底组织开展防火墙工程先进单位及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四)消防执法质量考评。

每年年初,区消防支队印发崇文区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每季度组织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公安分局。

以上意见,请各街道、各部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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