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责任制.docx
《安全监理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监理责任制.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监理责任制
景源国际(A地块)1#楼、2#楼、3#楼及地下室工程
安全监理责任制
编制人:
审核人:
日期: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2
第三章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岗位职责………………………………3
第四章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程序……………………………………7
第五章违反职责和义务的处理……………………………………8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水平。
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清远市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理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
第二条凡是我司实施监理的项目(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必须遵守本责任制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及项目监理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重大危险源及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一条总经理是公司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督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总经理应指定一名副经理具体领导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该副经理对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组织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安排检查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总结经验,改进提高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水平。
第三条技术负责人安全监控职责
(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负责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三)负责审批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第四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理职责
(一)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主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向有关部门(经理、副经理、监理部等)传递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信息。
(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编制、审核监理工作文件。
(三)向监理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规定。
(四)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定期、不定期(结合省、市安全监理检查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项目监理部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文件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修改完善监理工作文件。
(五)参加有关工程及重要项目的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高外架、大型机械等的专项施工方案)。
(六)协助项目监理部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第三章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总监可指定一名工程师专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2.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时,明确安全监督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3.审批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检查本机构人员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及时提出培训计划,按公司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全部人员持证上岗。
5.主持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审批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单位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8.审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列支和支付申请。
9.组织开展或参与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0.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排安全监理人员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并验收;必要时签发《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1.当安全监理员不在现场时,及时安排其他人员暂时代替安全监理员的工作,并对其进行交底。
12.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3.定期审阅安全监理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14.组织编写并签发包括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安全监理周报。
15.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总监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三)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2.参与编写安全监理方案,负责编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情况及其资格。
6.初步审查、审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列支和支付申请(现场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设备设施等的核实,投资控制人员负责计价工作)。
7.具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10.核查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钢井架)、脚手架、模板等安全设备设施的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11.负责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
1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14.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起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和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15.按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要求做好项目会议(包括工地例会等)记录工作并形成电子版。
16.负责编写包括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总结、安全监理周报。
17.安项目旁站监理方案承担相关安全监理工作并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并录入电子版项目安全监理日记,收集、整理安全监理文件并归档。
18.负责岗位相应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按总监、总监代表要求做好台账记录或汇总,参与编写电子版项目监理月报等监理工作总结。
19.积极完成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理工作;定期向总监、总监代表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按总监、总监理代表要求提交个人工作总计,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和请示。
第四章安全监理工作总程序
有
第五章违反职责和义务的处理
第一条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因不落实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管理混乱,未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必须承担责任的,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条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违反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承担责任的,由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内部整改;逾期不整改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监理工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政府规定组织方案审查及验收的。
(三)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没有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及处理的。
(四)因监理部管理混乱或监理人员玩忽职守,没有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未能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场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未能防止事故发生的。
(六)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整改,或者因为过失未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防止事故的发生的。
(七)不依法律、法规监理的或监理执法选用法律、法规出现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人员违反责任制规定,所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除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六个月、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务六个月。
(二)发生三级重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二次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二年、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务二年。
(三)发生二级以上重大事故或一年内三次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务,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取消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