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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产品所用的各种材料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对本制梁场的主要原材料、构件的质量要求和检验频率进行控制,特制定材料检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八里甸子制梁场有关的主要原材料、构件的控制。

三、检验机构设置及职能

检验机构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八里甸子制梁场试验室,该试验室由母体试验室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按《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对人员、仪器设备配置及管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授权,授权范围覆盖了申证产品相关的主要原材料等项目。

梁场试验室人员:

***(主任兼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持有《试验员证》,试验室主任***、质量负责人***为试验工程师,其职责和权限按《试验管理手册》执行,具体试验方法见《试验作业指导书》。

特殊材料及过程检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

四、一般要求

进场材料必须附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书,进场后由物资部门填写《试验任务委托单》,连同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单交制梁场试验室,由制梁场试验室按规范取样检验。

检验完成后试验室及时签发材料检验结果通知单和材料试验报告,物资部收到试验室的材料检验结果通知单和材料试验报告,确认材料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时,通知物资部等有关部门按不合格材料处理。

当材料标准及材料试验方法被修订时,按最新版本的要求实施。

在材料检验制度执行中,若有部分标准及具体的技术要求有更新时,更新部分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说明。

对每类原材料试验的各检验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将统计分析结果及时向物资部反馈。

试验室每月月底进行一次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表见附录表33。

五、预制梁用钢筋

钢筋进场时,按批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钢筋直径和每延米重量,其质量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和《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技术要求。

(一)热轧带肋钢筋

1.组批规则

进场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单。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由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2.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热轧带肋钢筋试验项目及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1

力学

2(或增加1根)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

伸长率

GB/T228.1

2

弯曲

2(或增加1根)

冷弯性能

GB/T232

3.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不大于

C

Si

Mn

P

S

Ceq

HRB400

0.22

0.60

1.60

0.045

0.045

<0.50

HRB400E

0.22

0.60

1.60

0.045

0.045

<0.50

4.钢筋的力学性能须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热轧带肋钢筋力学性能要求

牌号

公称直径

(mm)

屈服强度

Rel/(MPa)

抗拉强度

Rel/(MPa)

伸长率

A/%

不小于

HRB400

10-28

400

540

16

HRB400E

10-28

400

540

16

HRB400E除要符合上表要求外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a)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R°m/R°eL不小于1.25。

b)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表6规定的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R°eL/R°eL不大于1.30。

c)钢筋的最大总伸长率Agt不小于9%。

5.弯曲性能须符合表4的规定。

表4热轧带肋钢筋弯曲性能要求

牌号

公称直径㎜

弯心直径d

备注

HRB400HRB400E

10~25

4a

弯曲角度180°,d:

弯心直径,a:

试样直径。

按规定的弯心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产生裂纹,判定合格。

28

5a

6.热轧带肋钢筋的尺寸允许偏差须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热轧带肋钢筋尺寸允许偏差要求

公称

直径d

内径d1(mm)

公称直径d

内径d1(mm)

公称尺寸

允许偏差

公称尺寸

允许偏差

10

9.6

±0.4

20

19.3

±0.5

12

11.5

22

21.3

16

15.4

25

24.2

18

17.3

28

27.2

±0.6

注:

带肋钢筋内径的测量应精确到0.1mm。

7.热轧带肋钢筋的理论与实际重量及允许偏差须符合表6的规定。

表6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允许偏差要求

公称直径/mm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10~12

±7

14~20

±5

22~28

±4

注:

1.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

长度应逐支测量,应精确到1mm。

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1%。

2.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按下式计算:

重量偏差=(试样实际总重量-(试样总长度×理论重量))÷(试样总长度×理论重量)×100

(二)热轧光圆钢筋

1.组批规则

进场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单。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由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2.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须符合表7的规定。

表7热轧光圆钢筋试验项目及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1

力学

2(或增加1根)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

GB/T228.1

2

弯曲

2(或增加1根)

冷弯性能

GB/T232

3.热轧光圆钢筋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须符合表8的规定。

表8热轧光圆钢筋力学及弯曲性能要求

表面形状

牌号

公称直径mm

屈服点

Rel(MPa)

抗拉强度

Rel(MPa)

伸长率A/%

冷弯

d—弯芯直径

a—钢筋公称直径

不小于

光圆

HPB300

8~16

300

420

25.0

180°d=a

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4.热轧光圆钢筋的直径、重量允许偏差须符合表9规定。

表9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及重量允许偏差要求

公称直径/mm

直径允许偏差/mm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8

12

±0.3

±7

16

±0.4

±5

注:

光圆钢筋直径的测量应精确到0.1mm。

重量偏差测量见表6注1、2。

(三)钢筋焊接接头

1.组批规则

在同一条件下(同规格型号、同强度等级、同一焊工和同接头形式)完成并经外观检查合格的焊接接头,以200个作为一批(不足200个时也作为一批),从中截取6根试件,3根拉伸,3根冷弯。

2.钢筋焊接接头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须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项目及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1

力学

3

抗拉强度

JGJ/T27

2

弯曲

3

冷弯性能

3.钢筋焊接接头质量要求

1)钢筋焊接接头表面无明显的烧伤和裂纹,焊接接头熔接良好,完全焊透。

2)闪光对焊钢筋焊接接头周缘应留有适当的墩粗部分,并呈均匀的毛刺外形,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3°,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

3)3个钢筋焊接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母材的抗拉强度,至少有2个断裂点在焊缝之外,呈延性断裂,评定为该批接头抗拉强度合格;当接头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强度大于或等于规定的抗拉强度的1.10倍时,也评定为该批接头抗拉强度合格。

4)接头弯曲试验指标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接头弯曲试验指标

钢筋牌号

弯心直径

弯曲角(°)

HRB400

5d

90

弯至90°时,有2个或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评定为该批接头弯曲试验合格。

六、预制梁用混凝土及混凝土原材料

(一)水泥

水泥进场时,必须要有出厂水泥合格证和出厂水泥质量检验报告单(含3d抗折抗压强度报告)。

水泥应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

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日期逾3个月时,必须再次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水泥样品留置期限为90d。

在90d内,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买卖双方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试验。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水泥中掺合料仅限为粉煤灰或矿渣粉),其质量要求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

1.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和同一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检验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检验批,当不足上述重量时,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次。

2.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水泥质量检验报告并进行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常规项目检验。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和同出厂日期达3个月的水泥应进行全项检验。

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检验项目、试验方法、质量要求须符合表12的要求。

表12水泥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1

烧失量

%

≤5.0

GB/T176

2

氧化镁含量

%

≤5.0

GB/T176

3

三氧化硫含量

%

≤3.5

GB/T176

4

游离氧化钙含量

%

≤1.0

GB/T176

5

凝结时间

初凝

≥45min

GB/T1346

终凝

≤600min

6

安定性

沸煮

沸煮法合格

GB/T1346

7

3d抗折强度

MPa

≥3.5

GB/T17671

3d抗压强度

MPa

≥17.0

GB/T17671

28d抗折强度

MPa

≥6.5

GB/T17671

28d抗压强度

MPa

≥42.5

GB/T17671

8

碱含量

%

≤0.60

GB/T176

9

比表面积

m2/kg

300~350

GB/T8074

10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

掺量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

/

11

熟料中的C3A含量

%

≤8

GB/T21372

12

石膏种类及掺量

/

G类或M类二级以上

/

13

混合材种类及掺量

/

混合材限磨细矿渣粉或粉煤灰

/

14

氯离子含量

%

≤0.06

GB/T176

水泥3d强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后,方可使用于产品实体。

但必须注明该批次水泥用于哪片梁,实现可追溯性,以便处理不合格品(如果本批次水泥28d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追溯使用该批次水泥生产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二)细骨料

1.组批规则及质量要求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细骨料,按批进行检验,同料源、同品种和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600t作为一批,不足600t也按一批计。

质量要求须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

2.检验项目、标准要求及试验方法

每批材料进场须进行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和有机物含量的常规检验。

任何新选货源或连续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按表13要求的进行全项检验。

表13细骨料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1

颗粒级配(筛分)

符合表14要求,中砂

JGJ52

2

吸水率,%

≤2

3

细度模数

2.6~3.0

4

含泥量,%

≤2.0

5

泥块含量,%

≤0.1

6

坚固性,%

≤8

7

云母含量,%

≤0.5

8

轻物质含量,%

≤0.5

9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比色法:

颜色浅于标准色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11

CL-含量,%

<0.02

12

碱活性

岩相法

不得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矿物

TB/T2922.1

快速砂浆棒法

14d膨胀率%<0.10

TB/T2922.5

细骨料应采用质地均匀、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级配合理的硬质洁净天然中砂,细度模数为2.6~3.0。

细骨料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14的规定。

表14细骨料的颗粒级配范围

累计筛余(%)

公称粒径(mm)

Ⅰ区

Ⅱ区

Ⅲ区

10.0

0

0

0

5.00

10~0

10~0

10~0

2.50

35~5

25~0

15~0

1.25

65~35

50~10

25~0

0.63

85~71

70~41

40~16

0.315

95~80

92~70

85~55

0.160

100~90

100~90

100~90

注:

除5.00mm和0.63mm筛档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量不应大于5%。

细骨料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不超过8%。

细骨料的碱活性采用岩相法和砂浆棒法分别进行检验,不得使用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0.19%的碱-硅酸盐反应活性骨料。

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的膨胀率在0.10%~0.19%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3kg/m3,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三)粗骨料

1.组批规则及质量要求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应按批进行检验,以同料源、同品种和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每600t作为一批,不足600t也按一批计。

其质量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

2.检验项目、标准要求及试验方法

每批进场的粗骨料须进行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总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和紧密空隙率的常规检验。

任何新选货源或连续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和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按表15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表15粗骨料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1

颗粒级配

5~20mm连续级配

JGJ52

2

岩石抗压强度,MPa

>100MPa

3

吸水率,%

<1

4

堆积密度,kg/m3

>1500

5

紧密空隙率,%

<40

6

压碎值指标,%

≤10

7

坚固性,%

≤5

8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5

9

含泥量,%

≤0.5

10

泥块含量,%

≤0.1

11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0.5

12

Cl-含量,%

<0.02

13

碱活性

岩相法

不得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矿物

TB/T2922.1

快速砂浆棒法

14d膨胀率%<0.10

TB/T2922.5

粗骨料采用公称粒径为5~20mm连续级配和坚硬耐久的碎石,母岩抗压强度与梁体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应大于2,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和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

粗骨料开采、轧制、运输和堆放过程中,不得混有土粒、团块或有机物杂质,颗粒表面不得附有粘土色复层,并严禁混进锻烧过的白云石块或石灰石块。

不得采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且膨胀率小于0.10%。

当所采用粗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的膨胀率在0.10%~0.19%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3kg/m3,且应按《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四)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1.组批规则及质量要求

混凝土外加剂采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并与所用水泥进行相容性试验,确定其最佳掺量,同时要求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和适量引气,能明显提高混凝土耐久性且质量稳定并经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进场时,必须按批进行试验,以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和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次。

其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

2.检验项目、标准要求及试验方法

每批减水剂进场进行减水率、常压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含固量的常规检验,其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减水剂量。

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和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6个月者应按表16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其减水剂样品留置期限为半年。

表16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1

减水率,%

≥25

GB8076

2

坍落度保留值

30min

≥180

JC473

60min

≥150

3

常压泌水率比,%

≤20

GB8076

4

压力泌水率比,%

≤90

GB8076

5

凝结时间差,min

初凝

>+90

GB/T50080

终凝

/

6

含气量,%

配制非抗冻混凝土

≥3.0

配制抗冻混凝土

≥4.5

7

抗压强度比

3d抗压强度比,%

≥130

7d抗压强度比,%

≥125

28d抗压强度比,%

≥120

8

对钢筋的锈蚀作用

无锈蚀

GB8076

9

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

≥80

GB/T50082

10

收缩率比,%

 

≤110

GB8076

11

水泥净浆流动度,mm

≥240

GB/T8077

12

Cl-含量,%

≤0.1

GB/T8077

13

硫酸钠含量,%

≤5

GB/T8077

14

碱含量,%

≤10.0

GB/T8077

15

含固量,%(S为生产厂控制值)

S>25%时,0.95S~1.05S

S≤25%时,0.90S~1.10S

GB/T8077

16

密度,g/cm3(D为生产厂控制值)

D>1.1时,D±0.03

D≤1.1时,D±0.02

GB/T8077

17

pH值

应在生产厂控制范围内

GB/T8077

混凝土外加剂3d抗压强度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后,方可用于产品实体。

但必须注明该批次外加剂用于哪片梁,实现可追溯性,以便处理不合格品(如果本批次外加剂28d抗压强度比不符合规范要求,追溯使用该批次外加剂生产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五)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

1.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拌制混凝土采用洁净的水源或饮用水,其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

使用前,应对水源按表17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且任何新水源或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或使用同一水源达一年者也应进行一次全项检验。

表17混凝土拌和用水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品种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拌和用水

1

pH值

>6.5

JGJ63

2

不溶物含量,mg/L

<2000

3

可溶物含量,mg/L

<2000

4

氯化物含量(以Cl-计),mg/L

<350

5

硫酸盐(以SO42-计),含量,mg/L

<600

6

碱含量(以当量Na2O-计),mg/L

<1500

GB/T176

7

抗压强度比(28d),%

≥90

JGJ63

8

凝结时间差(初凝、终凝),min

≤30

养护用水

除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不做要求外,其余指标应符合拌和用水要求。

(六)混凝土矿物掺和料

1.组批规则及质量要求

混凝土选用的矿物掺和料仅限于粉煤灰和磨细矿渣粉。

以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和同出厂日期的矿物掺和料每120t为一批,当不足120t时也按一批计。

粉煤灰和磨细矿渣粉的质量须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TB/T3043-2005、《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的规定。

2.检验项目、标准要求及试验方法

粉煤灰应选用C50及以上F类粉煤灰,应按批对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和活性指数等进行常规检验。

磨细矿渣粉应选用S95级矿粉,应按批对密度、比表面积、流动度比、烧失量和活性指数进行常规检验。

任何新选货源或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和同出厂日期产品达3个月者应按表18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其矿物掺和料的样品留置期限为3个月。

表18矿物掺和料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品种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1

细度(0.045mm方孔筛筛余),%

≤12.0

GB/T1596

2

烧失量,%

≤3.0

GB/T176

3

含水量,%

≤1.0

GB/T1596

4

需水量比,%

≤95

GB/T1596

5

SO3含量,%

≤3.0

GB/T176

6

Cl-含量,%

≤0.02

GB/T176

7

氧化钙,%

≤10.0

GB/T176

8

碱含量,%

/

GB/T176

9

游离氧化钙,%

≤1.0

GB/T176

10

安定性(C类)

≤5mm

GB/T1346

11

活性指数,%

≥70

GB/T1596

 

1

密度,g/cm3

≥2.8

GB/T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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