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成为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引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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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成为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引擎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成为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引擎

中共浦北县委党校陈贤东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种重要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了农民致富,繁荣了农村经济,有力支持了工业化、城镇化和服务业的强劲发展。

本文通过对经济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的考察和对浦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借鉴外地经验,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思路,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引擎的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农业产业化、新引擎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种重要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了农民致富,繁荣了农村经济,有力支持了工业化、城镇化和服务业的强劲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快速提升。

象四川、湖北、湖南等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生产环节专业化。

比如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耕地播种、植保施肥、收割烘干、加工销售等环节都由专门的合作社完成,合作社能将资金集中投放到某个环节,促进了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二)专注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引入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资源整合与产业链布局有新的进展,加快了产业聚合的力度,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如一些合作社在经营好种养业基础上,把产业链延伸至产品深加工环节,大大增强了自身的获利能力;(四)引入订单农业、农超对接、连锁经营、网络电商、新媒体营销等现代营销理念,强化品牌战略,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如山东、陕西的苹果、新疆的红枣、核桃、广西的芒果等通过电商、微商渠道畅销全国,大大提高了品牌知名度,也实现了效益的最大化;(五)加快组织化、市场化步伐,建立、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和市场营销网络,有效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成效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我国的农民合作组织从此开始获得了合法身份,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快速发展。

浦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十余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无论是数量、规模、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升,至2015年底,全县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00多家,规模大的注册资金达2千万元,年产值超过1亿元。

通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建了一批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创建了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有效促进了特色农业发展,带动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1、政府重视,农民积极参与。

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壮大,合作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宣传、发动农民积极加盟合作社,围绕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把特色农产品做大做强,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纳入市场体系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整体,大大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2、依托本地资源,项目发展有潜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本地优势产业,把农民自产自销的单个产品纳入整个产业链条,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的格局,形成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3、注重品牌创建和经营。

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为基础,绿色生态、优质农产品为主导的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创建了山泉官垌鱼、益康龟鳖、浦北黑猪、浦香鸡、通天香蕉、百蜜荔枝、龙升红椎菌、浦百百香果、五皇山大米、纯蜜岛蜂蜜、绿万山八角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

4、带动力有明显提升。

一些合作社通过“五统一”(统一生产规程、统一生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营销、统一融资服务)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农户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很好实现规模经营,实现多方互利共赢。

大城镇的桂越香蕉合作社和龙福香蕉合作社通过“五统一”经营模式,大大提升了服务能力,增强了合作社对周边农户的吸引力,目前,两合作社带动、辐射的蕉农超过3000户,带动力有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浦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十余年努力,获得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实力薄弱,缺少扶持;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投入少、融资难;欠规范、缺人才;部门管理不到位;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弱等诸多问题:

1、实力薄弱,扶持力度不够。

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自我积累不足,资金缺乏,规模偏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凝聚力小,稳定性差,服务功能作用的发挥还是低层次的,市场开拓能力有限,带动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吸引力。

社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诚信意识较差,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导致一些农民在销售行情好时将产品自行出售给商贩,行情不好时又一定要交售给合作社享受保护价,这非常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够,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项目支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难以落实到位。

合作社成立后发展步履艰难,尤其贷款难,虽然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给予倾斜,但实际操作中不仅条件严格,而且程序繁琐,大部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合作社、农户没有获得过贷款和财政资金扶持,只能靠自身积累或民间借贷扩大生产。

一些部门、乡镇指导创办的合作社,只强调登记注册挂牌,不指导运作,只注重发展数量,不关注运行质量,造成有名无实。

2、规模化、集约化有待提高。

受资金、技术、人才、经营规模等因素制约,大多数合作社集约化程度低,还停留在低端粗放的种植业、养殖业初级产品生产、销售层面,产品技术含量低、品牌效应小、商品附加值低、劳动生产率低、土地生产率低、资金产出率低。

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以及合作层次较低,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高端的标准化生产、产品深加工、市场开拓等方面无力涉足,难以适应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3、要素资源投入不足,发展受限。

目前,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都遇到了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缺乏等问题的困扰。

一是政府部门缺乏精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乐奉献的优秀带头人,缺乏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农民缺乏合作知识。

二是由于投入不足,生产设施、生产条件改善缓慢,影响产品品质提升和产业升级发展,制约合作社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

三是由于思想保守,惧怕风险,合作社之间的交流合作较少,缺乏必要的再联合,影响再投入、再生产和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4、组织发展不够规范完善。

一是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部分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后,没有完善管理制度,或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有的专业合作社虽然有章程和管理办法,但没有按章程和管理办法运作;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过于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形成单纯的劳务和购销关系。

这样既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也不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

二是登记管理过于松散。

一些人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为了减免税收,享受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而登记条例的宽松也为其提供了便利,也使工商部门在实际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一些难题,登记的内容不实,如注册资金由登记人自己申报,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申报的注册资金与实际不符,不能在财务中据实反映出来。

三是合作社自身建设不规范。

主要是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民主决策、风险控制、利益分配等机制运作不够规范;没有形成社员参与的民主决策机制,决定权往往掌握在发起人手中,持股社员对内部管理机制不了解,社内经营状况不透明,影响了入股者的参与热情;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共担机制,缺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没有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一些合作社只有少数社员持股,其他社员只象征性持少量股份,股份合作的优势未能充分体现。

5、部门管理不到位。

没一个专门的专业社职能部门,造成了凡是涉农部门都参与管理而又都不负责的现象,形成了你管你的我管我的,没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监督管理,严重制约了专业社发展。

政府虽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陆续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各部门仍停留在各自操作层面,横向联系少,缺乏相互协作,没有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合作社发展。

一是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比少,主要原因是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够,不愿主动加入到合作社的经营中,大部分的农民处在观望中,其思想还停留在只重利益,怕担风险上;二是有其名无其实。

有的合作社只有一块牌子、一本执照,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帐号、没有机构、没有制度,没有经营,其注册登记的目的就是想得到一些补贴。

还有一些企业或个体户为了偷税漏税而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从事经营。

三是经营还停留在种养专业户模式。

如有的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部分是个体养殖专业户,其经营模式还停留在单打独斗,不做帐,不提留,即时结清,有利就分上,根本没有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制运作。

四是合作社自身的盲目和跟从。

由于合作社的成员自身素质不高,不懂管理和营销战略,只能跟从其他发展好的合作社,但却忽略了自身的实际情况,出现了一些盲目注册登记、盲目扩大规模、盲目发展成员的现象。

6、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

很多合作社经营的产业无统一的品牌,品牌少,规模小。

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低,未形成大气候。

同一类型产品品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使好牌子叫不响,削弱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而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

如官垌鱼品牌,一镇之内就有几家合作社争夺品牌经营权,他们相互排斥,缺乏合力,影响了品牌的成长。

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结合产业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低。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无法提升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难以将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传统文化资源优势融合转化为产业优势、商品优势,导致产品附加值低。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涉农商标、申办专利、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的较少。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的思路探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

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发展力度。

从政府及部门角度看,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评价、奖励体系,并对其进一步规范。

积极争取政府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配套的包括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促进政策,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要充分认识到扶持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和农业,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

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以增强合作组织市场竞争能力和对成员的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信贷支持。

农村信用社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需求;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近几年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

四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安排一定经费,分层次对管理者、社员进行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

同时,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先进典型,形成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从合作社自身发展看,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规划,创新组织建设,创新运作机制,创新营销机制,创新成长机制,创新帮扶机制等几方面进行努力:

(一)创新发展思路,选准产业和品牌,实施品牌战略

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选准产业和品牌,鼓励扶持有资源、有特色、有市场、有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有机、绿色食品,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力度,着力打造一批名优品牌。

如广西浦北县龙升红椎菌有限公司以企业为阵地牵头组建浦北县龙升红椎菌专业合作社,集生产、营销、社会服务为一体,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注册“龙升牌”商标,打造了“龙升牌”红椎菌知名品牌,拉动了红椎菌产业化发展和当地农民增收,合作社自身也得到发展壮大,成员发展到328户,经营红椎菌基地面积8500多亩,带动农户15000多户,辐射基地面积15万多亩,进入了全国50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行列。

(二)创新发展规划,整合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聚合力

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推动产业发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一社一品”等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加工流通企业,形成“农户+合作社+公司”的模式,鼓励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鼓励大社带小社、强社带弱社,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

充分发挥优势合作社在组织管理、产业开发、技术培训、市场拓展方面的作用,带动其他合作社实现共同发展。

(三)创新组织建设,注重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民的契约观念

培养典型、示范带动,重点支持。

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制的办社模式,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按照有完善的组织机制、有合作章程、有一定规模、有明显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四有”标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把组织化程度高,制度建全,专业特色新,规模效益好,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示范社建设,重点扶持,重点指导,帮助示范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机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活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合作经济,使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到入社的好处,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强化农民的契约观念。

浦北县寨圩镇粤桂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合作社在区、市、县有关部门指导下创新发展,按照“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种苗供应统一、指导喂料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用药防病统一、回购销售统一)运作,快速发展成为区、市、县龟鳖养殖行业示范社,合作社与当地银行签订养殖信用贷款合作协议,走“公司+基地(繁育场、农户)+银行”的发展路子,积极扩建繁育良种场,以点带面,示范养殖、推广,带动力、影响力、吸引力大大增强。

2015年合作社成员126名,带动农户200户,养殖面积350亩,繁育龟鳖苗8万多只,年产销龟鳖50吨。

2016年起计划发展社员1000户,每年可向基地周边农户提供25万只种苗,年产生态龟鳖80吨。

(四)创新运作机制,强化基地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基地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产品标准的应用,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形成生产规模,逐步走上农产品标准化的道路。

因此,要围绕“特色农业提升工程”,在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一批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基地,带动农业标准化的发展。

实行统一的品牌质量标准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

严格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产品标签标识制度、检测检验制度和产地追溯制度,保障入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把农业标准化贯穿于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中。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可溯性的监管。

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质量安全跟踪制度,建立生产全程档案,记录生产环节的用药用肥、防疫检疫等情况,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可溯性。

三是加强农资和饲料销售部门监管。

对全县农资、饲料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激素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

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标准化服务,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

五是大力推行农产品的无公害认证工作。

鼓励引导生产基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积极培育开发农业品牌。

(五)创新营销机制,加强产品宣传、组织宣传和营销宣传

实施品牌战略,扩大示范效应,创新宣传机制,提升品牌效益,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的品牌知名度。

深入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力度,鼓励和扶持合作社结合区域优势产业,选好发展突破口,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宣传工作是产品向市场空间加快延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广西浦北县龙升红椎菌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很好的尝试,以“龙升牌”红椎菌商标作为主打品牌,一方面邀请中央电视台的《致富经》和《聚焦三农》分别对“龙升牌”红椎菌进行专访宣传;另一方面在《人民日报》、《广西日报》以及各大网站对浦北县红椎菌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方法、新创意;还积极拓展电商业务,利用网络发布红椎菌的市场信息,供求情况,搭建与客户交流平台;还把“龙升牌”红椎菌作为钦州市特色农产品选送参加全国各种大型展销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

通过多维度、多样式宣传,打响了浦北“龙升牌”红椎菌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和东南亚国家及地区,红椎菌效益大增。

2010年,合作社红椎菌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大关,社员人均增收1800元。

(六)创新成长机制,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争取做成国家扶持项目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信用户、示范户,根据其资金实力、业务规模、信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协调农业、工商、金融等部门,切实解决社员担保难的问题,满足农贷资金需求。

对组织运行顺畅、经济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他们创新运作模式,做好项目立项等工作,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扶持他们发展项目,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使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

浦北县寨圩镇粤桂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走“公司+基地(繁育场、农户)+银行”的发展路子,赢得了广西区、钦州市行业示范社的荣誉,获得了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畜牧水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当地银行签订养殖信用贷款合作协议,带动农户发展龟鳖养殖产业,迅速扩大经营规模。

同时还联谊精准扶贫事业,直接帮扶100多人(贫困户)就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七)创新帮扶机制,减少行政干预和政府包办

结合全县农业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培养一批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效益高、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典型,发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摸索经验,探索路子。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改变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办社体制,鼓励和支持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自主办社。

防止行政干预和政府包办,忽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等行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宣传、培育、引导的方法,循序渐进地促进发展。

1、政策引导,鼓励发展。

出台相关文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2、强化指导,促进发展。

一是抓好示范带动。

采取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方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并积极选取示范项目,争取各级部门的扶持资金。

二是抓好指导,促进规范。

坚持政府引导,部门指导,依法发展的原则,鼓励先发展,后规范;先注册登记,后完善提高;边发展边规范。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要健全《章程》。

凡组建的合作组织必须有比较完善的《章程》,以《章程》统领各项制度建设;二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无论合作社大小,必须设立财务科目,聘任会计、出纳,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财务收支账目;三是健全收益分配制度。

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的利益,实行按资分红和按交易量返还相结合;四是要健全民主控制制度。

按照《章程》规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三会”的职能作用。

4、转变职能,加强服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适应合作社发展的新形势,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可参照扶贫模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专员帮扶制”,抽调有经营管理知识的干部,推行一对一的联谊帮扶,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发布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管理世界》2009年第5期

【2】孙旭宁,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万方数据库

【3】李岩峰,浅谈如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发展,万方数据库

【4】董长海,张广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及发展探析,万方数据库

【5】白保林,周鸿庆,曹鹤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万方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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